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印象]
今日是反修例運動爆發的兩周年。兩年前的今天,百萬人上街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政府依然繼續推動修例,引致三日後的包圍立法會警民衝突事件,就此展開了逾年的連串示威浪潮。香港傳媒《明報》統計了至今,反修例事件引致逾萬人被捕,法院處理近2千宗案件,而因為逼爆法院,某些案件需要拖延至2023甚至2024年才開審。
而其中一個最「塞車」的法院要數區域法院。這級法院不是最高,也不是最低,可以判處的刑期最高達7年。然而,700多名被控告暴動罪的被告,刑期最高為判囚十年,卻大部份安排在區域法院,而不是高等法院審理。
兩層法院最大的分別,就是區域法院不設陪審團,而高等法院必須安排陪審團。所以,把暴動案放在區域法院,乃是可以判處高刑期而不用設陪審團的做法。
今日區域法院審理一宗頗簡單的案件。兩名青年被懷疑破壞了一間售賣雜貨,被指與中國內地有關的商店進行破壞。控方以「入屋犯法罪」,亦即俗稱「爆竊罪」控告二人。
坐在犯人欄的被告,分別為同齡的一男一女。他們的打扮相似,都穿着白色恤衫,卡奇色吊腳褲,男的配以Vans黑白板仔鞋,女的配以Converse布鞋。男的職業為髮型師,他的「蛋撻頭」光亮油滑,女的職業為咖啡師,一頭文青及肩短髮,兩人同為22歲。
法庭上播放了蘋果日報的直播片段,當晚11時,防暴警衝進香港仔中心的露天廣場,制服了男被告。拘捕時有人說了一句「X你老母」的粗口,束了淺色及肩長髮的男被告被制服在地上,混亂中,他向鏡頭說了一句:「我隻眼好痛。」未幾,樓上有人扔雜物,警員向樓上發射了催淚彈,把被捕者拖到一旁繼續處理。
直播中,香港仔中心室外廣場,設有涼亭假石噴水池,漆黑的庭園回蕩着咒罵聲,有警員跟市民對罵,並用強光照射記者鏡頭,不斷叫記者退後。有趣的是,控方播放這片段時,把片段聲量壓到很低。辯方律師特意走到控方大狀旁邊說,明天播放片段時,「唔該校番大聲啲。」
代表男孩的辯方大狀身裁高挑,為了令自己可以輕易看到電腦的資料,他放棄用傳統大狀的木座架,而是從枱底把自己的私伙銀色小拖喼拉出來,再打橫讓它平躺在桌子上,再於上面擱上打開了的手提電腦,這樣他眼神垂下,視線剛好落在電腦屏幕上。每個大狀發言都有自己的習慣。
辯方大狀一只手拿着翻開的筆記簿,另一隻手作解說的動作,他手指修長,當作供的警務人員答完問題,他會伸一伸右手食指向天,說一句「好」,然後繼續提問。
今天共有三名警務人員作供。第一名男警語調輕鬆,第二名新紥師妹,第三名則是衝鋒隊員,當晚衝進廣場拘捕男孩。
這名叫姜立庭的衝鋒隊員,身型高瘦,衣着低調,他打了圓點領呔,手戴黑色蘋果電腦錶,說話起伏不大,語調平靜。「那時是踏浪者行動,一天當更十二小時,有時沒有收工時間。」他解說。
姜立庭表示,當晚收到指令到香港仔中心廣場,看到一班數十名的黑衣人逃跑。姜又表示,下警車後把被告追截。「被告有特別特徵,黑衣黑褲黑口罩,但有一把金色長髮。」他用左手向自己頭上向後掃,並點點自己的肩:「金色(頭髮)向上Gel,長到及肩。」今天坐在犯人欄的男孩,髮色已是全黑。控辯雙方並沒有爭議,被捕的是男被告。
辯方律師追問,為何這個金髮特徵,卻從來沒有白紙黑字被記下來,無論是記事簿還是口供裡。姜立庭表示要翻查自己的記事簿,他從黑西裝的右胸口內袋裡,翻出一本手掌大,粉紅皮的警察專用本子,裡面有中文手寫字跡,他翻開看了幾頁,回應說:「我寫漏咗,我自己寫漏咗。」
姜立庭警員不只一次表示要看記事簿。當被主控官問及拘捕及警誡後,男孩有否回應,姜亦兩次表示要求翻查記事簿,辯方表示同意讓主控官以提示方式發問,姜才記得男孩說過:「我過來湊熱鬧架咋」「我路過」。
辯方律師繼續提問:「如果我問你,你到場的時候,看不到他之前做了甚麼?」姜同意。
辯方律師再問:「拘捕時現場有人講粗口你當時聽到?」姜警員表示:「不清楚」。
「制服被告時你或你的同事有向他噴射胡椒噴霧?」姜表示:「我沒有(噴胡椒),至於同事有沒有我不清楚。」
「現場被告被制服後曾說過『我隻眼好痛呀!』『可唔可以畀我抹吓眼先?』」姜再表示:「我無印象。」
「你當時見到被告的神情是痛苦的?」姜警員答:「無印象,佢當時戴着口罩。」
辯方律師不忘提示,「我向你指出,當時你或你的同事已經扯走咗被告的口罩。」姜又補充說:「我記得(口罩)是半吊着,甩咗。」
辯方律師追問,「咁有冇印象被告神情痛苦?」姜再次表示:「無印象。」
辯方律師指,姜立庭警員在法庭上披露被告「有點掙扎」所以下了手扣,卻在供詞寫被告「緊張四處張望,才戴手扣。」辯方律師追問,「被告緊張是因為中了胡椒噴霧。」姜再說他不清楚。
姜立庭曾在作供提到,當晚因為樓上民居有人扔雜物,他們要把被告移師到別處繼續處理拘捕程序。「樓上既住宅居民,扔雜物,好像雞蛋和硬物。」
這並非是普通的「爆竊案」。爆開了的雜貨店Miniso「名創優品」經點算貨品後,表示損失了約5千港元貨物。然而樓上的居民卻從高處扔物,引致警方在拘捕後,要向樓上民居射了一發催淚彈。
那個晚上,也不是一個普通的晚上,那是科大學生周梓樂於停車場墮樓身亡後的「頭七」,2019年11月14日。中文大學衝突稍緩,理工大學佔領亦風風火火。
全香港多處發生示威集會、堵路或衝突。蘋果日報當天的直播馬拉松式進行了7小時,從日到夜,遍及港九到新界。直播的地點有紅磡理大、有港島灣仔大球場、港島中環遮打花園、新界東將軍澳、新界西天水圍、和九龍旺角。
那一陣子,香港各處也像在火燒,民情怨氣爆煲。防暴警拘捕了年輕人,居民憤怒得從高處向警務人員扔雜物,是一年半前香港的日常。
然而時間洗滌了一切,今日香港的日常是,案件繼續排期審理,但街道回復平靜,不少人已經移民或被逼離港。當日全副武裝的警務人員卸下制服,穿了西裝,在法庭裡斯斯文文地作供。被告的年輕人面對不明朗的將來,警務人員則淡然回應:「我沒有印象。」
《明報》今日的報導指,警方雖然收到近2千宗關於反修例示威被疑濫用暴力的投訴, 至今卻沒有警員因執行職務而被捕、被停職或起訴,只有廿多宗訓斥及五宗紀律覆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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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拍電影》:給香港的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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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不知人生是怎麼回事?」
「人生是很過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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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許鞍華導演的作品我實在看得不多,差不多就是《女人四十》、《傾城之戀》、《桃姐》、《黃金時代》、《明月幾時有》等片。觀賞文念中導演的紀錄片《好好拍電影》,有點像是懶人包概念,在短短兩小時內,大略知道許鞍華導演的生命歷程、創作靈感、事業的高峰與低谷、她對社運、香港電影新浪潮,以及香港回歸的想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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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本身很簡單,不灑狗血也不歌功頌德,很誠懇地說了一個人的故事。看完《好好拍電影》,覺得:(一)日後應該要補看些許鞍華導演的作品,例如這些年來很多朋友推薦,但我也一直偷懶沒有補看的《天水圍的日與夜》以及《天水圍的夜與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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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許鞍華導演的身份認同部分,看得頗有感觸。導演說她小時候跟著大人喊抗日,卻沒想到自己母親原來就是日本人,渾然不知母親內心的壓力(《客途秋恨》就在講她與母親的關係)。後來開始拍電影,題材常常聚焦在香港社會事件,包括難民的故事,訴說她對「人」的關懷(而非國籍)。香港回歸中國後,合拍電影成為主流,香港變得跟她以前熟悉的模樣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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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拍電影》有幾個訪問片段處理得格外小心,許鞍華導演於 2017 年至中國宣傳《明月幾時有》,適逢香港回歸 20 週年,宣傳人員要求導演在節目上說些「祝福」的話語(稱讚回歸的好處),她表示願意接受電影相關問題的訪談,但不說任何「祝福」的話(或許是不認同,也或許是不想成為政客的發聲工具)。《好好拍電影》沒有挑明著說許鞍華導演的政治理念,但當她獲得威尼斯影展的終身成就獎時,她在舞台上表示:「我想把榮耀回歸給香港,我的城市,這個我所成長、生活的地方,不但提供我獎學金到倫敦學電影,也給了我生命經歷、工作機會和找到成就感。」已經道出導演對香港的深情與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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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好好拍電影》講的是許鞍華導演的故事,但看完電影,卻也覺得這是一部送給香港的情書電影,從許鞍華導演的作品以及她走遍香港大街小巷的步伐,看見香港過去數十年來的風情與變化、市井小民、港人的風骨,以及香港遭受摧殘但依舊不滅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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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拍電影》的票房似乎不太理想,早場觀眾大概只有十個人左右,電影很動人,喜歡許鞍華導演的作品或是如我一樣想要對這位導演有更多認識的影迷,值得去戲院捧場。
#好好拍電影
#許鞍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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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事件竟然連暴動都唔L係,明明就係一場恐怖襲擊。香港法例網站列明嘅「恐怖主義行為」釋義 A、B、C、D、E、F都中晒。
#香港政府可恥
#林鄭政府黑警牛屎佬不得好死
#死亡筆記嘅主人麻煩你寫名寫快啲
【我正式將元朗事件定性為國家贊助的恐怖襲擊(state-sponsored terrorism)】
既然林奠唔肯講人話,我一介草民決定代行特首職責,宣佈將元朗事件定性為國家贊助的恐怖襲擊。
🔴首先來看一下電子版香港法例網站列明的「恐怖主義行為」釋義:
//(i)該行動是懷有達致以下結果的意圖而進行的,或該恐嚇是懷有作出會具有達致以下結果的效果的行動的意圖而進行的 ——
(A)導致針對人的嚴重暴力;
(B)導致對財產的嚴重損害;
(C)危害作出該行動的人以外的人的生命;
(D)對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的健康或安全造成嚴重危險;
(E)嚴重干擾或嚴重擾亂電子系統的;或
(F)嚴重干擾或嚴重擾亂基要服務、設施或系統(不論是公共或私人的)的;及
(ii)該行動的作出或該恐嚇 ——
(A)的意圖是強迫特區政府或國際組織的,或是威嚇公眾人士或部分公眾人士的;及
(B)是為推展政治、宗教或思想上的主張而進行的//
我是法律素人,只能單純看字面釋義。昨晚元朗黑幫持械無差別襲擊市民的事件,是一宗意圖為威嚇公眾人士 (ii.A),以推展政治主張(反抗爭運動)的事件 (ii.B),導致了針對人的嚴重暴力 (i.A)、危害作出該行動的人以外的人的生命 (i.C)、嚴重干擾基要設施(港鐵) (i.F),因此理應定性為恐怖主義行為 (terrorist act)。
🔴當然香港不是國家,但這次揸莊的有可能是中聯辦,何俊仁在今天的記者會亦提及中聯辦有部門專責處理黑社會事務。
🔴至於元朗事件是「官鄉黑黑」(政府、鄉村勢力、黑社會、黑警)聯手策劃的大龍鳳,這在反送中陣營已是共識,為免有不太知情的人士以為我們砌生豬肉,我姑且嘗試說明一下為何這是合理推測:
🔵1. 時間配合得天衣無縫
我必須強調,昨晚反送中陣營發起的行動只有港島區的遊行,在元朗沒有任何行動,元朗出事是非常無厘頭的。遊行在灣仔結束後,部份參與者自發移至金鐘、中上環、西環,22:10-22:20間,警方在上環信德中心外亮出黑旗,發射橡膠子彈和催淚彈;22:23-22:42繼續發射數量不明的催淚彈及布袋彈。而另一方面,由22:45開始通訊軟件消息頻道出現元朗白衣人衝進西鐵站隨機攻擊市民、打傷立場記者的消息,此後因為元朗的屍殺列車畫面太震撼,以致網上論壇、通訊軟件消息頻道、即時新聞都壓倒性地以元朗訊息為主,直到今天民間仍集中討論元朗恐襲事件及其餘波。
這裡再重覆一次,元朗本來沒有任何抗議活動,此前亦只有零星衝突(例如有一兩個青年在元朗做放映會,被襲擊和驅趕,是極少規模而且大致單向的衝突),白衣黑社會群起攻擊跟他們幾無過節的反送中人士,本來已屬離奇,居然更特別選擇這一天——而且幾乎是金鐘開槍的同一時刻——展開襲擊,實在玄乎其玄。
試想如果沒有元朗一事,從昨晚到今天佔據媒體和論壇版面的必然是警方在金鐘施放的催淚彈、橡膠子彈和布袋彈。香港人或許已經開始習慣催淚彈攻擊,但橡膠子彈和布袋彈卻仍未被視為常態,仍然會觸動一般市民神經。要知道612出動橡膠子彈和布袋彈引來社會極大反彈,令這場社會運動超出了「反送中」的單一議題,催生了四大訴求,還有二百萬人遊行、佔領立法會等大事件,更獲得大量國際關注;昨晚警方動用的武力本來也應該會掀起波瀾,甚至可能再次導致他們被國際組織譴責。
昨晚有前線人士稱警察似是先不停施放催淚彈,利用煙霧作掩護再開槍,令傳媒難以捕捉開槍畫面。結合詭異地同時發生的元朗和上環事件,我也大膽推斷他們是有計劃地借元朗事件產生的巨大回響,掩護他們在上環開槍、使用過度武力的事實。
🔵2. 警察與黑幫超合作
盧偉聰在今天的記者會則聲稱警方是在22:45接獲報案(和我找到的第一個通訊軟件消息同時同分,也很奇怪,因為正常人遇到緊急狀況,一般應該會先保障人身安全、打999求助,之後有機會才再更新消息吧?),警員22:52到場,因裝備不足而離開(應該就是被拍到轉身離場的兩名軍裝),而有足夠裝備的警員隊伍終於在23:20到場,即恐怖份子已經無差別攻擊市民大半小時之久(姑且以盧偉聰所言的22:45起計)。
警察到場前,天水圍、元朗警署落閘,999打不通、或者打通了叫市民「驚就唔好出街」,警方似乎有計劃地令市民無法求助,故意延遲處理事件。凌晨零時後,恐怖份子再度折返元朗站,衝破車站鐵閘,用武器無差別追打攻擊市民,而當時完全沒有警員在場,白衣恐怖份子如入無人之境,黑白兩道的行動相當有默契,警察完全沒有阻礙恐怖份子的暴力行為,最終造成近五十人受傷,部份傷勢嚴重,恐慌瀰漫全城,今天元朗、屯門、沙田等區的商舖不少提早關門,元朗更儼如死城,居民閉門不出。
更弔詭的是,有不少市民指出早在21日下午已經到處流傳當晚「不要穿黑衣,六點後不要去元朗,因黑社會要「做嘢」」的消息(NOW訪問了其中一位收到村長通知的人士),而且傍晚五六點白衣人士持械集結時已有市民報案(詳見881主持楊樂笙臉書)、有報案號碼,跟盧偉聰所說的22:45接報相差五至六小時,令人懷疑警務署署長公然作假。
此外,只要對比過去一個月警方對付示威者的手法,必然會得出他們偏袒恐怖份子的結論。從6月9日起,警方已多次隨機在街上截查、甚至非法扣留穿黑衣的年輕人,包括中學生,多次聲稱雨傘等日用品為攻擊性武器,昨日更充公急救站義工管有的急救物資(獨媒報道)。七一集會結束後,警察更曾深夜截查過海小巴,搜身搜袋,製造白色恐怖。反觀昨晚,電視畫面清楚顯示防暴警察與揮動鐵通的恐怖份子傾談,其後卻聲稱不見任何攻擊性武器;警察進入恐怖份子施暴後匿藏的南邊圍,卻沒有拘捕任何人或充公任何人攜帶的武器,其後更開路讓恐怖份子乘車離開,態度可謂十分友善,與過去一個月對待示威者的態度大相逕庭。
目前(23日凌晨)警方已拘捕涉嫌參與元朗事件的六人,但人人皆知黑社會要講好數交人頭何其容易,而且他們只是涉嫌非法集結被扣查,對本來就案底無數的黑社會來說根本小菜一碟。
綜合以上資訊,警察和黑社會顯然關係曖昧,很難說服市民警黑合作不存在吧。無論如何,打擊恐怖主義刻不容緩,香港政府必須嚴正處理恐怖份子,同時直面社會動盪的問題根源,否則香港將會迎來更大的災難。
圖源:TG
#官鄉黑黑
#警黑一家親
#香港所有高官落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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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看電視的時候看到衛視最近正如火如荼的打著「天水圍的夜與霧」這部片
一開始沒什麼興趣,但因為實在看到太多次了,又被他的題材有小小吸引到,再
加上預告上張靜初說的那句「殺吧殺吧,你殺光我全家吧」,讓我起了很大的興
趣....咳,我不是變態,他在明天會首播,但我現在實在是很少有耐心坐在電視
前這麼久,而且很討厭看電影被打擾,所以我就先去找了這部片來看了,如果有
想等明天電視首播看這部片的,請不用客氣就←吧。
●何謂天水圍:香港的一處地名,位於新界的東北部,原本是被魚塘所圍住的一
個圍城,80年代由當時的港英政府全數收購,然後將魚塘全部填
平以發展新市鎮。
這是一部很標準的家庭倫理悲劇,張靜初與任達華在劇中飾演一對夫妻,育有一
對雙胞胎女兒,但他們卻是一對中國與香港結合的老少配夫妻。阿玲(張靜初)是
四川鄉下人,但長年在外工作,因而認識了香港的李森(任達華),年輕的阿玲遠
嫁到香港,沒想到卻是他悲劇的開始。
本片是使用倒敘法,一開始的時候就已經告訴你,全家包括二個小孩,都已經死
亡,而有認識李森夫婦的人一一被警察帶回去問訊,以釐清這整件事情的真相,
再用每一個人證詞及回答來引導出這整個故事。其實我覺得這個作法還蠻不錯的
,先把結局告訴你,再慢慢的將事情的經過一一敘述出來,每一個人的問話,都
代表著這整個故事的其中一塊拼圖。
年老的李森,每天只依賴著政府給的援助金,而不願意出去找工作,除了接送小
孩之外就是在外閒逛,釣魚,但年輕的阿玲卻不願意這樣,他認為明明有手有腳
,為什麼不好好的工作,只想靠援助金,於是他自己出外去小吃店上班。李森看
著年輕又漂亮的阿玲,又發現在小吃店常常有人用有色的眼光看阿玲,也許是自
卑感作祟,他開始懷疑阿玲在外面勾引男人,打算離開他,於是常常動不動就發
火,將老婆趕去客廳睡之後,又會將他抓進房不顧一切的侵犯他,就算是夫妻吧
,在我眼裡就跟強暴沒啥二樣,甚至連房門都不關,二個女兒就站在門口,看著
自己的爸爸對媽媽所做的事。
終於在一次因小事而引起的爭吵,李森揍了阿玲一頓之後將他及二個小孩丟出門
,叫他們滾。不過在這裡發現了一個現象,就是李森非常非常的愛面子,因為他
聽到電梯開門的聲音,馬上叫阿玲跟小孩進門,但傷心的阿玲只顧著撿地上的東
西,鄰居歐太太過來看到這個情況,李森馬上將門關起來,卻還將耳貼在門上意
圖聽他們的對話。阿玲告訴歐太太自己被家暴,歐太太馬上將他們帶去找議員,
後把他們安頓在婦女中心,得到一時的平靜。
之後李森找阿玲找不到,乾脆直接上警局報案,說妻子離家出走,最後經過一位
年輕,看起來就一點經驗都沒有的社工協調,再加上阿玲嫁來香港沒多久,如果
只靠他自己,根本沒辦法照顧二個小孩,連援助金都無法申請,還是跟李森回去
了,沒想到回去的當天晚上又再度上演,阿玲回到了婦女中心,婦女中心的朋友
說願意帶他去認識某議員,希望能求他幫助阿玲。要去見議員當天,阿玲聽到了
李森的留言,「你不回來我也無話可說,就等著替二個女兒收屍吧」,嚇壞了的
阿玲馬上決定要回去接二個小孩,朋友請他找個警察陪同,沒想到警察說這是他
們的家務事,不肯去,阿玲只好自己去找李森接小孩,這一接,就回不來了....
其實看著劇中的李森,我覺得並不只是因為娶了年輕老婆的自卑感,而是他自己
本身的心理上就有些問題,平常不會表現出來,但是一遇到事情就會表露無疑。
這點從他一開始的溫柔體貼,到不耐煩,然後是不信任感,最後爆發就看得出來
。有一幕印象很深刻,他們剛結婚時住在阿玲的四川老家,因為在結婚前阿玲就
懷孕了,所以就在老家生小孩跟坐月子,他們二個坐在家裡等阿玲的媽媽帶午餐
回來,結果阿玲的小妹說媽媽不回來了叫他們自己想辦法,李森就開始發作,先
是兇小妹,然後衝出去將一隻動物用麻布袋包起來,再用棍子活活打死,打到連
棍子都出血了,從這邊就可以看得出來其實李森是有點心理變態的。
我覺得阿玲之所以會有這種下場,他的父母也要負很大的責任。一開始阿玲帶著
李森回家給父母看,他們曾經跟李森談過,知道李森在香港其實有一個妻子,但
也許是鄉下人吧,又看到李森幫他們家重新裝潢,還換了一堆新東西,所以跟李
森說,「你說想怎樣就怎樣吧」而李森的眼光一直定在旁邊收拾東西的阿玲二妹
身上,他們懂了,我也懂了。最後李森硬跟香港妻子離婚,而在他們結婚之後,
二妹就離開家到了深圳。
這部片長居然有接近二小時之多,害我看的時候很驚訝。其實天水圍還有另一部
,叫「天水圍的日與夜」,但是我還沒看過,好像是完全不同的風格,走溫馨感
人路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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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頂!!我再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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