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醫師沒有發現病情,法院判賠三百萬!
資產管理的規劃與保全,醫生真的要好好重視
這是一個非常值得留意的判決。基本事實是:病患於103年10月28日到診所施作身體健康檢查,103年的身體健康檢查報告,就胸部X光檢查的報告而言,如同前兩年(101、102年)之胸部X光檢查報告,都是記載主動脈彎曲,並無記載其他異常。卻於103年12月9日,因為胸部肋膜積水,住院接受治療。
經過檢查肺部才發現胸部之腫瘤已達7.4公分,並已經擴散到胸腔其他部位,於104年1月15日因為肺癌病逝。事後家屬向診所調閱胸部X光檢查片子,並轉請其他醫院之醫師判讀,認為依據該胸部X光檢查的片子,的確可以看出肺部的病灶。
因此,家屬要求判讀胸部X光檢查片子的醫生、總結體檢報告的醫生賠償,同時要求診所負責人負擔連帶賠償責任。
案子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了三年@@,105年度醫字第17號,最終法官判賠了三百多萬,其中的理由如下:
1、醫學並非萬能,有其限制,因此醫師於臨床診斷上未必能完全正確,只要醫師依循一般公認之臨床醫療行為準則,及保持相當程度之注意義務,即屬已盡其應盡之注意義務,可認無過失,否則,如醫師未依照一般醫療常規進行合理之檢查與診斷致生醫療事故,即有疏失,應負醫療過失行為責任。
2、法官將X光片送和信醫院鑑定,和信醫院判讀認為,X光片右胸近肺門處已有疑似2~2.5 公分異常現象,顯足以檢查出沈衡志肺部有腫瘤之病灶。
3、衛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認為,X光片難以發現腫瘤,法官卻不採信,這是本案非常特殊的地方。法官把片子送衛生署鑑定外,還同時送和信醫院,而且不採信衛生署專業鑑定單位的意見,我想這會是未來全案上訴很大的爭議點。
4、醫生沒有判讀出腫瘤,造成病患存活率降低,確實受有損害。法官認為,這部分的舉證,家屬因為沒有醫療專業,相對於醫生的專業能力,家屬可以減輕舉證責任,醫生應該負擔較多的舉證,來證明病患沒有因為判讀疏失,錯失醫療上的先機。在審理中,由於醫生都拿不出證據證明這件事,所以法官作出對醫生不利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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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醫院104 在 新竹水牛曾資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為傷亡者祈禱,應盡速研擬身心復建計畫】
八仙樂園的災難舉世震驚, 誰來為這些年輕無辜的孩子同聲ㄧ哭?掌握權力與制度的大人們責無旁貸啊!除了為孩子們祈禱,在此我也提出幾點想法:
1、業者自主防災措施缺乏,新北市政府安全監管難辭其咎
由於園區設計的關係,大批救難車輛到場後,卻無法直接進入事發地點,只能透過人力接駁將傷患運送至救護車輛停放地點.加上救難路線無規劃,事發地點工作人員毫無重大災害處理能力,使得傷患後送速度緩慢.直到事發後至少4個小時,才將所有傷者完成後送,曝露大型遊樂園區自主防災措施缺乏,根本沒有規範大量傷患疏散與急救措施與動線,新北市政府在安全監管上是否有疏失與弊端?檢調及新北市政府應該加以咎責!
2、指揮系統與災情傳遞失靈,行政院應檢討
救災過程中除動用正規救難車輛,還有民間自用車及軍方人力.但一切皆是各單位自行調度,雜亂無章的指揮系統與災情傳遞,使得全台人心惶惶.每一個家長都急著確認自己的小孩是否在現場,外界直到清晨才得知整體傷患名單與後送院所.增加家屬尋人成本與傷患溝通成本.重大災難發生之時均不可能由單一縣市救災團隊進行因應,必須整合部會力量,行政院沒有在第一時間設置災害應變中心,與地方救災系統充份合作,統合整體救災資源,反而任由各縣市自行去聯繫救難資源,應加以檢討。
3、衛福部應該比照防疫措施,通令各醫療院所配合
離事發地點最近的淡水馬偕瞬間塞爆,但鄰近的和信醫院卻傳出未收治本次的傷患,因其於幾年前曾申請不加入重大災害的收治醫院名單(因其以治療癌症為主)這般狀況下,讓人對台灣醫療體系的資源分配,產生極大質疑.此次傷患均為燒燙傷,是我國自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未曾有過單次如此眾多燒燙傷患的情境,緊急狀況之下,如同防疫,各醫療院所均有責任救治病患,個別醫院處理能力或許有異,應依病患嚴重度差異進行分流;輕度燒燙傷病患之傷口處置與基本支持性治療是向來倡導全人照護的醫院應該具備的能力,主其事的衛福部不應擔起責任嗎?
4、後續身心復健工程,行政院應動用第二預備金予以支持。
直到28日下午六點,部分醫院的患者才完成清創手術,仍有多人插管治療.ICU家家滿床,尚有人等著加護病床.幾乎所有醫院的護理人員都被召回.協助傷者換藥的後續,但是換藥的痛聲迴響在每一間醫院的診療間,令人唏噓.醫護人員會因為血汗工作環境而倦勤,但真正國家重大災難時,卻沒人喊累也沒有退卻;支持台灣醫護的未來,確保台灣人民健康的價值,絕對為救災過後政策發展的重點
根據高雄氣爆事件的經驗指出,重症患者的治療費用超過四百萬,而此次病患的嚴重度更高,除了皮膚移植或自體移植,還有整形,復健等後續療程.這次傷患年齡為15~33歲,平均餘命都還有50-70年,從生理至心理,學校到職場,都需要配套來使其回歸正常生活軌道.重度燒燙傷患者的全程醫療費用有可能高達千萬,以整起事件入住加護病房的個案數計算,這筆經費可能高達二十億或更高,長期下來個人與家庭身心與經濟負擔恐怕社會成本更高.除開健保專案經費支持之外,104年度第二預備金編列有75億元,此次災害亦符合預算法第70條第2款及第3款規定,此次為重大緊急事項,行政院應動用第二預備金予以支持,讓傷者與家屬及醫療系統共同安心進行重建工程
和信醫院104 在 劉育志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和信醫院副院長謝炎堯今回應,該院為癌症專科醫院,急診功能也專為癌患設計,不具備治療急性心肌梗塞、產婦大出血等能力,且全世界的癌症專科醫院,都不對外開放急診,假設該院收治30名傷患,代表有30名癌患無法如期手術、化療等,請外界「將心比心」,若癌患是親人作何感想。【蘋果日報】
和信醫院表示未來若有災難、大量傷患等醫療資源極度缺乏情況下,該院會本於醫院天職與使命,提供最適宜的醫療處置。【201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