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檔案 不公開,難以還原歷史真相!
過去威權時期,#黨國魔爪 深入司法,無法保障 #司法審判 之獨立及公平,許多 #大法官釋憲文 對於今天民主法治社會,更是荒腔走板、違反法治原則!
今天世芳質詢 #促轉會,促轉會向司法院調用威權統治時期9件大法官釋憲資料,大法官姓名卻遭遮蔽,世芳要求依《 #政治檔案條例》全數公開!而檔案轉移之進度,司法院與檔案局更要依法辦理,以落實 #轉型正義,還原歷史真相!
相關新聞:https://bit.ly/3jxA5MO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5的網紅凌子楚 最清楚,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一日議會第九次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容積移轉自治條例(968)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孫貫志議員,各局處首長, 還有議會同仁的參加。 今天是第九次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根據上一次會議的決議,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訂定的需求原因,是為了解決公設保留地徵收,和所有權人權益保障的問題。 目前市政府是...
大法官釋憲文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柯建銘:明表決監院人事合法合憲 在野黨別鬼扯】
中時/記者朱真楷
立法院臨時會明將表決監察院人事案,因審查會持續停擺,引發在野質疑強行投票將違憲。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強調,人事案議程均已議決通過,並經過復議,但在野黨卻佔領議場,拒絕行使同意權;反觀被提名人全都按時赴立院簽到樂於備詢,也合法合憲,在野黨卻作賊喊抓賊,根本是沆瀣一氣,鬼扯。
柯建銘也強調,監委人事同意案已經沒有回頭路,不可能從頭說要再來審查,按規畫走明天就是表決。
立法院臨時會原訂周二起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花媽)、監委被提名人的人事案,但因國民黨團認為陳菊等人不適任,發動占領議場,期間民眾黨也出面表態讚聲,審查因而喊卡迄今。但依臨時會議程,明天仍將進入表決,因而引發民眾黨質疑,若未經審查就逕行投票,是違法違憲,呼籲蔡英文總統停止提名作業。
對此,柯建銘指出,臨時會議程在6月29日已由立院院會議決通過,且經過復議;也就是說,哪一天要做什麼事均已排定,而本周就是要審查監察院的人事案。
因此,柯建銘說,無論是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還是所有監委被提名人,均按表定時間到立院並簽到,樂於接受質詢;但在野黨先是不讓他們上台備詢,後來又說未經質詢是違法、違憲,「有這種道理嗎?」他強調,在野佔領議場導致審查會無法開,責任歸誰很清楚,「最沒資格講違法、違憲的就是在野黨」。
柯建銘透露,週二上午陳菊到立院接受備詢雖然受阻,但在議場後的休息室等待時,因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告知他說已準備題目要質詢陳菊,因此,經聯繫後,特別請邱顯智到休息室與陳菊面對面對話,時間約有半小時,陳菊這麼做就是要向在野黨展現願意對話的誠意,結果現在卻被說違法、違憲,根本是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柯建銘進一步以大法官釋憲文來捍衛明天表決的合法、合憲性。他說,依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規定,監委人選由總統提名,名單送立法院同意任命,這部份蔡英文既已完成提名,也將名單送至立法院,自然沒有違憲問題。
但反觀大法官第632號解釋,針對「立法院遲未行使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是否違憲?」釋憲文明確指出立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造成監院無從行使職權,國家憲政制度遭受破壞,自為憲法所不許。換言之,立委杯葛監委人事同意案審查,才是違憲。
柯建銘進一步指出,大法官第342號也解釋,立法院審議法律案,須在不牴觸憲法的範圍內,依其自訂的議事來規範。若以此角度來看監委人事同意案,就是立法院如果是「未經投票表決」,就想讓所有被提名人通過,這當然違憲;但只要最後有投票,就不會有違憲的問題。
柯建銘舉例,1996年時,當時的閣揆任命需由國會行使同意權,因此,時任副總統的連戰因要兼任行政院長,依法須先到立院備詢。但當時民進黨認為副總統兼閣揆屬違憲,因而將連戰擋在國會外,「請問民進黨有說連戰違憲嗎?就是我們不讓他進入立法院,如果後來我們還指控對方不來備詢是違憲,那不就是在開玩笑嗎!」
柯建銘強調,現在國民黨站領議場拒絕行使同意權,民眾黨、時代力量也跟著喊沒審查就違憲,根本是沆瀣一氣,刻意給民進黨穿小鞋,找不到題目就亂蹭聲量。
柯建銘說,監委人事同意案已經沒有回頭路,不可能從頭說要再審查一次,無論如何明天就是表決。呼籲國民黨主席江啟臣要知道自己正站在歷史關鍵點,如果真要主張廢除考試院、監察院,那就公開喊說請民進黨一塊簽署廢除考、監,翻轉思維,化干戈為玉帛,才可能真正主導這整件事,也才能挽救國民黨。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00716003398-260407
大法官釋憲文 在 王定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定宇分享四則今天有趣的新聞......
新聞1. 《民眾黨批判國民黨癱瘓議事、暴力抗爭》
好奇1. 那...為什麼進議場和國民黨一起噴漆、一起呼喊口號、一起藍白大合照呢?
新聞2. 《民眾黨批判國民黨「廢考監二院說一套做一套,不開放藍委連署廢考監修憲案》
好奇2. 既然民眾黨知道廢考監需要修憲,知道四分之三立委通過,為什麼不一併說出大法官釋憲文的「總統消極不提名是違憲」?為什麼不說出「民進黨有提案修憲廢考監」?反而配合國民黨喊著口號打假球?
新聞3.《蔡壁如嗆陳菊提早離開藐視立院》
好奇3. 明明是陳菊已經進到立法院備詢,等了近五個小時,明明是國民黨敢造謠不敢質詢,明明是國民黨佔領破壞議場,明明民眾黨也進議場聲援國民黨,現在怎麼會說陳菊不備詢、提早離開?倒因為果很不「科學」喔!
新聞4. 《為了在中天電視台抹黑陳菊,名嘴張友驊公開道歉》
好奇4. 現在國民黨全黨上下在做一樣的抹黑,什麼時候會有如同張友驊的勇氣,公開道歉呢?還是要繼續無理取鬧下去?
大法官釋憲文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一日議會第九次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討論容積移轉自治條例(968)
首先感謝蔡榮豐議員,王美惠議員,孫貫志議員,各局處首長, 還有議會同仁的參加。
今天是第九次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會議,根據上一次會議的決議,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訂定的需求原因,是為了解決公設保留地徵收,和所有權人權益保障的問題。
目前市政府是用實施要點,行政命令的方式處理。
由於,過去只有3件成功的案例,顯然有改善的空間。
所以,我們請各局處提出,嘉義市公共保留地總面積,和所需要徵收的預算經費,也就是政府長期,對於公共保留地,積欠土地面積和費用的統計。
工務處提出公用保留地 道路用地,共153條,有21萬9478平方公尺,土地徵收預算67億8688萬。
建設處提出公園公共設施保留地,共有16處,面積是12萬9809平方公尺,徵收預算金額 28億1192萬。
交通處統計,有17處公設保留地,共 6萬1200平方公尺,徵收預算金額26億7698萬。
嘉義市政府合計公園、道路 、停車場等公共設施保留地,合計是41萬0487平方公尺,預算徵收經費,也就是政府潛在的欠費,共計122億7578萬。
目前,雖然沒有徵收需求, 但是對於公共保留地地主而言,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或現行的實施要點,在舊市區和其他地區容積接受移入的面積修訂,或降低門檻,將有助於容積移轉自治條例,或現行要點, 除了可以提高適用的可行性,也有助於保障當事人權益,提高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效率,一舉三得,創造三贏的可能性。
本次會議的重點有二。
第一,在嘉義市容積移轉自治條例草案,第6條本市容積之接受基地,第六款,位於舊市區基地面積未達70平方公尺的修正案(原來的標準是300平方公尺)。
第二個重點,是第六條第七款,位於其他地區基地面積未達100平方公尺(原來的規定需要500平方公尺),均得作為本市容積之接受基地。
因為嘉義市是微型城市,有百年歷史,只有降低容積接受基地面積上限,成立公開透明交易機制的容積銀行,才能活絡一般民眾容積移轉需求,和滿足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賣出容積移轉,取回現金的機會,也能增加政府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所有權和效率,降低污名,讓大法官釋憲文第400號,保障被劃定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人權益,能有一個制度性交換的希望和機制。
根據都市發展處顏處長表示,為保留彈性,可在兩個月內,修改實施要點,降低容積接受基地,讓舊市區和其他地區的面積上限,在建築安全法規,和都市景觀兼顧的情況下,提高容積移轉成功案例,保障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權益。
我們也會在下次會議前,修正嘉義市容積移轉自治條文草案內容,和都市發展處修正的實施要點內容,做競合比較,公開透明,找出一條,可以兼顧可行性和時效性的務實作法。
如果都市發展處,可以透過實施要點內容的更新,只需要兩個月的時間。
如果透過市政府提案修法,公告期,加上法制委員會,和市政會議討論,曠日廢時,可能超過1年,也沒有辦法解決,從1963年起,45年來,被長期延宕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權益。
如果是透過議會專案小組討論,再送大會立法決議,需要半年的時間。
這就是我們嘉義市議會,在議長督導,和市議會議員支持下 ,馬不停蹄,每月召開都市計畫專案小組,每3個月完成一個自治條例草案修正的目的,也是彰顯議會代表人民的立法職權與功能。
讓政治可以透過立法,解決人民的問題。
下一次會議,我們再來衡量,採取何種方法,有助提高容積移轉成功效率,和保障公共設施保留地所有權人權益,集思廣益,找出一條,可以解決問題的法律途徑。
大法官釋憲文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今天在同性婚姻的協商,我再次強調,賴士葆委員所提的「同性家屬」以及林岱樺委員所提的「同性結合」,都無法解決目前同志被剝奪婚姻權利的問題。因為,大法官釋憲文解釋得非常清楚,人民擁有婚姻自由與平等權,而不是「家屬自由」、「結合自由」。
而且,賴版讓同性伴侶之間建立「同性家屬」關係,這到底是什麼概念?我跟我弟、我爸難道不是同性家屬?義大利?維大力?
總之,這兩個提案不止無法保障人民的平等權,還會創造更多的不平等。詳情請看影片。
希望接著的協商過程能就事論事、就婚姻論婚姻,不要再迷航。讓台灣祝福每一段姻緣、保障每一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