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第八部青少年小说后,打算继续写未完成的爱情小说,然后网上连载。
小学生不适合看啊。
不许读!
先连载一章给大家读。
小学生记得不要看啊。(应该没有人会理会我吧)
《我想好像是喜欢你》
第一章
上课钟声响起。
是!
上课了!
同学们鱼贯进入课室。
现在是大白鲨郭启明老师的课,他是我们中五C班的会计老师,嗜好是骂人,爱好是处罚人不眨眼。
他已经连续两年蝉联同学们心目中‘我最讨厌的老师’排行榜的冠军宝座。
大家对他实在是又狠又惧。
我背着书包,并不是朝中五C班的方向奔去。
我手里紧紧握着一封信,我要去找她。
她的名字叫做陈思璇。
我喜欢她。
这一刻,我冒着被郭启明老师痛骂的生命危险,到陈思璇的课室,打算向她表白。
跑到三楼,转一个弯,我来到中五A班。
我探头看。
太好了!课室内没有老师!
“嘿!含羞草,早啊!又来找陈思璇喔。”身高比我高出一个头的吴志宗搭我肩膀,“天天来找陈思璇,你是不是想追她?”
“不是啦!”我不敢承认,但是心里面一直在暗骂。
白痴啊!吴志宗。
我这么明显的动机,还需要多此一举开口问吗!
我百分百觉得吴志宗是一个同性恋者,但我没有歧视他。
不过,我很不爽。
每每遇见他的时候,他都会对我上下其手。
他一时搭我肩膀,一时假扮不小心抚摸到我的脸颊。
最让我气愤的是,他的手总是有意无意地触碰我的小鸡鸡。
喂!请不要非礼我!
“拜拜。”吴志宗从我身上得到他要的快乐之后,挥手离开。
我苦笑。
我真的好想,好想往他的脸上挥拳头,然后对他说:“吃大便吧!”
可是,他是陈思璇的同班同学,我不能动手。
我不可以破坏自己在陈思璇心中的善良形象。
我站在课室门外,和陈思璇招手。
陈思璇看见我,绽放世界上最美丽的笑容。
她拨一下长发,走来。
“含羞草,歌词抄好了吗?”陈思璇嘟着嘴巴。
她可爱死了!
“还没抄好。”我心跳加速,握着信的右手,拼命在冒汗。
“哦。”陈思璇微微点头,什么也没有说。
我深吸一口气,好想把手上的情信交给她。
“陈思璇。”我全身变得僵硬,“我,我想。”
“我不管喔。你答应过我要在三天之内,把五月天所有歌曲的歌词抄给我,你一定要做到喔。”陈思璇举高手,作势要打我,“不然,我给你好看。”
她要打我的模样,太漂亮了!
“你放心!我一定会把他们全部歌曲的歌词抄完,然后送给你!”我连忙解释,“你一定要相信我。”
“好吧。我等着瞧。”陈思璇对我眨眼。
天啊!她是天使!
“我回去上课咯,拜拜。”
“拜拜。”我又失败了。
我真的没勇气。
多少次了呢?
屈指一算,加上这次,总共是17次了。
我已经17次向她表白,奈何却连续17次都无法开口和行动。
手里的信,始终无法成功交到她手里。
我熟练地将情信搓成一团,丢入走廊上的垃圾桶。
这个垃圾桶是我的好朋友,它非常够义气。
它连续吞了我17封情信,真是太伟大了。
为什么会有17封情信?
因为我觉得喜欢一个人,是源自一种肉眼看不见的感觉。这种喜欢一个人,奇妙的感觉,会随着时间,天气,环境等等的因素而变得不一样。
我喜欢陈思璇的感觉,每天都不同。
有时候,我喜欢她的善良。
有时候,我喜欢她的美丽。
有时候,我喜欢她的笑容。
有时候,我喜欢她的可爱。
有时候,我喜欢她,因为她是她。
总之,每天喜欢她的感觉都是千变万化的,但是真心不会变。
我只会越来越喜欢她。
所以,每当我按不住心中对她的喜欢时,我就会认真地写情信给她,而且每次写的内容都不一样。
爱情,就是需要这些千变万化,方能精彩。
如果你现在拥有那一成不变的恋爱感觉,你是时候在睡觉前,望着漆黑的天花板,好好反省一番了。
话说回来,我虽然和陈思璇不同班,但是我们的相遇情节,比那些什么韩剧或者什么偶像剧来得浪漫一千倍。
去年,我记得是年中考试的最后一天。
我对着历史考卷发呆,心一直在埋怨。
老师未免也太残忍了,出题的时候根本没有体谅过,我这些平时不用功读书的学生。
这些让人看不懂的考题,应该只有外星人才会作答吧。
我是个思想成熟的人,我明白到时间的重要性。
接下来,我把考卷放在桌上的左上角,睡觉。
我不想浪费时间了,既然不会作答,就不要做些无谓的举动。
我生平最讨厌,就是那种明明不懂却偏要装懂的同学。
坐在我隔壁的小虫,果然是我的最佳损友。
我隐约里已经听到他的鼻鼾声。
好了,说了这么多废话,该回到重点。
真是天公作美,当我正要准备伏在桌上睡觉时,窗外突然下起大雨,空气寒冷。
老师,真是对不起了。
这样的天气,这样的考题,我无法不睡觉。
直到历史老师高喊收考卷,我才醒过来。
放学了,天空还在下着雨。
带伞的同学,个个撑着雨伞回家。
那些忘记带雨伞的同学,只好无奈地站在走廊上,看雨,轻轻哼歌,扮忧郁。
当然,那些自以为淋雨很酷的男生,趁着雨天,连忙在女同学面前表演淋雨,冒着雨回家。
小虫就是其中一个。
“喂!含羞草!回家吧。”小虫叫我。
“你白痴啊!很大雨呀!”我断然拒绝。
“这是我们在女生面前,展示英勇一面的大好时机呀!”小虫蠢蠢欲动,随时会冲出走廊。
“你去死吧!”我给他一拳。
拳头还没收回来,小虫就冲了出去,淋着雨和我挥手,威风凛凛地走出学校,换来一群女同学的尖叫。
真是一条蠢虫。
雨下了很久,没停。
我站了好久,累。
走廊上的同学,渐渐变少。
我倚着墙壁,心里面超级不爽。
我要回家!
“嘿,这位同学,你没带雨伞吗?”一个陌生的女同学出现在我眼前。
我眯眼一看,我不认识她。
但,她长得很漂亮。
恕我无法形容她的样子,因为她的美,根本找不到任何句子来描述。
而那一刻,我完全不能想象,居然有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同学会主动和我说话。
这种情景,只会在我的梦里出现。
读过中学的男生都知道,女生总是在我们面前装得很冷漠,有时候多望她们一眼,随时会换来她们一个超级恐怖的眼神当回报。
就这样,她像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打开雨伞,对我说:“你要去哪里?我要到大安路,如果我们路线一样的话,我们一起走吧。”
我点头,她和肩并肩,在风雨中漫步,虽然我不是要去大安路。
她,是陈思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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