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彙整了環保局近日的作為!再次向各位回報。
有關民眾每天陳情:中醫大附設醫院及外僑學校施工頻繁;且中醫大附設醫院施工區域及進度,與開發計畫和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不符。經我們向環保局了解後,說明如下:
1.針對環評
中醫大附設醫院基地內「全區施工」、且「未執行環境監測計畫」,明顯與環境影響說明書不符,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環保局將依法裁罰30萬。
(環保局已於106年3月21日府環發字第1060106746號函請中國醫藥大學於文到10日內提出陳述意見。)
又,針對中醫大第2期及第3期區域已被開發、是否應恢復原狀?環保局將要求中醫大提出改善計畫,又假若中醫大依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第36-38條提出異動或環差,現況就不需復原。(請問這是在教對方解套嗎?)
2.針對空氣汙染
環保局將依空汙法第23條、第56條裁罰中國醫藥大學2萬元,並已發出意見陳述單給中醫大;另針對外僑學校,科長表示,至3/29已是改善期、3/30(今日)上午會立即複查。
又,環保局空汙科3/29有列缺失改善單給雙方(中醫大、外僑學校兩基地),並要求於4/14前改善完成,屆期假若遲未改善,環保局將再開罰。(缺失改善項目包含土方覆蓋防塵網、裸露地灑水並記錄、確實清洗進出車輛、車行路徑壓實RC或原石級配..等)
3.針對噪音
依據噪音管制法第8條,縣府公告晚上10點至翌日上午7點不得使用動力機械致妨礙安寧。經昨日(3/29)縣府空汙科與雙方(中醫大、外僑)協調、希望於假日上午不要施工,但雙方(中醫大、外僑)都僅同意假日延後至8點施工;且即使外僑學校,都沒有要立即停工之意,僅表示同意假日延至上午8點施工。(這點更是莫名其妙,沒有建照的人,也可以討價還價??!)
4.針對工地廢棄物清理
中醫大附設醫院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尚未通過前即開始營運,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做裁處、罰鍰6千元。科長補充:因此類型之違規很常見,目前環保局針對這類型之違規,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則都是開罰最低金額6千元。
(註:中醫大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3月中才審查通過。)
又,外僑學校根本未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入環保局內審查,故已要求需在4/14前檢具計畫書送局審查,環保局並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開罰。(註: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提送與建照取得無關。)
5.針對水汙染
中醫大之部分,水汙科已於3/16通過中醫大所提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汙染削減計畫,並請中醫大補充第1、2、3期開發區域範圍圖。
目前未收到外僑學校所提送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汙染削減計畫,故水汙科亦要求外僑學校需於4/14前提出。
以上報告!縣府態度,各位自判。
我就是會繼續追蹤、繼續要求、繼續公開資訊。
凡所有在新竹縣的案子,只要不符合程序,只要嚴重違法,我就會一直要求縣府處理!不限定對象⋯⋯⋯這是我的職責。
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 在 高志鵬 Gao Jyh Peng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通車美夢,不要變成居民的惡夢!
今天下午的機場捷運三重轉彎處噪音說明會來了一百多位三重鄉親,經過民眾兩輪暢所欲言的提問,有三點結論:
(1)負責工程的高鐵局,在2個月內由專家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也會評估是否先拆掉部分隔音牆,讓噪音向河的方向釋放,減少共鳴對社區這側的影響。
(2)負責營運的桃園捷運公司,立刻做減速減班的測試和評估,特別是半夜的巡軌車不能再擾人清夢。台北捷運夜間就減速運轉來減少噪音。
(3)檢討修正《噪音管制法》,也會與環保署研修施行細則和管制標準。
機場捷運,這拖了二十年的通車美夢,卻因為路線規劃和材料的工程問題,鐵輪、鐵軌在鐵橋轉彎處的共振共鳴,成了居民的惡夢。我已經辦理兩次現勘,也開了好幾次協調會,讓高鐵局承諾即使噪音未超標,也要改善到居民生活可以忍受,雖然做了隔音牆、潤滑器、制振混凝土,但是效果還是不夠。
我們承接了過去「先天不良」的老問題,未來的營運一定要負責任,不能有「後天失調」情況。在3月2日通車前,一定要做出讓居民接受的方案!
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 在 張渝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這是Web 2.0與P2P的架構,如果每個人都和我一樣愛管閒事,台灣會更好一點。
日前帶小孩去看「多莉去哪兒」(台獨基本教義派留意,台灣向中國化是必然不必抵抗,也不是壞事),我覺得聲音大到不可思議,愛看電影的年輕人長期下來年老重聽但年少時必不自覺。
我問了一下家庭內衛福部的專家,她說你太閒可以去信箱留信,我就去部長信箱放了個訊息,結果不如其然,推來推去,但這總是個開端,然後呢,「章魚哥去哪兒?」
20160712
您在本部部長信箱所提問題已確認
列管案號為:1050712-00007
案件查詢密碼為:CBZcONCyd3
您可使用下列連結查詢承辦單位及目前處理進度:
案件查詢
您所提問題如下:
主旨:
請查台灣各地電影院的音量,各電影院惡性競爭愈放愈大聲
內容:
日前本人帶小孩去看電影,多莉去那裏,發現電影院音量太大。 這些以年青人為消費主力的電影院,電影院惡性競爭愈放愈大聲,對小孩學子中老年後重聽的風險大增。 請協助行文各電影院暨請其回報音量,若違法(OSHA),請其降低音量。 其實音響好,音量不用大 。
20170720
張先生,您好: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
有關台端建議行文各電影院請其回報音量,說明如下:
查「電影法施行細則」第3點:電影片映演場所之安全、衛生、消防等事項,應符合法令規定,並由當地各該主管機關依有關規定管理。
依「噪音管制法」規定,我國「噪音管制」議題,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地方為縣市政府,本部業將您所關心問題,轉至環保署辦理。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衛生福利部 敬復
http://www.atmovies.com.tw/movie/ffen62277860/
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 在 噪音管制法不罰鄰噪音!環保局:我也沒法度!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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