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的F2簽證>
上周終於拿到新的外國人登錄證
熱騰騰的馬上來分享資訊兒
先說結論好了
我是2019/4/5送出申請、4/12收到簡訊簽證通過、5/3領件
準備文件
因為F2簽證為分數制
所以根據每個人的狀況會需要增減文件
本人
- 證件照1張
- 護照
- 登錄證
- 畢業證書 (台灣學歷需要駐台北韓國代表部公證核可)
- 房屋合約書 (正/影本)
- TOPIK 成績單 (兩年內有效)
- 社會統合課程合格證
- 語學堂就讀證明
公司
- 雇傭合約書 고용계약서(正/影本)
- 公司事業登錄證影本 사업자등록증 사본
- 雇傭保險被保人名冊 고용보험가입자명부
- 附加價值稅課稅標準證明 부가가치세과세표준증명 (可請公司開立或上Hometax申請)
- 法人登記簿謄本법인등기부등본
- 前年度公司納稅證明書 작년회사납세증명서
來算一下我的分數
年齡 25
人文社科學士 26
韓語能力 20(TOPIK 6級)
收入 2
社會統合課程結業 10
納稅申報 1
韓國留學經驗(語學堂) 1
25+26+20+2+10+1+1=85
超過門檻80分所以收件
其實收件的時候出入境窗口真的有夠煩
還跟我說雖然分數到了
但是之前年薪太低 有10%機率可能不會過喔
超不爽!!!!
(年薪問題的煎熬之路看這裡
但結論就是送件後5個工作天收到通過簡訊
拿到2年的居留簽證(今年開始F-2居留簽證已改成1~3年)
領了登錄證之後馬上去喝老虎堂慶祝一番
雖然貴桑桑但是好喝
今年開始韓國的外國人就業相關簽證有非常多的修改
真的是搞得大家人仰馬翻
希望大家都可以順利地拿到需要的簽證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9的網紅容海恩 Eunice Yu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在11月30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我就打擊「假難民」動議提出修正案,促請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統一審核機制,增加律師及傳譯員數目,並運用資訊科技如視像和電話通話來協助加快審核免遣返聲請。我希望政府能研究透過立法,收緊審批程序時限,避免出現非法拖延和機制遭人濫用的情況。 政府表示會全面檢討處理免遣返聲請的策略...
外國人名冊簡表 在 潔拉的首爾日記 My Seoul Diary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一波三折的F2簽證>
上周終於拿到新的外國人登錄證
熱騰騰的馬上來分享資訊兒
先說結論好了
我是2019/4/5送出申請、4/12收到簡訊簽證通過、5/3領件
準備文件
因為F2簽證為分數制
所以根據每個人的狀況會需要增減文件
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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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錄證
- 畢業證書 (台灣學歷需要駐台北韓國代表部公證核可)
- 房屋合約書 (正/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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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學堂就讀證明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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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事業登錄證影本 사업자등록증 사본
- 雇傭保險被保人名冊 고용보험가입자명부
- 附加價值稅課稅標準證明 부가가치세과세표준증명 (可請公司開立或上Hometax申請)
- 法人登記簿謄本법인등기부등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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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算一下我的分數
年齡 25
人文社科學士 26
韓語能力 20(TOPIK 6級)
收入 2
社會統合課程結業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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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6+20+2+10+1+1=85
超過門檻80分所以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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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跟我說雖然分數到了
但是之前年薪太低 有10%機率可能不會過喔
超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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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搞得大家人仰馬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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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名冊簡表 在 音樂政治上班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看到文青別鬼扯,與LIn bay 好油,在裡面。
原來是⋯⋯⋯
【核食公投反方辦事處募集開始】
──核終×台鯛×漢娜×鬼王×好油,五大熱門粉專聯合參戰!
日前中選會公布反核食公投的連署書查核數量,已可確定達到門檻成案。此案乃核能流言終結者長期關注之議題,在此刻的社會氛圍之下,我們沒有任何理由可以避戰。
以下代為宣讀本次聯名的另外四位粉專作者聲明。
【台灣鯛民──廖彥朋聲明】
2011年發生福島事故時我正在雙和醫院任職,人微言輕的我曾對各式謠言的流竄感到無能為力。我到日本念書之後,很幸運的有機會能在這些年累積一些網路聲量,讓更多人理解放射線,免受謠言煽動恐懼之苦。
身為一個入行17年的放射人,我有義務以我的專業知識向國人解說福島食品的問題。我認為要不要開放並非只是科學事實的問題,更牽扯到國際政治談判的籌碼,唯有讓民眾了解事情的真相才能讓國人做出正確的判斷。
我期待的是真正基於科學事實的理性論辯,我將帶著五車的知識還科學一個公道。
【漢娜在翻譯──小松漢娜聲明】
大家好,我是住在日本的台灣人漢娜,之前拍了一系列「大家都說福島很危險所以我只好去了」Vlog,我拍這些影片是為了要讓大家知道,福島現在很好。
有人擔心輻射食品,但是當年只有5%的福島縣受汙染,哪一個發瘋的農夫會特地跑到那5%的地方種田啊?就像不會有人特地跑去買很難買的毒藥,加在自己的水裡吧。
有人擔心核災食品跑來台灣,但是在日本,作物沒有通過檢查,連產地都沒有辦法離開,是要怎麼生產成食品?不存在的東西,是要去哪裡買?是要怎麼賣啊?
如果你還是很擔心,讓我舉例給你聽,福島縣的面積是一萬三千多平方公里,是台灣的37%,核電廠周圍不過是福島的0.2%,台灣的0.08%,這就像假設宜蘭有一個小學發生流行性感冒,結果外國人把整個台灣都當作疫區,不是很奇怪嗎?
所以,到福島玩當然不會有問題,你們看到的所有毀謗福島的文章,都是謠言,這種不科學的言論,叫做風評被害,請大家不要再害福島人生活不下去。
【文青別鬼扯──劉志偉聲明】
公投推動應當是一個解釋議題的機會,我們相信民眾在獲得充分的資訊下,才能對攸關國家政策的重要議題做出正確判斷。災區食品進口問題牽涉範圍很廣,這不僅僅是科學問題,也是外交、經濟、國貿,甚至國際政治的問題,將問題簡化為二元對決對國人是不公平的。
我們成為反方辯士的目的並非製造社會對立,而是想藉由這個機會向國人以科學與社會文化的觀點釐清議題中的疑慮,不論最終國人決定支持或反對進口,都應在完整的客觀資訊下做出判斷,如此才能真正跳脫政治對決的窠臼,讓議題回歸理性思辨。
【Lin Bay 好油──林裕紘聲明】
是積極面對還是消極應付?沒有人會喜歡吃到被汙染的食物,但如果明明沒有被汙染的食物卻沒有證據就說它被汙染了,這樣真的對嗎?
一直到現在台灣的生鮮農產品如果要輸日多數都需要經過檢疫及相關的熱、冷處理,依賴的就是科學化的處理及檢查以避免病蟲害的傳入日本,如果真的對於日本福島的地區的食品有疑慮,不更應該派相關衛福人員對可能輸台產品的生產及加工地點進行訪查,與其靠消極被動的邊境查驗,不如主動進行訪查。
我們應該全面開放日本各地區可輸台的食品,對於有疑慮的地區,透過與日本的國際合作,派遣衛福人員前往日本檢查,科學證據不應該只有日本提出,台灣作為輸入國也應該有官方版本的科學證據及檢查報告。
我反對反核食公投,開放日本有輻射疑慮地區的食品,是一個關於科學、國際關係、國際貿易的問題,更應該讓民眾了解更多資訊,來判斷選擇,而不是用恐懼來選擇。
【核能流言終結者──黃士修總結】
基於以上理念,我方將由「核能流言終結者」黃士修、「台灣鯛民」廖彥朋、「漢娜在翻譯」小松漢娜、「文青別鬼扯」、「Lin Bay 好油」等五大熱門FB專頁成員組成。這五個FB專頁代表人物在年輕社群中具有重要影響力,領域也橫跨能源、輻射、食品、農業、日本文化,將使整個辯論會更具話題性。
我們也希望能夠得到反核食公投領銜人郝龍斌先生的善意回應,正反方意見都能充分表達溝通,尋求多數人的理解與和解,最終做出基於自由意志之下的選擇,這才是公投作為實現民主價值的最高意義。
最後要強調的是,我們站上辯論台,是為了促進社會大眾的溝通。這是我們作為公眾人物,對公眾的責任。
《公民投票法》第17條:「主管機關應以公費,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提供時段,供正反意見支持代表發表意見或進行辯論,受指定之電視臺不得拒絕。其實施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前項發表會或辯論會,應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至少舉辦五場。發表會或辯論會應網路直播,其錄影、錄音,並應公開於主管機關之網站。」
《公民投票法》第20條:「公民投票案成立公告後,提案人及反對意見者,經許可得設立辦事處,從事意見之宣傳,並得募集經費從事相關活動。」
我們只會設立反方辦事處,從事意見之宣傳和參加電視辯論會,保證不會進行經費募集之申請。因為我們不需要靠著成為公投反方,藉機募款。無論您是支持開放或禁止日本核災地區食品進口,只要各位願意信任我們擔任反方辯士,即日起請將設立辦事處的連署名冊寄給我們,謝謝。
2018.10.9
「核能流言終結者」黃士修
「台灣鯛民」廖彥朋
「漢娜在翻譯」小松漢娜
「文青別鬼扯」劉志偉
「Lin bay 好 油」林裕紘
🍌反核食公投設立反方辦事處聯名成員名冊
https://tinyurl.com/ybdeme6b
🗳️提案書&連署書請寄到:
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4段170號7F-1
黃士修 收
外國人名冊簡表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在11月30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我就打擊「假難民」動議提出修正案,促請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統一審核機制,增加律師及傳譯員數目,並運用資訊科技如視像和電話通話來協助加快審核免遣返聲請。我希望政府能研究透過立法,收緊審批程序時限,避免出現非法拖延和機制遭人濫用的情況。
政府表示會全面檢討處理免遣返聲請的策略,加快審核程序,並研究措施羈留更多非法入境者。
以下是我的發言全文:
在發言前我要先申報,我以大律師身分參與了當值律師服務計劃,同時亦有處理免遣返聲請個案。
主席,根據入境處的資料,在今年頭10個月,入境處共接獲3,481宗免遣返聲請,而統一審核機制自2014年3月實施至今年10月底,尚待入境處審核的聲請已累積超10,600宗。按入境處新訂的目標,倘若每年可以處理5,000宗或以上的聲請,最快都要2年才能夠完全處理現時過萬宗積壓的聲請個案,還未計算平均每月有約400多宗新增聲請。部分市民會擔心,免遣返聲請數目持續高企,它對香港已帶來不少問題,包括社會、勞工、歧視,以至「假難民」等,如果情況持續下去,將會對香港造成深遠影響;加上政府每年用在審核聲請、公費法律支援和人道援助等方面的開支非常龐大,預計今個財政年度在這方面的開支就高達17億元,對公帑造成沉重負擔,我們絕對不希望見到它變成一個「無底深潭」。
香港在九七回歸後,繼續履行《禁止酷刑公約》的規定,即如有外國人聲稱被遣返原居國家,會遭受酷刑、不人道對待,以及迫害,特區政府就不可以強行把他們遣返。隨著終審法院在2012年12月對Ubamaka案,以及2013年3月對「C等人」案作出裁決,政府亦於2014年3月3日起實施統一審核機制,由入境處一併處理主要以酷刑、不人道及迫害三種理由提出的免遣返聲請。同時,政府明確表示,根據「所有適用理由」而提出的免遣返聲請,會按統一審核機制一次過審核。但其實,統一審核機制實施2年多以來,不少律師對於「所有適用理由」的涵義都感到模糊,尤其是《香港人權法案》第2條在統一審核機制下是否一個適用理由,所以不少律師都向入境處作出查詢。
入境處在今年9月12日終於發出通告,正式闡明處方對「所有適用理由」的立場,即在統一審核機制下,入境處除了評估聲請人如被遣送至另一國家會否遭受《入境條例》第VIIC部所訂明的酷刑風險外,亦會評估聲請人根據《香港人權法案》下的絕對及不容減免的權利會否有個人及重大的風險受到損害,例如《人權法案》第2條所指的生存的權利及第3條所指的不人道處遇。簡單來說,統一審核機制下聲請的適用理由,除了原來的三種,包括酷刑、不人道處遇及迫害,由今年9月12日起,生存權利亦已被入境處確立為第四種適用理由,而聲請表格亦已於該日起作出修訂。
主席,入境處正式將「生存權利」確立為適用理由,雖然已經訂立個別的一次性措施,但是否證明了現在的統一審核機制存在一些漏洞?將來會否因為有更多的適用理由而令到審核聲請再翻炒,讓入境處的工作量百上加斤,清理未處理的案件更是遙遙無期?
針對免遣返聲請及其造成的潛在問題,我在今年4月聯同新民黨葉劉淑儀議員和田北辰議員,以及多名區議員和在港的印度商人,約見了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反映了我們的意見和建議。而我今日提出修正案的主要目的,是希望促請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統一審核機制,包括研究規定免遣返聲請人士須在抵港後的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增加律師及傳譯員數目,以及引入電視直播聯繫及電話中心等資訊及通訊科技,以加快處理現時積壓大量的聲請個案,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公費法律支援制度、研究設立收容中心,妥善安置及管理提出免遣返聲請的人士,以及檢視為聲請人提供的援助機制。其實,新民黨早前已向保安局提出,希望政府考慮在香港偏遠地方設立禁閉營,在合理時間的原則下,安置來港提出聲請的人士,此舉既可提高阻嚇力,亦可減低偷渡來港的誘因。
事實上,涉及免遣返聲請的問題眾多,現時審核程序就有不少需要優化地方。我認為政府應研究是否透過立法,收緊程序,包括明確規定聲請人須在抵港後的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避免一些在港完成工作後因為簽證到期要離港,之後再提出免遣返聲請以此留港。規定聲請者在指定時間內提出聲請,既可以縮短他們留港的時間,亦可以減低他們在香港非法工作的誘因。
主席,為加快審核現時積壓大量的聲請個案,保安局在11月11日的保安事務委員會上表示,政府打算推出法律支援試驗計劃,希望透過設立一批律組成的輔助名冊,以補當值律師服務計劃的不足。從增加律師人手角度出發,有關試驗計劃是可以增加律師的供應,但同時又有一些疑問和憂慮,包括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在培訓方面能否配合?在當值律師名冊及輔助名冊兩者同時推行下,會否出現同工不同酬的情況?政府聘請律師或大律師後,若由無經驗者提供相關支援服務,包括接見個案人士及負責行政工作等,會否令律師要承擔更大的法律風險,甚至可能會造成更多上訴案件,結果令聲請個案所需的處理時間變得更長?
事實上,除了我之外,不少法律界人士對於這個試驗計劃的內容和具體運作都有不清晰的地方,但在未搞清楚這些疑問的時候,入境處已急不及待在11月中向現有當值律師名冊內登記的律師發信,介紹有關試驗計劃,並邀請他們參與該計劃。我當然希望有關計劃能成功推行,以加快處理現有積壓的個案,但同時亦希望政府正視有關問題,及早妥善處理,以免影響計劃的推行和成效。
此外,我建議政府應研究如何透過改善和優化現有的傳譯安排,進一步提升個案處理的效率,以及加強善用資訊及通訊科技,包括引入電視直播聯繫及電話中心等,聲請人以透過這些通訊科技與負責處理其個案的律師,在兩個已安裝有關系統的地方,進行視像通話,過程中,傳譯人員亦可透過有關系統提供傳譯服務,相信對加快處理現時積壓的個案會有莫大幫助。事實上,在現行的司法制度下,已有法例規管以電視直播聯繫方式向法庭提供證據的程序,亦是行之有效,所以很值得在免遣返聲請過程中引入。
主席,其實不少國家在處理難民或尋求庇護人士方面的經驗,都是值得香港參考。例如澳洲政府處理難民庇護申請時,如申請人無法親身前往澳洲移民局辦理相關程序,澳洲入境官員會考慮以視像設施或電話與申請人通話,節省交通時間和人力成本。此外,澳洲移民及邊境保護部亦提供翻譯及傳譯服務,為有需要人士提供24小時全年無休,超過160種語言的即時電話傳譯服務。我相信澳洲在這方面的經驗都是值得香港參考。
主席,免遣返聲請及其引發的連串問題,對香港已造成一定影響,我希望政府全面檢討及優化現有審核機制,讓這些困擾香港多年的問題,早日得以紓緩。
主席,本人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