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眼看世界——#粵教中才是出路
2021-06-30
有負責推廣普通話水平測試的機構表示,香港小學生普通話整體考試成績退步,歸咎家長和學校沒有營造良好的語言學習環境。雖然語境有影響,但中學生一年也沒有多少次返內地交流,他們都可以獲得「持平」的普通話水平,這不是單靠有語境學習才能達到。
除非消除廣東話,否則要絕大部份以廣東話為母語的港孩在小學階段有良好的普通話水平,只是揠苗助長,害大於利。普通話和廣東話除了發音不同外,就是書面語和口語的分別,當中有一個共同基礎就是中文。只要中文打好根基,以廣東話為母語的人學習普通話並不困難。硬要香港小學生經常使用普通話,甚至以普通話學習中文,只會兩頭不到岸,讓更多孩子討厭中文,使高考中文科繼續成為「死亡之科」。
該機構指中學生有機會到內地交流,在良好語境幫助下普通話水平「持平」,因而推論小學生有語境幫助,普通話也能提升。為何他們不認為中學生已有一定中文基礎,才能對第二種中國語言更易掌握?事實上,我跟國家級普通話導師交流過,港人(已有一定中文能力)只需要有正確方法,四個星期也能磨出高水平的普通話能力,期間不用花時間重複學習拼音,以後用一些有人工智能的普通話輔助工具便可訓練下去。其實未能學好語言,都跟學習方法有關。
#張慧慈
#小學粵教中
#再開普通話課
#普通話在高小的表現一樣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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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小說中的不在場證明如何設計】(3)連續犯案的魚目混珠法
每每想起日本高橋留美子《亂馬½》那天馬行空的劇情,就覺得很有趣,特別是故事主角亂馬變男變女的契機,都來自於冷熱水的澆淋。
但我想亂馬他/她真的不是故意要掉進去娘溺泉的(吧),啊,其實這也是一種年代流行事物的詭計,一個問題就標示出年紀這樣(手帕遮臉)。
不過還是要說,想起跟男亂馬本來有競爭關係的良牙,在看到女亂馬時,只會辮子姑娘、辮子姑娘等等我的追在後頭還一邊大放愛心,就覺得有意思。
所以其實推理小說當中不在場證明的設計,有時也不過就是she錯認為he,或者被犯案手法的表象所誤導,以為只可能是個he而不可能是個she而已。
畢竟說穿了,不在場證明設計的關鍵,就在於「魚目混珠」的技藝,不過混的最高級與罪大惡極,則是等同浮士德的行徑,一切都推託給魔鬼就行。
不過,這個「魔鬼」的定義,其實是有分歧性的,指的可能是驅使人犯下罪行的聲音、思考邏輯,或魔鬼本人的上身,其實犯下罪行的並不是自己?
但是,實際上,這樣的說法,都是肉眼不可為憑、存在具有疑義,甚至自由心證到會引發社會實際量刑的爭議,如近日的嘉義殺警與隨機砍店員都是。
最令人髮指的,不光是犯行的殘忍行徑,更恐怖的是,以一連串乍看彷彿是連續犯案的謎,實則卻是用連續犯案來掩蓋其中本該是單一事件的犯行。
看過魔術師幾個不透明的容器換來換去,裡面只有一個容器真正藏有硬幣的表演嗎?這就是這個詭計的核心。
也就是說,這裡的犯罪魔鬼,是真凶他/她自己虛構創建的人物角色,除了真凶自己真正想執行的那一件犯罪外,其他都是無辜的羔羊獻祭。
這可以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larissa)《ABC謀殺案》(The ABC Murders)還有日本中山七里《連續殺人鬼青蛙男》(限制級)為例說明。
兩書乍看下風馬牛不相及,毫無干係,但其實內裏的詭計卻大有關係-兩書同有對犯罪發出預告與挑釁(不管是事前預告或犯罪現場紙條,有特定挑釁對象),受害挑選是根據拼音順序而行(ABC人地名/日本五十音人名)。
還有最關鍵的逆轉,則是利用精神病患的意識不清,加乘大眾輿論對精神病患的偏見來誤導或對病患本人實行妄想灌輸的雙管齊下完成詭計。
值得注意的是,後者除因描述社會寫實及犯案殘虐的等級較高,閱讀時請詳加注意讀者的年紀與心智問題,此書還特別針對不分國情地域的爭議法條-
所謂「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延伸出被害相關保護權益,及正義女神的身影,再追加一次的意外逆轉,甚至觸及了過度民粹影響警察執法的恐懼。
其實根據現今犯罪側寫實例的經驗累積,及媒體的宣揚報導,人們或多或少已經知道,所謂的犯罪跟犯罪者的特徵,甚至前兆,有時都是有跡可尋,甚至歸納類型。
雖然很遺憾我們至今仍然無法完全預防犯罪,但這些理解,至少可成為人們居家生活,安全常識的一種警醒。
小說雖是虛構,但有時始終站在寫實的面向上成立,對總特具有社會寫實意義並常立基於此設定的推理而言,這些更是犯案角色人設與劇情推展的範例。
所以下次,當我們讀到連續犯案,系列罪行的謎團,無論如何就是摸不著頭緒的話,或許可想想,連續的意義是否是因為其中有人別有居心?
當連續犯案的「魔鬼」橫行,一堆無辜的人被牽扯進又找不出共同點的時候,那麼,之前完全不被考慮進去的人,就是時候該被考慮進去了-真相只有一個,兇手就是…創建「魔鬼」的人才是魔鬼本人。
★浮士德的這個典故與延伸推理,請參考丹尼爾.柯爾(Daniel Cole)《布娃娃殺手》(Ragdoll)頁398-399的小說內文與註釋。書中解釋所謂「浮士德的藉口」(The Faustian alibi)其中的alibi一字,也有「不在場證明的意思」,意指將犯行都歸咎於惡魔所為。這想法有點類似新聞報導犯人總將犯行歸咎於頭腦裡有聲音叫他執行之類,後續引發精神病之有無及依法從寬量刑的爭議。
★本來連續犯罪的辨明,在美國真實犯罪側寫專家約翰.道格拉斯(John Douglas)《破案神探》首部曲頁253裡,便曾點明犯罪剖繪的依據在於「犯罪手法」(犯人犯罪所為,會因經驗累積有進步空間等改變)與「簽名特徵」(犯人犯罪想達到的目的,如炫耀或滿足虛榮心必行之事,不變)上。
推理小說主要參考書目
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larissa)《ABC謀殺案》(The ABC Murders),臺北:遠流,2010。
中山七理《連續殺人鬼青蛙男》,臺北:瑞昇,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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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鄉音,說母語的人,何錯之有?需遭到強烈譴責?
有些標榜「馬來西亞」為權勢的網絡組織,「他們」自以為是規範的決策人,是語言的統管者,說穿了只是偶爾在FB張貼些無根據、無論述的牢騷文,誤套罪狀。
由於缺乏探究籍貫文化的在地性,「他們」因自信缺失,結果質疑本土根深脈絡,是一塊纏腳布,為了急著表現自身是一個開放群體,又害怕自己被標簽為落伍眾生相,一心想誤用“棄車保帥”偽思辨來配合大時局,以為從此能一躍趕上成為國際模範人!顯而易見,那一種走捷徑的矮化心,越是逼進無知井底,到最後在國際棋盤上,不只是當不成將帥,還淪落成無名小卒。
「禁說方言」這口號,還要留著嗎?
1985年,入學一年級,奶奶天天牽著小手從田埂走到路旁搭藍色小巴到學校。過了一個多月,某天早到的班主任怒眉一皺,在課室外指著我和奶奶:“不準講方言!”我還記得那時奶奶說到嘴邊的四邑話,霎時吞進肚子,她揮揮手,欲說無聲,啞口目送。那一堂課,我也不好過,班主任用紅色鋼筆在華語作業簿上寫著“不聽話,講方言,記小過!”,那個下午,望著那一頁鮮紅的罪狀抽泣了。也因為如此,父親為我找來接送的學生巴士,奶奶也不再陪我走路上學,也不再開口跟我說開平鄉音,短暫的美好時光被休止了。遇上講方言等同罪惡的那段日子,我和班上的同學,度過了不少掛狗牌示眾、罰款、扣學分的漫漫歲月。
年前在一個本地華社活動交流會上,原來是某個「反方言」組織發起的,當時會上的一個漢語老師,為鼓動學生報名其開辦的漢語班,舉出方言的5大罪狀,而我也溫柔地回應了她的沽名釣譽。
(罪狀1): 華語是規範的語言,方言不是?
所謂方言,是“地方語言”的縮寫,而中國所指的“普通話”概念,全然建立在普及流通的政策;我們所指的“華語”,一旦熟讀近代史,若認真溯源,就是北平地方語腔變體,理清“北平話”被賦予“華語”的高度之後,好了,我們大可自問:在華語被規範的面前,其它的南北方語言都成了犯規的方言了?
(罪狀2): 舍棄方言,學好華語,才能學習真正淵源的中華文化?
聯合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福建南音、昆曲、粵劇都不是用華語演繹的,還有流傳在我國民間的客家山歌、海南瓊劇、潮州潮劇、福州閩劇、搖籃曲、童謠、順口溜、過番歌、曲藝歌冊、勸世歌...深邃的鄉音古調,都是古漢語資產,這難道不是中華文化?
(罪狀3): 講華語的華人才不會忘本?
如果往後馬來西亞華人的飲食,舉凡海南雞飯、廣東點心、福建面、客家釀豆腐、潮州芋泥、福州紅糟面線.....統統將名字和諧,舉國上下的籍貫會館連根拔除,不知真正的本土華人本源由誰來定義?
(罪狀4): 方言有很多粗話,多講方言會荼毒學生?
世界上任何一個民族的任何一種語言,都會自創粗俗語匯來罵人?難道華語是天堂來的語言,罵不了人,只會凈化人心?
(罪狀5): 講方言會影響學習華語的能力?
每次走過田埂回到老家,我依然能用潮州話與父母閑話家常、在老同學聚會上橫飛著北馬閩南話、串門到茨廠街與廣府老街坊述古當年。還有,雖不曾留學臺灣或中國,不是獨中生,是國中生,回到工作,我仍有能力說好華語,我們的語言,多元共存,難道不好嗎?
30多年過去了,多少祖輩的鄉音母語就此戛然而止,在“多講華語,少說方言”跟前,這一代的新華人得到了什麽?於是,這一代身份證上的名字不再沿用籍貫母語的拼音命名,只知道統統改用漢語拼音;這一代已聽不清看不懂戲臺上的潮劇、粵劇、歌仔戲在唱什麽忠孝仁義,誤以為那只是演給神鬼看的;這一代不知道要如何跟家裏老耄的祖父母說什麽,只曉得叫他們吃飯......每一年清明掃墓,這一代不理會爬滿青苔的墓碑上寫些什麽,反正石碑上的祖籍是學校考試永遠不會出現的考題。
懇請「他們」,別再將子虛烏有的罪名,歸咎在祖輩的鄉音,我們的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