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六法全書 也得看臉書
張升星/法官(台中市)
美國非裔男子佛洛伊德遭白人警察壓頸致死案,陪審團認定三項罪名全成立,被告在宣判有罪後,法官當庭撤銷保釋,收押入監。
該案對種族平權的劇烈衝擊,論者各有高見。但其司法程序審理模式,對檢視司法實務現況和形塑國民法官願景,具有比較法制參考價值,自應深論。
該案被告雖然涉及「故意殺人」,但在嚴守「無罪推定」美國法制下,四名警察起訴後全部獲得保釋。這種情形如在台灣,網路鄉民肯定聲討,掀翻法院。反觀造成多人死亡的太魯閣號事故,雖然包商僅涉「過失致死」輕罪,但輿情沸騰,檢察官聲請偵查中羈押,法官認為現場蒐證完成,勾串滅證風險不高,無羈押必要,諭知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罹難者家屬旋即指責恐龍法官,抗告後法院認定確有滅證風險諭知羈押。起訴移審法院後,法官發現除六法全書,也得經常關注臉書,始能「符合社會期待」繼續羈押。
包商輕忽草率行徑令人憤恨,但若將社會激情全部歸咎民粹理盲,則是見樹不見林謬誤。其實,民怨真正根源還是冗長而荒謬的司法程序。眾所周知,「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是司法本土特色,因為司法程序令人不耐,社會必然充斥「羈押先行」的報復聲量。既然正義永遠遲來,那就只能透過羈押被告「假執行」,才能滿足些許社會公平。
其中關鍵在於:刑事訴訟法制對「無罪推定」的錯誤詮釋!首先必須澄清的是:「無罪推定」和「公開審判」具此消彼長互動關係。從英美法系觀點言,案件「公開審理」認定有罪後,法律預設「無罪推定」就遭推翻,因此被告「定罪(conviction)」後就不能再主張「無罪推定」。就像涉案員警,陪審團認定有罪,被告雖然有權上訴,但是法官拒絕保釋,收押入監。換句話說,「無罪推定」乃裁判心證「超越合理懷疑」門檻,絕不是必須窮盡審級救濟,才算符合正當程序。
然而刑事訴訟法第一五四條第一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誤將「有罪判決」不當迻譯為「有罪確定」,完全無視「公開審判」應有嚴肅意義。結果導致被告雖經多次更審均認有罪,但是只要持續上訴避免確定,就能援引無罪推定豁免羈押,豈不荒謬?此中,當然也和刑事上訴採「覆審制」有關,既認定犯罪有「多次」事實審可隨時翻案,法官當然不願宣判有罪羈押,否則他日案情逆轉,反而無端揹負寃獄賠償責任,何苦來哉?
司法實務沿襲上述錯誤,但又苦於大咖利用判決確定後空檔逃匿,於是修法增訂「防逃機制」,規定必要時得由檢察官逕行拘提。就保全執行終局目的言,兩者雖殊途同歸,但和英美法制執簡馭繁司法實務相較,錯誤法理詮釋和迂迴修法矯正,實屬治絲益棼。
未來國民法官制度,承審案件都是「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或者「故意致死」重罪。如果國民法官參與判決有罪的被告,仍然援引無罪推定主張人身自由,恐將導致國民法官擔心自身安全的心理反差。
司法改革除了制度引介,更須思維反芻,法官如果因循舊例,良法美意亦屬枉然。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蘇貞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總統已經公布 #國民法官法 ,2023年即將施行。 未來只要年滿23歲, #大家都有機會當法官 ,帶著各行各業的經驗,跟職業法官一起決定量刑、進行判決。以後,當國民法官跟受教育、服兵役、被教召一樣,都是公民義務,雇主也必須給公假。 2023年起,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就會開始有國民法官參...
國民法官參與 案件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故意開槍殺人、當庭嗆法官、毫無悔意,國民法官建議只判20年?
▫️
立法院於去年七月三讀通過「國民法官法」,希望透過全民參與,達成審判結果接地氣,更符合人民期待的效果。
▫️
結果呢?
士林地方法院本周舉行為期3天的模擬法庭,抽選出6位民眾擔任國民法官,模擬審理改編自2016年施姓家暴男子槍殺妻子的案件,也是衞航曾經承辦過的案件(受害人家屬的第一審告訴代理人)。
▫️
這件案子令衞航印象極為深刻,因為被告不僅:
➡️ 當庭嗆法官「不敢判死刑」;直接告訴法官,根本不需要做什麼精神鑑定,『我跟你說我沒有教化可能,你聽懂嗎?』」
➡️ 也當庭恐嚇衞航:「告訴人如果來的話,我要把他打死」;
➡️ 更不斷放話『你也不用存心要我死,我本來就想死了!』、『槍是我開的,她再活一次,我就殺她一次!』
▫️
雖然衞航依被害人家屬意見,在本案主張判決死刑,但最後法院仍判決無期徒刑確定。沒想到,2021年3月25日的模擬結果,居然只剩下20年有期徒刑。
▫️
甚至還有一名國民法官主張:施姓男子雖然沒有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但他在看守所時有抄寫佛經之舉,且抄寫工整,顯見有真心悔改,建議判他三年有期徒刑就好。
▫️
衞航看到新聞真的不禁心生恐懼,這樣的被告出獄,不單只有被害人家屬、衞航,不少人都可能會有生命危險吧。
▫️
這表示,國民法官參審制存在一定盲點,所作成的判決也不一定能夠符合人民期待,整套制度立意雖良善,但仍需要更多實證研究與訓練,並輔以法治教育深入扎根,累積人民法治觀念,才有可能透過國民法官參與,作成更多符合人民期待的判決。
▫️
一旦貿然施行,不僅無法達成司改目標,更有可能置人民的身家安全於巨大風險之中,誠摯呼籲主事者三思而行。
註:新聞照片引用自蘋果新聞網。
國民法官參與 案件 在 民視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國民法官制2023年即將上路
有一天您也可以斜槓當法官!
國民法官會參與重大刑事案件的審判:
• 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如殺人)
• 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罪(如酒駕致死)
國民法官將與法官一起坐在法檯上,全程參與審判程序,
並與法官共同決定有沒有罪、應判何罪。
國民法官不用懂法律,
懂社會就OK
國民法官參與資格:
👉 中華民國國民
👉 年滿23歲
👉 轄區內住滿4個月
詳情請見:https://social.judicial.gov.tw/CJlandingpage/
#國民法官 #斜槓人生 #司法院廣告
國民法官參與 案件 在 蘇貞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總統已經公布 #國民法官法 ,2023年即將施行。
未來只要年滿23歲, #大家都有機會當法官 ,帶著各行各業的經驗,跟職業法官一起決定量刑、進行判決。以後,當國民法官跟受教育、服兵役、被教召一樣,都是公民義務,雇主也必須給公假。
2023年起,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就會開始有國民法官參與審判。2026年起,犯最輕本刑十年以上之罪的案件,都會有國民法官參審。
國民法官是全新的制度,是司法民主的第一大步、也是總統允諾的司法改革的起步,讓審判更透明、更民主,也讓人民對正義更有信心。
#有政府 #會做事
--
蘇貞昌的Line:
http://line.me/ti/p/@eballgogogo
蘇貞昌的IG
https://www.instagram.com/eballgogogo/
國民法官參與 案件 在 可影響死刑爭議案件?國民法官僅能參與「一審」 @newsebc 的推薦與評價
國民法官 今年正式上路,每年約有600件,約13萬國民能 參與 審判,並且明文規定,沒有重大原因不得拒絕,否則會罰3萬元。而擔任 國民法官 ,一天薪水三千。 ... <看更多>
國民法官參與 案件 在 司法院- 什麼是國民法官制? 簡單地來說,未來針對特定的重罪 ... 的推薦與評價
簡單地來說,未來針對特定的重罪案件,將會抽選出#6位國民,與#3位職業法官... ... 法庭白話:職業法官與檢辯雙方用白話易懂的方式,協助國民順利參與審判。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