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都會〉北市工程噪音最擾民 深夜施工直接罰
2016-11-13
環保局將實施「事不過三」計畫
〔記者郭逸/台北報導〕營建工程噪音令許多民眾不堪其擾,台北市政府接獲工程噪音污染投訴案逐年上升,從民國一○二年的一一二件,到去年、柯市府執政首年,成長至將近兩百件,為近四年高峰;對此,台北市環保局將施行「事不過三」計畫,只要一接獲噪音污染的投訴便專案列管,每天派人監督,深夜施工無須測量分貝數直接開罰,若廠商無視稽查及裁罰,最重可斷水斷電並停工。
北市議員潘懷宗表示,北市噪音種類多且擾人,今年一月至十月,民眾透過市長施政信箱及市民當家熱線一九九九反映各類噪音問題,件數高達五萬五千零六十五件,環保局卻多以「無法監測或未發現污染」結案。
其中以工程噪音最為擾民。潘懷宗調閱環保局的噪音污染投訴統計,民眾投訴工程噪音影響生活的件數逐年上升,從民國一○二年一百一十二件,到一○四年高達一百八十八件,為近四年高峰,今年一月至十月也有一百一十七件。
例假日12至14點 不能用重力機械
依照《噪音管制法》,晚上十點到隔天早上八點,及例假日中午十二點到下午兩點,不得使用重力機械,營建工程最高可裁罰十八萬元。潘懷宗說,環保局去年稽查各類噪音兩萬九千多件,他要求市府加強管制噪音,營建工地太吵應強制停工。
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盧世昌表示,以往噪音污染投訴案件的稽查、裁罰過程耗時長,如民眾重複投訴同一處噪音,但被投訴人不滿反向市府陳情,以致許多案件最後稽查未果,因此環保局施行「事不過三」計畫,不讓噪音投訴案循環無解,一接獲噪音污染投訴案件便專案列管,天天派員監督遭投訴工地的施工噪音。
環保局稽查大隊長陳沼舟補充說明,以往在深夜施工的工地遭投訴,稽查大隊到場還要測量分貝數才可裁罰,現在可直接開罰,最重可令停工。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51489
#潘懷宗
#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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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每次廟會活動放鞭炮或時間太晚的喧嘩
板上總是很多人喊著違法啦、投訴啦
甚至連一些什麼警察不敢開單,沒人敢惹的話都說出來了
在這之前,我建議先好好看看何謂噪音管制法:
首先請看環保局根據噪音管制法第八條規定辦理公告內容:
https://ncs.epa.gov.tw/noise/CC/C01.pdf
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
1. 施放專業爆竹煙火及會發出笛音或爆音之一般爆竹煙火。但元旦、春節
(農曆一月一日)、元宵節、端午節、中元節、中秋節、國慶日、除夕及
政府辦理文化活動或國際交流,經本府專案核准之民俗節慶,不在此限。
所以像台北三大廟會:大龍峒大道公出巡、霞海迎城隍、青山王祭典
基本上都是被核准的民俗節慶
小宮廟的活動沒申請的話,還比較有可能檢舉開罰
所以不要再一直說什麼違法不違法了
又不是網路鄉民說了就算,拿這個來討論毫無意義
最有可能雙贏的方法是
每年日期都是固定的,遶境路線也會提早公布
發現自家就在路線上,又無法忍受這兩三天的干擾
也能估算到自家附近大約幾點,不是每次都是半夜
可以事先安排旅遊或到親友家到旅館避開
甚至可以先去跟家附近的宮廟詢問一下時間,和他們的設壇位置
有些在住宅區巷內的會把壇移到大路或別處
(我家對面的宮廟就會)
通常只有在尊王經過時會放很久很長的鞭炮和煙火
炮場地點也都有事先公布
想看熱鬧的人都會事先先查好
至於之前說什麼十點以後不放,或著少放
那都是宣導及各處紅壇自律,而不是法律規定
今年的鞭炮相比之下確實比去年少很多!
如果非主神經過,鞭炮就用小段點很短,大約兩三秒就放完了
有的紅壇就只在尊王經過時放,在窄街道或巷內的人多的地方甚至不放
我覺得真的都很有心在改變
--
另外我只是一介萬華居民,現在也只是一個普通的上班族
會知道這些主要也是因為以前家裡開店做生意都會設香案
還可以到處去問一些長輩和鄰居才知道一堆歷史
萬華很多參與的民眾也不是像板上鄉民所想的什麼無業遊民或不務正業人士
多的是平常另有正業,慶典時請假或特地回來參與的
我不否認其中當然有些黑道或幫派
但萬華這個活動相比其他廟會來說,還算是相當自律有秩序的!
(當然我也聽到很多是因為尊王會懲罰很玄的事啦
連昨天有地方起了點小火,尊王一經過火就滅了
還有下大雨,一拿出風雨免朝牌就停了等穿鑿附會的說法
這種神蹟在萬華到處都聽得到,也難怪信仰不息)
我就是喜歡萬華這樣的人情味,昨天帶著孩子看熱鬧
有的時候東擠西擠擋在店家門口,老闆還會叫我們站進來一點
甚至還會送小禮物給我的孩子,在台北這樣的都會
這種人情味濃厚的地區真的是太難能可貴了
--
皓月霜灑千山 萬里只一孤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4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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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1/2017 09:01:53
你問錯人了,我又不是請陣頭的爐主
我可以去要求不要請我不喜歡的陣頭,但也有人會去要求想看這些吧
要是很多民眾都要求不要請電音,爐主也不會請啊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1/2017 09:45:18
電音三太子我是OK的,這已經成了臺灣獨特文化了...
但我討厭辣妹舞團,音響車...
不過能請到九天、重出江湖的一些藝陣,和其他有名的傳統陣頭
我已經覺得爐主誠意十足,今年真的砸大錢了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1/2017 09:51:49
嗯嗯,我家四邊的路,每年一定有其中三邊會經過
我都會算時間,但通常回駕時都避免不了是凌晨
所以都會讓孩子趕快睡
今年第一天突然的大聲響我也嚇到,以往沒這麼大聲
因為一般前兩天的暗訪是不太會放大炮的
好像是有不瞭解的外地支援者亂放
事實上以前的暗訪不會放炮,只有吹嗩吶和敲鑼打鼓,而且很陰森啊...
我小時候前兩天都不敢晚上亂跑的,只看第三天的熱鬧
有段時間我也覺得怎麼活動變得很亂
不過現在因為慢慢受到更廣大的重視,研究的人也變多了
或許以後會更回歸傳統,比較少會出現預期外的干擾吧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1/2017 10:11:22
據我所知每年都是申請三天的....不是每天幾點到幾點
所以連交管時間都會到晚間12點啊
倒是你有檢舉到任何違法事項開罰?可以讓大家知道什麼狀況算違法嗎?
是啊!
我覺得前兩天的暗訪是真的有其肅穆的儀式,就像矮靈祭一樣
第三天大家熱鬧一天剛剛好
才想到好像SARS那年是唯一特例在六月出巡的
那次就真的很遵照暗訪的儀式
後來疫情緩和,不少萬華人都相信是神力
(我覺得至少安撫人心是非常有用的,當時的萬華真的很風聲鶴唳...)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1/2017 11:41:30
那就請你拿出具體事證吧...
有申請路權和登記的紅壇都沒有問題
但是路人亂放炮是會被罰的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1/2017 11:42:45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口出惡言也沒有不雅用字
我也不會講動物的語言,想討論就請好好說人話
另外就你剛發表的文,你知道的和我知道的沒有什麼不同
沒道理你知道的才是真理,我知道的就是廢話
不能接受也真的沒什麼,本來就不是每個人都能接受
也只能每年這邊改一點那邊改一點,怎麼可能盡如人意?
但我不覺得口出惡言、咒罵、嘲諷這種態度有多好看就是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1/2017 12:15:49
因為以往都是提前申請路權設壇的...(修正一下,是申請10天,所以可提早設壇)
所以我知道至少3天(這是政府公佈的活動時間),但實際上申請幾天我不知道
然後貼一下青山宮事先在臉書公布的訊息:(11/6公布)
艋舺青山宮公告事項說明:
一、丁酉年艋舺青山王繞境祭典為響應環保請各軒社注意垃圾集中並維持道路清潔。
二、12/9正日繞境路關請參考,要搭設紅壇的信眾在路線內參考請於11/20前前往青山宮
登記並統一向政府提交申請路權。
三、各軒社有意出陣團體請於近日內向青山宮登記負責人、團體名、人數。
四、今年將邀請數個攝影直播團體參加並記錄青山宮民俗文化(配發攝影圈)請各紅壇、
陣頭給予方便。
五、特別感謝神之路關GPS協助神轎定位。
六、12/6日舉辦起駕晚會、邀請北京道教樂團演出,歡迎大家一起參加。
七、三天祭典全程臉書直播(艋舺青山宮粉絲專頁、台灣廟會情報局live、台灣好直播
app。
八、爐主壇設於艋舺三清宮前。
正式路關尚未公佈、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艋舺青山宮
另外,我只是提供我知道的資訊
至於你所謂的態度,是要像你這樣才對嗎?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1/2017 15:28:06
請看清楚,說的是"可以放"
但超過噪音分貝當然還是會開罰啊
罰的並非是燃放鞭炮行為,而是達到噪音分貝量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2866556
"陳沼舟說,首日夜巡暗訪從下午2時30分至凌晨3時都有接獲民眾投訴,民眾陳情31件擴音
設施音量太大,38件炮竹聲響,但實際開罰僅有1件,因為難以認定,僅能以勸導為主。
根據噪音管制法規定,若要測量擴音器分貝,不能有雨聲、風聲干擾,陳沼舟說,因為法
令規定雨天會有雨聲干擾,因此檢測無效,而抗議炮竹聲響則因遶境現場混亂,稽查人員
接到投訴後趕到現場,可能隊伍已不在原處,就算隊伍仍在原處,也找不到行為人,無法
開罰。"
我順便補充一下,要能達到開罰的標準其實很困難
因為首先需要有效測量2分鐘,並且間隔不能超過2秒
(就算是炮場也沒有持續2分鐘的放砲啦...)
在室外因為背景噪音太多更難測量
只要天氣不好,或者陸續有車子經過幾乎都無效
當然我不是說一定要忍受
通常這類不易量測的噪音都是報警處理
警察會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單
(一)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
幣6千元以下罰鍰。」 (二)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本法第72條第3款
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
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只是,這類經核准的大型民俗活動,警察如何認定我就不知道了
就算開單也是六千元以下罰鍰...
順便附上檢舉方式說明:
https://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3612&p=7&f=6
※ 編輯: drama (114.34.53.58), 12/11/2017 20:51:59
你舉的例子不但不相關,現在也不存在
到底是用來作為什麼證據?
跨年煙火、大稻埕煙火節、嘉年華會還比較有相關
另外上面我已經把所有相關法規都列舉了
對法規解釋有疑義請洽詢相關單位
https://tcckm.tcc.gov.tw/tccgazFront/gazatte/readByGaz.jsp?vol=087&no=10&startPage=4734&endPage=4751
何議員志偉:
晚上被開罰單的原因是什麼?是因為放鞭炮嗎?
黃呂局長錦茹:
很多民眾上市長信箱檢舉有關噪音和空氣的問題。
何議員志偉:
請問臺北 101 跨年放煙火,有沒有被開罰單?
黃呂局長錦茹:
它是沒被開罰單,沒有的理由是因為市民都歡迎,而且都喜歡看。
其他相關質詢或開罰原因請自己去查吧...
說真的我也不是1999的客服啊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4/2017 12:59:35
好吧,針對法規解讀部分
我好人做到底,把之前查的相關質詢列出來好了: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 99 年 3 月 3 日
質詢議員:林晉章
質詢對象:警察局長
質詢題目:除夕夜至元宵間半夜(凌晨零時至 7 點間)有民眾申訴爆竹煙火聲吵得
睡不著覺,投訴至警察局派出所,請問分局派出所同仁應如何處理?
說 明:
一、過年放鞭炮是國人的習俗,但自除夕夜凌晨零時起陸續開始燃放爆竹
煙火,家中嬰兒被驚醒、長者難以入睡。雖然除夕夜爆竹聲除舊佈
新,市民還可接受,但連 15 天夜夜爆竹聲響,已激起民怨。
二、目前『臺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還沒在議會制定通過發
佈,到底是警察局或消防局掌管此一人民申訴案。而鞭炮所產生的
噪音,環保局與警察局及消防局的關係又如何?
三、本席請問警察局長,分局、派出所員警接到過年至元宵半夜燃放爆
竹煙火之申訴,基層員警應如何回應處理?
答覆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答:一、有關年節期間施放爆竹煙火之規範,本府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第四
款規定,於本(99)年 2 月 2 日公告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
之區域範圍及時段」(如附件),其中除夕、春節(農曆 1 月 1 日至 1 月
3 日)、元宵等民俗節慶,施放煙火及爆竹煙火部分,則不受「晚上 11 時
至翌日上午 7 時不得從事之限制」,故有關民眾施放爆竹煙火而產生噪音
之處理部分,依噪音管制法係屬本府環保局權責,民眾得經由 1999 年民
當家熱線電話申訴,本府環保局會派員處理。
二、至於民眾如向本府警察局、分局、派出所報案,將派遣員警對行為人先予
勸導,並通報本府環保局派員處理。
雖說之後法規有修改時間,但權責劃分還是一樣
修改法條參考網址:
https://tcckm.tcc.gov.tw/tccgazFront/gazatte/readByGaz.jsp?vol=084&no=10&startPage=2798&endPage=2825
簡單的說:
市府認可之民俗節慶不受限制
至於哪些是市府認可?我想觀光局網址列出的那些應該都是吧
https://www.travel.taipei/temple/festivals
但因此產生之噪音依然受噪音管制法規範
可通報環保局派人稽查量測,依法開罰
要是這樣還是看不懂,對不起,我只能請您去問您的國文老師
※ 編輯: drama (140.112.49.114), 12/14/2017 14: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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