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517市政總質詢
👉大林蒲遷村條件一定要優於紅毛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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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林蒲遷村多議題無共識 陳麗娜堅持:條件一定要優於紅毛港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17)日關注大林蒲遷村議題,並提出多項具體主張,包括遷村基準日應訂為110年2月草案公布日、建物補償應統一以新建RC價格計算、共同持分應維持購地彈性、公保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一坪換一坪、農地比價範圍應擴及林園、非都市計...
大林蒲 遷村 基準日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光峰總質詢-大林蒲遷村】
大林蒲遷村是一個是失衡的賽局
遷村原為發展經濟、改善人民生活,給下一代更好的環境
讓政府與人民共創雙贏
但從土地一坪換一坪、農地徵收、遷村基準日等方案卻只見經濟部站在自己的立場思考,不符合公平原則,阻礙遷村期程
光峰建議提高遊艇專區土地作價基金、土地以一坪換一坪為基礎、遷村基準日訂為110年2月5日
陳其邁 Chen Chi-Mai 市長表示,
關於遷村的補償、徵收方案會繼續與居民對談,把所有可能損失的權益都納入考量,期盼居民是抱著歡喜搬家的心情遷村
不論要開幾次說明會,市長都會全力配合以大林蒲居民權益為第一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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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蒲 遷村 基準日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林蒲遷村計畫書出爐】
高市府今天公布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以下為重點摘要與好過日的建議。
■ 遷村計畫內容
大林蒲遷村依據行政院 2019年 10 月8日核定的「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計畫」,由經濟部委託市府代辦規劃,未來大林蒲民眾將遷到鳳山與前鎮區,原紅毛港遷村剩餘土地,與台糖區段徵收土地,地點座落在鳳山農場、中崙牛寮、崗山仔新社區等,面積約 58 公頃。遷村經費約 589 .8億元,市府爭取再增加到逾 600 億元。至去年6月底,遷村戶1萬 1706 戶、1萬 9861 人。
市府計畫包含原本住商區土地一坪換一坪原則不變,並提出保障財產權、社會權、生活權三大權益:
#財產權部分,包含:3大優惠:農地、公保地以市價加4成補償、房屋無論是否合法都以全新重建價格補償與發給 10 %到 25 %拆遷獎勵金,以及宗教設施優先選地、專案估價補償。6大配套內容:包括發給弱勢戶遷移救濟金、配合搬遷者發給 12 個月房租特別津貼、購地者提供專案優惠貸款及利息補貼、鳳鼻頭漁港漁民交通補助、攤商營業損失補貼與農產物收入損失等,另外,針對住商土地面積較小的畸零地主也提供有增購土地等配套方案等。
#社會權部分:將提供社會安全、就業創業補助、弱勢扶助,並為延續鄰里關係,將遷村安置分為6區,計劃沿用原沿海6里里名(鳳源、鳳林、鳳森、鳳興、龍鳳、鳳鳴)。
#生活權部分:則提出優化居住環境、齊備公共設施、興建社會住宅等方案。
■ 遷村進度與時程
在遷村基準日 2019年 10 月8日前的建築及土地所有權人可享上述3大優惠、6大配套。市府規劃在1個月閱覽期後,預計3月中旬舉辦說明會,由市長陳其邁聽取居民的意見並溝通,做為報中央核定的執行依據。計畫於6月與居民簽訂協議價購意向書,盼獲9成居民支持,屆時配合「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再辦理環評及都市計畫變更審查等流程。
大林蒲遷村將設專案辦公室,將由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及林欽榮擔任召集人,代表中央和地方合作推動遷村。
■ 遷村計畫不足之處
新市府上任後已經5個月,由於先前遷村計畫停擺,等於重新生出計畫書,然而,雖然財產權部分有較精細設定,但居民仍抱怨太過複雜,若有完整之試算服務可能有助於理解溝通。
雖然媒體大多將報導集中放大在居民不滿遷村補助部分,但在遷村草案中,我們反倒是認為較不足處是社會、居住、文化等權利之保障,換句話說,就是打造「新大林蒲」聚落之願景,仍未看到足夠之願景與超越現有一般重畫區的理想性。而我們認為,打造一座超越現有都市標準,兼具安全、健康、活力、永續性的社區,乃是政府應給予大林蒲居民的補償。
我們建議,作為高雄極少數的「造鎮」計畫,巴黎索邦大學教授Carlod Moreno提出的「#15分鐘城市(15-minute cities)」或「#20分鐘社區(20-minute neighborhods)」概念,可作為城市機能的基本出發點。這類的計畫,希望讓居民在15-20分鐘步行與自行車可及的範圍內,可以上班通勤、獲取公共服務、購物、娛樂休憩、到公園或運動設施等綜合機能,一方面,減少移動時間與碳足跡,另一方面,也藉由綜合機能的引進和維持恰當密度,讓街道整天都有人跡,充滿活力,也有助維持居民之間的社交網路。
如此一來,可以避免掉紅毛港遷村時社交網路的破壞,也避免高雄大部分重劃區開發時空間零碎化、仰賴私有運具移動、機能形成常常落後於人口移入的過程。我們認為,透過提供21世紀先進國家成功案例作為參照,並透過居民討論參與機制,再交由專業執行團隊輔助,有助於讓「新大林蒲」成為高雄一流之社區。
■ 結合「前瞻」計畫
市府在草案提出「安置住宅」和「社會住宅」等計畫,並提出學校、警消、長照、公托等綜合公共機能的引入,我們認為未來大林蒲遷村區近5萬人的人口,加上若規劃得宜,甚至人口有移入成長可能。
由於本區開發密度仍低,有足夠空間重新規劃 #高品質快捷公車(#準BRT)與完善人行、自行空間,也較不會受刁民抗議。另外,包含結合公托、長照與學校空間之老幼共照空間,較小型的市民運動中心,以及串聯公共建築、學校之適宜步行綠化街廓,伴隨5G基礎建設設置之智慧號誌、在宅長照與醫療等設施、電動車或共享車輛充電座設置,均是開發時就能超前設置的基礎建設。而部分提供居民的搬遷補償、健康追蹤,也能結合數位方式提供,讓居民享有新型態服務!
或許部分設施要在更後期的細部計畫中規範,但希望市府能以居民需要和未來發展性為本,將更多良好規劃模式引入此區!
大林蒲 遷村 基準日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大林蒲遷村多議題無共識 陳麗娜堅持:條件一定要優於紅毛港
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17)日關注大林蒲遷村議題,並提出多項具體主張,包括遷村基準日應訂為110年2月草案公布日、建物補償應統一以新建RC價格計算、共同持分應維持購地彈性、公保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一坪換一坪、農地比價範圍應擴及林園、非都市計畫土地應比照農地賠償、廟宇土地面積最多應能加倍、每戶應發180萬汙染補償費等,要求陳其邁落實他「大林蒲遷村條件一定優於紅毛港遷村」的承諾。
陳麗娜指出,對於大林蒲遷村議題,雖然討論方向越來越聚焦,但卻不一定有共識。比如遷村基準日,明明110年2月草案才公布,遷村基準日卻訂為「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通過的108年10月,不太合理。因為當時遷村案還未確定,是直到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出爐後才確定遷村,所以她主張遷村日應訂為草案同一天。陳其邁回應則稱,遷村一定要有個基準,對現有居民權益影響不大,訂於108年是基於預算公平原則,並且有防弊考量。陳麗娜希望市府能再做考慮,做到合法、合理、合情。
陳麗娜表示,大林蒲現有建物會依木造、磚造等材質區分補償價格,但大林蒲現有的木造或磚造房屋,遷村後必然會以RC混凝土重建,是否應統一以RC重建價格給予補償?陳其邁則認為,若鐵皮屋要以RC新建價格補償,對原有RC建築的持有人也不公平,比如原本開TOYOTA的人,若能以BMW的價格補償,對原有BMW的車主不公。但陳麗娜指出,當地經濟弱勢族群,目前還能住木造或磚造房子,但遷村後若要以RC混凝土重建,財務上未必能支持,如此則會降低他們遷村意願,市府應加以考量。
關於共同持分問題,陳麗娜指出,大林蒲環境不佳,許多家庭都是兄弟姐妹擠在一起住,土地為共同持分。遷村以後環境條件改變,若想要分家是人之常情,但持分可能差一點而不符合購地門檻,市府應該把這種情況考慮進去。至於土地問題,陳麗娜強調,大林蒲農地價格偏低,應納入周圍如林園地區的農地價格做評估;公共設施保留地不論是否有蓋房子,都應該一坪換一坪,因為沒蓋房子的人其實是守法公民,要保障他們權益;至於非都市計畫土地問題,則應該比照農地價格補償。陳其邁回應稱,農地價格據他了解會有大寮、林園的水準,公保地他則認為,應維持都市計畫前既成房屋的權益,但都市計畫後才蓋的房子就不符合一坪換一坪條件;非都計土地說明會上沒居民提出,也會再做考量。
關於遷廟問題,陳麗娜指出,陳其邁曾承諾「大林蒲遷村條件一定會優於紅毛港遷村」,但是紅毛港廟宇最多能買到廟宇原有土地加一倍,大林蒲卻沒達到這個標準,另外還有未登記的神壇等宗教設施未完整調查,這樣怎能說大林蒲優於紅毛港?陳其邁則表示,附近如有畸零地,會優先照顧宗教廟宇。
陳麗娜說,當初紅毛港遷村時每戶曾獲得台電60萬補償,而大林蒲人忍受附近汙染又比紅毛港人更久,是否應該給予大林蒲人每戶180萬的污染補償費?陳其邁回應則稱,說明會上也有居民提出討論,一坪換一坪外會有補償,金額會再算一下,當時是用租金補貼名義,我們會再看是不是再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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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蒲 遷村 基準日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高雄市政府上個月公布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當中載明遷村適用基準日,超過日期後,居民再設籍在當地就不能享有遷村計畫優惠方案,當地有不少里民則質疑,日期沒有經過公開討論,不具代表性,也有人認為市府目前推出一坪換一坪的方式太麻煩,希望直接由政府蓋房,以屋換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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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林蒲 遷村 基準日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大林蒲遷村,代理也要繼續向前行
【沒遷村計畫就列遷村經費,誰放心?】
行政院去(108)年10月通過了「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計畫」,但遷村計畫書要到110年才會出來。沒有遷村計畫書,就沒有確定的遷村基準日、遷村範圍、補償資格,但行政院卻已先算出遷村費為589億。沒遷村計畫就訂589億,這讓居民很不放心。
原本經濟部長沈榮津在6月21日要與大林蒲鄉親面對面,說明遷村計畫內容,最後卻延到9月中舉行。之所以如此,也是因為鄉親認為遷村計畫書應該先準備好草案,不然座談會還是說明會,該辦的都辦了,百姓該說的都說了,辦再多場都沒有意義。所以居民希望中央準備好再來,也希望9月份時,新市長能夠給鄉親合理的解決方案。
中央政府遲遲無法給出明確的遷村條件。甚至有里長說,先前自己在座談會曾提出的問題,沒有被紀錄下來,像是土地一坪換一坪沒有法律根據,到時恐變成協議價購,如果屆時大林蒲被劃為國家重大建設區域,就只能等著被徵收,希望中央能展現誠意。
【五大訴求無法落實?】
遷村陷入冰點的最重要原因,就是居民曾提出的五大訴求,沒有獲得行政院具體答復。行政院去年10月核定時,當時市府專案辦公室即邀請經濟部、工業局及小港區沿海6里里長及轄區議員,召開「經濟部委託高雄市政府代辦大林蒲遷村工作」先期協商說明會,聽取地方居民意見。
居民要的很簡單,也都沒什麼變動,主要提出5大主要訴求,包括:
(一)應以優於徵收之條件,補償居民財產損失,保證居民不因遷村而負債。
(二)「全部私有土地」都應一坪換一坪,不能僅侷限住商土地。
(三)小面積土地換地後,無法單獨興建住宅,政府應以成本價開放購地。
(四)以造鎮方式,興建透天厝供居民入住,不接受集合住宅。
(五)鳳鳴里17鄰(山邊路)住戶,一併納入本案遷村範圍。
這些都關乎到居民的生存權與財產權,現在的看守市府的確無法作主,但居民也想知道,自從宣布延會到新市長後,期間中央有沒有對上述主張有所鬆動採納?
大林蒲居民要的很簡單,要搬可以,團進團出,該有的權利一個都不能少,也不會讓權利損失的人落單,如果行政院做不到,大林蒲人恐怕也不會輕言低頭。行政院如果真的有心要解決問題,希望在九月多的會議能給出符合居民需求的答案,讓大林蒲人心中堆了數十年的石頭能夠早日放下。
雖然是代理期間,我們還是希望代理市長能把地方心聲帶到中央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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