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文寫作2】如何把故事寫得有趣?
好了,我知道你迫不及待要開始寫了。
先把自己的奮鬥寫成金庸小說;
再把自己的愛情演成瓊瑤小說;
可是你只是素人,誰要看?
這就是素人寫作最大的難題:
當你不夠紅,寫自己沒人想看
但別怕,
這就是為什麼你要學爆文的原因,
學著把平凡人生譜成壯闊史詩。
既然你的故事沒人想看,
那沒關係,我們就先借「經典IP」來寫。
什麼是「經典IP」?
就是你聽過的神話、童話、典故。
就像雷克·萊爾頓借了神話大IP,
寫下《波西傑克森》,賣翻全球。
就像電影《公主與狩獵者》,
借了童話「白雪公主」這個大IP,
全球創下將近4億美元。
不過,我們不是要寫小說或拍電影。
因為那涉及「編劇」能力,
如果想學,推薦你找我的朋友:
許榮哲、李洛克、東默農
要開始練「爆文寫作」,
最簡單也最重要的練習就是:
把「典故」寫成一個「段子」
典故,是客觀的事實,但讀起來,
就像是維基百科,一板一眼,無趣。
因為它只負責讓你知道這件事,
但不負責撩撥你的閱讀樂趣。
段子這個詞,出自相聲,
指的是相聲中的一段有趣的內容。
所以你要練習把「客觀」典故,
用你的「主觀」,改寫成段子。
相信我,這不會很難,因為有我在。
教你三個我常用的寫作技巧:
一、遮蔽
「遮蔽」就是「隱藏」+「揭露」。
你先找一個讀者認識的名人,
但普遍不熟悉的故事。
在寫他的故事時,先「隱藏」他的名字,
改用「有個年輕人」、「有個窮小子」取代。
等故事說完後,
最後再「揭露」他的名字。
這時,讀者就會有一種驚喜感:
「什麼!原來就是他!」
舉個我曾寫過的例子給你吧!
「在美國有個年輕人,由於家境貧窮,他開始做起了渡船的生意。但是因為搶了別人的生意,所以被打了一頓,更糟的是,還被告進法院。控告者說年輕人沒有得到肯塔基州的渡船特許權。當法官正要判年輕人罰款時,年輕人說話了:『法官大人,對方控告我是根據肯塔基州的法律,但其實我是從印第安那州的河邊,把客人載到河中央的輪船上,我並沒有進入肯塔基州啊!因此控告不該成立。』法官被年輕人清晰的邏輯給震撼了,最後判決無罪。後來,法官很欣賞年輕人,要他跟著自己,繼續學習法律。這位年輕人也沒辜負法官的期望,長大後透過法律伸張正義,成為美國史上最偉大的人物之一,他是誰呢?
各位,他的名字叫做亞伯拉罕‧林肯,美國的十六任總統。」
注意到了嗎?
林肯你肯定很熟,
但這個故事你絕對不熟。
當熟悉的人加上不熟悉的故事,
利用「遮蔽」技巧,就能創造驚奇。
若你對這個技巧感興趣,
推薦你買王溢嘉老師《青春第二課》,
裡面所有故事,都是遮蔽技巧的運用。
而我,也是從這本書得到啟發的。
二、換框
「換框」就是「古事」 + 「今世」。
前陣子,熱門美劇《冰與火之歌》,
有個場景引發熱議,
就是明明是中古世紀,
但場景竟出現星巴克的杯子。
這意外插曲正巧解釋換框原理。
符合時空的事物叫正常,
違反時空的事物叫反常,
然而,反常才會吸引讀者的注意力。
這就是近年來,
為何國文著作很夯,
像是謝金魚《崩壞國文》
厭世國文老師《厭世廢文觀止》;
敏鋯的黑特事務所《人生自古誰不廢》;
因為這幾位作家,把原本無趣的國文,
換了個現代框架,瞬間拉近讀者的距離。
舉個例子好了,
咪蒙在《聖人請卸妝》,
是這麼寫墨子的:
「提倡低碳主義的墨子、宣揚不插電生活的墨子、
與一切誹聞絕緣的墨子,成為最當紅的相親節目
《非嗔勿擾》的嘉賓,這是充滿懸疑。」
典故會說墨子刻苦勤樸,摩頂放踵,
但這麼講很平面,掀不起任何波瀾。
咪蒙把概念換了框,
變成「低碳」、「不插電」的現代感,
再用「相親節目」製造墨子形象反差。
三、圍觀
圍觀就是「路人」+「反應」
我研究所論文研究的是「三言二拍」,
這幾部小說,說穿了,
就是古代的「玫瑰瞳鈴眼」,
只差沒有盛侏儒。
「三言二拍」有個有趣現象,
就是每次主角群發生了什麼事,
旁邊都會有群鄉民,
拉板凳、吃雞排、喝珍奶、看好戲。
舉個例子來說,
「杜十娘怒沉百寶箱」你聽過吧!
杜十娘是京城名妓,
與尋芳客李甲相愛後,決定從良,
贖身後,兩人準備廝守終身。
沒想到,李甲被玩咖孫富說服
竟然把杜十娘賣給孫富。
最後杜十娘怒沉百寶箱後,投江自盡。
注意喔!這時作者寫道:
「於是眾人聚觀者,無不流涕,都唾罵李公子負心薄倖。」
「當時旁觀之人,皆咬牙切齒,爭欲拳毆李甲和那孫富。」
哪來這麼多人旁觀?
而且有這麼多人,
怎會眼睜睜看杜十娘投江?
這就是「圍觀」的寫作技巧,
故事情節無法改變,
但透過路人的反應,
為讀者找到情緒宣洩出口。
這招怎麼用在爆文寫作呢?
就是當你描述情節時,
設想旁邊有群鄉民,
他們會作何反應?
把他們的反應寫出來,
越馬景濤(浮誇)越好。
比方我《飄移的起跑線》有篇文,
叫做「致對手:謝謝你,虐過我」
裡面我寫了莊子的故事,我是這麼寫的:
「莊子老婆過世,
他在那邊鼓盆而歌,
世人嚇到骨盆下滑,
這根本比川普還狂啊!」
還有:
「莊子轉身,跟弟子說:
『來!老師跟你說個故事。』
弟子還來不及說不要,莊子就講起來了。
這都是刻意揣摩路人反應,
創造角色言行張力的寫作技巧。
天哪!我這篇太有誠意了!
根本把爆文寫作的精髓開誠布公。
那是因為,
我受惠於爆文寫作。
也希望努力的你,
因為爆文寫作而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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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現在歡欣載舞,
但別開心得太早,
因為知道技巧並不代表學會啊!
我出個作業讓你練習,
請你找個熟悉的典故,
用我教的這三個技巧,
改寫成段子。
打成文字檔後傳給我,
我會挑出寫得最有趣的,
寄送一本書給你!
給你幾個典故參考吧:
司馬光破缸救友、蘇秦懸樑刺骨、張良圯橋撿鞋
#歡迎分享
#可以幫我把三個技巧編個口訣嗎我想不到
#只要懂技巧加上練習人人都可以寫出爆文
國文閱讀333 在 Z9 的看板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最後,我覺得這整起事件背後最大的一個因素是
人們總把法規的勞動條件當成最高標準
殊不知,它是最低標準啊!
【華航機師罷工的重點是爭取「合理的」休息時間】
知名作家苦苓在臉書上罵罷工機師沒良心,他問說世界上有哪個航空公司達到機師要求的排班方式?
http://bit.ly/2DsMtdX
他的這篇文章其實是很好的教材,因為它包含了社會上對罷工的各種誤解。以下不是針對個人,而是針對那些被提到的論點。
1
首先關於排班的事實部份,我去留了言說:「國泰跟長榮都有達到長程線4人輪替喔!google一下就有了,發文之前查證一下應該不難吧」
然後他回我說我在「混淆視聽」,並說長榮是16小時才派4人。結果下面出現長榮機師親自回應
Ian Yang
「苦先生不是哦~長榮美東航線就算是回程不到16小時都是四人派遣,原本洛杉磯冬季回程只有半夜departure 派遣四人,現在工會與公司協商,連早上BR05 flight time 十四小時四十分都派遣double crew (四人)執勤。這就是您說的,為什麼長榮能,華航不能嗎?
反過來說,就是為什麼長榮這次不進行罷工,華航卻撕裂到這種程度。關鍵在於公司高層是否願意進行對話,我們一開始也走過公司完全不願意談,到後來,董事長直接與工會代表好好談。[態度]!本人不用google 查證這項資訊,因為我就是長榮777機長,CAA 檢定證號碼103241」
報導者也已有一篇詳細的報導出來
http://bit.ly/2Gy5O0E
隨意舉個例,聯合航空,大韓航空,韓亞航空,都是12小時就派四人
達美航空年薪七百萬台幣,聯合航空六百多萬台幣
人家做得到避免疲勞駕駛
台灣人的命比較不值錢嗎?
從罷工主因來看,
機師的工作是日夜顛倒,違反人體時鐘
所以機師們才會要求要有另一組人輪替,以及合理的輪休班表
罷工訴求第一條,也是最重要的項目就是:飛行8小時要派三名機師、12小時要派四名機師
如果沒這樣派,開飛機時的輪休時間太短太零碎,很容易疲勞駕駛
2
至於合理工時的部份也是一樣
現在很多人說機師平均工時不高
然而,我看報導寫道,機師的工時常是上機才開始算,但實際上要提早報到及做檢查
這跟前陣子遊覽車司機過勞撞車之後大家的檢討也一樣啊
資方和政府就說只有開始開車、手放在方向盤上才開始算工時
啊是都不用提前報到、上車檢查做準備、停車停機之後是可以馬上就上床睡覺嗎?
而且開飛機假如開了十幾小時到地球另一端,你身體時鐘是想睡就可以睡?
3
在苦苓這篇貼文裡說「在法、理上都站不住腳的機師公會」
實際上罷工完全是合法的,而且第一線的飛機駕駛出來跟大家講說他們長期都在疲勞駕駛,結果一大群鍵盤飛機俠一直講說很正常…
然後,「工會」跟「公會」是兩個不一樣的東西
這最基本的概念就錯了
工會是依法成立
要罷工也有一定的門檻要達成才能合法罷工
4
苦苓還質疑工會提出的要求說「未罷工的機師不能享有罷工後他們爭得的權利」是要懲罰未罷工機師
這其實就是罷工當中的「禁搭便車條款」
這應該是正常公民教育當中應該教會大家的常識
但顯然現在社會上對罷工的認識還太少了
如果沒有禁搭便車條款,每個人就躺著等別人幫忙爭取福利就好了
5
很多人質疑說這次罷工怎麼可以用突襲的方式然後紛紛指責機師們沒有道德。
事實上,我們的罷工相關規定並沒有規定要有什麼預告期,而且機師工會經合法投票通過罷工權的門檻也已經至少半年,這代表只要談判失敗、只要資方不理會勞方要求,勞方隨時都可以罷工。這責任是在資方而不是勞方。
其實罷工的本質就是要造成很多人的不便,造成愈多不便,勞方談判的籌碼愈高,突襲當然是一種勞方的武器。
當然,罷工成功與否往往也要看社會大眾能否給勞方後盾,如果大家站在勞動權力改善的這一邊,那自然資方承受的壓力就愈大;相對的,如果愈多人去罵勞方怎麼可以這樣「沒道德」,那資方當然好整以睱,反正壓力不在自己身上,誰理你啊!
***推薦閱讀邱駿彥老師文章:(裡面也講解了什麼是罷工以及現有法律的限制)
【罷工需要有預告期嗎?】
http://bit.ly/2Dv7q8j
6
最後,我覺得這整起事件背後最大的一個因素是
人們總把法規的勞動條件當成最高標準
殊不知,它是最低標準啊!
沒錯,國際上有對航空業的工時做規範,民航局也有法規「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華航都沒有違反。
然而,這邊直接quote:勞動法專家、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邱駿彥指出,《勞基法》所提供的勞動條件保護已經是近乎失能的角色,政府和企業都把《勞基法》當作唯一標準,甚至企業會批評《勞基法》沒有彈性,但《勞基法》本來就是最低標準,企業所謂的彈性應該是建立在優於《勞基法》之上才對。
航空飛行標準也是如此。現在的工時就是合法但不合理啊!
今天就是第一線開飛機的人出來告訴大家說他們都處在過勞的狀況,還有這麼多人要一直拿「符合標準」出來講。到底是機師的問題還是法規標準的問題?任何站在身命財產保障角度思考的人們應該都可以分得出來吧!
我秒選法規有問題該改,但似乎還是很多人覺得是機師的問題?
好啦就算真的不知道是誰的問題,那大家想想,我們連續開車開個兩小時可能就會很累了,那開飛機呢?時速是幾倍?面對天空的狀況,溫度、天氣、鳥獸、機械等等,未知的情形不知道比開車還要複雜多少?
小結
一句話說完:現有的規定合法但不合理。
說真的,台灣現在就是一個大型的絕命終結站啊!
開火車的過勞,路上開貨車的、開公車的、開客運的、各種司機全都在過勞,出去玩搭遊覽車司機也過勞(所以先前不就出大事了嗎?大家的記憶都很短暫),其他行業也是,超市裡面物流士過勞,醫護人員過勞,社會上各行各業都在過勞,人們都不會覺得身邊到處充滿危險嗎?還是覺得「我都撐得下去你憑什麼不行」?
非得要自己遇上因過勞而出的意外才會醒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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