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好幾個追焦社團最熱門的話題莫過於是『追焦手該不該將車牌塗抹掉』這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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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有畜牲拿攝手的追焦照去檢舉
意見分歧點:攝手是否該塗掉車牌再上傳追焦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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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就教士個人的看法
#當然不用塗掉啊攝手有收你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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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樣講絕對會有很多人不爽,所以教士將這件事拆開來四個點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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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拍到車牌公開上網是否違法?
攝手拍照拍到你的車牌,這樣不是違法嗎?
#違你妹啊
個資法這個智障東西要濫用也不是這樣用的,請問你有辦法從車牌知道騎這台車的人是誰嗎?長相、姓名、聯絡方式你都沒有,你這個要怎麼違反個資法?如果這樣就違反個資法那以後大家路上車牌就通通遮起來就好了,因為你看到、你行車紀錄器拍到都算違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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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告攝手,首先麻煩你不能戴安全帽,接著你要把你的姓名、電話、地址等可以搜尋到你的相關資料通通穿在車上或貼在車上,這樣攝手拍到你po上網你才有機會能告他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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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違反肖像權?笑象拳比較實際一點,我懶得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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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攝手拍攝的動機?
相信絕大多數的攝手都是興趣使然,所以上山幫車友拍拍追焦練技術,回家賞美車和自己的美圖,成就感滿滿;車友上山有攝手免費追焦,回家上網還有機會能看到自己的帥照。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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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久了很多觀念有點偏差的人就會認為攝手免費幫你拍照,就該負責免費幫你把照片修的漂亮,把車牌碼掉才算尊重被他拍到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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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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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說法就有點像是,今天一個好心人順手幫你掃你家門前的落葉,還幫你堆起來集中好整理。結果你就認為對方幫你掃家門口落葉是他的義務,沒有幫你把掃好的落葉倒掉是他失責,所以要罵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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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要把別人的熱情當成是對你應盡的義務好嗎?
你出門騎車騎的爽爽,回家還能看到自己的帥照爽爽,這不代表幫你拍照的攝手有責任要把你的照片、車牌都修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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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社團要求所有車牌都必需塗掉才能上傳。
這點其實合理,因為講難聽點,社團不是你的個人版面,既然是別人的地盤,那遵守他人規定也是合情合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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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某些時候,你會上去社團分享追焦照,不外乎就是希望透過社團讓大家看到你的作品。你希望從追焦社團得到人氣流量紅利,相對的社團的規定就是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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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和幫車友修車牌義不義務無關,因為角色現在反過來變成是『攝手能透過追焦社團得到大量人氣』,所以反倒變成攝手是受益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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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如果真的覺得社團能帶給你的個人或粉專正面的人氣紅利,那遵守社團的規定,也就是你必須盡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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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攝手)的人氣夠旺,不需要透過社團,單純在自己的粉專或臉書分享追焦,那當然,碼不碼隨你爽,沒人有權干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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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你分享追焦到社團只是真心出自熱情想讓車友能找到自己的照片嗎?那是不是可以說我今天是廣電系畢業的,我是出自真心想要教傳播行銷概論才call那些傳播妹來,所以我可以不用付錢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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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點:#如果對方不想被拍呢?
請問攝手有把他攔下來限制自由然後拍照嗎?
請問攝手有把人貼到他臉上拍讓他感覺被侵犯嗎?
請問攝手拍照有把他的魂給抽走嗎?
請問要怎麼分辯那個人想不想被拍?
連我這個這麼嘴賤常常被人告的人都沒在怕被人拍到,警察能從我車牌查出我是誰來傳喚我了,如果真的怕被拍,那就別出門吧!
#不然就是身上掛一個別拍我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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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幾點,教士簡單整理一下
1.攝手拍到車友的追焦照有露車牌不犯法。
2.攝手沒義務幫車友碼車牌。
3.攝手如果想透過人氣追焦社團曝光,就該遵守社團規範。
4.不想被攝手拍到的話建議不要出門,或身上掛個不要拍我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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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其實沒什麼好爭的,做為個人的攝手的確完全沒義務幫任何人修圖、碼車牌。而創辦追焦社團的人提供了這個人氣流量雙高的平台,也是有權限定社團的規定,想在這邊分享的人就是有義務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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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如何解決這個困擾?
很簡單啊, #付費買照片啊
如果追蹤教士一段時間的人應該都知道,我一直都很支持攝手收費追焦,甚至還寫了一篇重車日誌:
https://ptmx5.pixnet.net/blog/post/222167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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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沒記錯這篇出來後我甚至還被幾個攝手砲,說我沒事幹麻把這麼單純的休閒(拍追焦)搞的如此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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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沒錯,我就他媽犯賤,我二輪界業配魔王、我是利益魔人,所以我看的見你們付出的體力流出的汗,還有上山的油錢與相機快門的秏損以及你們提供的技術所拍的照片。
#所以我非常支持攝手收費讓車友買照片
#但如果你們認為你們這些付出是應該的我也認同你畢竟那是你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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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事實就是真的有很多屁孩出門騎車不是為了騎車,而是為了去山上刷照片回家炫,這就是事實,和追焦手沒關係但卻是因為追焦所衍伸出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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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畫面中間直接來個大辣辣的個人LOGO,又好巧不巧的剛好可以遮到車牌,這不就一魚兩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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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付錢的就抓有你logo的照片回家自爽,也算是幫你免費打廣告因為他一定會秀給其他人看;真心喜歡你拍的照片的人,花點小錢買你拍的照片回家收藏。這不是也雙贏?
#然後你還能順便把車牌遮住這根本三殺直接結束這個話題回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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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付費有逃漏稅的問題?
你馬的你去找援交妹有叫她開發票嗎?
這麼正義要不要去路上抓那些賣東西的小攤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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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憑什麼要花錢買別人拍你的照片?
X你老師,你是弱智嗎?你不要買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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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售服務,這個就是種抽象的東西,價值很難定義,名氣不夠的畫出舉世之作都賣不到一毛錢;你夠屌貼根香腸在牆壁也能賣個幾百萬。這就是技術、專業服務的價值所在。
#那就是價值由每個當事人人心中去決定而非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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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然,追焦照這個東西也沒到多抽象,有人說你是上山練技術所以不應該收錢,可是如果你練的技術很好別人要買不也是值得?你真的技術不好拍出鳥照有人要買不是也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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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叫 #市場機制
不要覺得自己的技術不夠好就做賤自己的器材、技術,替自己的照片增加浮水印,開放大家買你的照片,這樣的做法是我很樂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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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焦手們,辛苦了。
收費吧
在別人車上貼東西犯法嗎 在 名為變態的神父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神父的鹽
「人的意識,有其可操弄的空間,這基本上是無可避免的,也就是說,並不是這些男女有什麼問題,而是變態太卑鄙,懂得利用人心的弱點,在變態面前,任憑你有多聰明或者多麼有防備,只要被掌握了開啟思維情感的關鍵鑰匙,就會達到近似催眠的效果,而將自己置入退無可退的境地.」
「思維缺陷可以如此定義,人的意識流動,流不通,停滯在那裏,不論走哪裏,都走不出去,而成為一種恍惚、衝突、疑惑,或不知怎麼辦的狀態,一個簡單的思維缺陷情境,比如我給你兩個選項,A和B,選其中一個便能得救,選A,被電擊,選B,也被電擊,欸,奇怪,不是有能得救的地方嗎?但事實上沒有,於是我就在A、B當中,不斷被電擊,最後,成為了一種無助而脆弱的姿態.」
by 名為變態的神父
「擱置懷疑」是心理變態者普遍的技巧,卸下你的防備,賺取你的同理心,藉由私密的對話瞬間進入與你親近、同等的位置,事實上,是壓低你的意識並且降低判斷能力,藉由語境與氛圍的掌控,語氣、表情、動作,自陳,交換信任,一起分享不可告人的祕密、做一件悖德的事,犯共同的錯誤,都能取得罪惡關聯性,可以在一瞬間使得完全不相干的陌生人成為心靈密友.
不經意地展現自己善良的一面,透露出需要求助的姿態,即使在事前已經抱持著懷疑和反感,透過突破人際間界線,掌握進入心靈的鑰匙機關,只要一點點信任便能使得防禦潰堤,那些先備的懷疑可能反過來成為助長興起的不同印象,而成為過度美化,就像不良少年在雨中抱著一隻流浪貓,或者技安在小叮噹電影版裡面的表現.
時機成熟後,便由對等變成支配,真正同理彼此的人是不會試圖傷害對方,反而會預測自己不要做出對對方有所傷害的事,因此後續透漏的目的可以研判先前一開始都是虛偽的假象.
對於心理變態者而言,即使天生欠缺同理心,也可以藉由模傲的方式,經由學習和觀察而產生對於他人有效用的動作,換句話說,當你以為這是一個兩人之間獨特而且自然交心的舉動,事實上經由長時間觀察與測試得到的制式答案.
同理心分為認知同理心與情感同理心,情感同理即為感受對方的感受,認知同理即為去想他人會怎麼想,認知同理可以預測對方會產生什麼樣的行為反應,他們的需求,得出最佳公式並且誘導到獲取自身利益,以台北市長的名言來說,就是「你想聽什麼,我講給你聽,我注重實質效果.」
一般人容易將兩者相混淆,誠如混淆心理變態者和亞斯伯格症,心理變態者具有較高的認知同理但情感同理較低,自閉症或亞斯伯格則有情感同理但認知同理較低.
當一個人對你處處逢迎而幾乎沒有表露任何自我主張,那基本上可能就是出於扮演而來.
人們因為創傷經驗普遍追求「同理」,事實上,真正的完全同理並不容易,那也有著代價和風險,對於同理的不正常期待和要求,在現代社會,反而靠近來的,都是別有目的或擅長扮演技巧的人,退而求其次的「同情」,反而是較為安全的,而且一般人較容易表露,同情,指的是一種可以回溯情緒記憶的能力,包括預知可能降臨在他人身上苦難的能力,以及一種想要幫助人的情緒.
同理有其獨特性,可以和他人的痛苦產生連結,一起分享痛苦和他人共同感同深受,那具有美妙的治癒性質,但換句話說,他也可能有致鬱性質,分享痛苦並不會使問題得到解決,過度深入可能導致對方也陷入憂鬱當中,最終不可自拔而成為一種詛咒擴散.
如果一個人展露出來的痛苦可以讓所有人都同理他,每個人都覺得他跟自己很相像,各種不同的個人經歷,在同一個人身上彷彿都能重疊並且體驗得到,那很可能大有問題,屬於不正常的移情作用.
某個親切的阿北就是這樣的一個例子.
所以一個人說,「我可以明白他人的苦痛,苦民所苦」這有可能是真的,他可能具有強大的同理心,如釋迦摩尼,或者只是他懂得怎麼去做一個簡單有效的公式操作,例如希特勒.
關於新聞中所描述的事件,當事人勇敢的字句與理性分析,值得深入探討,可以得到幾個關鍵字.
「傳了訊息問我有沒有興趣到他現在做的公共性醫療媒體幫忙」
「泛出淺淺的笑:『妳平常都是這麼安靜嗎?』」
「他突然盯著我,像要透過瞳孔望穿靈魂似的:『說一說妳做過最瘋狂的事是什麼呢?』」
「他告訴我一個並不怎麼有趣的事後,突然拉住我的手說:『我們來打勾勾,我會保守這個秘密,妳也不能講出去唷.』」
「他微笑:妳知道我約妳出來是為什麼嗎?我搖搖頭,他溫柔凝視著我,悠悠說:『我看到妳的文章,我覺得在我有能力的時候,想幫助妳,幫助我的學妹.』、『我想告訴妳,我以前跟妳一樣,也有過類似的遭遇,我約你出來是想告訴妳,妳並不孤單.』」
「我問妳唷,妳覺得牽手、擁抱、接吻、做愛,哪一個比較親密?」當事人回答牽手,對方回答「感覺都有」.
「『八個.但我現在太忙了,沒時間交女友.』後來不知道聊到了些什麼,我問他:『你有信仰嗎?』『我沒有信奉哪一個宗教,但我相信有神,精神上的信仰.』他接著繼續補充:『我希望在我死後,在最後的審判中,祂會跟我說,我這輩子做的好事比壞事多,我是一個好人.』」
「他像顆破掉的氣球癟了下去,露出惹人疼憐的小羊眼神楚楚嬌望著我:『我好緊張,壓力好大,集資昨晚才剛剛上線.』『妳可以抱抱我嗎?』他的聲音像是要掉出淚來.」
接著在擁抱的時候,強吻對方,事後低語「我好想支配你......」
「『妳覺得剛剛那樣有沒有很親密?』、『哎,我覺得感覺很奇怪.』、『為什麼?妳難道不喜歡嗎?』他裝傻的笑問.『不是這樣說的,這應該是件美好的事,跟你愛的人接觸,精神上會有種昇華般的美妙感受.但現在,你離我好遠好遠,我覺得很可怕.』他沒有回應,我繼續認真解釋:『我覺得你說的那些親密行為,只有發生在你愛的人身上,才有加乘作用,不然那些刺激感過了後,就像吸完毒品一樣,反而讓人覺得更為空虛.』『你知道什麼是愛嗎?愛對我來講,是兩人心中都有彼此,就算這一生都永遠不會再見面了,你還是可以感覺他就在你心裡,那才是最極致的親密與貼近.』」
基本上,陷入「擱置懷疑」的狀態是每個人都能在無意識下被誘使進入的,不過原作者令人佩服的地方,就是能夠快速的醒悟並且理性的分析,並且將這段過程記錄下來,避免其他人用同樣的套路受害,令人尊敬.
「想到我家看貓咪嗎?看看貓咪喜不喜歡妳.」
對方再強吻過後用上了轉移焦點的貓,似乎有部分男性喜歡用動物來騙取他人的信任,例如過去zz事件,主角用看兔子來引誘被害者進入他的家中施暴.
在對方興起防衛感之後,他用了另一套話術,
「這樣好了,我們現在有三種方案:一是回家看貓;二是妳想去哪裡,我就帶妳去那裡,只要車到的了的地方都可以;三是我開車送妳回家.」
基本上,是再度釋出選擇機會,但是掌控權實際上是在自己,三個選項之中只有最後一項是安全的.
當事人最後選擇了回家,一路上,他感到一陣驚愕,確定與不確定的感覺,但毫無疑問,他正在被從壓低的意識中緩慢地回復過來.
「我甚至連自己是不是被侵犯都不那麼確定了,我知道他不會犯法,如果我強硬抵抗,他必定會停止,一如他在車上還是那麼的紳士,溫和地對我說:『如果妳不想就不要.』好像是在暗示我:我剛剛沒有推開他,是因為我想要.我不可否認有些感覺讓我難以忘懷,甚至眷戀,但我同時也感覺異常的痛苦,整顆心像被人揉擰撕碎,我並不喜歡被這樣對待.」
精確的說法是,在還沒確認意願的情況下,就已經被強制索求,他已經做出對方「不想要的事」,已經做了再擺出尊重對方決定的樣子,只是在試圖除罪化剛才的行為.
回家的車程時,他牽著她的手,並時而撫摸,「妳就順著感覺走,就像我一樣,妳難道不喜歡剛剛那些感覺嗎?」
其實那個感覺是假的,是前面下了暗示以後所產生的決定,意即,「我問妳唷,妳覺得牽手、擁抱、接吻、做愛,哪一個比較親密?」他將牽手和做愛相連結,這應該只是第三者的客觀問題,做愛是個敏感字詞,在此時產生了語用性,意即,只要你回答了,就等於答應了某些言外之意,而他敢問做愛,看起來只是再問一個感性的問題,其實已經趁隙拉近了關係,只要對方沒有露出嫌惡的態度,就是一個「可以在妳面前談做愛」這種關係.
當對方以為只是感性的問題時間,回答沒有利害關係的牽手,後來的牽手行為剛好呼應了前頭的回答,意即「你剛剛答應了我可以牽你的手,而現在你很難拒絕」當對方認為「牽手是一種親密的行為」,他就利用牽手這種方式再進一步的,拓展彼此之間,可以進行親密關係的空間.
他不斷地進行一些,「你同意的我可以對你為所欲為的行為」.
最後他又貼上來,事主逕行拒絕.
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存在著一些盲點,例如,我們很難拒絕別人,拒絕需要勇氣,我們不想打壞氣氛或被對方討厭.
又,「已經陷入錯誤的避免陷入錯誤」,這是每個人都會有的奇異防衛機制,我們無法犯錯或認同自己犯錯,在思維上,承認自己犯了錯會比什麼都困難得多.
換句話說,彌補這個錯誤會比界定清楚是非甚至憎恨對方來的重要,甚至因此不惜自責,自我傷害,這樣子的話,對方只要引誘你陷入錯誤,就可以讓你產生自然而然的超不自然感情去解釋,已經陷入錯誤中,還想著要避免錯誤的心.
這就像,你被奪取了一個無形的東西,而你必須要討回來,所以你的內在小孩,驅使你必須要回去見他,重現那個場景,用某種方法把那個錯誤彌補,或討回來.
但如果我們沒有這種經驗,就會為這種感覺感到不可思議,換句話說,明明是去尋仇的,但是原因不明的感覺我們會用「理性」解釋它是因為自己產生了感情,或者因為被傷害了而還想見對方,覺得自己很羞恥.
當我們要討東西的時候,又害怕討不到,因為主動權彷彿在對方身上,因此一開始氣憤,又害怕對方斷開連結,使自己失去彌補錯誤的機會,所以姿態又放軟,但這又造成矛盾,明明是自己損失了某種東西,卻反而要去哀求對方.
明明被強吻,或者受到傷害,為什麼受害者會開始自我審判,或者無法恨對方,或者產生情感呢?或者希望原諒對方,希望其他人不要把他看成是一名壞人,甚或是所謂「世界上沒有一個完美的人,只要是人都會犯錯.」
其實這句話,應該對自己說才對.
正是因為一個狡詐的人使自己陷於錯誤,而我們陷於錯誤之中,必然會產生懊悔、被剝奪的感受,為了要終結這段不好的記憶產生的負面情緒,終結我們被剝奪了某些東西,內在心靈就會運作防衛機制企圖產生各種解釋,比如,解釋那是一段愛情,這樣子,彼此對等,就沒有失去或者剝奪的問題,解釋那個不自願是我自願的.
而自責自己勝過於譴責對方,這其實挺正常的,假使我們是一個完美主義者,不去責怪對方的用途仍然是,假定這個錯誤並不是錯誤,自責的用處是,先譴責自己就不用害怕其他人的譴責,也就是他人的目光,「因為我已經先自譴過了」換句話說,我先自傷以避免他人傷害我,例如他人評論這件事是在責怪自己的愚笨.
當我們陷於錯誤,責怪自己太笨,太容易相信別人,所以才上當,是一種解套方式,可以讓這段不愉快的經驗填補過去,或者解釋「在莫名其妙下被剝奪了某種東西的情境」不過,事實上,即使是身為男性的神父,在某種被安排好的情境下,也可能中這樣的陷阱.
還是老話一句,
「人本身,就是很好操弄的,腦袋被置入的感覺是不舒服的,由自己解讀在他人眼中的看法,是不愉快的,當你知道別人是如何入侵你的思維,自己是為何要滿足於不可控的慾望,那麼一切都是可以預測的,因為你知道墜入那樣的狀態是怎麼回事,喔,雪特,就被你侵入了嘛,被你給預測了嘛,沒什麼大不了的,你也是一樣的,而免於恐懼,而能快速地抽離.
最重要的,任何濫用此能力的人,都應該對他保持警戒.
這絕對不是你的錯,你太相信別人,你很笨,而是對方沒有遵守身為人應有的原則.」
無論如何,譴責變態是必要的,每譴責一個變態和記錄一次真相,都可以減少一個被害者,制裁一個自以為明白真理或無所不能的人,即使,基於某些不當連結,檢討他可能會令自己感受到難受,可能像是重現錯誤的情境,彷彿在說自己的錯.
他使我犯下的錯誤,卻也攜帶著我的錯誤而使他難以被譴責,那麼,不妨把它想像成一場意外.
有某種人經常在各處製造車禍事故,那麼,揭發他不僅不是錯誤,而是造福於他人的事,brot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