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 can’t reply]
高等法院第一庭的證人席旁,有個矮身木架,擺放了審訊相關的Bundle。 文件夾每個逾吋厚,約五六個排列在書架上,審訊談到那一份文件或證物,便需要從架上的文件夾中取閱出來。法庭很多時間就是消耗在翻查相關文件的程序上。文件夾背脊貼上了白紙告示,註明了這宗案件的編號及控辯雙方名字。
這宗案件為「HKSAR v. TONG Ying-kit」(香港政府v.唐英傑)。香港法庭文書處理,細緻非常。姓氏TONG全為大階英文字母,名字Ying-kit 中大小字母分野,讓人明瞭這組英文字需要連起來理解,但中間的「-」號又剛好分開了兩個中文字的粵語拼音。
唐英傑是誰?去年夏天之前,他不過是一個廿多歲,讀書成續欠佳,曾於台式茶飲店工作,後來到日本餐廳做侍應的香港年輕人。一夜間,他從藉藉無名的青年,變成了一個全港甚至全世界都知道的人。
只因他於港區國安法實施首日,即2020年7月1日,駕駛了一部電單車,被指衝向警方防線,車上插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成為了港區國安法第一案的被告人。從此命運被改寫。
國安法首案開審後,連日來,歷史學者、政治學家、傳播專家,到庭上解說「光時」口號,是否有分裂國家的意思。然而學歷不高的唐英傑自己想甚麼?他想甚麼和案情有沒有關係?
24歲的唐英傑,身型壯碩,已還押逾一年。在三位穿墨綠色制服的懲教署職員押解下,進入犯人欄。連日審訊,他都穿同一套衣服。深藍色的西裝外套,黑色恤衫,配襯黑色領呔。同色系的領呔和恤衫融為一體,無聊時,他會用手指把玩領呔。
這天是審訊最後階段,控辯雙方律師「結案陳詞」的日子。唐英傑進入犯人欄後,三位法官未出來之前,律師團隊走到犯人欄旁,跟唐英傑商討甚麼。
律師們透過金屬欄柵送了文件給唐,而唐又俯身聆聽意見,多達九人的律師團隊有老有嫰有男有女,圍着犯人欄談笑。有些時候,律師們和唐談得輕鬆,抑壓着的「嘻嘻」聲在寧靜的法庭後方傳出來。
此案關於唐英傑的資料,有時是控方披露,有時是辯方提供,但唐自己沒有選擇出庭作供,只有他一名前僱主出庭作證。這位旺角台式飲品店老闆娘,指唐在社會運動期間擔任急救員,在案發當天約了唐到銅鑼灣吃午飯。
警方則從唐手機裡截取了社交媒體紀錄,對話裡,唐與友人於案發當天,收發過海隧道有設置了路障的資訊,而唐亦提時間「沒有遲,銅鑼灣未聚夠人」的說話。但辯方律師解釋,唐是社運的急救員,當天預備替傷者急救,而也約了友人在銅鑼灣區吃飯。
辯方今天翻出了唐英傑的中學成績表。辯方大狀Clive Grossman(郭兆銘)已達八旬,他手震震,口震震地拿着唐的成績表說:「中三那年,他的中史分數,一百分滿分,他只拿了五十分;全班130人,他考第124。」顯然,郭資深大狀想說明,唐英傑沒可能理解深奧的學術知識。
唐的爛成績,在辯方口中是說明他不知道口號的歷史意義;但對於控方來說,唐英傑在香港接受教育,有讀過中史課,而當日是七一香港回歸日,國安法生效第一天,加上關於國安法的報導已沸沸揚揚,控方周天行專員指,唐不可能不知道這支旗的意思。
周天行請法官翻看一個港島彩色地圖,周天行指出,唐英傑當天開着電單車,從東區海底隧道到港島,卻沒有直接去銅鑼灣,而是先到中環、金鐘、再繞回灣仔,先後經過(周指是衝過)四個警方防線。而從社交媒體截圖可見,唐知道自己在幹甚麼。
周續形容,唐四次被警方防線要求截停,但繼續駕駛,其中一次被射胡椒球也沒停下。控方指,唐非但沒停車,甚至加速,最後令三個警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現場圍觀人士拍掌歡呼,可見唐的行為嚴重危害警方及道路使用者安全。
相反,代表唐的辯護大狀郭兆銘則指,唐經過首三條警察防線,沒有直接衝向警察,而是繞開了,而第四次發生意外時,煞車燈一度閃亮。
郭資深大狀認為,「這不是恐怖分子的行為。恐怖分子不會按煞車掣,他也不會在社交媒體約人去吃飯,或帶急救用品出去。恐怖分子自毁之前不會說,我要約人去吃飯。」然而法官們卻指出,證據指當時煞車燈有亮起,但有交通意外專家卻指,其後車速是減慢還是加速沒法知道。
郭資深大狀又指,控方形容三個警員嚴重受傷是誇大了。「電單車不是致命武器,它不是機關槍。他在車上掛着那支旗,可以說是在showoff (炫耀)。但控罪說『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實在說不上。現場的圍觀人士,在拍掌喝采,那不是感到危險的人會做的事。怎能說公眾安全受威脅呢?」
郭更說,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也不見得受影響。法官杜麗冰此時指出,有證據指當時附近有一對年紀老邁的男女長者,正想過馬路。但郭堅持,沒有人感到危險。
郭資深大狀續指:「那是示威的時候,很多人在街上,街上很多人不滿政府,不滿警察。但說他這個行為嚴重危害社會,達至恐怖活動?說不上。控方引述的警方調查只證明,有人舉『光時』旗,有其他人喊港獨口號,但不能說所有人都同意其港獨訴求。」
控方周天行專員,今天帶出了要理解口號除了參考專家,也要考慮口號的 “ordinary meaning”, “ordinary understanding” 。周專員並引述案例指,常人理解口號意思如何,已可達至煽動入罪理據。
至於爭拗多天的專家意見,控方的周專員認為,包括辯方專家也同意劉智鵬教授對光時的理解(帶有分裂國家意思)是其中一個可行的理解。
周專員指控,辯方雙李專家指「光時」意義抽象又多樣的報告,不可靠又不可信。周專員指,辯方雙李專家(Eliza及 Francis)並非歷史學者,辯方報告裡的研究,也不是特意為此案進行,又指焦點小組的調查員在調查時發問了「引導性問題」。
但辯方的郭大狀則多次強調,法庭要小心不要隨便否定兩位辯方專家意見。「Eliza及 Francis是其領域上具權威的學者,兩人做的研究、著書、教學,均通過嚴謹的學術標準。控方劉智鵬或許是稱職的歷史學家,但劉智鵬教授不是政治學者,也不是政治傳播學者。Eliza及 Francis是真正的專家 (They are experts in real sense) 。」
今天代表辯方發言的郭兆銘資深大律師,年屆八十,眉毛稀疏,胖得有雙下巴,鼻子尖尖,耳朵卻特大。他在英國出生,曾於南非讀書,他嗓子陰柔,以英語提醒法庭:「正正是因為Eliza及 Francis的研究,不是特別為此案而做,而是他們老早以學者身份進行,更顯得他們是獨立而且不偏不倚 (independence and impartiality)。學界一直是這樣做研究,他們的方法受國際學術圈子認可。」
郭資深大狀,不時調整頭頂的假髮,或扯一扯身上的大狀袍,或在說英語的時候伸伸舌頭,舐舐自己乾涸的唇:「希望法庭不會說,這些專家的意見,我不用去理會,指控這些專家們是錯的,甚至說專家們一直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兩位學者告訴我們,社會運動的口號是抽象的,供人各自解釋,因為口號不只要帶出實質政治訴求,還要表達情感,團結群眾。」法官杜麗冰深思着,嘴唇緊合,神情嚴肅。
郭大狀也提及,控方證人劉智鵬教授,自己曾陪伴嶺大校長現身2019年7月「光復元朗」活動:「劉教授自己出現在『光復』活動,卻說自己不知道活動主題,也堅持自己不是參與者,只是去關心學生,這種說法很令人懷疑(suspicious)。」
控方還指辯方專家一個「關鍵性缺失」在「時間脈絡」不足,即「雙李」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2019年,非案發的2020年。郭資深大狀在自己的總結中幽了對方一默:「吓,時間脈絡的欠缺,好像控方專家犯這個錯誤更嚴重,劉教授指口號意思幾千年不變,他好意思去挑戰辯方專家幾年或幾個月的差距?」
郭資深大狀,肚腩大大,說話帶有老派英式紳士的幽默感。對於控方的指控,例如舉起「光時」旗有煽動成分,是恐怖活動,郭資深大狀攤開他的老人手掌,不住反問: “What? How? Why?”
控方指梁天琦本人支持港獨,故「光時」八字有港獨意思;控方指此八字在中聯辦外被叫喊,故「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郭資深大狀連續用英語輕輕而高音地反問,說話時縮起他那佝僂的肩膀,攤開滿佈手筋的手掌: 「“So What?” 梁天琦怎樣想,被告人怎知道?“So What?”中聯辦外的活動,被告人連去都沒有去,他怎知道?」
郭大狀重申了Eliza及 Francis的意思:「口號意思是多元的,抽象的。」他舉起了右手拳頭,舉向天:「正如我喊:『Let’s go out and fight for our rights!』(我們出去爭取權利。英語fight有『打鬥』和『爭取』雙義),你可以理解為我要去寫信給報紙投稿,或參選議會,或者出去打人。一字歧義,是常見之事。」
「Eliza及 Francis提過,發訊者若想表達清晰的意思,會挑選一個意思更清楚的詞,不會選一個抽象的字去表達。『光時』這口號意思不明白,並不像『我們要去打林鄭月娥 (let’s go and beat up Carrie Lam)』那麼明確。」郭大狀語氣在說笑,但法庭裡卻沒有甚麼笑聲。
國安法首審,條文意思如何詮釋,萬眾觸目。這天,法官也曾和控辯雙方討論條文的法律觀點。
代表政府的周天行專員,提到「恐怖活動」罪行時,指出「光時」旗幟是一支帶有「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的旗幟,會向附近的人宣揚其包含的分裂國家意思,嚴重危害社會。
此時,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提出,根據國安法「恐怖活動罪」相關條文(24條),「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屬犯罪。」陳官指,這條文是談活動(activity)而不是政治議題(political agenda)。陳官強調「的」這個字。而24條的細項指出,活動包括暴力、爆炸、縱火、破壞交通、干擾水電通訊等。
陳官解釋時,杜麗冰點頭。
周專員呢喃回應:「對,字面是這樣。」
彭寶琴插話:「不只是字面,是條例這樣寫,恐怖_的_活動,不是關於政治議題。(Activities intended to cause grave harm to society, not about political agenda)」杜官再點頭。
周堅持自己在提供事件的背景。彭官再重申。「我恐怕這一條法例不是談口號或談追求政治議題,而是關於破壞社會的活動。周先生,你是否接納這樣的解釋?」
周再說,因為唐的行為是針對警察。
彭官及杜官再重申條文是談「活動」。
周最後同意,恐怖活動罪的焦點是在「活動」一字上。
至於關於「光時」口號的控罪,則是國安法20條「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
彭寶琴問辯方,光時口號多義,為何郭大狀說「應當無罪」,兩者關係如何?彭官指出,「煽動」於口號有兩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口號在這個考慮了歷史及處境,合理地造成一個事實,是口號有可能去煽動 (capable to incite)。第二部分,是指被告人當時的理解,有沒有犯罪意圖 (Mens Rea刑事意圖)。
而根據控方劉教授的報告,劉也承認,被告人車上插旗時腦海想甚麼他也不知道。於是大家在爭拗第一部分,即「光時」八個字,可不可能在不考慮唐英傑想甚麼的情況下,造成煽動。
郭資深大狀澄清,辯方認為,尤其考慮要對被告人公允,若有其他可能性,根本不應入罪。郭的話是指,這口號太抽象,根本不可能煽動 (the slogan is too vague to incite)。
最後,代表辯方的郭大狀,呈上了唐英傑之前的刑事紀錄,唐曾收過超速和受限制時間駕駛的告票罰款罪行。彭官指,現時唐被告三項罪,兩項和國安法有關,這些駕駛案底不相關,可以理解唐沒有「犯罪傾向」;然而第三項交替控罪,是和駕駛安全相關,則這些案底則要考慮了。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延續了一整天。下午四時許,大家也不知道,結案陳詞是否可以這天完成。
郭資深大律師未完成發言,他望了望時鐘,顯得有點擔心。結案陳詞的流程是,控方先說,到辯方再說,由於控方先說,辯方可以回應控方的話。
郭大狀不好意思的說,「我擔心之後要讓控方回應我,不夠時間。」此時杜麗冰法官微笑回答:「他 (控方周天行專員) 不可以回應,被告人擁有最後的回應權利。(He can’t reply. The accused has the last word.)」
戴了長方型眼鏡,年紀比郭大狀年輕,黑色短髮以Gel鞏固得竪起來的周天行,望了一眼他身旁的郭大狀,沒說甚麼,低頭做筆記。
這天所有程序完畢,三名法官宣佈,一星期後的7月27日下午三時,將會宣佈判決。
周專員向法官表示,當天他有事缺席,由另一位同事頂上。
而國安法案件,亦會排着隊開庭。
專家證人會不會再次在法庭就示威口號的意思交鋒,還看一周後,第一審結果如何。
(圖為今天替辯方結案陳詞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 Clive Grossman)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0萬的網紅果籽,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廢青不廢:擁24個FB專頁戶口剩$500 港產meme maker:我係長期失業嘅網絡藝術家 年輕人對黑人問號、女人與貓等meme圖絕不陌生。近年越來越多人轉發meme(迷因),成為網絡新生態。一笑過後,多少人深究過meme圖從何來?誰人孜孜不倦,每天為港人帶來免費娛樂?25歲的Kevin在世人眼...
夏國安學歷 在 知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下西洋的尾聲|知史百家
安煥然
永樂末年,對鄭和大規模的下西洋出使行舉,朝廷中已有反對聲浪。1425年明成祖駕崩,明仁宗即位,聽從戶部尚書夏原吉之請,下詔停止寶船下西洋的活動。宣德年間,明宣宗短暫復行下西洋,但這是鄭和最後一次的下西洋。
1431年(宣德六年),有滿剌加使臣三人暗中附搭蘇門答剌貢船到來中國。此次來朝,又是有事乞求,盼望大明天朝能主持公道。因為這一年暹羅又來「欺負」滿剌加了。滿剌加使臣向明宣宗申訴:「國王欲躬來朝貢,但為暹羅國王所阻……今王令臣三人,濳附蘇門答剌貢舟來京。乞朝廷遣人諭暹羅國王,無肆欺凌,不勝感恩之至。」
這一年的年底,鄭和第七次下西洋,明宣宗遂令鄭和往赴暹羅,敕諭暹羅國王。《明宣宗實錄》收載了這份國書。其文告是這樣寫的:
「朕主宰天下,一視同仁。爾能恭事朝廷,屢遣使朝貢,朕用爾嘉。比聞滿剌加國王欲躬來朝,而阻於王國。以朕度之,必非王意,皆王左右之人不能深思遠慮,阻絕道路,與鄰邦啟畔,斯豈長保富貴之道。王宜恪遵朕命,睦鄰通好,省諭下人勿肆侵侮,則見王能敬天事大,保國安民,和睦鄰境,以副朕同仁之心。」
明宣宗的這份諭令,若與明成祖時代之譴諭暹羅「是不有朝廷矣!」「安南黎賊父子覆轍在前」等嚴辭威嚇的語氣相比較,顯然較少責備之意。明宣宗僅是「以朕度之,必非王意,皆王左右之人不能深思遠慮」之所為,語氣和緩地勸告暹羅應該遵守睦鄰之道。
1433年,滿剌加國王西里麻哈剌者親自率團228人,附搭鄭和返航船隊再次到來中國朝貢。此次之來華,似是故技重施,圖藉大明天威以牽制暹羅。
滿剌加國君西里麻哈剌者之率團到來中國,是明宣宗登位以來,諸藩屬朝貢使團中地位最高的一個,受到明宣宗的禮遇自不在話下。但是,無奈的,這時候的明朝國力已大不如前。明廷是否有效的調停滿剌加和暹羅之間的矛盾,文獻不見記述。
而且,滿剌加西里麻哈剌者一行人此次來朝,在中國滯留了將近兩年。根據《明實錄》記載之推算,西里麻哈剌者應是在宣德八年(1433)抵達南京,宣德九年(1434)四月到北京正式朝覲,但宣德十年(1435)正月明宣宗駕崩。西里麻哈剌者當年是附搭鄭和船隊前來的,如今下西洋壯舉已廢,沒有寶船可以載送回國,又面臨皇帝駕崩,根本無暇正視外藩朝貢之事。
直至該年的四月,明英宗即位,滯留已久的滿剌加國王一行人才得以有回國的機會。明英宗下令賜駕「大八櫓船送滿剌加國王使團回國」。所謂的「大八櫓船」,已非當年鄭和寶船所能比擬。《明實錄》又記說,此次之賜舟滿剌加國王,明英宗還下了一道命令,要滿剌加國王將當年那些同是一起附搭鄭和船隊來朝,仍滯留在京的古里、真臘等11國使節團「附載回國」,諭令滿剌加國王「宜加意撫恤,差人分送各國,不致失所,庶副朕柔遠之意。」
在明朝對外政策轉趨緊縮之下,罷廢大規模的出使行動,乏人護送諸國使臣回國。委托滿剌加國王執行此項任務,顯示明廷對滿剌加國君之信任。但,與此同時也可以感覺得到明朝之勢衰,官方大航海不再的窘態。
此後,明朝仍然看重滿剌加這個海外藩屬國,但至1435年之後,滿剌加國王不再有親自來朝的行舉,朝貢次數也大為減少。「馬中關係」之漸行漸遠,看來是滿剌加這方面有意淡化與明朝中國的朝貢關係。
作者簡介:
安煥然,馬來西亞南方大學學院中文系教授,華人族群與文化研究所所長,原副校長。廈門大學歷史學博士,台灣成功大學歷史語言研究所碩士。《星洲日報》專欄作者。著作有《小國崛起:滿剌加與明代朝貢體制》(2019)、《文化新山:華人社會文化研究》(2017)、《古代馬中文化交流史論集》(2010)、《本土與中國學術論文集》(2003)等。
夏國安學歷 在 南南自語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當中國打手、買辦 更可能「被間諜」
中國從12日始,已經安排4位台灣人「被間諜」。除了首位李孟居真的衰到不行以外;其他3人,不是中國買辦,就是中國打手;說真的,與其說他們是台灣間諜,其實還比較像中國間諜。結果反而被中國拿來祭旗,是要說他們笨呢?還是死有餘辜?
鄭宇欽說的內容完全牛頭不對馬嘴,還被捷克媒體抓包,其本業是中國學生赴捷克留學的牽猴仔;在捷克也是積極幫中國宣傳一帶一路、歐中關係。
蔡金樹、施正屏就更妙了,是在台灣高調舔中,找到機會就向中國宣誓效忠。蔡金樹在2019年9月14日被證實,自2018年7月就失蹤;中國國台辦在9月25日坦承蔡金樹因國安因素遭逮捕。施正屏在2019年11月1日被證實,自2018年8月就失蹤;國台辦在11月13日坦承施正屏因國安因素遭逮捕。
這兩位學者有多藍呢?
蔡金樹是廈門大學博士,大概因為國內學歷只有碩士,所以只能在後段私立專校兼課,同時自組親中團體,向中國搖尾乞憐。
新聞查得到的,蔡金樹常以各種親中團體負責人的身分,率團去中國交流,或是在台灣接待國台辦;看起來與鄭立中交情還不錯。在政黨輪替後,蔡金樹還是在南部堅持親中路線;甚至在他被捕的半年前,還接受旺中訪問,大談他的親中經。
施正屏的學歷就好多了,是以師大副教授的身分退休;曾任中國「華夏集團」顧問,也擔任旺中主筆,不時撰文宣揚親中路線、批判民進黨。
施正屏認為台灣要爭取當中國的附庸、罵民進黨反中、把一帶一路視為台灣的機會、罵新潮流開除洪奇昌、唱衰蔡英文執政、罵蔡政府親美日、讚揚中國給台灣國民待遇、痛罵年金改革、大讚柯文哲親中、罵賴清德宣示台獨、罵台灣陶醉美國友台、要蔡英文把握親中的最後機會;甚至在他被捕的1個月前,還在罵李大維。
要說這兩個人是台灣間諜?中國還不如直接逮捕洪秀柱算了,那樣更有張力。
這代表什麼?這代表在武漢肺炎的禁出國令下,中國境內已經抓不到適合「被間諜」的台灣人;所以伸手抓到誰,誰就倒楣。現在還會留在中國的,當然就是一堆紅統人士。
因此,不要以為自己效忠中國就沒事;是不是效忠中國,還有沒有利用價值,都是中國說了算,而且沒有標準可言。真的想保命的話,中國、香港、澳門都不該去;還在中國的,想辦法逃回台灣吧!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317645
又是國安理由 學者蔡金樹遭中國關逾1年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320572
蔡金樹「被失蹤」一年兩個月 中國國台辦證實危害國安被捕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328777
又一台灣人 赴中「被失蹤」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331930
施正屏被失蹤1年3個月 國台辦證實︰以國安理由關押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405953
鄭宇欽台諜案 中共劇本超瞎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405952
央視第三彈 兩學者被控是台諜 陸委會轟中 自導自演傷害兩岸
夏國安學歷 在 果籽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廢青不廢:擁24個FB專頁戶口剩$500 港產meme maker:我係長期失業嘅網絡藝術家
年輕人對黑人問號、女人與貓等meme圖絕不陌生。近年越來越多人轉發meme(迷因),成為網絡新生態。一笑過後,多少人深究過meme圖從何來?誰人孜孜不倦,每天為港人帶來免費娛樂?25歲的Kevin在世人眼中是個低學歷失業廢青,在虛擬維度卻是擁有數以萬計likes的網絡笑匠,創作meme圖普渡眾生,用像素為港人帶來3秒鐘的快樂。如果要為這位擁有24個facebook專頁的網青想一個職銜,會是「網絡藝術工作者(待業中)」。
30度高溫下Kevin姍姍來遲,躲在太陽傘下呻了一句︰「好X熱。」留着一頭藝術家長髮,全黑打扮跟蒼白膚色,似是吸血鬼。我跟他來到他朋友在屯門的band房,自從武肺肆虐失業以來,他便躲在這裏埋首創作,全程投入meme的世界中。開機、點煙,他在炎熱與抑鬱的夏天,無法停止製作meme。他生於「藝術世家」,老爸是溫拿年代結他手,老媽是裁縫,家姐是得獎美甲師,阿哥做地盤,但畫得一手好畫。他小時候用報紙剪貼,已展示出藝術天份,中學時更自學Photoshop整圖冧女,「梗係追唔成,我呢啲工具人。」後來透過forever alone等rage comic,步進meme的世界。回憶5歲時跟家姐的朋友們混熟,令他發掘陰柔一面,亦深得年長女性緣。他談了三年多忘年戀︰他25歲,女友比他大23年,人們看他食軟飯,他笑言是「姐姐品評師」,懂得品評年長女性洗淨鉛華的美。這一切都成為他的創作靈感。
果籽 : https://hk.appledaily.com/realtime/lifestyle/
相關影片:
【港版國安法】續領英國BNO懶人包加疑難解答 持BNO入唔到日本境因印錯國籍 (https://youtu.be/44aJ_QjXzB0)
【逃走他鄉】BNO移民英國$12,000租三層獨立屋 銀行中層變餐廳侍應 居英權二代:要接受由低做起!(https://youtu.be/FLFGdaKUtPo)
【逃走他鄉】居英港人移民自白:BNO平權千年一見,蘇州過後冇艇搭 (果籽) (https://youtu.be/qMufEfTaJWY)
【街市尋寶】旺角明星海鮮檔 罕見有證蘇眉+當造黃油蟹+刺身 仲有上門煮海鮮服務!(飲食男女)(https://youtu.be/9YEBSQJPdPU)
【元朗消夜王者】神級鑊氣炒飯檔重開 日賣70盒 $50/盒即叫即炒 老闆炒到手骹移位:冇理由因為賺多啲而一次過炒 (https://youtu.be/-DjDZdrM1o4)
#果籽 #廢青不廢 #meme #Photoshop #食軟飯 #StayHome #WithMe #跟我一樣 #宅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