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道人生:香港最重要的財富(李怡)
香港實施港版國安法後,英國政府去年7月經審視認為明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因而宣佈2021年1月31日開始為香港具備BNO身份的人士提供5+1移居英國的簽證服務。當時沒有引起多大關注,但臨近開始實施,中國政府即提出反制,特區政府沒有經過立法程序也劍及履及跟從,使港人即時不能使用BNO離境。中國更表示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使香港人不知道後着會是甚麼。葉劉淑儀倡議,應設立一個日期,使所有獲外國籍的人士失去居港權,讓想移民的人考慮要付出的代價。中國的反制和親中者的恐嚇,反而使想移民的港人大增。據昨天發佈的中大亞太研究所調查,43.9%港人有意移民,有半數已為移民做準備,這是一個極不正常的比率。移民首選是最沒有門檻的英國,原因不言自明。
200年前法國思想家孟德斯鳩說:「共和政體的管治原則是品德,君主政體是榮譽,專制政體是恐怖。」恐怖的管治就是要讓人民產生恐懼。這就是英國歷史學家Eric Hobsbawm引用意大利農婦一句話「快逃,祖國來了!」的深刻含義。
英國似乎早料到中國有此一着,即表示對中國不承認BNO作旅行證件表示失望,但不感到驚訝,選擇移居英國的BNO港人,可以使用BNO以外的文件前往。換言之,香港人不能用BNO離境,不妨使用特區護照前往英國,抵英後再尋求5+1援助。
會不會如葉劉所言,將中國不容雙重國籍的法律施之於香港,強要香港人在外國護照和香港居留權中作取捨?或索性連特區護照也取消,一律要用中國護照?又或者像中國大陸那樣,離開香港要政府批准呢?在香港已經越來越變得與大陸的城市沒有分別,甚而有些管制猶有過之的情況下,甚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而討論法律字面上的意思,在人治體制下並無意義,比如,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但人大、政協、高官有多少人持有外國國籍?早前中國智囊翟東升爆出華爾街某猶太巨子擁有中國國籍。在中國,一切法律都是因人而異的政治。
香港現在實行的,是習近平新時代特色的一國兩制,特色是法院既可以實行普通法的無罪推定,也可以實行國安法的有罪推定,因人而異,因事而異。對未來的法律權利和安危的不確定性,是人們恐懼的主要原因。
去年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在一個講話中說,在治權和人心等方面,「香港需要『二次回歸』」。過去一直說1997年香港只是土地回歸,但人心還沒有回歸。張曉明表示香港國安法就是「二次回歸」。
從「二次回歸」實行以來的香港現實,BNO新措施及中國的反制,說明這個「人心回歸」不是出自內心的人心,而是靠嚇的人心。
國歌法國旗法的罰則,不是讓人真心愛戴國旗國歌,而是不敢不作狀的口是心非的尊重國旗國歌。英、美、加、歐盟等國,一般不會禁止國民離境,任由離去。任由人民離開的國家,沒有人要逃離,只有嚴限人民離境的國家才會出現「快逃,祖國來了」的現象。
到外國就業艱難,謀生不易,或者被歧視,做二等公民。這些都從來嚇不倒有心逃離的華人。而避秦的逃亡更是華人自古以來的求生傳統。根據數十年的觀察,香港人無論到世界任何地方,憑其靈活頭腦和勤奮,再困難的環境都能夠生存。實際上,香港百多年來的起飛,靠的正是在法律保障下的華人奮鬥精神。慣於獨立精神、自由意志的香港人本身,就是最重要的財富。移民帶走的財富,主要不是金錢,而是具香港特質的人。
國歌法罰則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立法會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
經過反對派議員連番阻撓,包括連續兩星期在會議廳內投撥惡臭液體和臭蟲,導致會議暫停,今日立法會終於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反對派議員提出共21項修正案則全數被否決。隨著條例草案獲得通過,香港特區透過本地立法,以符合香港特區的憲制和法律框架的方式,正式在香港實施《國歌法》。國旗、國徽和國歌是國家的象徵,每一位公民都理應維護國旗、國徽和國歌的尊嚴,這既是公民的義務,也是愛國主義精神的體現。
我支持《國歌條例草案》,以維護國歌的尊嚴,使市民尊重國歌。我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發言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在抗日戰爭的背景下誕生,一直伴隨和承載著中國歷史的發展,寄託著國民的愛國情感,並時刻提醒我們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珍惜國家發展成果。
反對派議員為反對條例草案,不斷抹黑愛國主義,在他們眼中,愛國主義成了一個邪惡的字眼,認為愛國主義侵犯個人自由,壓制個人權利。他們宣稱口裏說愛香港,尊重法律,尊重《基本法》,卻不斷踐踏國家尊嚴,挑戰法律的底線,指鹿為馬,顛倒是非。直接、間接不承認香港是中國一部份。他們這些無根思想,無根表現, 正正暴露了某些人的無知。他們明目張膽地為激進暴力分子撐腰壯膽,明裡暗裡進行協調、指導和資助。他們混淆是非、顛倒黑白,竭力鼓吹所謂“公民抗命”甚至“暴力才能解決問題”,“違法達義”的歪理,美化、慫恿激進暴力活動。
事實上,在香港當前亂局中,站在前台的是部分激進暴力分子,居中的是部分被誤導、被裹挾的善良市民,青年甚至小朋友,但幕後慫恿、支持激進暴力分子的則是香港內外的“反中亂港”勢力,所以我們必須從根源開始,教導我們下一代如何尊重國家,尊重國歌,尊重別人,尊重自己。
《國歌條例草案》主要有兩個重點:第一,指明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透過指引性條文讓市民尊重國歌;第二,就一些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或不當使用國歌的行為訂立罰則。根據國家《憲法》第4章,國旗、國徽及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所以條例草案訂明關於保護國歌的罰則水準,宜與《國旗及國徽條例》就類似罪行所訂的罰則水準看齊。
條例草案第4部主要涉及推廣國歌的相關條文,包括訂明教育局局長須就將國歌納入小學教育及中學教育發出指示,使學生學習唱國歌,並以教育學生國歌的歷史及精神及奏唱國歌的禮儀。我認為要深化學生的概念,教育局應因應國歌條例預備好來年教材,避免出現教材偏頗、失實、誤導等的問題。相對於過往沒有框架來說,對整體的國民教育方面來說是有極大進步,有法可依。
此外,《國歌法》的主要精神是尊重,人是否懂得尊重,關乎他個人的品德培養,人的道德品格的養成是要從小開始,所以學校及教師對學生的品德教育絕對是關鍵。透過立法規範市民要尊重國歌,其實是治標不治本,唯有透過教育,加強人的品德培養,讓小朋友從小懂得誠實、守信、禮貌、責任、尊重等應有的重要品格。
國歌法罰則 在 Initium Media 端傳媒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港聞:立法會續審 #國歌法,朱凱廸、陳志全灑出不明液體遭驅】
香港立法會今天(6月4日) 繼續審議《國歌條例草案》,立法會主席 #梁君彥 早前預留30小時作審議之用,預計將於本日傍晚完成表決程序。在上午的會議中,21項由民主派提出的修正案,包括降低罰則的建議,全都在建制派反對下遭到否決,審議進入三讀階段。另外,民主派議員要求在會上為六四事件默哀,梁君彥拒絕。
至下午12時50分左右,當工聯會 #陸頌雄 發言時,議會陣線 #朱凱廸 及人力力量 #陳志全 衝向主席台,遭保安攔截,朱凱廸潑出液體,陳志全所持液體被打翻,議事廳傳出異味,建制派議員隨即衝岀議事廳。立法會代主席 #李慧琼 驅逐兩人及暫停會議,警方、消防到場處理及調查。
朱凱廸表示,灑潑的是有機肥料。他稱,今日是六四事件31周年,同時是政府強迫為《國歌條例草案》立法的日子,希望阻止惡法拑制自由,向中共表明不會接受國歌法。陳志全當時手持「殺人政權 遺臭萬年」示威標語及有臭味的水,他指立法會保安員阻止時,令液體倒在地下,行動要令建制派知道作為「政權打手」將遺臭萬年。
在之前的國歌法審議會議中,民主黨 #許智峯 亦曾帶同一袋腐爛的盆栽並倒瀉在主席台前抗議,令現場發生惡臭,一度令立法會需要暫停會議。
梁君彥曾表示,會預留約6小時進行三讀辯論,原預計於今日傍晚約5時45分左右完成審議。截至下午4點,立法會仍然暫停會議,未確定會否如期表決。
攝:陳焯煇/端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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