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政猛於虎
劫貧濟富 有意思嗎
困還未解,又被捅一刀
有必要在疫情才剛緩和,就迫不及待開始對機車族搶錢嗎?
此刻的台北市政府還有更多工作要做吧?年輕人脫北、 服務餐飲業慘重、 無薪假的爆增
為了紓困
市府減娛樂稅,我們議會支持。
市府減OT財團的租金、權利金,我們議會也支持。
結果市府此時,卻跑去搶機車族的錢,是什麼戲碼?
市長知不知道,很多機車族年輕人都還沒有打疫苗。
因此很多人為了避免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所以改用機車通勤。市府有做什麼嗎?
市長知不知道, 8月中台北市無薪假人數是一月份的【30倍】。
市長又知不知道,機車朋友 大部分都是經濟比較弱勢的年輕人和勞工朋友們。
一年多5000塊的機車停車費支出……五千元的振興券都不夠用。
使用者付費?
市府佔用那麼多私人土地,怎麼不花錢徵收?居然還拿來畫停車格收費!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831004459-260405
土地權利範圍是什麼意思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昨天看到朋友貼給我一個連結是宜蘭葛瑪蘭族協會分享的文:說了美國領事李仙得 #賣台第一人
我的想法是:
現在大家氣憤著美國對原住民的方式,但大家卻沒想到領土主權在當時跟現在很不一樣。
國際法上關於領土主權的取得、移轉規則在二十世紀有非常大的轉變。法律規則必須與時俱進,但為了避免破壞法律狀態的安定,所以除非有非常正當的理由,否則嚴禁以今是論昨非。換句話說,即使過去所發生的事情在今天看來並不正確,但過去那些事情既然依據當時的時空背景是合法正當而有效的,就不能輕易否定過去發生的事情所具有的法律效力。
大家會說台灣是原住民的如何如何,其實台澎領土主權統一歸單一個主權國家是日治時期才有的,日本在《馬關條約》合法取得台澎領土主權,但只能是清帝國實質控制的領土(台島西半部跟澎湖),後來日本透過當時國際法允許的武力擴張取得東半部領土主權(日本在中央山脈以東範圍的拓殖是以日本政府本身的官方力量當靠山。比大清當時割稻尾的認真多了。)
在這之前其實很難有哪個台澎上的居民可以說整個台澎都是他們的。
再說了,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不是一群人或者某組織、某政權可以主張的。
我們在這篇說過 👉🏻Q&A26:台灣適用「無主地先佔」嗎?住民自決權與國民主權的差別?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82327711800144/?d=n
還有, 「無主地」的定義也是有改變的。我們在這集直播中說過 👉🏻Nation、Country、State的差別;護照的作用 https://wp.me/pd1HGm-kC
早期的「無主地」就是「不屬於主權國家領土」的土地就是無主地。後來重視人權、自決權概念得到廣泛肯定之後,「無主地」就變成只剩下無人島之類的地方才符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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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遇到有人質問說美國取得美洲原住民的領土方式很怎樣怎樣~~
我就會說要質疑當時的領土主權取得方式,就必須了解當時國際法上對領土主權取得的方法。當時國際法就是那個樣子沒什麼好說的。
現在回頭看:美國趕走原住民取得領土不行。那大清趕走原住民取得台灣領土當然也不行。那如果要否定英國因此取得當時殖民地的領土主權,就請他同時否定大清在台灣取得的領土主權。不要雙標~
沒看到歐洲那些國家的人在主張今日美國所在地區的領土是歐洲國家的,但某些人就是很容易邏輯死去(・_・;
談法理我最喜歡的點就是清清楚楚。
就發生的時間點所適用的國際法規則而言,並不否認美國從美洲原住民手中取得土地,將其變成領土的法律效力,我們基於同樣標準,也不否認大清帝國從台灣原住民手中取得土地,將其變成領土的法律效力。
但美國跟大清最大的差別,在於美國並沒有把她從原住民那理取得的領土割讓給其他國家,但大清把台澎割讓給日本了。
既然兩者狀況不同,當然結果就不一樣。
//在觀念與時俱進的同時,也意味著,當我們看以前的資料時,要去瞭解相關詞彙在當時到底代表什麼意思。不可「以昨是論今非」(用以前可以來質疑為何現在不行),也不可「以今非論昨是」(用現在不可以去批評、否定在過去可以做的事情,進而否定其效力)。//
其實只要對領土主權有清楚認知到與時俱進的規則,就不會理盲濫情,在這個時候扯什麼李仙得賣台第一人。
最後補充一下,人的國籍與領土主權是兩個不同的獨立的問題。
領土主權擁有者擁有的就是領土主權,不及於土地上的人民。人民的歸屬取決於國籍。人有擁有、選擇國籍的權利,擁有土地就擁有在當地居住的人民那是人權觀念還不發達的時候會有的想法。
像馬關條約,雖然 1895.5.8 生效時,大日本帝國就取得台澎在大清實質控制下的部分的領土主權,但人民的國籍要等到 1897.5.8 才確定,給了原台澎居民兩年的選擇國籍的機會。
#延伸閱讀
美國羅發號事件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2689990979556/
#斯卡羅 #李仙得
Ps, 附上昨日下播的自拍🤳
土地權利範圍是什麼意思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昨天在回應中國人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57688562479698/?d=n
這一篇收到一則留言,因為實在回應不下這麼多字數,特地單獨發一篇♡
✨來回應 #國家正常化 、#中華民國台灣化 的支持者:
——
首先,謝謝你的回應。
我推廣台澎法理地位的真相,只不過是在「揭露客觀史實」,這無關誰要不要認同,因為這是客觀史實。
還原真相合情合理。
自1945.10.25光復台灣的騙局至今,台灣人缺少了解客觀史實的機會。
💢台灣光復的騙局 https://wp.me/pd1HGm-10
台澎土地上的台澎人以及1949年來台的中國難民及其後代,都應該了解到台澎法理地位,才會知道自己該在這塊土地上持什麼樣的態度、什麼樣的方式,來推動/支持台澎人民自決。
(「難民」這個詞是法律用語沒有貶義,人的國籍與腳下的領土主權是兩個獨立的議題囉~人擁有選擇、放棄國籍的權利;領土主權擁有者不及於土地上的人民。所以台澎建國後中國難民及其後代仍舊可以國籍歸化新國家國民。)
但當大多數台澎人都知道中華民國政權根本不是自己國家的時候,說我們法理建國派要「抹去中華民國」就不會產生什麼刺激作用。
說我們要「抹去中華民國」也只是企圖召喚中華民國人的恐懼而已,我們想做的是「讓給大家帶來痛苦的中華民國政權」離開,並沒有要中國難民離開,你懂這個差異嗎?
👉🏻法理建國派的目標🔗 https://wp.me/pd1HGm-3U
中華民國政權可以來到(當時領土主權屬於日本的)台澎,是因為1945.9.2《一般命令第一號》代表盟軍來台受降並軍事佔領、代為管理台澎。如沒這份命令,它是不可以來的。
我只不過是把歷史真相回歸正軌而已。
台澎建國後也不會要中華民國政權消失,它的法律身分也不會因此消失,你可以放心。
它仍舊可以選擇待在中國領土金馬東沙上繼續統治(中國政權統治中國領土沒問題👌),或者是台澎國家給予中國流亡政權一個辦公室這樣也是可以👉🏻 https://wp.me/pd1HGm-6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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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談國際法?為什麼要說清楚台澎法理地位?就是因為這是國際法層級的問題。
往上跳一層這個動作很重要。
它將決定你的視野會停留在中華民國政權內部的政黨鬥爭上,還是停留在中華民國政權與台澎的關係上。
一個原則:沒有中華民國政權就沒有藍綠之爭。
沒有藍綠之爭就沒有靠著藍綠一樣爛上位的投機政客。
其實大家越了解清楚台澎法理地位,就會知道那些虛耗(包括主張中華民國台灣化、國家正常化),有多浪費時間了,因為最終都會連結到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
先不論你說自己偏綠,光是你說你「覺得要我認同我們不是中華民國或是沒關係 這很難接受 畢竟我們現在的國家就是叫中華民國」
👉🏻這句就問題很大了。這就是中華民國政權洗腦成功的鐵證。
中華民國政權對台澎住民進行的教育,基本上有兩個目的:
一、確保台澎住民把它當自己國家,且不會去質疑「中華民國擁有台澎主權」這件事。因為如果沒了台澎,中華民國政權只能待在金馬這個中國內戰最後戰場,但只有台澎可以容納百萬的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人,所以這些人就生活下來至今。
二、確保在自己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之間的中國代表權之爭中,被台澎人認定中華民國政府是正統的中國代表政府並予以擁戴,為它賣命,誘騙台澎人為這個不屬於自己的國家去犧牲生命,讓它能實現所謂的「反攻大陸統一中國」的復國大業。
所以我們接受了很多中華民國流亡政權為了前述兩個目的所給予的洗腦教育。
#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政權不是主權國家,它的法律身分是可以作為中國主權國家合法政府而被他國承認,它是中國主權國家內部的政權。
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絕對不是台灣人的國家。
因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是客觀史實,意思是「沒有任何一個主權國家領土範圍涵蓋台澎」,所以光復台灣是騙局喔!如果你不認為,那你可以把《舊金山和約》原文拿出來看看,台澎領土主權並沒有移轉給ROC/PR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不是一群人或者政權可以主張的)
你需要先了解清楚客觀史實,才有辦法分辨中華民國政權「代表盟軍來台」的意義,台澎目前被「盟佔代管」也是客觀史實。👉🏻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政權屬性不是誰以為想改就可以改的。中華民國政權身為中國政權所具有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是無法一筆勾銷的。
更別說中華民國政權根本沒有台澎領土主權,它這些爛帳說穿了跟台澎一點關係都沒有。台澎人會把它的問題當自己的問題,就只是因為被它殖民洗腦到不知道狀況而已。
國際法規則是主權國家之間的互動運作規則,所以,國際法規則當然可以在主權國家的共識下改變其實踐內容。但國際法規則一旦形成之後,就不會任意更改。
👉🏻 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p.me/pd1HGm-4Z
👉🏻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p.me/pd1HGm-5k
而任何改變、挑戰既有國際法規範的動作,其影響都會是全面性的,不會僅僅影響到該案例,還會對未來造成影響。
而台澎的例子,牽涉到以下幾個國際法的基本問題:
1.領土主權的得喪變更
2.軍事佔領相關規範規範
3.國家/政府的區分
4.國家法人格的建立方式
5.自決權行使相關規範
國際社會不可能為台灣開出特例。
經過數百年的實踐,國際社會對於軍事佔領該怎麼進行、要遵守什麼規範,已經形成一些必須遵循的規則。具體明文化的內容可參考《海牙公約》及《日內瓦第四公約》。
你可以仔細思考一下,你放不下中華民國政權是為什麼?
你說的「最後的目標結果都是一樣的,只有在過程方式不太一樣罷了」?這個我比較疑惑🤔
如果你主張的是「國家正常化」你口中的國家是「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這個中國主權國家沒有台澎領土主權,在台澎上不存在國家可以正常化。
如果按你的邏輯走,台灣人就不會認知到「目前沒有國家需要建國」,更不會產生建國意志,反而會加強沈沒成本,更放不下中華民國政權。
再來,去動中華民國政權的東西(名稱、憲法、國旗等)都不具有國際法效力,無法改變台澎欠缺國家法人格的事實。這就是虛耗。
以下這些概念其實也說過了:
去承認一個「頂多具有被承認是X國國家政府資格的X國政權」可以在不屬於X國的地方(無論領土主權歸屬狀況為何)去建立Y國,然後還跟X國的關係斷得一乾二淨,本身就會直接造成既有國際法架構的崩毀,甚至直接否定法律的存在價值。
「一中」框架並不是中華民國政權不要、不想就可以不受影響的東西。
「ROC政權是中國政權」是法律上的狀態,是ROC政權被建立出來的那一刻就存在且無法改變的法律上屬性。無論這個政權後來改由誰運作、在哪運作、它能控制的範圍有多大、多小,它的法律上屬性就是會一直跟著它跑。而「一中」就是因為這個法律上屬性套用在ROC政權上面,進而影響到被ROC政權治理的台澎。
「ROC政權是中國政權」這個法律狀態是建構在「ROC政權是由中國人為中國這個主權國家所建立的政權」這個事實,就跟將你生下來的女性之間的「生母與子女」間的法律關係是建構在「她生下你」的事實一樣,是你無法改變也無法否認其存在的東西。
除非今天國際法規則變成「原本由X國人民建立的X國政權可以隨隨便便就不再是X國政權,還可以不必對之前以X國政權身分產生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負責」,否則ROC政權的中國政權屬性就不可能消失,它也不可能在台灣建立國家。
「原本由X國人民建立的X國政權可以隨隨便便就不再是X國政權,還可以不必對之前以X國政權身分產生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負責」是不是會讓國家之間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變成毫無存在意義?
「原本由X國人民建立的X國政權可以隨隨便便就不再是X國政權,還可以不必對之前以X國政權身分產生的法律上權利義務關係負責」發生的可能性為何?
所以,不要再執迷不悟了。
其實,最大的阻礙並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
最大的阻礙是把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當成台灣人的國家的人。
因為「以為」有國家,才不知道要建國。
因為「以為」台灣早就建國了,卻不知道這樣根本侵略中國領土金馬東沙。
因為「以為」中華民國政權發生質變,「以為」總統直選就等於台灣建國。這種以中華民國政權為本來建國是死路一條。
因為「以為」中華民國政權是國家,才會不知道國際法上來說它根本不可以主張台灣光復。
因為「以為」中華民國政權是台灣的國家,才會把它的敵人、把中國內戰當成台灣人的敵人、當成自己的事情。
因為不懂這些真相,才無法擺脫一中兩政權的困境,不只是國際上遇到難題,全都歸類在中共打壓而不思考是中華民國政權的問題。
👉🏻Q&A200: PRC政權不會想要把雖然已經是中國領土的金馬東沙變成是PRC政權的領土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53130609602160/
這兩個中國政權攜手創造出來的困境,讓台灣人死抱著一中兩政權不放。
你該思考一下這之中的操作。
像台澎人現在這樣把「台澎金馬東沙」綁在一起,把金馬東沙認定為所謂的「反共/反中共/反PRC政權」最前線,錯誤地以為萬一失去對(中國領土)金馬東沙的掌控台澎就等著投降,結果就是讓金馬東沙的戰略地位被錯誤高估,也讓PRC政權任何對金馬東沙的騷擾行動可以很有效地讓台澎人產生「緊抱、死抱著ROC政權不放」的心態🤦🏻♀️
我在頂置文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相關問與答」說過非常多次,PRC政權之所以打不過來,正是因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不是中國內戰的戰場。
中國內戰只能在中國領土上打,也就是最遠延伸只到金馬東沙。
👉🏻台澎建國是否必定「終將一戰」?台海中線的意義、防空識別區與「『共』機擾『台』」 https://wp.me/pd1HGm-k2
最後,針對你後面說的改國名、修憲。
頂置文也說過許多次,所以我才要做出紀錄放在頂置文,望你可以時常翻閱(˶‾᷄ ⁻̫ ‾᷅˵)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Q&A39: 中華民國台灣化不好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114809591885289/?d=n
👉🏻Q&A122:中華民國台灣化的修憲就足夠了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06321420949746/
👉🏻探討正名修憲或制憲、東奧正名、華航正名 https://wp.me/pd1HGm-66
👉🏻Q&A23國家的各項屬性有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74186395947609/?d=n
👉🏻Q&A20有憲法就是國家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66178223415093/?d=n
👉🏻Q&A93:制憲可以宣示國家主權,獨立建國先於國家法人格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9026626012559/?d=n
👉🏻Q&A109:有沒有先建國再獨立的國家?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8700405045181/?d=n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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