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檢舉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
立法院於107年度三讀修正通過空氣污染防制法,新增吹哨者制度,並提供獎金給檢舉者,鼓勵民眾檢舉不法。
因園區頻傳有業者於夜間偷排廢氣影響空氣品質情形,修睿於本屆第 2 次定期會提案 「擬訂新竹市獎勵民眾檢舉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案件獎勵辦法」目的是希望除了交由相關單位定時檢測外,若能再配合民眾檢舉,嚇阻業主不法行為,更能有效達到監督的目的。
而空汙法於民國97年修正後,已授權各縣市自訂獎勵辦法;新竹市為全台灣科技發展重點城市,訂定相關法規與獎勵辦法為必然之趨勢。
109年6月「竹竹苗空氣品質改善維護會議」三縣市共同討論決議,建議各縣市預先研擬地方獎勵辦法草案;12月環保局已完成研擬「新竹市民眾檢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草案」。
110年,在進行多項行政作業程序後,已於5/28正式上路,全名為
「新竹市檢舉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
固定汙染源業者違反該法,經告發檢舉、查證屬實者,依規裁罰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款。
☑檢舉空污獎勵辦法:
👇每案實收罰鍰金額達50萬以上, 得發給檢舉人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五之獎勵金。
👇檢舉人為現任或曾任被檢舉人之受僱人,得發給檢舉人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十之獎勵金。
檢舉獎勵辦法的實施是改善新竹市空氣品質的重大法案,借由與民眾合作,彌補環保機關稽查人力之不足,提醒業者警惕,讓污染源無所遁形。
法規全文查詢︰
https://reurl.cc/6aaKA6
#第10屆第二次定期會提案
#第10屆第三次定期會總質詢
#第10屆第四次定期會總質詢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8的網紅桃園市議員褚春來官方TV,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議會質詢-空污防治費撥用、補助增修案 補助要對位,環境少臭味 桃園為工商大市,環境保護問題更受大家監督與重視,尤其,「呼吸品質」空氣汚染問題與生活習習相關。 然而,固定污染源附近居民常蒙受其害處,卻毫無改善之道及補償措施。每年空氣污染防治費約有5、6億之譜。目前僅使用於低汚染源,機車、柴油車補...
固定污染源法規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是世界地球日,同時也是時代力量選做「時力七天假」的其中一天。
4月22日是地球日(Earth Day),今年的主題為「修復我們的地球 Restore Our Earth」近日國際能源總署發布的「全球能源評論」報告中指出,隨著全球經濟逐漸從疫情中復甦,預計今年的碳排放量將會成為史上第二高。
此外,台灣的空污問題依然嚴峻,近期更面臨半世紀最嚴重乾旱的挑戰等,種種問題顯示出環境保護的行動刻不容緩。時代力量長期致力於推動永續的綠能政策,期盼以更積極的行動修復對環境造成的傷害,我們具體的訴求與行動為:
✔️ #堅守非核抗暖減煤,與國際氣候變遷標準接軌
為了因應全球氣候危機 ,我們將《#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及《#能源管理法》列為優先法案,希望藉由修法進行減煤和安全能源使用,從源頭強化台灣能源管理,早日達成「台灣溫室氣體減量」與「非核家園」目標。
我們透過舉辦【面對全球氣候變遷 台灣如何超前部署】以及【311核災10週年記取福島經驗,堅持非核家園】座談會,邀請專家學者與會,共同討論氣候變遷與能源議題,並呼籲環保署盡速提出《溫管法》修法草案,訂定「#淨零碳排」之目標,以接軌國際氣候變遷的目標,同時參考先進國家作法,主張設置氣候變遷專責單位。
同時,「非核家園」一直是時代力量的基本主張。檢視過去國外經驗,我們已經深刻體會到核災所造成的環境危害嚴重性,此外,目前核廢料仍舊是人類無法徹底解決的問題,加上近期日本宣布將排放核廢水的消息,更顯現出核能無法作為安全的能源來源,台灣社會應該要堅定邁向非核家園之路。
✔️ #強化國土保育與捍衛海洋生態永續
我們提出了《#礦業法》、《#廢棄物清理法》以及《#水土保持法》修正草案,通盤檢討土地遭受污染破壞的問題。尤其是《礦業法》,是關於土地相當重要的轉型正義法案,攸關原住民族權益、環境保護,時代力量已多次強調要排審,請蔡總統務必遵守承諾,也盼行政院盡快提出版本,不要一再拖延。
從屏東枋寮樂樂養雞場、台南學甲爐碴問題,到屏東鍇霖公司將廢棄物回填魚塭,廢棄物濫倒而污染土地的事件一再發生,皆面臨目前《廢棄物清理法》罰則太輕,且相關單位並未能積極執法查緝及要求清除,所以無法有效遏止不肖業者的問題。時力呼籲行政院盡快送出《廢棄物清理法》的修法版本,以讓土地安全與農安糧安食安有所保障。
在捍衛海洋生態永續部分,我們舉辦了多場#公投連署救藻礁行動,從基隆外木山到桃園大潭藻礁,都有我們守護珍貴海洋生態的身影,時代力量衷心期盼,唯有政府、企業和公民社會三方理性對話,共同努力尋找更好的替代方案,才可能達到環境保護和能源安全雙贏的理想目標。
✔️ #推動水資源保護及精進空污法規
台灣水情持續拉警報,全台各地水庫水位再創新低,部分縣市更遭遇供五停二的限水措施,促使社會大眾正視水資源議題。時代力量提出具體措施,呼籲政府從「徵收耗水費」、「輔導產業轉型」、「劃設與公告水源保護區」及「保護農業灌溉用水」等面向著手,唯有政府積極作為,水資源才有可能被真正守護、永續發展。
空氣品質持續受到本土、境外污染物的雙重侵襲,空氣品質指標有時連日呈現橘紅色,甚至出現嚴重紫爆狀態,依然為中南部秋冬的日常。時代力量多次召開記者會,並參與反空污遊行,主要訴求包含下修發布警示簡訊的門檻、反對開放跨區抵換空污、固定與移動污染源同步減量、國營事業帶頭改善、全面檢討總量管制制度、提高處分上限等,都是我們會持續監督的項目。時代力量認為,呼吸乾淨空氣是攸關人民生活品質的最基本人權,我們會持續努力為空氣品質把關!
固定污染源法規 在 賴瑞隆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持續要求政府改善空污 給人民健康安全的環境】
今天瑞隆和永續會跨黨派成員洪申翰、張其祿、陳椒華、吳怡玎等立委,共同召開主持「空污防制成效檢討暨務實改善方案」公聽會。瑞隆邀請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經濟部、交通部、台電、中油、中鋼、台船等中央機關,地方政府邀請高雄市、台中市、屏東縣、雲林縣、嘉義縣環保局提供具體改善意見,同時邀請成大環工系吳義林教授、中興大學環工系莊秉潔教授出席提供具體建議,民間團體也有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出席提供建言,大家期許一同加速改善我們的空污問題。
每年的空污季時,常常是北部空氣品質優良,南部卻頻頻紅害、橘警。以2020年為例,高屏空品區14個測站,平均橘警以上天數達到66.29天;北北基20個測站,平均橘警以上天數僅有14.20天;全國平均33.02天。政府有責任加速空污改善,給中南部鄉親免受空污之苦。我們經溝通討論後,也擬定十點結論,要求加速落實執行:
1. 環保署應就執行中之〈空氣污染防制方案(109至112年)〉每年度檢討各空品區執行情形,並持續按季與經濟部等相關部會盤點國營事業空污管制措施、設備及製程改善等減污措施執行進度、預算投入與執行情形等項目,並加嚴國營事業降載、減排之機制,確保國營事業落實「最佳可行控制技術(BACT)」改善空污。
2. 環保署應每年度檢討共通性管制之「有害空氣污染物(HAPs)」,並依據最新健康風險評估及流行病學研究,每年定期邀集學者專家及重要關係人、環保團體等,逐年精進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措施,盡快編制公布HAPs年報。
3. 環保署應於今年空污季前內檢討修正「空品嚴重惡化防制辦法」,將空污緊急應變門檻下修,並應於三個月內對外預告新版「空氣污染排放清冊(TEDS 11)」,以利持續改善空污。
4. 請環保署於今年內完成研擬石化業、水泥業、焚化爐、光電、半導體等特定產業之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並盡速公告之。
5. 請環保署於三個月內就現行「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與經濟部工業局、各地方政府環保機關,會商研議適當費率調整方案,並提高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運用於協助地方政府改善固定污染源排放管制之經費。
6. 經濟部工業局應於三個月內訂定2022-2023年工業鍋爐空污減排措施(包括持續改善鍋爐、輔導改用潔淨燃料等)新目標,並會商環保署與三個月內研議改善鍋爐安裝氮氧化物之政策。
7. 經濟部工業局應會同環保署三個月內盤點所有工業區,針對空污較嚴重工業區,比照目前由環保署與經濟部逐季檢討國公營事業機制。
8. 請環保署與交通部台灣港務公司推動台中港、高雄港等國際商港列入空氣品質維護區,並請交通部台灣港務公司與經濟部工業局、台灣電力公司就提升國內商港及工業港船舶(特別是空污嚴重地區之台中港、麥寮港、安平港、高雄港)的岸電使用率如何於兩年內提高至五成以上,提出具體措施與規劃。
9. 就改善移動空氣污染源之工作上,環保署應持續推動汰換老舊柴油車,並每年檢討提高目標,於六月底前會商交通部檢討四期以前柴油車現況,研議納入汰舊、濾煙、第六期脫硝、尿素之引擎或電動馬達補助,及相關法規修法工作;此外,並請環保署於今年10月底前,公布111年度補助民眾或換購電動機車政策;以及加強南部地區電動公車補助。
10. 請環保署研議完備下列資料,並於今年研議啟動調查,包括:(一)彰化雲林仍有未知污染源、(二)有機碳佔PM2.5達兩成,污染源不明、(三)油品含重金屬對健康影響及降低油品含重金屬之機制。
空污改善是持續性的工作,我們會繼續努力,給人民更健康安全的家園。
固定污染源法規 在 桃園市議員褚春來官方TV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議會質詢-空污防治費撥用、補助增修案
補助要對位,環境少臭味
桃園為工商大市,環境保護問題更受大家監督與重視,尤其,「呼吸品質」空氣汚染問題與生活習習相關。
然而,固定污染源附近居民常蒙受其害處,卻毫無改善之道及補償措施。每年空氣污染防治費約有5、6億之譜。目前僅使用於低汚染源,機車、柴油車補助。對此,春來,強烈建議研擬增修法規,給予固定汚染源附近居民補助、大宗交通工具(如計程車、大巴客車)使用頻率高者補助,讓防治工作更具效果。
固定污染源法規 在 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本標準適用於新設立或變更、或既存之固定污染源(分別簡稱為新污染源、既存污染源);其標準如附表。但特定業別、區域或設施另訂有排放標準者,應優先適用該標準。 ... <看更多>
固定污染源法規 在 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 的相關結果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使用生煤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指定公告之燃料(以下合稱燃料),應申請燃料使用許可證。但僅使用石油煉製業煉製販售符合國家標準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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