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羚的動物保護政見
#落實飼主教育及寵物登記
[前言]
身為一個執業10多年的獸醫師,也是一般飼養犬貓的飼主,所以在醫療的過程中,常常與其他飼主分享自己在跟寵物相處的過程發生的事,潛移默化的傳遞一些觀念。當全台灣的寵物登記數量已逼近250萬隻的時候,寵物跟人們之間的關係,已不能再用過去的觀念來看待。望著牠們的雙眼,讓你覺得身心靈被慰藉的同時,身為飼主,怎麼樣是更能達到保護這些小生命的作為呢?
一、建立課程制度、完善飼主教育
1.教育是一輩子的事,特別是在飼養寵物人口持續增加的狀況下,許多關於飼養的教育課程,是非常必要的。例如:讓民眾了解動保法的規範有哪些,介紹可能因沒有節育而引發的子宮蓄膿、乳腺腫瘤等疾病。台灣的馬爾濟斯是心臟病好發族群、臘腸犬易有椎間盤疾病問題、法國鬥牛犬等短吻犬品系可能會有短吻犬呼吸道阻塞性症候群等知識,都必須要入課程內容。當這些知識越普及,民眾預先知道後續在日常生活中給予的照顧,以及可能伴隨而來的醫療花費,對於飼養寵物犬貓前的考量越多,將可減少衝動行為。「飼主教育」也是在動物福利政策完整的國家,像是瑞士,所主推的重要政策[1]。
2.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已有推動飼主教育課程,然而各地方量能不同,課程的規劃由中央進行,也能減輕地方政府的負擔。
3.透過課程制度,能進一步進行認證,當然在認證策略上應考量課程的有效性,而不是影片放著播一陣子就能取得。認證能影響進一步的福利取得,或是讓愛心中途對於優良領養人有一個審核標準,近來虐待動物案件層出不窮,而且領養人也許會隱瞞實情,因此透過一個認證初步篩選掉沒有認真做功課的人,該認證可以成為優先認養動物的考量。
4.除了少許縣市動保處已積極推廣的線上課程外,也可結合各地優質的動物保護團體,及社區大學,開設飼主教育課程。
5.近期有許多大量領養後,並未妥善照顧動物的案件,甚至有不良的動保團體被揭發詐取政府節育補助之情事,我們認為不可為了增加犬貓被領養之績效,讓民眾短期內多次領養,若想要短期內領養下一隻寵物,必須要向動保處申請飼養環境的動物福利評估。
二、落實寵物登記,加強飼主責任
1.依照動保法第22條第2款,繁殖場要強制進行寵物登記,這部分應持續監督是否落實,而最近期的特寵法規裡,其實也鼓勵優良的繁殖業者加入政府的寵物登記站,讓飼主在帶走寵物前,就已確實進行寵物登記,以避免部分飼主在購買後沒多久就有棄養之情形。飼主在認養及購買犬貓時,也應主動索取寵物登記証,違者一經檢舉,應加強開罰。
2.法制化獸醫師確認寵物登記之程序,讓飼主帶寵物去獸醫院看診時也必須由獸醫師協助確認寵物登記有無。獸醫師若能在診察動物的第一時間,依據法源勸導飼主進行寵物登記,便更能加強源頭管理。
3.促進規劃推動寵物登記雙軌制,除了現有的寵登晶片制,在其他國家也有入戶籍制度。過去早已有市議員提倡過,一軌是將寵物納入戶口管理,也就是戶籍謄本加註貓狗數量,第二軌則是讓寵物登記系統與戶役政連結,因為戶籍是地方的戶政事務所辦理,有些很希望讓毛小孩跟自己成為一家人的民眾,更多一種踏實的選擇。
4.擴大動物保護檢查員量能,加強稽查與宣導能量,落實開罰。
以上多數的政策,都需要仰賴動物保護檢查員的落實。然而台灣現況是,一個縣市通常只有極少數的動物保護檢查員編制。根據農委會動物福利白皮書顯示,108 年 3 月全國動物保護檢查員共計 136 人 ( 其中專職 76 人、兼職 60 人),若以 107 年全年接獲民眾檢舉及自行稽查 ( 例如:寵物登記、飼主未辦理寵物絕育案等) 計有 360,975 案,平均每年、每人辦理各類動物保護申訴檢舉及稽查案件數為 3,111 案。(此處原文應有誤,應是2654案)甚至像是彰化縣、嘉義縣、澎湖縣這些縣市僅有1位動物保護檢查員。整體人數不足外,地方政府人力分配不均也是一大問題。
綜合以上數據,我們認為必須從動物保護檢查員的來源、薪資福利做改善,以增加報考意願,國家也應積極培養專業動物保護人才:
A.中央機關應根據每年各地方縣市動保案件業務需求,提供補助以增額動物保護檢查員人數。
B.目前動物保護檢查員薪資並不高,建議可以從調整專業加給、危險加給等方式調高薪資。
C.建請教育部以及高教單位增設相關科系,以培育專業動物保護人才,以高等教育訓練改善台灣動物保護之處境。
三、調整絕育補助政策,以低收入戶及領養者優先
1.寵物登記是絕育補助的依據,但絕育補助更應該建立優先順序,例如以低收入戶者和從收容所領養流浪犬貓者為優先(如美國芝加哥的政策),其次是通過飼主教育課程者,避免資源分配不均。針對通過飼主教育課程,並領養流浪犬貓者,除給予絕育補助,也能補助寵物保險,增加領養率。把公共資源優先用在補助低收入戶及領養流浪動物之飼主。
2.此外,將絕育政策推進與獸醫學系合作,讓年輕在學的獸醫系實習醫師在已執業獸醫師的帶領下,為流浪犬貓進行節育手術,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能,同時擴大收容所動物結紮的數量。而近年來多起被不法團體詐領節育補助的案件,大量的國家經費若能轉為政府機關與學術機構的配合,更能遏止國家經費之不當被利用。
引用資料:
[1] 飼主教育在瑞士聯邦法的規定:在瑞士的聯邦法強制要求:(1)寵物登記、(2)飼主教育、(3)寵物稅。在瑞士,在擁有寵物後之10天內,由獸醫師親自執行晶片植入,並將資料鍵入瑞士ANIS全國資料庫。瑞士有寵物保險制度,其強制性由各州自訂。寵物稅屬地方稅。瑞士規定凡帶狗出家門一律繫頸鍊,飼養第二隻寵物即課以「重稅」,故可以大幅減少寵物繁殖之機會。聯邦法要求飼主在養狗之前必須先完成「理論課程」,養狗後一年內要完成「實務課程」。理論課程包括:(1)購買或認養一隻狗之理由;(2)飼主義務;(3)狗之營養知識;(4)狗之健康知識;(4)飼主對寵物之義務;(5)相關法律與規定。各州法律略有差異,但都遵循聯邦法原則。飼養危險狗種之飼主必須向主管機關報備,並接受較為嚴格之安全規定與訓練課程。全瑞士以首都日內瓦市規定最嚴,規定危險狗品種在出門時需繫頸鍊、戴口罩;頸鍊必須要套上警察局核發之官印套。飼主需檢附(1)寵物登記証、(2)寵物保險証、(3)狂犬病三年效期疫苗注射証、(4)飼主訓練結業證書四樣證件,方可向警察局申請頸鍊官印套,沒有帶官印套之狗,警察會臨檢飼主與狗 (「在瑞士的聯邦法強制要求」,費昌勇,台灣大學獸醫專業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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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羚的動物保護政見
#落實飼主教育及寵物登記
[前言]
身為一個執業10多年的獸醫師,也是一般飼養犬貓的飼主,所以在醫療的過程中,常常與其他飼主分享自己在跟寵物相處的過程發生的事,潛移默化的傳遞一些觀念。當全台灣的寵物登記數量已逼近250萬隻的時候,寵物跟人們之間的關係,已不能再用過去的觀念來看待。望著牠們的雙眼,讓你覺得身心靈被慰藉的同時,身為飼主,怎麼樣是更能達到保護這些小生命的作為呢?
一、建立課程制度、完善飼主教育
1.教育是一輩子的事,特別是在飼養寵物人口持續增加的狀況下,許多關於飼養的教育課程,是非常必要的。例如:讓民眾了解動保法的規範有哪些,介紹可能因沒有節育而引發的子宮蓄膿、乳腺腫瘤等疾病。台灣的馬爾濟斯是心臟病好發族群、臘腸犬易有椎間盤疾病問題、法國鬥牛犬等短吻犬品系可能會有短吻犬呼吸道阻塞性症候群等知識,都必須要入課程內容。當這些知識越普及,民眾預先知道後續在日常生活中給予的照顧,以及可能伴隨而來的醫療花費,對於飼養寵物犬貓前的考量越多,將可減少衝動行為。「飼主教育」也是在動物福利政策完整的國家,像是瑞士,所主推的重要政策[1]。
2.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已有推動飼主教育課程,然而各地方量能不同,課程的規劃由中央進行,也能減輕地方政府的負擔。
3.透過課程制度,能進一步進行認證,當然在認證策略上應考量課程的有效性,而不是影片放著播一陣子就能取得。認證能影響進一步的福利取得,或是讓愛心中途對於優良領養人有一個審核標準,近來虐待動物案件層出不窮,而且領養人也許會隱瞞實情,因此透過一個認證初步篩選掉沒有認真做功課的人,該認證可以成為優先認養動物的考量。
4.除了少許縣市動保處已積極推廣的線上課程外,也可結合各地優質的動物保護團體,及社區大學,開設飼主教育課程。
5.近期有許多大量領養後,並未妥善照顧動物的案件,甚至有不良的動保團體被揭發詐取政府節育補助之情事,我們認為不可為了增加犬貓被領養之績效,讓民眾短期內多次領養,若想要短期內領養下一隻寵物,必須要向動保處申請飼養環境的動物福利評估。
二、落實寵物登記,加強飼主責任
1.依照動保法第22條第2款,繁殖場要強制進行寵物登記,這部分應持續監督是否落實,而最近期的特寵法規裡,其實也鼓勵優良的繁殖業者加入政府的寵物登記站,讓飼主在帶走寵物前,就已確實進行寵物登記,以避免部分飼主在購買後沒多久就有棄養之情形。飼主在認養及購買犬貓時,也應主動索取寵物登記証,違者一經檢舉,應加強開罰。
2.法制化獸醫師確認寵物登記之程序,讓飼主帶寵物去獸醫院看診時也必須由獸醫師協助確認寵物登記有無。獸醫師若能在診察動物的第一時間,依據法源勸導飼主進行寵物登記,便更能加強源頭管理。
3.促進規劃推動寵物登記雙軌制,除了現有的寵登晶片制,在其他國家也有入戶籍制度。過去早已有市議員提倡過,一軌是將寵物納入戶口管理,也就是戶籍謄本加註貓狗數量,第二軌則是讓寵物登記系統與戶役政連結,因為戶籍是地方的戶政事務所辦理,有些很希望讓毛小孩跟自己成為一家人的民眾,更多一種踏實的選擇。
4.擴大動物保護檢查員量能,加強稽查與宣導能量,落實開罰。
以上多數的政策,都需要仰賴動物保護檢查員的落實。然而台灣現況是,一個縣市通常只有極少數的動物保護檢查員編制。根據農委會動物福利白皮書顯示,108 年 3 月全國動物保護檢查員共計 136 人 ( 其中專職 76 人、兼職 60 人),若以 107 年全年接獲民眾檢舉及自行稽查 ( 例如:寵物登記、飼主未辦理寵物絕育案等) 計有 360,975 案,平均每年、每人辦理各類動物保護申訴檢舉及稽查案件數為 3,111 案。(此處原文應有誤,應是2654案)甚至像是彰化縣、嘉義縣、澎湖縣這些縣市僅有1位動物保護檢查員。整體人數不足外,地方政府人力分配不均也是一大問題。
綜合以上數據,我們認為必須從動物保護檢查員的來源、薪資福利做改善,以增加報考意願,國家也應積極培養專業動物保護人才:
A.中央機關應根據每年各地方縣市動保案件業務需求,提供補助以增額動物保護檢查員人數。
B.目前動物保護檢查員薪資並不高,建議可以從調整專業加給、危險加給等方式調高薪資。
C.建請教育部以及高教單位增設相關科系,以培育專業動物保護人才,以高等教育訓練改善台灣動物保護之處境。
三、調整絕育補助政策,以低收入戶及領養者優先
1.寵物登記是絕育補助的依據,但絕育補助更應該建立優先順序,例如以低收入戶者和從收容所領養流浪犬貓者為優先(如美國芝加哥的政策),其次是通過飼主教育課程者,避免資源分配不均。針對通過飼主教育課程,並領養流浪犬貓者,除給予絕育補助,也能補助寵物保險,增加領養率。把公共資源優先用在補助低收入戶及領養流浪動物之飼主。
2.此外,將絕育政策推進與獸醫學系合作,讓年輕在學的獸醫系實習醫師在已執業獸醫師的帶領下,為流浪犬貓進行節育手術,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能,同時擴大收容所動物結紮的數量。而近年來多起被不法團體詐領節育補助的案件,大量的國家經費若能轉為政府機關與學術機構的配合,更能遏止國家經費之不當被利用。
引用資料:
[1] 飼主教育在瑞士聯邦法的規定:在瑞士的聯邦法強制要求:(1)寵物登記、(2)飼主教育、(3)寵物稅。在瑞士,在擁有寵物後之10天內,由獸醫師親自執行晶片植入,並將資料鍵入瑞士ANIS全國資料庫。瑞士有寵物保險制度,其強制性由各州自訂。寵物稅屬地方稅。瑞士規定凡帶狗出家門一律繫頸鍊,飼養第二隻寵物即課以「重稅」,故可以大幅減少寵物繁殖之機會。聯邦法要求飼主在養狗之前必須先完成「理論課程」,養狗後一年內要完成「實務課程」。理論課程包括:(1)購買或認養一隻狗之理由;(2)飼主義務;(3)狗之營養知識;(4)狗之健康知識;(4)飼主對寵物之義務;(5)相關法律與規定。各州法律略有差異,但都遵循聯邦法原則。飼養危險狗種之飼主必須向主管機關報備,並接受較為嚴格之安全規定與訓練課程。全瑞士以首都日內瓦市規定最嚴,規定危險狗品種在出門時需繫頸鍊、戴口罩;頸鍊必須要套上警察局核發之官印套。飼主需檢附(1)寵物登記証、(2)寵物保險証、(3)狂犬病三年效期疫苗注射証、(4)飼主訓練結業證書四樣證件,方可向警察局申請頸鍊官印套,沒有帶官印套之狗,警察會臨檢飼主與狗 (「在瑞士的聯邦法強制要求」,費昌勇,台灣大學獸醫專業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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