♦️小心 #補習班假應徵面試真招生❗
#台中市私立萬翔航空英日語會話短期補習班,透過人力銀行獲得求職者電話,致電求職者,自稱職訓局委託單位,詢問求職者對於航空工作有無興趣,並邀約前往瞭解航空工作機會。求職者到場後,該補習班表示,須先上完英文課程後,保證三個月內可至航空公司上班。並拿出合約書,未提供審閱,僅告知一期三千餘元,未告知總金額八萬餘元,亦未詳細告知辦理分期貸款,即當場要求簽名,且未提供合約及貸款申請書留存。
求職者事後察覺有異,要求解約,業者要求近三萬元高額違約金。求職者深覺不合理,亦無力負擔,因而求助本人。
本人已義務協助撰寫存證信函,通知業者無條件解約、全額退款。
提醒求職者,務必小心此類「#補習班假求才真招生」手法,避免求職不成,還無端遭業者辦理分期貸款,背負近十萬元債務,如不幸遇到,務必儘速私訊本人,本人全力義務協助向業者辦理無條件解約、全額退款,包含撰寫存證信函、陪同出席消保官申訴及提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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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孩子經歷「必經過程」,才能真正學習成長】
這天是我跟督導開會的日子。在蘇格蘭這裡的訓練規定,實習生每諮商六次就得跟督導見一面,聊聊實習過程遭遇到的困境。
我的督導叫做「譚雅」。
老實說,我每次等著跟他會談的時候,腦袋裡就會浮現紅色警戒裡面「嘎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瘋狂大笑拿槍掃射的肌肉生化女戰士(不知道我在說什麼的人就算了,不用估狗,督導真的不是長那個樣子),一直到他圓潤的笑臉出現在螢幕上的那一刻,我才驚覺啊是這個「譚雅」,不是那個「譚雅」啊!
人類的腦袋真的是一個很麻煩的東西(搖頭)。
跟督導談話的時候,我有時候有預備主題,有時候隨機發揮。今天我有備而來,想要跟督導討論「諮商關係的終結」,也就是「ending」這件事。我對著螢幕上的譚雅,先交代了一下前因後果:
「就是啊,我實習的諮商中心,有諮商時數的限制,每一個個案最多可以諮商48次。我現在有一個個案,已經會談了42次,只剩下6次了。我想要談談怎麼樣幫個案做好結束這段關係的心理準備,還有我可能需要注意哪些地方。」
於是我們開始聊起我目前對「結束」的概念和經驗,譚雅也時不時補充他自己的想法。他提到每個個案對於「說再見」這一件事的反應都不一樣,有的人會表現得毫不在乎,好像這件事情對他毫無影響,時間一到就瀟灑離開;有的人一聽到「結束」兩個字就倉皇發冷,好像你打算要拋棄他一樣。
「這些都跟個案過去和『結束』這件事的經驗有關係。」督導說,「如果他的經驗越負面,會需要越長的時間。我曾經花九個月幫一個個案準備好離開諮商,不過一般來說,我大概會抓個三個月左右的時間幫個案做心理建設。並不是每個人都會需要,但是把這個探索的機會準備好是很重要的。當我們意識到一件事情要『結束了』,常常會引發很多強烈的情緒,需要仔細去引導。」
「唉唷,好吧。果然是需要長一點的時間才比較周全吧。三個月確實聽起來時間比較足夠啊啊啊,唉呀怎麼辦才好。」
「怎麼了嗎?」
「我其實記得48次這個上限啦,我也記得第一次會談時我有跟個案提過。可是,恩,已經過了一年多了,而且,恩,中間又因為封城什麼的發生好多事情,我整個忘記要追蹤會談次數,是因為我同學最近剛好提到這件事才想起來⋯⋯。」
「你覺得你做錯事了嗎?」譚雅問。可能是看到我扭扭捏捏結結巴巴的,明顯很心虛。
「怎麼說,我跟個案說的時候他整個大驚。我覺得我好像搞砸了。」
我確實覺得很不安,畢竟記得這些規章是我的責任,我有提醒個案的義務,結果因為我「忘記了」,害個案必須在倉促之下很意外地結束諮商關係,這樣難道不是很失職嗎?
譚雅笑了。
「對實習生來講確實是很困難的的狀況。大家都聚焦在怎麼開始,怎麼跟個案建立關係,怎麼維持關係。雖然課堂上一直有提到「收尾」的重要性,但是沒人有那個心思去注意,往往都是當終點已經來到眼前的時候,才突然驚覺『啊,要結束了嗎?糟糕我該怎麼處理?』」
我很不好意思地搔搔頭。
「安,這是一個必經的學習過程啊。」譚雅溫和地說:「不管文獻上課堂上再怎麼反覆強調,只要你沒有實際的經驗,他們都只會是一些虛無飄渺沒有真實感的知識。正是因為個案那個大驚的表情,你才會理解「收尾」為什麼重要。那個表情會留在你的心裡,你以後再也不會忘記需要提前幫個案做心理準備。我們就是必須要經歷過這些事情才會學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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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雅給了一個很重要的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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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all learn by doing and experiencing, not by being told.
我們都不是被道理「教」會的,而是透過實作和經驗才學習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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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但是還是有點罪惡感:「可是,這樣個案不是很衰嗎?被迫當我的試驗品?」
譚雅看著我。
「好啦我知道,個案也會因為這個機會明白他自己看待『結束』這件事情的觀點,是一個機會讓他去檢視過去的關係,也會讓他更明白今後他希望用什麼樣的態度來面對其他需要『說再見』的狀況,你是要說這個吧?」
譚雅笑了。
***
在閉關的時候,孩子的一舉一動都發生在眼前,而且一天重複多次。不止刺眼,也很容易引發家長「這樣下去還得了」或者「這種習慣不改不行」的焦慮。
我家的例子並不是閉關限定,但是應該有很多家長也很受不了——蕃茄在早晨非常拖拉。
他並不是不會看時鐘,但是他的個性非常遵照自己的步調。出門對我來說就是,刷牙,吃早餐,換衣服,穿鞋,十五分鐘內解決。但是蕃茄就是會刷牙,哼哼歌,吃早餐,突然想到什麼好笑的事情一定要講,換衣服又哼哼歌,跟玩偶講講話,在三雙鞋子之間考慮半天,穿鞋子又哼哼歌⋯⋯只要一開口手上的動作就停下來,耗費的時間就無限延長。
搞什麼啦!!這樣是要幾點才能出門??要遲到了啊!!!
而且他不給人提醒。跟他說他現在幾點了他會生氣,跟他說他要快一點他會生氣,跟他說我們在等他出門也生氣,而且還尖叫。
「不要再提醒我了!!遲到又不會怎麼樣!!」
跟他好說歹說舉例說明,遲到會自己一個人進教室很奇怪,會錯過一開始上課的活動,會麻煩老師特地跑出來幫他開門,但是他只覺得「那有什麼關係」。
天啊!
於是每天早上我都在「提醒」跟「不提醒」之間天人交戰。提醒又是一大早就吵架,不提醒看他在那邊東摸摸西摸摸抓屁股哼小曲真的會把我憋到中風。有時候忍到後來脫口而出:「拜託一下喔都幾點了??」就前功盡棄,又是一陣衝突收場。
到底該管他還是不該管?
在〈最好的教養,從面對真實自我開始〉這本書裡提到:「我們習慣原諒或最小化別人孩子的行為,並放大自己孩子的行為。⋯⋯當孩子的行為不如我們所願時,有沒有別的事情才是升高我們心中憤怒的因素?」也就是說,其實當父母的我們,經常會因為內心裡其他的事情,導致我們無法客觀判斷自己的孩子的行為的嚴重程度。
我花了一些時間思考我到底在抓狂什麼,發現背後隱藏著「不可以添麻煩」的禁令,這個麻煩不只是對別人的麻煩,也包括對我自己的麻煩。這樣「不要給別人添麻煩」的心態,嚴重影響我看待「錯誤」的方式。只要是「錯誤」就需要花上額外的時間去「修正」,這樣就是增添額外的麻煩,所以當然要避免犯錯,難道不是這樣嗎?
這個邏輯本身確實很合理,但是我想起我在日本的經驗。
當我還在日本教英文的時候,學校的課程是全英文授課,著重在口說訓練。每一課的第一頁都是一個圖片,我們會要求學生說說看圖片裡發生什麼事。很多明明程度不錯的學生,就這樣看著圖發呆,奇怪的沈默持續了好一陣子。就算我問「怎麼了,需要幫忙嗎」,學生只會搖搖頭,然後繼續死盯著圖片。
我花了很久的時間去猜測,去逼問,才發現這些學生拼了命在腦袋裡排列組合,想要講出一個完美無缺的句子,偏偏有一些介系詞例如at/on/in/for之類的用法相當微妙,導致他們無法判斷到底應該使用哪一個才好,就直接卡在自己的思緒裡。
當我終於理解他們的困境,告訴他們:「如果你思考了半天,真的被你猜對了,下次你又得重新猜一次了。這樣不是很沒意義嗎?如果你說錯了,我們一起再重新溫習一下所有介系詞的使用時機,是不是反而可以一次釐清所有的觀念?過度在意錯誤,擔心要麻煩我說明這麼簡單的文法,結果反而讓我們失去了更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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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learn from doing and experiencing, not by being t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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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老師的我可以明白這件事,可以對學生寬容,鼓勵他們犯錯,但是當家長的我居然就盲目了。也許是因為,我對自己的錯誤並沒有給予相同的寬容吧。
我想起譚雅的微笑,還有他對我的接納。
蕃茄才五歲,對於「守時」這件事完全沒有概念是很正常的。如果我每天這樣催促蕃茄,就算我真的成功讓他從不遲到,等我一放手他一定還是故態復萌。而如果我催促了,他還是遲到,那他也無從體會遲到對他造成的影響,因為他滿腦子都在生我的氣。我想,他就是需要親身去經歷,然後從經驗當中去得到自己對於「遲到」這件事情的結論吧。
於是,我深呼吸,把自己穩定下來。不催促蕃茄,也不告知他時間。我把兩人份的早餐準備好,吃完自己那一份之後說:「我去換衣服在玄關等你」。然後就坐在門口等待蕃茄任何時間出現。為了刻意讓自己分心,我還拿出手機來滑。
蕃茄遲到了一兩天,準時一天,又遲到一兩天,到了某天下午,他發表了感想:
「我不喜歡遲到的感覺。」
「為什麼?」
「因為大家都已經在玩了很奇怪,而且我不喜歡早上自己一個人進學校。」
「那,早上的時候我提醒你好嗎?」
「好。」
那之後的早晨,溝通美好順利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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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不是被道理『教』會的,而是透過實作和經驗才學習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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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關期間,一起學習寬心,讓孩子體會「必經過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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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蕃茄家塗鴉牆--錯誤是必經過程](https://padlet.com/tomatogreenlife/gjufdvgaxs2mmnmp)
告知義務英文 在 台東縣議員陳政宗 服務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3.5.2021 陳政宗
為人民服務、一步一腳印
第19屆台東縣議會第5次定期會
各單位工作檢討-交通及觀光發展處
《美麗灣仲裁質詢與金樽漁港安全問題》
延宕13年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業者於2018年提仲裁向縣府索賠12億1922萬元。2020年10月23日仲裁結果出爐,最終台東縣政府以6.29億元買回美麗灣建物和業者達成賠償協議。
隨後縣府對於仲裁結果出爐也將美麗灣正名為杉原灣,阿宗議員針對正名後的杉原灣後續處置提出了質詢,針對美麗灣仲裁的產權移轉和建物點交目前的進度。
交觀處長表示:按照仲裁結果目前縣府必須以6.29億元買回美麗灣建物,因縣庫財源籌措需要一段時間,交觀處與廠商雙方達成協商,希望6月底前完成支付動作,交觀處長同時也指出,目前會以產權移轉與建物點交兩部分來分階進行,同時第一筆支付金4億元已在4月9日交付給廠商,而產權移轉的部分也已在4月26日移交給台東縣政府,第二部分的建物點交與餘款2.29億則必須等到6月底前才能完成全部移交手續。
針對關於整個杉原灣後續的永續運用以及包括建物處置計畫,有無近程及中程的規劃方向,是否能在近期已召開公聽會(說明會)的方式,針對未來杉原灣的整體規劃,徵詢全體公民的意見。
對此,交觀處長說明:縣府會盡力完成饒縣長承諾,將在近期6月底前完成杉原海水域場的整備,建物本身也會在點交完畢後召開公聽會來會同在地居民、業者、環保人士、藝術家、學者專家及全體公民討論如何讓整體杉原灣,能夠在最不影響環境的前提下發展,以符合全體公民的期待。
最重要的,美麗灣仲裁的結果,最終是讓全民埋單,對此,阿宗議員針對仲裁結果,是否可公開仲裁過程、內容供全民檢視,提出質詢。
交觀處長說明:縣府雖本著公開仲裁內容的立場,但因仲裁法的相關規範,必須兩造雙方皆同意公開內容始可公開,而廠商基於保護自身企業的立場選擇不公開,縣府必須給予尊重立場不公開;交觀處長也特別提到:監察院及主計處會經過法律解釋來審閱相關仲裁內容,最後也會由監察院及主計處做最後對外的公開說明。
面對處長的答覆,阿宗議員表示深感遺憾並認為美麗灣仲裁結果是台東縣全民共同承擔,台東縣民有權利了解仲裁內容,縣府也有責任與義務告知全體縣民仲裁過程,給全民一個清楚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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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台東縣東河鄉金樽漁港當地漁民與業者反映,金樽漁港衝浪客與當地漁船在港口出入處「爭浪、爭道」的問題,經上個會期在議員許進榮、議員高美珠與交觀處的協調,決議製作安全規範的告示牌,放置港區內加強宣導。
交觀處也表示目前告示牌已製作完畢,正在與在地業者及漁民商討適當放置地點。
阿宗議員也提醒:現在金樽漁港擁有來自世界各國的衝浪客與遊客駐足,告示牌也必須因應國際觀,增加英文及日文註解,同時為了提升外地遊客對於東河與金樽漁港當地的認識,希望能跟在地討論,增設提供介紹在地文化與自然資源景觀的解說牌。
交觀處處長表示:考量到現行資訊龐大等系列問題,將會在告示牌上加入QR code,提供遊客雲端資訊,增加使用上的便利性與降低告示牌的製作費用與後續修改及維護等問題。
#疫情日趨嚴重出門戴口罩勤洗手
延伸閱讀:美麗灣度假村案/維基百科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BE%8E%E9%BA%97%E7%81%A3%E6%B8%A1%E5%81%87%E6%9D%91%E7%88%AD%E8%AD%B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