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語言 Kiung Ha Gong Hak】
#一起講客
#共下講客
最近走訪新竹客庄,突然驚覺年輕一輩已不太會說客語,客家語言愈發式微,今日我特別邀請客家委員會范佐銘常務副主委和語言發展處孫于卿處長一起來討論如何提升「見客率」的相關問題,讓客語能被更多人聽見。
依客家基本法定義「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全國約453.7萬人,占全國總人口19%。但這其中聽懂客語約有六成四,能講流利客語的只有四成六,且隨著年齡愈大,聽講能力明顯愈好,反而年輕人因很多外在因素,已漸漸不太使用客語。
對於客語流失問題,身為全國第二大客家縣市的民意代表,我決定要以身作則,之後將推出「講客語」的影片,利用短短幾分鐘,每週一兩句,以輕鬆詼諧的方式,讓客家人以及喜愛客家文化的民眾,一起來學習客語,了解客家之美,Kiung Ha Gong Hak。
#語言流失
#世代傳承斷裂
#客家話
林為洲服務團隊
同時也有1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曾鈺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特區政府將安排2020年7月1日前入職的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日前政府透過通告,向公務員闡釋宣誓或聲明的內容,包括違反誓言的定義和後果。現職公務員須在部門發出信函四星期內簽妥及交回聲明。以往宣誓或聲明只是形式上的要求,但基於人大相關釋法和決定,以及現時的政治氣氛下,公務員會擔心宣誓或聲明帶來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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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定義 在 堅離地城:沈旭暉國際生活台 Simon's Glos World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沈旭暉隨緣家書重溫:23條怎樣到來?】Brinksmanship Vs Brinksmanship
政圈不時流傳,北京「必須」林鄭月娥任內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這個「硬任務」,而隨著政府認受性越來越低、對選舉的把握越來越小,「反正無嘢好輸」,連基本法22條也被重新演繹,這風聲近日又再傳出來。
2003年,田北俊帶領自由黨憑藉關鍵少數,一錘定音拉倒23條立法,成為他今天建立「希望聯盟」的最大希望。然而時移勢易,北京要依樣葫蘆,恐怕很難再守君子協定:先公開諮詢,再讓民意醞釀,雙方動員,然後演出攻防戰,最後任由議案被多數民意以一切手段拉倒。這一套遊戲規則,只適用於太平盛世,和一個尚有點廉恥、說話算話的政府。但經過23條、特別是反送中一役,政府應該心知肚明,真的根據香港內部立法程序,就是少數派壟斷的立法會「夠票」,只要成為一場全民運動(而這是必然的),就會重演之前發生的一切,而且必然變本加厲。當然,不能排除政府「真心膠」,或一心「hae交功課」,這畢竟是23條立法的一個可能途徑。但恐怕以今天政府的厚黑指數,從種種跡象可見,可能會另闢蹊徑。
其中一個可能性,據說是實行全國性法律,無論是通過加入基本法附件三,還是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這本來風險很大,因為貿貿然實行全國性法律,基本上就是宣告對「一國兩制」的徹底不信任,國際社會自此怎樣看香港獨特地位,就誰也說不準;而北京從來是一個避險政權,一個動作換來可能摧毀香港這個白手套,未免不化算。但北京正構想一個論述,讓實行全國性法律之時,國際社會也無話可說,從而不影響香港的獨特地位,雙方繼續洗錢,只是香港核心價值蕩然無存,而這個劇本有一個關鍵字:「反恐」。早在2014年前,親建制學者就開始吹風,警惕香港出現「本土恐怖主義」,當時筆者曾嘗試駁斥,但苗頭已經不妙。到了去年開始,由港澳辦、特首到警方記者會,都不時以所謂「恐怖主義傾向」形容香港抗爭運動,項莊舞劍,意在公公,目的就是以「反恐」之名,把香港內部抗爭演繹為「一國」層面,從而合理化「國家安全法」一類「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對北京而言,只要成功說服國際社會香港存在「恐怖主義」,足以和各國內部的恐怖主義相提並論,摸底得知他們不會強硬回應,這條路,自然最為方便,因為無須處理香港任何內部情況,無聲無息就完成。
另一個可能性更有「創意」,這要從近日港澳辦、中聯辦、特區政府批評郭榮鏗議員「違反擁護《基本法》誓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談起。在一個行普通化的地方,以民選議員拉布為由,說他「違反基本法」,原因是基本法列明立法會議員的主要工作是立法,這樣的邏輯,早已超越一般理解:須知立法工作包括代表民意反抗不合理的法律,在少數派壟斷的議會,代表多數民意的議員以不同方式表達意見,只是工作一部份,否則豈不是只能當橡皮圖章?但以上指控的重點,其實不是「郭榮鏗案」本身,而是以此作為突破點:假如上述邏輯成立,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定義就不只是是否支持綱領性的一國兩制、是否支持港獨或自決,而變成了是否支持、甚或行動有否違背基本法的每一條條文,而且「支持」、「違背」一類演繹,都是按「唯心」的中國方式解讀。假如下次選舉,DQ主任問所有候選人:「基本法列明23條立法是憲政責任,不支持23條立法就是不真誠擁護基本法,請問你是否支持23條立法?」假如厚顏無恥至此,即使是田北俊親自參選,也足以被DQ;而假如勉強以語言偽術選進去,到了審批23條立法,反對又是DQ下場,技術上,只能不斷提出修訂。在太平盛世,這樣行事自然很荒謬,但假如這能同時解決「反對派奪權」和「23條未能立法」兩大危機,對政權的誘因,卻是巨大的。
還有一個可能性,就是目前方向這樣:即使沒有表面上的23條,香港人2003年對23條的憂慮,已經絕大部份成為現實,而且猶有過之:社交媒體分享個人立場會被批鬥、被解僱,參與合法遊行示威會被前行政長官牽頭的「篤灰網」公審,罷工會被秋後算賬,企業要天天表態、並懲罰政治不正確的員工,教育工作者的言論自由被嚴密監控,捐款變成洗黑錢,網絡上分享新聞也會被《公安條例》控告「煽動」……這時候,香港人才如夢初醒,《基本法》雖然保障香港人的言論、集會、遊行、示威、罷工權利,但只要政府援引、曲解古法、或借用其他條文「執法」,這些自由已經一律「依法失去」。對政權而言,今天拘捕幾人、明天在監獄私刑數人,大眾已經麻木,而且不容易激起大規模反彈,國際社會也不會留神,但數年下來,一切早已明日黃花,變成了另一個香港。這種不給予外界明確endgame、卻分拆endgame天天上市的伎倆,在權謀角度,不得不算「高明」。
北京以上為23條立法的可能性,目的都包括避免國際社會有最激烈反應,為了確保變天後的香港繼續被國際承認為不同中國大陸的實體,而又不給予單一藉口香港人像2003年、2014年、2019年那樣大規模動員,也不希望議會抗爭再次發揮功用,這些都是現實主義博弈的典型brinksmanship策略。要回應brinksmanship,自然要知己知彼:
- 香港不是新疆、西藏,畢竟資訊透明,香港人必須向國際社會說明,香港的抗爭並非恐怖主義:定義上這屬於學術問題、另文再敘;方法論上可多與各地同期發生的抗爭比較(同期差不多有20國發生類似大型抗爭,無一被列為恐怖主義);行動上必須保留大量證據,證明香港警察的暴力才是不成比例的暴力;文宣上要證明「全國性法律等於香港endgame」,因為足以影響各國在香港的戰略利益。這是國際線最重要的工作。
- 要回應溫水煮蛙策略,但又要市民保持希望,議會路線的朋友,應該有兩手準備,當DQ局限於案例,未改變權力結構,則要安排大量Plan B;當DQ針對整個陣營(例如「反對23條就不能選議員」),則必須及早製造文宣,向全港市民、全球受眾講解,這也是等於香港endgame,並以現任議員維繫一個國際認受的民選mandate,保留元氣。
- 當上述情況出現,移民潮也肯定隨之而來,屆時重點是希望離開的香港人不要獨善其身,在海外也可以維繫香港人身份認同,繼續用不同方式凝聚起來。「移民成為廢老」和「走到海外成為diasporas心繫香港」,差之毫釐,謬之千里。但經過過去一年的洗禮,要放棄一切,談何容易?
沉著應對,從來是香港人的強項。
沈旭暉,壹週刊,2020年4月17日
基本法定義 在 鍾易仲 鳳山少年藍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410對高雄客委會的質詢,請指教一下吧。
客家文藝復興運動
在《客家基本法》定義之客家人,是指「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者」。
【客家人有自我認同危機】
#高雄客家人數達31.5萬人
依據行政院客家委員會105年的全國客家人口基礎資料調查推估,符合《客家基本法》定義的客家人,全國約有 453.7 萬人,占全國的 19.3%,是僅次於福佬人的第二大族群。全高雄約有12.6%、31.5萬的客家人。
#聽懂客語比例下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調查發現有 64.3%的客家民眾能聽懂客語,說的能力部分有46.8%的客家民眾會說流利的客語,都比以前下滑。
#未成年客家子女,認為自己是客家人僅54.2%
只有五成四(54.2%)客家民眾認為其未成年子女認為自己是客家人, 36.5%認為其未成年子女自認不是客家人。
#令人憂心的客家語文及認同
客家語言聽與說的能力在逐年下降,若沒有政府與民間的大力推動,客家民眾客語能力每年約有 1.1%的自然流失率,40年以後,客語使用人口若降為0%,客語將會死亡。而客家未成年子女自我認同只有54.2%,如果不能從各方面提昇認同感,客家族群的未來值得憂心。
#好在,傳承客語的意願很高
唯一感到欣慰的消息是,調查指出,86.9%客家民眾表示會讓子女學習客語,這是客語發展推廣的助力,更是傳承客家傳統的重要基礎。
【推動客家文藝復興運動】
86.9%客家民眾願意讓子女學習客語,代表大家希望客家文化、風俗、傳統能隨著語言一起代代相傳下去。高雄客委會應該推動客家文藝復興運動,以客家音樂、文學、表演藝術等目標,發展幾個有意義、有高度、有能見度的指標性計劃,讓新一代客家年輕人有發揮空間,這樣才能事半功倍。
#音樂復興,讓客語也能感動人心
新生代的台語搖滾樂團「茄子蛋」有一首「閩南語神曲」-浪子回頭,當他們2018年12月在北京開演唱會時,台下北京青年一字一句,以標準的閩南語跟著大合唱。這幕令人動容,音樂沒敵人,音樂能振動人心。高雄有漢神巨蛋,海洋流行音樂中心也將落成啟用,什麼時候我們也能培養出這樣的客家樂團,在大型舞台上傳播客家文化、思想,讓客家人同感光榮?高雄場館那麼多,客委會難道不能夠應協助客家青年投入客家音樂創作,讓客家的聲音讓世界聽見嗎?客家不止有傳統八音,我們也能有客家五月天、茄子蛋,甚至頑童MJ116這樣的嘻哈團體,不是嗎?
#扶植標竿客家表演團體
衛武營藝文中心剛啟用那天,明華園的盛大演出。那時我就很感慨,什麼時候才能夠看到一個大型、甚至國際級客家表演團體的出現?明華園是台語歌仔戲的藝術精華,紙風車樂團成功全台巡迴,但客家為什麼就沒辦法出現大型、成功的劇團?客家全國約有453.7萬人,高雄屏東也有50萬以上,這是市場基礎了。高雄有衛武營、大東、駁二等藝文園區,客家有那麼多可歌可泣的故事、深厚的文化深度,為什麼客委會不能給有志客家藝文表演的團體、青年好的資源,培養標竿性客家表演團體?
#客家文學復興運動
時代在改變,過去優秀的客籍文學家,用筆對抗殖民與威權,現在新生代的作家則開始寫更多客家的故事。1988年有一場還我母語運動,要講出客家的「祖宗言」,新生代作家生氣蓬勃地創作大量客語詩,如去年底正式創刊的《文學客家》,半年出刊一期,除了鼓勵客家人說客家話,也希望能夠藉由刊物的出版,提供客語文學創作舞台。民間在做,而客委會呢?
基本法定義 在 曾鈺成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特區政府將安排2020年7月1日前入職的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日前政府透過通告,向公務員闡釋宣誓或聲明的內容,包括違反誓言的定義和後果。現職公務員須在部門發出信函四星期內簽妥及交回聲明。以往宣誓或聲明只是形式上的要求,但基於人大相關釋法和決定,以及現時的政治氣氛下,公務員會擔心宣誓或聲明帶來的後果,不足為奇。公務員在決定「簽定唔簽」之前,會考慮或關注哪些問題?
01:36 (一)聲明的要求和內容是甚麼?
05:39 (二)公務員有義務支持國安法?
07:44 (三)怎樣才算違反聲明或誓言?
10:52 (四)公務員已有紀律要求,聲明多此一舉?
12:05 (五)合約公務員要簽聲明,合理嗎?
14:00 (六)違誓違紀的懲處機制
15:24 (七)宣誓或聲明會影響移民嗎?
19:26 (八)宣誓或聲明的有效日期
20:15 (九)公務員的權利有沒有受限?
22:50 宣誓或聲明對管治的影響
24:48 總結
26:02 與曾鈺成對話
基本法定義 在 曾鈺成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在基本法頒布 30 周年論壇上,特首引述鄧小平的說話,指治港必須是愛國者。張曉明亦強調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是一國兩制下的政治規矩,現在亦已成為法律規範。到底愛國者有何定義和標準?何謂「忠誠反對派」?愛國者包括哪些管治香港的人?
1:37 愛國論的背景
3:07 我們應如何定義「愛國者」?
5:30 鄧小平的「愛國者」標準
8:49 是否「愛國者」的爭議點
11:18 「愛國」的公職人員需要做甚麼?
12:59 甚麼是「忠誠的反對派」?
16:50 「治港者」包括哪些人?
21:00 「愛國者治港」有何具體好處?
23:08 總結
#鄧小平 #1984 #愛國者
基本法定義 在 曾鈺成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根據國安法第六條,香港居民在參選或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宣誓效忠的要求將會涵蓋公務員。有人認為,過去政府只強調公務員政治中立,但宣誓就是要他們表忠;宣誓也不只是形式上的要求。在公務員的處境裡,怎樣才算是違誓?政治忠誠和政治中立,有衝突嗎?
2:27 政治中立的定義和意義
6:49 公務員下班後,政治表達不應受任何限制?
8:35 直接衝突和觀感衝突
9:47 提出公務員宣誓的政治背景
11:45 一國兩制下公務員的定位
14:37 基本法104條的宣誓要求
18:18 公務員怎樣才會違反誓言?
20:45 總結
#公務員 #宣誓
#公務員事務局 #聶德權 #局長
基本法定義 在 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的推薦與評價
「宗教自由」定義的基礎】 現代的宗教自由的定義的基礎是《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第十八條第一項: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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