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汪志冰研究室新聞稿
2015.10.20
<北市建物77棟外牆磁磚有潛在剝落危險,3800棟急需勘驗!>
過去三年台北市因建築物外牆剝落已經導致1死6傷,目前已經勘驗認定隨時可能脫落打傷路人卻尚未改善的列管建築物有77棟,還有3800棟急需勘驗診斷,但針對建築物外牆的診斷、控管、修繕與裁罰,建管處一直拿不出完整配套,甚至所提出的「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還因缺乏可行性而遭市議會法規會擱置,市民行的安全暴露於潛在危險之中,然而危險建物的「勘驗診斷」牛步化,每年經政府完成「修繕補助」的卻又寥寥可數。汪志冰議員認為,柯P政府向來標榜安全是其施政重點,故應加強宣導,增加誘因,並比照「公開犯罪熱點」作法,公開外牆剝落風險建物的地點。
汪志冰議員說,77棟列管建築物中,屋齡30年以上有61棟,佔80%,屬於「外牆面飾有明顯裂縫、變型、混凝土塊剝落或鋼筋裸露鏽蝕…有潛在危險,建議限期施作臨時安全防護設施」,的最嚴重等級,另有3800棟被評估為急需外牆診斷。然而今年首度編列的外牆診斷補助,總計2000萬,每棟補助經費2萬到4萬元,一年只能補助600棟,佔目前有需要的3800棟不足16%,如此牛步,完成全部的診斷,還要6年多!汪志冰議員痛批,政府為德不卒,建管處對外牆剝落的問題太過掉以輕心 ! 台北市近三年每年都發生兩件外牆剝落砸到行人的案件,共造成1死6傷,6年豈不還要發生12件 ? 而大台北地區平均每年發生170次地震、4次颱風過境,都增加這些建築物對行人的風險 !柯P市長對於大巨蛋的安全嚴格把關,令人敬佩,但如何解決小市民每天走在路上隨時都要當「抬頭族」深怕被外牆剝落物砸到的恐懼,市府從市長到相關單位責無旁貸!
汪志冰議員痛批,建管處的草案根本錯得離譜,難怪被擱置 !檢視這次「台北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的修正草案裡,對於經診斷外牆有危險的建物,若業主不改善,「有管委會者罰1千到5千元,無管委會則依建築法罰6萬至30萬」,但通常無管委會者,多為小規模老舊公寓,處境較為弱勢且屋齡老舊,現實上難以組成管委會,罰則太重只會造成所有權人逃避勘驗,反增風險。「診斷勘驗」的目的應該是「盡快修繕」而非「開罰」!再者,修正案增訂「屋齡15年以上或建物三層樓以上且外牆為石材的風險建物,應定期委託專業檢查機構或人員辦理外牆案全診斷檢查及申報」,但去年修法通過公告施行的「台北市建築物外牆飾面剝落申請修繕及補助費用作業要點」中,只要屋齡10年以上就可申請修繕補助,可見建管處認為屋齡10以上的建築物就有外牆可能剝落而應修繕的需求,但只要求15年以上才需診斷、申報,分明是本末倒置 !尤有甚者,103年用二備金編了3000萬修繕補助金,實際只補助了95件,共補助340萬,104年更少,只有24件,共補助84萬,說穿了就是宣導不足、成效不彰!
汪志冰議員建議,修法時應將「勘驗診斷補助」與「修繕補助」雙管齊下,一併考量,讓經診斷為「有危險建築物」者,直接銜接到修繕補助,而不是銜接到開罰,同時加強修繕補助的宣導,讓政府美意得以落實。另外增編公務預算,縮短3800件勘驗完成的時程,且將「勘驗補助」的屋齡從15年降到與「修繕補助」同為10年較為合理,最後應比照「犯罪熱點公告」,公開這些潛在風險的建築物地點,讓台北市民有足夠資訊可以避免公共危險,以免下一次傷害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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