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製作人母親對李行導演的記憶
#李行導演的青春
和李導演結緣在幾年前的電影基金會,他將近90歲了除了走路緩慢些,頭腦冷靜記憶清晰,開會全勤十足敬業,見到我,他說「你老公當年要拍《莎喲娜拉。再見》來找我,我還幫他推薦導演」,30多年的事他還記得。
2019年春天,公司籌備拍攝郭松棻小說《月印》。這一年是「四六事件」70周年。學術界辦了不少活動,天倫和劇組四處去作功課。
《月印》故事背景為1945-1949年,敘述幾位中國來台學生和大稻埕年輕劇作家相知相交的故事。我知道李導演1949年在師大就讀,一次餐敘後我問他可記得「麥浪歌詠隊」,當場他聽了有些激動說:「就是那到處抓學生的事...害得我們歌詠隊全都解散,戲都排不成了...」。我給李導演看幾張相片,他認出一些當年歌詠隊的伙伴,直問怎會有這些...。知道我在搜集資料時,建議我一定要去找到她們...會更清楚。一周後,我接到導演的電話,他給我當年在師大音樂系就讀,也是歌詠隊的沈學員在中國的電話,「她還活著,可以去找她...」我好感動!
他的熱情讓我看到1949年20歲離鄉的知青回到了他的青春夢。事實上從20歲起李行導演一直都沒離開戲劇領域,他曾在蘇州國立社會教育學院藝術教育系戲劇組,因國共內戰被迫休學,遷徙至台灣轉入台灣師範學院教育系。他留在台灣,一生奉獻給台灣電影。
「永遠的電影義工」李行導演一路好走~
#四六事件
1989年的「六四事件」在中國不是不知道,就是被淡忘;1949年在台灣發生的「四六事件」在台灣差點也是如此。
四六事件70年 在 政變後的寧靜夏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來談談 #傅斯年。
傅斯年在當年 #四六事件 中的角色,到底是救援者、還是加害者?這個問題在今年稍早成為焦點的時候,我也很好奇,於是網購了幾本書,跑了一趟國圖,也沒做什麼,就是很枯燥的把相關的專書或論文註釋中所引用的資料,在能夠找得到範圍內盡可能查一下作者說法的源頭。
讓我找到了如下的東西。
傅斯年為加害者的論述中,有一個說法,就是傅斯年在事件之後,當起了言論警察,處分了未經師長同意召開記者會的學生代表。
這個說法是學者 #歐素瑛 在2011年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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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當局以學生自治聯合會未經校長和訓導處同意,擅自召開記者會,將學生代表盧覺慧記大過2次、林榮勳記申誡1次。」
(資料來源:歐素瑛,〈四六事件對臺灣大學之衝擊〉,收錄於《臺灣學研究》第12期,2011年12月,頁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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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後,學者 #陳翠蓮 也同一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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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後,校方認為『校長與訓導處事前毫無所知』,盧覺慧、林榮勳分別遭到兩大過與申誡處分。」
(資料來源:陳翠蓮,〈白色恐怖時期的臺大校長傅斯年(1949~1950)〉,收錄於《臺大歷史學報》第62期,2018年12月,頁23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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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周馥儀 也同一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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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共前提下,台大校長傅斯年同意警備總部進入校園逮捕學生,四六事件發生後,台大校長傅斯年對四六事件救援會保持距離、處分主要幹部。」
(資料來源:周馥儀,〈台灣校園失聲記:四六事件70週年與你不知道的傅斯年〉,《思想坦克》網站,2019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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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之下,我去找了這個說法所根據的原始資料〈國立臺灣大學佈告,卅八卯刪校第六九四一號〉,發現其實學生被懲處,並不是因為他們「#未經校方同意召開記者會」,而是因為學生代表擅自「#使用校長室召開記者會」,並欺騙校方說是他們自己開會要用。(佈告的全文我放在文後)
換句話說,這個指控傅斯年「當起言論警察」、「與學生代表劃清界線」的說法,根本是明顯的錯誤。而這個錯誤,從歐素瑛開始到陳翠蓮到現在,九年的時間,中間或許還有同行審查,居然無人挑戰。
我覺得這真的是個警訊。
將傅斯年描述成加害者的說法中,最致命的說法,實際上是引用 #陳誠 的回憶錄,陳誠回憶傅斯年告訴他:「你做,我有三個條件:要快做、要徹底做、不能流血。」
(《陳誠先生回憶錄:建設台灣(上)》,頁449)
這似乎是要說傅斯年不但沒有保護學生,還要求陳誠趕快抓、徹底抓。
但其實關於這個問題,早期的研究早就有可信的結論,傅斯年對於官方提出的要求是「速辦速決、被捕學生先送法院、軍警不得開槍避免流血事件」。
(資料來源:李東華,《光復初期臺大校史研究》,頁152)
兩個放在一起比對就知道,其實是完全一樣的意思。
「要快做」對應「速辦速決」
「要徹底做」對應「被捕學生先送法院」
「不能流血」對應「軍警不得開槍避免流血事件」
所謂的「要快做」,其實並不是指立刻抓、馬上抓的意思,而是指「#不能以冗長的程序羈押耽誤學生課業與學籍」之意,這不是我亂解釋,如果你去對照當時臺大的校務行政會議紀錄、佈告,你就會知道它實際上的意義,而陳誠的確也在傅校長的要求下,飭所屬連夜偵查訊問,在4月10日就把案件移送了法院。9日臺大就復課,相較之下,當時亦出事的師院,直到4月23日才復課。
而「徹底做」的涵意也模糊不清,大家可能把它理解成傅校長主張地毯式的、大規模的逮捕學生。同樣去看當時的會議記錄,傅校長一再主張「案件必須送法院審理」、「本校當儘量設法使此事成為純粹的法律事件解決」、「除發生新事件外不得再次以此為由拘捕學生」,因此所謂「徹底做」,自然應該是「#要有真憑實據今後不得再以同一理由找學生麻煩」之意。
臺大被捕的學生大約四十餘,遠少於師院的百餘,不但逮補的過程中學生沒有流血(陳誠回憶錄中的說法是「反倒有一名警長被學生打破頭」,卻不見持加害者論的人引述),不但只要不在最初名單上的要求政府必須一律交保,事後傅校長也以一人擋下了對教職員的「連保制度」:
「凡是在臺大任教和服務的教職員,每個人都思想純正沒有左傾思想,我一個人進行保證,有問題發生,我願意負全部責任。」
(資料來源:黃得時,〈傅斯年與台灣大學〉,《聯合報》,1968年11月15日)
歐素瑛說:「傅斯年並非是一個自由主義者,而是站在國家民族的立場,支持政府的掃蕩行動,致使臺大深陷白色恐怖的漩渦。」
(歐素瑛,〈四六事件對臺灣大學之衝擊〉,收錄於《臺灣學研究》第12期,頁40)
大家不妨聽聽傅斯年自己怎麼說。
「自由主義的方法,絕不能毫無憑據指人為共產黨,亦絕不能不重視在法律內的學術自由。」
(出自〈傅斯年校長再一聲明〉,《傅斯年全集》第六冊,頁166)
「我不能承認『無罪學生為有罪、有辜學生為無辜』」
(出自〈幾個教育理想〉,《國立臺灣大學校刊》,1950.2.13)
我不知道你怎麼看,我自己是感覺,聲稱自己是自由主義者,又不至於落入你可以顛覆我、但我不能動你的腦殘狀態的,真的不多,傅斯年可算一個。
前幾天又看到 #林芳玫 在《思想坦克》的文章〈當傅鐘成為喪鐘:用媒體與校友的手,甩學生會幾個耳光〉,他是這麼寫的:
「傅斯年提出的條件是『不能流血』,也就是校園內不能流血,出了校園,那就讓軍警特務機構來處理了。『不能流血』在建構神格化傅斯年的過程中,被善意曲解為傅斯年全心全意保護學生。陳翠蓮教授與其他專業學者的研究成果啟發了學生會成員,卻被反智的老校友斥責為「拉下神壇」,暴露出這群校友從來不關心知識與真相之追求,擺明了就是要造神與敬神。面對國民黨的日益衰敗渙散,這群中老年泛藍校友發出悲鳴,傅鐘成了他們自己的喪鐘,敲響著某些校友求知精神之死亡。」
我建議林教授看看以下的史料,看看這麼簡單的史料解讀錯誤,為什麼長達將近十年在貴圈中居然無人發現、無人挑戰,還受到多少學生的盲目追捧,然後再想想看,他是否有資格指控某些校友求知精神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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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佈告
卅八卯刪校第六九四一號
今晨見報載:本校學生自治聯合會于今日上午十時在本校校長室隔壁招待記者,此事斯年與訓導處事前毫無所知。查目前之不幸事項,目下已進入法律範圍,本校亦正循法律途徑努力。此時學生自治會諸君,如招待新聞記者,理應于事前向校長或訓導長商量。且所借之地方,實為校長辦公室之一部分;即開此會,此地亦至為不便,因其可能即變為校長招待記者。昨日下午四時餘,學生代表盧覺慧、林榮勳來校長辦公室向黃主任秘書(黃仲圖)借房,只言學生自治會欲自行開會,並未言招待記者之事,瞞其目的而不說,事近相欺,尤為痛心。查林榮勳君語言似有隔閡,當時與黃秘書接洽時,並未發言,盧覺慧國語純熟,實不能有所推諉。盧覺慧君著記大過兩次,林榮勳著嚴予申誡,務望以後本校師生之間相見以誠,然後本校方可進步,至要。
此佈
校長傅斯年
中華民國三十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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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悼詩人趙天儀前輩
上週,臺灣文學界傳出了兩個惡耗。一是臺灣文學之母,以《魯冰花》及三組大河小說聞名的鍾肇政先生在週末辭世,另一則是詩人趙天儀先生在四月底離世。趙天儀先生原為哲學出身,曾任台大哲學系代理主任。在1970年代的台大哲學系事件中,受到職業學生馮滬祥以及黨國內應、繼任代理系主任孫智燊的陷害、攻擊而失去教職。蠻橫的中國國民黨黨國體制,壓迫著兩位文學前輩的生命,兩位前輩卻以強勁的生命力與豐沛的文學創作回應,更育人無數,成就臺灣豐沛的文化資源與生命。
光陰無情,前輩的生命一一凋零。此刻,恰是政院決定促轉會延長一年,提出新任委員人選之時。在與時間競逐生命與真相的競賽中,延長一年的促轉會,能否交出一份令人滿意的成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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