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5的主軸>>巴黎協定下的碳市場】
#國與國之間的兩種碳交易系統 #魔鬼藏在細節裡
今年氣候大會各方利益團體以及利害關係人都要有聽過所謂巴黎協定第六條,第六條基本上就是要將探權的概念帶到減碳上,德國之聲的報導有詳細解釋為何他重要以及為何談判要小心。我們的談判專家總統大人~~ 記得看到這個阿。
▍《巴黎氣候協定》第6條裡的魔鬼
柬埔寨北部的一座村莊裡,村民會使用「稻殼」代替高汙染的柴油,作為社區發電的燃料。這項計畫的出資者來自世界的另一端,可能是個人或是公司,用購買「碳權(carbon credits)」的方式來抵銷自家的碳排放,這就是全球市場交易CO2的其中一種方式。
目前在馬德里舉行的COP25正在研究這類商業模式,目的是實踐《巴黎協定》第6條:替全球碳交易系統建立一套規範架構。由190個國家簽訂的氣候協議,其目標是將升溫控制在2℃以內,可是以當前由各國自行決定的「自主減排貢獻(NDC)」的規模看來,專家預估全球可能會升溫3度以上,於是,鼓吹碳市場的人認為,碳市場可以扭轉劣勢,但懷疑者則擔憂它可能會分散國家減碳的力量。
▍減碳扣打
COP25中將討論兩種碳交易系統,第一種方式,是允許減碳成效超過NDC目標的國家,以碳權的形式,出售額外減少的CO2給無法達標的國家。例如某國設定減排100噸CO2,實際減了110噸,便可將多餘的10噸賣給那些NDC達標失敗國。IETA(非營利國際排放貿易協會)的國際事務主任認為,碳交易是達成《巴黎協定》目標的關鍵工具,若按理論運作,碳市場上的每個人都可互相交易,且愈來愈多國家開始考慮使用碳市場來實現國內的NDC目標。
但批判的聲音擔心,碳市場可能會使一國刻意降低減排目標,以便出售多餘的碳權。New Climate Institute的創辦人Carsten Warnecke即認為,一國的NDC規模必須夠大,能吻合《巴黎協定》限溫2℃的目標,才有資格進入碳交易市場,可是如此一來世上只有極少數國家能夠進場。因此「碳市場觀察家(Carbon Market Watch)」的碳價政策專家Gilles Dufrasne建議,與其將國內減排成果累積的碳權賣給他國,不如把這筆資產投入實現《巴黎協定》的另一目標:籌備每年1000億美元的基金,資助開發中國家進行氣候危機下的「減緩(mitigation)」與「適應(adaptation)」工程,這些國家往往受氣候變遷的影響最大。
重點是:一國的碳權不該屬於一個人、一家公司或一個國家,碳市場存在的目的不是為了賺錢,而是為實現更大規模的減碳。
▍碳補償
COP25討論的第二種碳交易系統則是「抵消排放(Offsetting emissions)」,也就是替「永續發展機制(Sustainable Development Mechanism)」—前身是《京都議定書》裡的「清潔發展機制(CDM)」設計一套規範,這種機制使富裕國家能透過資助開發中國家的減碳計劃,來抵銷國內的CO2排放。
但「碳市場觀察家」認為,舊有CDM制度下的資助項目中,有85%會繼續進行,原先被認為可刺激各國制定更大減碳目標的系統,實際上只是降低達到現有目標的成本,甚至使目標弱化,因為各國沒有真正減少排放,只是花錢買一些沒有太大意義的信用。批評的聲音也提到,CDM系統下的信用太便宜,使碳補償的成本太低,不該被放在COP25新的碳交易計劃中。
▍規範必須嚴格
環境主義者認為,設定嚴格的條件很重要,且須防止重複計算,也就是買賣國雙方都把同一筆碳權,納入自己國家的減排。一位IETA的專家說,如果COP25的討論能夠確保制定嚴格的規範機制,《巴黎協定》第6條可提供高門檻碳交易所需的誘因,自然會激勵出各國的遠大目標。但該專家也說,把碳市場放入《巴黎協定》中,也有可能破壞協定本身。
「我們擔心若本屆COP決定了第6條的內容,會與其他條文如逐步淘汰化石燃料的內容背道而馳,大家會尋求一種後門拋開制定減碳大計的決心,事實上這將會削弱、而不會激勵出世界對減碳的遠大志向。」該專家說。
目前主要有兩種碳交易制度,第一種的漏洞是只要把自主減碳的設定標準降低,就可以進場賣碳;第二種碳補償的問題是,過去京都議定書架構裡制定的碳補償太便宜,如果一國大量排碳的代價,是花一筆小錢資助他國進行減碳,反而將使國家不會全力投入減碳。
▍資料來源:COP25: Controversial carbon markets take center stage https://reurl.cc/6ge8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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