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主題園區整合型計畫之前,給中央與地方的建議書|
今日稍早森堡與團隊協同金門戰地史蹟學會與金大相關研究成員出席國家公園召開的「金門縣軍事主題園區整合型計畫第2次籌備會議」,我們依據上週討論內容,提供建議如下,建請中央與地方通力合作,一起突破金馬地區戰役史蹟的保存與活化僵局。
✳️ 金門戰地史蹟學會暨董森堡服務團隊建議:
一、 建立完整的戰地史蹟(含軟硬體)調查與評估體制與調查辦法,釐清重要性及保護級別、保護順序。
二、 由中央單位推動制定《金馬地區戰地史化資源處理辦法》,讓文史及建築保存有一定依據與法源。
三、 由地方單位立定《戰地史蹟保存自治條例》,明定土地交換、容積轉移或設定地上權等獎勵與保護政策,並協助取得水電建照等資源,已知目前私有土地上若有建物所衍生的稅金皆為地方稅,協助其減免稅金及營利使用,將有助於民眾留存具有歷史價值之建物。
四、 文物方面,軍方軍史文物保存(史政局)應與文化單位(國史館或文化部)接軌,將資料統一釋出至文化單位,並於金門設置具制度化、規模化之陳展與資料調閱中心,簡化檢索相關文史文件之流程,除了可以讓民眾更容易了解過去的戰史,亦可效仿柏林軍事博物館,發展為另一項金馬觀光財。
五、 由內政部(土地管理)成立專責小負責聯繫溝通,跨部會溝通財政部(國有財產撥交)、文化部(文資保存)、國防部(營產與裝備文物轉移)、金門縣政府、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營區活化與保存)等相關事務。
六、 國防部下轄金、馬防衛指揮部等離島單位在釋出營區、裝備、工事、文史資料應先經評定是否現地留存,避免再度發生裝備拆除支解、文件水銷、火銷之狀況。
七、 國有財產署在索回公地卻是以「素地歸還」為準則,該法源為91年財政部之行政命令,現文化資產保存意識抬頭,應有修正之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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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戰地史蹟保存目前最大難題在於沒有合宜法令的妥適保護,以及各單位缺乏橫向聯繫機制,以致於多頭馬車、各走各路,其中金門還曾發生過多起公共工程破壞戰地史蹟的狀況,民間團體在求援無門的狀況下,只能投書中央單位陳情,或是透過媒體報導反應,搶救這些珍貴的文化遺產。
金門過去因位處兩岸對峙前線,島上留下各式的碉堡坑道、營區工事與海防據點等建築體,這些早年軍方留下的遺跡,現今轉化為金門地區的觀光資源。根據金門縣政府進行的調查,金門最熱門的十大觀光景點,包括翟山坑道、莒光樓、太武山等地,其中就有七處即是戰地史蹟,或是與軍方軍史有關係聯結。
但是,早年軍方駐防金門強佔民地,衍生不少的軍民糾紛與土地問題。基於法律權益的保護以及情理上虧欠,近年來軍方大力推動還地於民的政策,大量的軍事用地釋回民間,在沒有配套措施的狀況下,金門戰地史蹟的保存與觀光資源的留用因此面臨重大衝擊。尤其軍方土地的釋出又牽涉國防部、財政部、文化部、金門縣政府、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及金門百姓,其處理程序上更顯棘手困擾。
按照目前的處理程序,軍方在釋出營區土地(含公私有地)需先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金門縣政府及相關權益人通報,並透過公告讓符合購回資格的民眾取回土地。接著再由縣府評價營區是否適合撥用為縣產。但國有財產署在索回公地卻是以「素地歸還」為準則,由軍方發包敲除營區建物,因此有公有地上的建築幾乎無法獲得適當保存。而民眾的私有地上的珍貴歷史建物,在缺乏完整基礎調查與對戰史戰蹟的認知,以及無法申請水電建照,再整修轉型成為具有利用價值建物等難題下,除非經過專業的提醒與勸阻,百姓一般亦無留用的觀念,最後縣府在公有有土地交雜的問題困擾下,多數選擇消極性的放棄撥用。
此外,金馬戰地史蹟更缺乏一部專有法令的限制保護與獎助鼓勵,例如民眾私有土地上如有珍貴軍事遺產或建築,是否可利用原營區撥用下來的公有地進行交換處置?公部門是否可以租用私人土地?或是交換容積獎勵補償?協助修復私有地上建築再設定地上權公有化?抑或是藉由不同的認證協助取得建築執照與水電設備的牽設?讓民眾更有意願保留軍事建築,以利後續公部門接手,維持原有營區的完整性,營造更完備的歷史空間價值。
再者,由於軍方獨立封閉的系統體制,許多軍事文史資料在部隊移防時散佚消失,或是受限於保密條件的規定,也讓諸多文史考證與資料開放更形困難。國防部史政局與國史館現今亦無平行對等的資料交接,更容易讓營區活化成為只有工程、沒有故事,落入空有軀殼、沒有靈魂的經營困境。
個人除了在議會提案要求縣府相關部門制定「金門戰地史蹟保存自治條例」。也特別提出建議,金門、馬祖的位處兩岸對峙時期最前線地理區位,與南北韓板門店、東西德柏林為世界三大冷戰點,島上的戰備軍事建築等文物有重要的歷史價值,在地方單位推動金門戰地史蹟保存自治條例的當下,中央單位或許可以參酌文資法下的《原住民文化資產處理辦法》,制定《金馬地區戰地文化資產處理辦法》,讓軍方的營區工事、武器裝備、文史資料、照片圖集有保存的依據。
如前文所言,戰地史蹟的留存保護以及營區撥用程序橫跨多個中央單位與行政機關,成立橫向溝通、考證蒐查的專責小組有其必要性存在,透過專責小組的聯繫協調,俾能使作業流程事半功倍,未來並藉由系統性的文史資料建置與解密檔案公開,豐富戰地史蹟的內容,為戰地觀光營造永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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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 Tsai Ing-wen
蘇貞昌
國防部發言人
內政部
文化部
中華民國財政部
躍動金門-楊鎮浯
陳玉珍 珍愛金門
金門國家公園粉絲頁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70217東森財經 內科夾層屋違建除罪?擬用容積代金就地合法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ruQUg8UFcqM 記者 江敏欣 :「內湖地區很多房子都挑高3米6,民眾會在裡頭自行加蓋夾層,不過現在這些違法建築,現在北市府卻給出解套。」 記者 江敏欣、林晏任 採訪報導……↓ 一...
土地 換容積 在 張渝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古蹟自毀的原因是「我請客你出錢」的結果。要解決很簡單,你要請客,那就你出錢,廢話不用太多。
比如小明家可能是古蹟,但他想重建卻不行,在指定為古蹟前他半夜拆了房子免得土地房子被搶走死後小孩在路邊乞食(資產不能利用),文化單位「這是文化資產要給全民!(但我沒預算買你的房地)」
「古蹟補償措施中,容積移轉是唯一可跟土地經濟效益抗衡的措施」?是嗎?你拿你重劃區的抵費地按公告現值來換呀?容積移轉買空賣空不著邊際。但重劃區,一如我竟日在伊東豐雄的歌劇院的感動,是市府的金庫呀。
其實你算一算,也沒多少古蹟,快換就好了,別再說些我請客你出錢的事了,這中介要介入的是怎麼換你重劃區的抵費地不是怎麼換容積。
我們要ICO古蹟幣嗎?
https://udn.com/news/story/11319/3203051
土地 換容積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讀者投書】
台北市政府實施「全容積代金制」前夕,北市議會在5月31日突襲通過修正案,保留「捐地換容積」的舊制,無視容積移轉龐大的利益落入私人口袋,更看不見捐地換容積帶來區域間的不平衡。
北市議會到底是不了解政策,還是被土地掮客綁架了?
#請借小編20分鐘 #對不起無法讓你秒懂 #小編花了2倍時間 #容積代金 #捐地換容積 臺北市政府 Taipei City Hall 台北市議員梁文傑 柯文哲
土地 換容積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70217東森財經 內科夾層屋違建除罪?擬用容積代金就地合法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ruQUg8UFcqM
記者 江敏欣 :「內湖地區很多房子都挑高3米6,民眾會在裡頭自行加蓋夾層,不過現在這些違法建築,現在北市府卻給出解套。」
記者 江敏欣、林晏任 採訪報導……↓
一間間小宅都加裝樓梯,生出小閣樓來增加坪效,根據北市府統計,內湖科學園區約有147戶夾層違建,現在首度開放讓他們繳納容積代金來補辦建照和使用執照,估計約有120戶就能就地合法。
北市建管處發言人 洪德豪 表示:「工業廠房會採這個挑高的設計,後來是修正都市計畫變為科學園區,所以有些辦公室就進駐,因此就會衍生這種夾層屋的問題。」
八成內科夾層違建,未來不必躲躲藏藏,北市府估計平均每戶違建戶得上繳千萬容積代金,預計將有1.2億能進市府口袋。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等於開了一個先例之後,對於非本區、外區的人,他們一來會覺得不公平,二來是不是覺得說,是不是開了一個方便之門,以後我蓋夾層比較不用那麼擔心害怕,我可不可以也參照這樣的模式。」
北市建管處發言人 洪德豪 表示:「必須土地共有人“全部同意”,才有辦法合法化。所以如果說建築物產權複雜,很多人共同共有,那合法化的可能性就相對很低。」
不過目前市議會還沒通過代金換容積的修正草案,能否讓夾層違建除罪化,還有待觀察。
部落格網址→https://youtu.be/ruQUg8UFcqM
土地 換容積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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