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你的親密距離>
我時常在想,什麼是人與人之間最適當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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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個很久以前發生的,但花了我20幾年才整理好的故事。
大學打工時,認識了一個女生。原本就只是一個共同打工而認識的朋友而已,現在想想她大概是開啟我對於「人際界線」的導師。
這個女生很漂亮,做事很認真,感覺是個人生很有目標的人。
當時只是缺錢去打工的我認識了她,覺得她好耀眼。
某天打工回家時,發現我的包包裡面被塞了好幾個打工飯店的杯子。
回家打開手機,收到一則訊息「怎麼樣?還喜歡我的禮物嗎?」
「這是飯店的杯子吧!這樣是偷竊吧?」
「我不說,妳不說,偷竊這件事情就不存在。」
我時常回想這件事,如果當時我有把杯子還回去,和飯店經理說明事情原委的勇氣,也許後面的事情就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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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其妙就變成共犯的我,一邊緊張的繼續打工,一邊在長長的打工時間聽她說著自己的人生故事。
「我從來不曾從家庭得到愛,相較起來妳還比較像是家人。」
漸漸的我們的界線變得越來越模糊,我和她變成在那個懵懂年紀可以互相陪伴,像是姐妹般的存在。
後來她離開台灣一陣子,有天回來了,提著行李箱突然出現在我家樓下。
「我沒有地方可以去了,讓我暫時住在妳家好嗎?」
她住了一陣子,每天等著我下班買晚餐回家給她。在長長的夜晚,聽著她說著自己如何在愛情中受傷,被同居男人趕出門的經過。
「那男人還對我申請保護令呢!真是可笑。」
有天晚上她突然說
「妳知道這世界上最美的死法是什麼嗎?」
「我不知道。」
「我現在去打開瓦斯,我們一起死好嗎?妳是我最重要的朋友。我希望我們可以一起死。」
那晚我整晚沒睡,一早請她離開。後來好一陣子我們都沒有再聯繫。
可是故事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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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她聯繫我,說找到很棒的工作,振作了起來。
「妳知道只要在遊覽車上說我父母雙亡,大家就會掏錢。」
「這樣說不好吧?」
「反正我父母並不愛我。」
「另外我找到了很棒的打工喔,妳明天下班來看看。」
依著她給我的地址找到了打工處,在某大樓的高樓。警衛跟我要了通關密碼,我打了手機給她,才順利進去。
裡面很暗,但裝潢非常豪華。她穿著非常裸露,客人往她的馬甲塞錢。我坐在吧台邊吃炸雞薯條想著這地方有沒有逃生門。
「要不要來打工,時薪超高外小費也非常可觀喔!」
「喔!不了我很喜歡我現在的工作。」
那天晚上我跟她說,這地方好複雜好危險啊。
「妳懂什麼啊!就是要從有錢的人身上賺錢才賺得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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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她就一下消失,一下又出現,每次都帶著新的故事,每次的故事都比電影還精彩,超乎我的想像。
我去英國時,她也跟著來。但因為課業和生活已經把我弄得筋疲力盡,我跟她說
「我來這邊是來好好生活和唸書的,沒有辦法這樣天天陪著妳玩。」
「妳太自私了,我決定和妳斷交。」
看著她的背影,我覺得有點惆悵,又好像有點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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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學校放假從英國回台灣,收到她的聯繫。
她一下說自己現在非常認真工作,然後把我帶到直銷中心買東西加入會員。一下問我有沒有錢可以借她,我知道她把自己人生搞得亂七八糟,但更清楚我幫不了她。
後來回英國,某天趕著在百貨公司上班時,突然看見她。
「Surprise!」她從收銀機後面跳出來。
說真的我真的差點嚇到心臟病。
「我現在要上班,如果有什麼事等我午休時間說。」
她在百貨公司的咖啡店等我,說著她把台灣的生活搞砸了,欠下了一大筆債務。碰巧遇到一個願意資助她生活的金主,所以就來了。
「那不是該請金主也幫忙把債務付清嗎?」我問。
「他只負責我的生活費,不負責以前的部分。」
「所以妳來倫敦想做什麼?」
「我不知道。」
後來她就每天都在百貨公司等我午休和下班。
「可以不要一直跟著我嗎?妳沒有自己的生活嗎?」
「我需要有人聽我說話,妳知道全世界只剩下妳會聽我說話。」
有天她又跟著我走到地鐵站,我問她
「妳不能放過我嗎?」
「不能。因為我的憂鬱症就是妳害的。」
「怎麼說?」
「因為憑什麼妳就可以過任何妳想要的生活,太過分了!我多希望妳現在馬上就死掉。」
隔天再也受不了她的糾纏,下班後我快速從員工出口離開,跳上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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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是我到現在都忘不了的夜晚。
記得是晚上11:00左右吧,我聽到倫敦家的門鎖被用力地旋轉,接著聽到瘋狂踹門的聲音。
「妳現在就給我滾出來,聽我說話。」
我從貓眼看見她拿著刀。
「妳把刀放下,我們隔著門講。」
「妳給我滾出來。妳不出來我就自己往自己身上插刀,然後告訴全世界是妳下的手。」貓眼外她歇斯底里。
接著我聽到她瘋狂慘叫,我聽著自己的心跳巨響,按下999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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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很快來了,把她帶走後我也接受了整晚的偵訊。
那天之後,她就再也沒有出現在我的視線中過了。但我時常做夢,一下子夢到她說要開瓦斯和我一起自殺,一下子是她拿刀在門外歇斯底里。
每次醒來我就會寫一封信,把事件原委寫清楚,並告訴身邊的人如果哪天我被消失了,並不是出於自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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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後輾轉聽到她的消息,據說是結了婚,過著平靜的生活。
她沒有像她自己以為的那麼想要死,而這世界上也有除了我以外,還有願意一直聽她說話的人。我真心希望如今她也找到愛自己的方法了。
時常回想起這段往事,不斷的拆解到底是哪邊出了問題,或者我到底在哪個段落就該設下停損點。總是相信的人肯定會從谷底爬起來,人生肯定有足夠的陽光可以照亮黑暗的我,發現自己根本就不明白人這種生物有多複雜。
究竟什麼是善?什麼是惡?什麼是人性?什麼才是安全的關係?我根本一無所知。
20幾年來,就這樣一路讀著腦科學,心理學,人際關係,靈學書,一點一點的拆解這個事件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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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來她教會我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如果要和別人建立親密以及健康的關係,那條人與人的界線是非常必須的。
你可能會很悲傷,可是那個悲傷不像蛋糕你可以拜託別人幫你吃一半,妳必須知道人一生會有很多悲傷的時刻,而你才是那個知道怎麼與自己的悲傷共處的人。
你可以很生氣這個世界不公平,但在路上隨便抓個人說,「我就是想殺死那個看起來很幸福的人」,並不會讓你往幸福邁進。
還有千萬不要落入這種「你不說,我不說,這件事就不存在」的共犯陷阱裡(這種事超多,而且包裝手法千變萬化),超出你個人道德與原則的事就是要堅決說不,才不會落下讓對方控制你的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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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幾次經歷這種需要報警的事件,我也才體會到自己很缺乏保護自己的意識,現在當了媽媽我也時常提醒,好好保護自己是自己對人生的尊重與負責,不好好保護自己的話還很可能會連累到自己身邊親愛的家人朋友。
IG
https://www.instagram.com/mentaikotok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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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我自己剛讀完的這本《自私的藝術》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23849
如果你是個很容易陷入情緒勒索,道德綁架的人,裡面有許多種案例可以參考。許多因為力道不平衡而產生的關係問題,其實是有方式可以去應對的。
pic:曾經這是個我根本不敢提起的故事,但終於我有勇氣去面對它,面對自己過往的恐懼與脆弱。以後會記得在人生路上給自己設置界線以及平交道的。
夢到很多貓死掉 在 寶總監的寶之國與他的狗王子 Empire of Director Bao & Niku & Baku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以下個人宗教觀點 是我自己相信的 大家可以看過就算了]
很多人一直跟我說
要我不要把巴褲的骨灰罈放在家裡
這樣對我的磁場不好會衰小
要我把他埋到土裡讓他入土為安
或是跟我說巴褲這樣沒辦法投胎
沒辦法轉世去當人等等
在這邊我想說一下
我是基督徒
在我的觀點裡
任何靈魂離開了這個世界
就會去陰間 地獄 神創造的樂園
...等等神為我們預備的地方
狗這種生物有著善良純淨的靈魂
最終離開了世界一定會進入樂園
只有某些狀況下會轉世
和主人以另一種形式重逢
(以前有很多粉絲有分享這樣的真實故事)
我還沒受洗前看得見一些過世的靈魂
看見阿嬤過世的媽媽(我阿祖)在我們家走來走去
也看的見鄰居家死掉的貓和狗的影子或是模糊的影像
他們會窩在生前的地方
跟著主人或趴在主人身上
等主人沒那麼傷心之後
他們就會暫時離開前往樂園
然後偶爾甚至常常回家看主人
輪迴事實上指的是投胎轉世
也就是我們將會換不同的身體
並且新的身體更好或是更糟
得由前世來決定
當我們不斷的投胎轉世
不斷的變換身體的時候
每一次都會變成不同的人甚至是變成動物
直到我們修得正果才可以脫離身體得到救贖
也才能到達永恆的未來
當那個時候我們才不必再活在身體裡面
基督教所說的死後復活
指的是我們仍是我們自己
卻能夠得到一個新的身體
並且這個身體不會變老
也不會死亡更不會朽壞
因為這是神起初要給我們的身體
因此我們最後將不會脫離身體
而是永遠住在新的身體中
以上是兩個宗教不同的觀點
我只相信我自己眼睛所看見的
以前我養了十幾年的巴西龜過世之後
我當晚在牆壁上看到他的影子
之後幾年之間(還沒受洗前)
也陸陸續續有夢到他
他在很漂亮的池子裡游泳
旁邊是金光閃爍的風景
我相信他到了神的樂園
每一個善良的靈魂
最終都會到神的樂園
享受永恆快樂的生命
我每一本書應該都有提到這件事情
受洗之後我再也看不見了
所以請不要再跟我說
巴褲的骨灰罈放在家裡不好
或是這樣他沒辦法投胎等等
巴褲已經去了神的樂園
他只是很喜歡泥褲和我
所以常常回家跟我們在一起
他現在已經不受空間的限制
很自由 想去哪就可以去哪
我覺得 我有我自己相信的
每個人也有每個人自己相信的
我覺得
這樣就夠了
夢到很多貓死掉 在 徐裴翊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978849888936162&id=753431211478032
化作春泥更護花
◎黃俐雅(人本教育基金會南部聯合辦公室工作委員)
從小葉永鋕就很溫柔,喜愛編織與烹調。爸媽一度很擔心,帶他去看心智科。醫生說:「你的孩子很正常!」因此,家人都能接納永鋕的特質。
沒想到上了國中,班上男同學嘲笑他「娘娘腔」,甚至在廁所裡脫他的褲子,要驗明正身;即便告訴老師,也無法阻止同學捉弄。因此,永鋕改在快下課前去上廁所。
國三那年,葉媽媽發現一團揉掉的週記,上面寫著:「老師你難道瞎了眼嗎?兩份作業一樣的筆跡,都沒有看出來?」
事發前一個月,永鋕留下紙條說:「媽媽,我不想上學,學校有人要打我!」葉媽媽去電學校,希望學校關注此事,卻被敷衍的掛上電話。
2000 年 4 月 20 日,第四堂音樂課下課前,永鋕照往例向老師要求上廁所。雖然音樂教室旁邊就是廁所,學校卻以有人抽煙、不易管理為由將廁所鐵門拉上。永鋕不得不穿過黑板樹林區,跑向 100 公尺外的廁所。
鐘聲響起,永鋕被發現倒臥在廁所內,口鼻都是血,被送醫急救。主任回校後,指示學生沖洗廁所,並將染血外套泡水以便清洗。
隔天凌晨,永鋕離開了人間!
事發後,人本基金會曾陪同葉家向縣政府陳情要求查明真相;2000 年 6 月 23 日,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以廁所水箱漏水未修、地板濕滑導致永鋕跌倒,對校長等 3 人提起公訴;歷經屏東地方法院、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無罪、最高法院兩次發回更審;直到 2006 年 9月 12 日,纏訟六年的案子大逆轉,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二審判決校長、總務主任、設備組長等三人過失致人於死,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5 到 3 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於 9 月底定讞。
回看這漫長的訴訟過程,前六年法院判他的意外是因為昏倒,第七年改判為滑倒致死;但是最該被審判的是,為何有那麼多的欺凌?學校也任由這狀態持續?死亡是果,長期被歧視是因;所以在這場長期的法律戰裡,參與其中的葉爸葉媽、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人本基金會,以及其他的有心人,都堅決地認為:我們不只要打贏官司,還要把永鋕個人,以及以前無數個「永鋕」的苦難,轉化為將來成千上萬個「永鋕」不再被欺負的養分。
我還記得,2000 年事情剛發生時,當時人本屏東辦公室主任張萍跟我去拜訪學校,除了聽校長的說法,也訪談他最後一堂課的老師、第一位發現現場的學生、同班的以及隨機遇到的學生,我們表明想協助的心意,包含由當時人本高雄辦公室主任禎芳為全校學生上一堂性別平等的課。
當我們勘察他倒臥的廁所時,雖然地板的血跡已被沖掉,小便斗旁噴射狀的連串血跡還烙在牆上,昏倒的人如何讓離地面四十公分處濺血?這讓死因有眾多揣測。明明音樂教室旁邊就有,他卻得跑去 100公尺外的廁所,只因校方擔心學生抽菸把廁所封鎖了。學生的生理需求與安全,在辦學者思維中比不上管理的重要。
透過與人訪談及環境接觸,我逐漸對他的學校生活有點雛形,在他身上發生的羞辱與欺負,單獨拿出其中的一項,都是慘不忍睹的;被同學圍堵脫褲子、被學弟罰站在馬路上、被迫幫同學寫作業、上下學路上被修理、下課時間的各種捉弄……為了儘量不跑廁所,能喝水喝湯嗎?每個上學的前一晚,睡前的他在想甚麼?要離家上學的他是怎樣的心情?
而且,不是單一事件,不是某個倒楣日,是日復一日經年累月的三年,他只是去上個學而已。葉媽媽去學校反應幾次後,永鋕跟媽媽說不要再去了!葉媽媽直到現在都只能猜測為何他需穿著卡其外套?他都說沒事,屏東的夏天是酷熱的,他是為了要遮掩或逃避甚麼?
永鋕是別人威權的出口,單調生活的樂子,陽剛文化的侵蝕對象,大家都知道他好下手,欺負孤立無援的他是安全的。老師呢?是不是潛意識認為問題在於他的行為特質?認為他改變行為問題就解決了?欺負他的學生也是受害者,當他們長大察覺到自己對人的傷害時。
在永誌家,我看到被他照顧過的動物、他巧手栽植的植物、他是唱合唱團的「第一女高音」,房間的電子琴是父母對他天賦的欣賞與支持,還有寫了又揉掉的紙條—『老師!你眼睛怎麼了?這些筆跡一樣的作業,你怎麼沒發現』?這是他沒送出去的控訴與求救,之前他在週記請導師幫忙處理也沒用。
女同學說他溫和貼心,他的客語教學很有趣,感情豐富的他為了死掉的狗哭了好幾天。他在家裡與村民心中是受歡迎的,會幫人洗頭、燙頭髮、不過剪髮還不能出師,村裡人炊粿、包粽子他會幫忙,他跟媽媽去喝喜酒是為了學習烹調,他買了不少食譜,每晚都端出四菜一湯,他一步步往他愛的餐飲科靠進,他做的緞帶花漂亮到老師想拿去福利社賣。這些多數成年人未必有的能力,竟是他受嘲弄欺侮的原因,只因他是男生,這些精彩的能力,在性別刻板印象下成了罪過。
葉媽媽不知道她會走進法庭,她在兒子消失時也『失心』了,直到接到屏東法院的敗訴通知(有檢察官主動針對這起意外提告),葉媽媽突然有清醒的感覺;她要幫她兒子要一個公道,她要讓校園不要再有第二個葉永鋕,結果迎接她的是漫長六年的敗訴。
後續的上訴,告的是學校廁所沒維修好,以致學生滑倒致死。每次到高雄,性別平等教育協會與我們都有人陪伴葉爸葉媽。第一次出庭前,我拿名片去跟校長、總務主任、庶務組長打招呼,他們收下我的名片,眼神看我一眼就迴避了,看著罹癌的校長,我想著他也是受苦的人啊,因緣際會讓彼此須為一個學生的死衝撞出更多文明的可能。
每次出庭,都是對原告的傷害,我印象深刻的是:有次法官請葉媽媽去看照片,她翻完轉身要回原告位置時,坐在旁聽席上的我看到的是破碎了的臉,痛苦而扭曲的線條竟可以割裂一張臉。法官問她有何話要說?她說:我只要想到我兒子活著與臨死前的樣子,我就痛苦的快要死掉,又擔心家人難受,常常洗澡沖水時哭到用頭去撞牆…
法官打斷他說:『不要講你的委屈,這是法院,不是讓你講委屈的,不然那些在外面車禍死掉的怎麼辦…』?如果多點人性,他可以說『妳的痛苦我知道,不過法庭是要證據的』。
又有一次,法官問葉媽媽有甚麼話?她說:『我夢到我兒子跟我說,他不是昏倒的,是滑倒的』法官大聲訓斥:『做夢就可以判案?那全台灣的法官律師都回家吃自己,法院也可以關門了…』。如果他有點人味,他可以說『你太思念你兒子了!我們就是在調查他的死因』,法官教訓她的時間比這短短一句話長好多好多!
法院判第一個敗訴後,學校的公布欄貼張狂賀校長無罪的大紅紙,葉的弟弟還在學校就讀,辦教育的有想像到這對當事人的傷害嗎?父母辛苦把孩子養到剩一個多月就畢業了,只是去上學小個便,從此失去兒子,他們的無辜呢?整個學校沒人意識到這行為的不妥嗎?
他的弟弟有陣子無法好好睡覺,看到有人去家裡讓媽媽哭泣,會私下去問對方為什麼讓媽媽哭?小小年紀的他,努力不讓自己成為媽媽的負擔,用不干擾媽媽的陪伴關照她,他也很需要被幫忙啊。葉媽媽說小兒子沉默很長一段時間,有天突然說很想念哥哥做的蛋糕,還有哥哥常變花樣的晚餐。
有次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呈上資料,想在思想上啟發法官,法官翻一翻後說:性別平等是甚麼東西啊?很時髦喔!於是他們投書社論,轉戰媒體引燃社會革命。
永鋕的辯護團隊申請神經外科醫師出庭當專家證人,醫生說葉的頭顱有兩道骨折裂痕,大腦像豆腐摔到地上去了,這是瞬間重擊才會現的傷害,一般人在昏倒前都有自我保護基制,軟癱下去不會有這種傷勢。相較之下,法院之前總是認定永鋕的是昏倒致死,證據在哪裡?
每次結束庭訊,性平與人本的夥伴們會一起陪葉爸葉媽吃頓飯、講講話,為他們支持打氣,我們也為一個意義而——每次出庭的攻防都是在啟蒙法務系統的新思維。出庭、媒體投書、演講、拜會相關人士、公聽會…在眾人努力下,永鋕辭世後第四年,台灣通過了《性別平等教育法》,這是台灣人權史上的重大里程碑。
長年出庭,使本來講台語的葉媽媽,逐漸能以中文夾帶台語表達觀點,我想她已經反覆在心裡說過無數次了,在煮飯洗衣、在田裡、在路上、在午夜的失眠。
歷經七年訴訟,更二審大逆轉,宣判學校有罪—他們沒維修好廁所,以至於過失致人於死。葉媽媽說:學校有罪她並不高興,因為她不是要告校長、主任、庶務組長,很多學校也這樣啊!她並沒有贏,她永遠都是輸的,因為她失去一個孩子,她的兒子永遠回不來了!
永鋕生前我不認識他,死後因為官司我們一起走過七年,在我的認識裡;上學有如驚弓之鳥的他,並不因此而失去對自己的信心,他的心思用在唱出悅耳的歌,照顧花草貓狗,做緞帶花、烤布丁蛋糕、研發一道道滋養家人的菜餚、幫村民包粽炊粿、替媽媽的客人洗頭按摩 ……除去他是校園暴力的受害人,對音樂、美食、手作藝品有才情的他,在我心裡是個有創造性生活態度的實踐者。
本文出自 「雞婆的力量 」ㄧ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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