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新冠時代大變革與大趨勢系列
如果疫情大爆發,要先救誰?
楊志良
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報系資料照。記者邱德祥/攝影
日前在厚生基金會,與在台灣大學公衛學院的老同事金傳春教授,談到當前的新冠肺炎疫情。她說萬一台灣疫情大爆發,因已近七十歲,所以將簽署意願書,請醫師先救年輕人,醫有餘力,才照顧她。
我的老天鵝呀!我早就超過七十,往七十五邁進,怎能不跟著簽?雖然我早就依照安寧緩和條例,簽署不接受無效急救,一方面減少被凌遲的痛苦,只為呼吸心跳多延長個幾十分鐘,也同時減少醫療資源的耗用,但也難免感到驚悚,期望台灣不至於如美、中、歐各國的慘況。
戰地檢傷分類 優先救最輕症
醫院有所謂檢傷分類,將急診分為復甦急救、危急、緊急、次緊急、非緊急等五個等級。第一級需馬上處理,第二級可等十分鐘,第三級可等卅分鐘。因此病患若到醫院已沒呼吸、心跳,當然立即搶救;若只是肚子痛,即使是尿道結石,痛苦不堪,但前面還有一、二、三級病人正在處理,那對不起,只好等待,至多先給個止痛藥;對病患來說,或許改到門診掛號才是上策。
又如二○一五年六月的八仙塵爆,共有四九九人受傷,全面動員台灣北部的燙傷病房及人力,最先獲得照顧搶救的當然是最高度燙傷者,包括到院時已無呼吸心跳者,小範圍燙傷,則需等候或先稍作初步處理,若該醫院能量不足,則給予轉院。
然而戰地醫療的檢傷分類與醫療,則反其道而行,除非是高階將領或指揮官,醫療單位若評估能量只能救最輕症的四十人,那病情較重的六十人只好放任自生自滅,目的是保持最大量可能救治成功的軍事人力。
面對人口老化 社經衝擊更大
生命誠可貴,但資源有限時,就必須有不同的抉擇。所有的物種生命中,最強大的基因就是「創造繼起的生命」。例如日本山多田少,資源至為有限,一九五六年的《楢山節考》,就是依日本「棄老」民俗寫成的小說,後拍成電影。內容描述信川山村土地貧瘠,糧食不足供應全部住民需求,祖輩的老人到了七十歲,按例要在冬日由兒子背到「楢山」中等死,以節省糧食,讓子孫輩得以延續。
時至今日,日本人口高度老化,六十五歲以上者占廿八點四%,高齡者達三五八八萬,產生許多社會問題。社會現實往往反映在制度及文學藝術的呈現上,二○一五年,日本學者藤田孝典的《下流老人》一書,點出了日本出現大量過著中、下層生活老人的危機。
除此之外,垣谷美雨二○一八年出版了小說《七十歲死亡法案,通過》,內容是因人口老化,年金、長照、醫保均將破產無以為繼,日本將通過法案,七十歲以上的老人一律安樂死。雖是寓言,但離日本當前現實不遠。
棄老殘救青壯 挑戰醫學倫理
新冠疫情的重災國義大利、西班牙,甚至英國,高度人口老化與日本相類似,醫保、長照及年金導致財政困難。因此有人稱,此次疫情「淘汰」不少高齡者,同時也緩解不少財政危機。此說雖是玩笑成分居多,不可能有任何一個政權,會邪惡到故意為之,然而其中反映出的現實,卻讓醫學倫理遭到嚴重的挑戰。
此次新冠病毒引發疫情大爆發,即使原以醫療水準著稱的國家,也大多措手不及。最重要原因乃臨床醫學水準高超,不等於公共衛生體制完備。病患快速增加,原是低端產品的口罩、防護衣、隔離衣、護目鏡、呼吸器供應不足,主要產地中國大陸自顧不暇,醫事人員反成高風險的受感染者,只好採行重大戰情的檢傷分類,只搶救有希望治癒的青壯年人口,放棄醫治具重大傷病及慢性病的高齡人口,成為疫情下最無奈的醫學倫理:棄老殘而救青壯。
然而生命無價,不可以特例為常態。台灣經歷十七年前SARS的慘劇,痛定思痛,這次防疫才能做得相當傑出。期待經此一疫,各國都能重新檢視自己的公衛資源和體制,重新恢復並能堅守應有的醫學倫理。
(作者為前衛生署長、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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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護不是萬能,沒有校護萬萬不能!」
「校護不是不幫忙,法規制度讓人茫!」
如何保護學生的安全與健康?
如何尊重與保護學校護理師?
希望教育部的函釋,能夠更明確,兼顧照顧學生安全,也保護校護免於法律風險!
不要讓校護無所適從!
好好關心學生健康,也要好好善待護理師!
《校護不是不幫忙,法規制度讓人茫!》
By 蔡秀男 醫師/法律碩士
校護可不可以換藥?
這些實務爭議終究上了媒體版面!
如何保護學生的安全與健康?如何尊重與保障學校護理師免於觸法?多年來不完備的行政命令與法律,如何不要再讓校護無所適從?
希望協調改革後,教育部的規範,能夠更明確,兼顧照顧學生,保護校護!好好關心學生健康,也要好好善待護理師!
有媒體報導「超扯! 校護不得幫學生換藥?」,衛福部醫事司澄清,從未有正式公文要求校護不得換藥,「此作法完全是教育部錯誤解讀」,將與教育部溝通。
教育部4日澄清,並未發文禁止學校護理人員幫學生換藥。近日會將衛福部去年12月的最新回文儘速發給各校參考。
中華民國校護協進會表示,雖然衛福部、教育部皆稱沒發公文,但其實每一所學校在幾年前都收過與用藥相關的公文,還有立委為此爭議召開過協調會,爭議一直都在。讓校護為難的關鍵是被列為指示用藥的優碘及食鹽水,且問題至今依舊沒解決。
依據媒體報導,教育部依照衛生署6年前函文,要求各學校校護,在沒有醫師處方下,護理師不能幫受傷學生換藥,否則根據《醫師法》第28條,若無醫師執照而執行醫療業務,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另違反醫療輔助行為範圍,依《護理人員法》第35條規定,於業務上有違法或不正當行為者,最重可處1年以下停業處分。
全國校護大嘆「為難」!不少校護大為反彈,無所適從。
教育部綜規司表示,5年前發函通令各校應依法執行業務,也就是依照醫囑給予學生藥物及外傷換藥,但第一線校護確實有執行困難的問題,不但校護反彈,家長、學生也都不滿!
因此,2016年八月才在校護會議中又重提此事,但為避免違法,仍要求學校配合辦理。2016年8月在大專校院衛生保健組研習會中,有不少校護反彈,「但教育部重申此規定,並要求各校落實;不少學校過去雖未遵照,但在教育部壓力下,自今年元月起,開始執行不幫學生換藥的規定。」
校護不是不幫忙,法規制度讓人茫!
筆者曾於2015及2016年,受邀至教育部之校護研討會演講:《學校衛生業務法律面面觀:校園案例法律分析》、《校園一般常用藥品之法律詮釋與澄疑》、《學校護理VS職業護理-專業光環下被分裂的學校護理人員勞動權益專題演講》。
連續兩年,傾聽不少全國校護朋友的心聲與實務困難,即提醒:「不完備的行政命令與法律,不要讓校護再無所適從!」
當時,曾公開建議,教育部函釋,應該更明確,兼顧照顧學生,保護校護!
有關換藥與用藥爭議,校護之專業實務與法規義務,建議爭點整理如下:
1. 緊急下,一般外傷傷口:
校護依其護理專業,得幫助學生進行傷口處置,進行必要之緊急處置,通報,後送醫療機構。
2. 非緊急,手術後傷口:
家長與學生,需配合醫師醫囑追蹤,自我健康照顧義務,學生仍需醫師診視追蹤為宜。校護若無醫囑,不宜為之,若出現感染或併發症,校護可能須面對法律責任,沒有法規保護校護。
3. 特殊狀況,有醫囑下:
實務上不多,得依醫囑換藥,注射胰島素。(100年爭議之源起。)
至於,優碘,生理食鹽水,不能「用」?
恐怕,教育部又誤解「指示用藥」法規了!
依據《藥事法》第8條,
「指示用藥」,不用醫師診斷處方,不能亂「賣」,並非不能「用」!
校護,老師,校長,家長...
「用」以擦藥,換藥,本來就不違法!
法規上,除了醫療輔助之行為,換藥與緊急傷病照顧,也是校護的專業,有相關的法律保護規範。依《護理人員法》第24條,護理人員之業務如下:一、健康問題之護理評估。二、預防保健之護理措施。三、護理指導及諮詢。四、醫療輔助行為。前項第四款醫療輔助行為應在醫師之指示下行之。
此外,緊急狀況下,依《護理人員法》第26條,護理人員執行業務時,遇有病人危急,應立即聯絡醫師。但必要時,得先行給予緊急救護處理。
緊急傷病處理也是校護的專業,依《學校衛生法》第6條 學校應指定單位或專責人員,負責規劃、設計、推動學校衛生工作。學校應有健康中心之設施,作為健康檢查與管理、緊急傷病處理、衛生諮詢及支援健康教學之場所。
其實,辛苦的校護不是閒閒沒事幹,她們都過勞了!
校護要承擔緊急救護、學生傷害與疾病之護理評估與照顧、緊急傷病之危機管理、校園安全之危機處理、健康促進與醫藥衛生教育。
在《學校衛生法》上有相關責任,如健康檢查與管理、緊急傷病處理、衛生諮詢及支援健康教學等。在《學校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要點》上,也有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勞工健康保護事項等業務。
依《學校衛生法》第15條,學校為適當處理學生及教職員工緊急傷病,應依第二項準則之規定,訂定緊急傷病處理規定,並增進其急救知能。前項緊急傷病項目、處理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另依《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 》第 7 條:學校護理人員應接受救護技術訓練至少四十小時,取得合格證明,並每二年複訓八小時。訓練課程,包含緊急醫療救護概論、病患身體評估、基本急救技術、急救器材使用、創傷病患評估與處置、非創傷急症病患評估與處置、環境急症病患評估與處置、檢傷分類與大量傷病處理、急救教學與教案設計等。
面對這次換藥爭議,如何危機處理?
台灣教育界也要學習全方位危機管理術(TDM & TCM,total solution dispute management、Teamwork Care Mediation):
1. 全面關懷: 學生,校護,學校。
2. 爭點整理: 實務,法規,制度。
3. 溝通善解: 傾聽,公告,媒體。
4. 共創多贏: 協調,定調,改革。
「校護不是萬能,沒有校護萬萬不能!」
「校護不是不幫忙,法規制度讓人茫!」
如何保護學生的安全與健康?如何尊重與保護學校護理師?希望教育部的函釋,能夠更明確,兼顧照顧學生安全,也保護校護免於法律風險!不要讓校護無所適從!好好關心學生健康,也要好好善待護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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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命救急實習記(二):走入急症室 >
(上回提要:救命救急實習記(一):最前線的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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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的「救命救急實習記」,將會走入急症室,為大家介紹一下這迷宮的各個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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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流站 *
病人甫踏入急症室,登記過後,便會由急症室護士進行分流。所謂「分流」(Triage),意指護士根據病人生命表徵及臨床症狀,把求診病人劃分為不同類別,以決定病人接受診症的先後次序。
記得急症室護士朋友說過,分流是很難掌握的一門學問 --- 要在短時間內進行快速評估,分辨出病人的嚴重程度。當中涉及對不同病症的認識、找出病人潛在問題和迅速進行決定的能力,沒有一定經驗絕不能勝任。
分流級別亦絕非由護士「一味靠估」--- 各急症室均有相關指引,協助護士決定優先次序。
急症分流級別,主要分為第一至第五類:危殆 (Critical)、嚴重 (Serious)、緊急 (Urgent)、半緊急 (Semi-urgent) 和非緊急 (Non-urgent)。根據不同的分流級別,輪候時間亦有不同。一般而言,危殆和嚴重的病人可立即進入「R房」(急救室)接受診治。
「知唔知點解一年到晚有咁多人濫用救護車?」資深護師曾問我們。「因為啲市民成日以為call車黎就好似急啲,有得快啲見醫生!」事實是,所有求診人士到達急症室後均需重新接受分流,以救護車送院並不會優先接受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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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緊急/緊急病人診治區 *
(Ambulatory Care, AC; Emergency Care, EC)
非緊急病人診治區 (Ambulatory Care, AC),主要為半緊急及非緊急類別病人(如傷風發燒感冒肚痛生痔瘡生暗瘡等等等等...)進行診治及護理。此類病人一般會在大堂輪候數小時,再由醫生在診症室治理。在診症室的背後,亦有護理人員為病人進行護理,如傷口護理、及安排心電圖、照X光、抽血、驗小便等檢查。
緊急病人診治區 (Emergency Care, EC),和 AC 有點類近,但主要服務被分流為第三類(緊急)的病人,醫護人手亦較多。病人一般可在半小時內接受診治。
裡頭的空間,以布簾分為一個個的診症格 –– 病人在診症格內接受檢查,然後醫生再透過臨床症狀及其他檢查結果,決定病人是否有需要入院。
另外,EC 和 AC 共用一所小手術室,予病人接受如縫針、放膿等等微型手術。有別於病房,這裡的小手術,一般由曾受訓練的急症室護士進行,讓工作流程更順暢。雖然並非由醫生動手,但她們的手藝也十分優秀,絕對不比醫生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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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房」(急救室,Resuscitation Room) *
「R房留位,Cardiac Arrest,五分鐘後到 –– 」
「EC 轉 R房,pneumothorax」
「Hypotension,Triage 過R房」
急症室的廣播系統,常傳來同事們的聲音,告訴我們病人需要到「R房」接受急救。
小學護來到急症室實習前,曾想像「R房」會是怎樣的一個地方 –– 也許像個戰場吧?是個應有盡有、擁有先進設備的地方嗎?站在生死邊緣,大概十分緊張、壓力很大吧?
事實的確如此。這裡有著大量應急藥物和儀器,以應付不同的緊急狀況。來到「R房」的病人,也會連上心臟監察儀 (cardiac monitor),緊密監察維生指數的變化。常用儀器也包括心臟去顫器,不同的人工氣道,插入氣管內管的用具和呼吸機,下藥的儀器等等。
醫護人員們分秒必爭,在小小的空間迅速進行診斷和搶救,穩定病人狀況後再送上病房接受進一步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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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uma房」(創傷室,Trauma Room) *
「Trauma房」專門用作診治因意外而受到嚴重創傷的病人,如高處墮下、交通意外、工業意外等。其設備和「R房」十分類近,另設有其他和創傷有關的儀器和用具,如超聲波、脊柱板 (spinal board) 、流動X光機、暖爐等等。
每當有創傷病人到院,經急症室醫生初步診斷後,便會啟動 "Trauma Call" –– 當值的外科、骨科、腦外科及深切治療部醫生會被傳召至急症室,由急症室醫生作為主導,共同診治創傷病人。
比起「R房」,創傷室是個混亂得多的戰爭場面。血淋淋的鏡頭、皮開肉綻的病人、肉眼可見的骨頭、滿地鮮血的戰後災場,也是小學護曾親眼看過的畫面。
創傷病人經過X光、電腦掃描等檢查及各專科會診後,會轉至病房或深切治療部作進一步治療。如病人情況極危急,如嚴重出血等,有機會直接送到手術室進行手術以作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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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房」(觀察區,Observation Area) *
顧名思義,「O房」是讓一個病人接受短暫觀察的地方。有時候,病人在接受醫生診治及藥物治療後,會在觀察區逗留片刻接受護士觀察,看病況有否好轉,再由醫生決定出院回家或收入病房作進一步治療。等待接受電腦掃描或入院的患者,也會在此接受觀察。
" Unstable Emotion " –– 情緒不穩,是急症室極常見的精神科診斷。經急症室醫生作初步評估後,精神科病人會在「O房」或急症科病房 (EMW, Emergency Medicine Ward),等待精神科護士或醫生作進一步評估。視乎患者精神狀態,病人有機會需要被強制收入精神科病房,以防其繼續傷害自己或他人。
精神科病人通常也會被放進「O房」裡的一所小房間接受看管。小房間軟綿綿的牆身,以防他們把頭撞到牆上傷害自己;鎖上了的房間、閉路電視、和門外的保安,避免「逃離瘋人院」的戲碼在急症室上演。
記得帶教同事說過,這裡是急症室最辛苦的崗位。只有兩名護士,看管著數十病人、安撫焦躁不安的病人和家屬(有些還要蠻不講理)、處理大量入院文件和化驗報告、還要隨時觀察著病人的情況.... 很考護士的耐性和應變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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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仲有... *
為應付各式各樣的病症,急症室其實還設有很多小區域,如供眼部檢查及洗眼用的「eye房」、婦科檢查用的「gynae房」、照X光的區域等等。
偶有搶救失敗、在急症室離世的病人,家屬未能接受突如其來的打擊,便會被請進「靜室」裡稍作休息,讓情緒冷靜下來。在急症室的某個小角落也設有警崗,由區內警察駐守,處理市民和院內職員的求助。
最教我們喜歡的,當然是「茶房」(哈哈哈)!!!醫生、護士、健康助理、學生們無分你我,坐在龐大的茶水間裡休息,邊看電視邊說笑,散播著快樂的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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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出 A&E 真係好開心 :)
不同的急症室,或多或少也有少許分別。以上的文章,是小學護憑記憶和從前的日記綜合而成的。如有錯漏補充,請各前輩多多提點!也歡迎在急症室工作的你們和小護分享更多。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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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回預告:
救命救急實習記(三):Trauma
(Special thanks to A&E Dr. D, for his help on proofreading this long passage :D You are a good doctor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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