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法可以兼顧?~
週末清晨不到七點,民眾一通電話表示,在農地蓋鐵皮屋出租屢被市府罰款,抗議市府「搶錢」又為何不能就地合法?但下午拜訪社區,民眾多人批評抗議,農地被非法使用,造成空污、水污、噪音和交通壅塞,卻不見市府取締!
日前,七月份市議會開會,十數位議員都指著市府局處長罵:「農地非法違建是小資企業,創造經濟奇蹟,市府卻嚴厲取締開罰,已讓許多廠商活不下去,為何不能就地合法?欺人太甚。」
企業非公益事業,以成本考量,農地相較工業用地低廉許多,以中科精密園區一坪6.5萬(45個單元有500個廠商抽籤);大里近中投農地大小1400~3300坪不等,租金每坪僅60元,但所有污廢水均直接排入農田或灌溉溝渠。連合法的工廠都仍有環污,更合況是非法工廠?
全台農地酸化嚴重,預估十年以上無法復耕。全球氣候異常造成糧荒警訊,我國糧食自給率僅為33.5% ,低於鄰國日本(39%)及韓國(50%),卻每年兩個期作仍有20萬公頃農田辦理休耕。
「情、理、法」真的可以兼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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