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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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
失敗為成功之母英文作文 在 戴晨志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成長之路,速度慢一點,
真的沒有關係!》
《展現專長,讓自己被看見》
我唸高中衛道中學時,心裡是非常苦悶、焦慮的,因為,我的英文、數學、物理、化學成績都不好;
可是,當時男生大部份都是選擇甲組~~理工組。
然而,我根本不懂什麼「物理、化學、數學」的東西啊。
說真的,我是唸得很痛苦、鴨子聽雷。
後來,我自己轉唸「社會組」,心想,應該比較好唸。
可是,我對「歷史、地理」也沒有什麼興趣。
大學聯考,第一年我沒考上。到南陽街補習班,混混補習一年;第二年,聯考還是落榜。
難過之餘,我才考三專,考上國立藝專廣播電視科。
藝專畢業、退伍後,我考中廣、警廣、正聲電台,都沒有被錄取……
人生陷入低潮,真是很痛苦。以為唸廣電科,可以找到工作,但卻是四處碰壁……
後來,我想出國唸書,準備考英文托福;但一次次的失敗、無數次的眼淚、天天的孤寂、沒有朋友,只有一個人坐在台大總圖書館,苦讀英文……
最後,老天總是眷顧苦心人;我托福考試連續7次失敗,第8次,才幸運順利通過……
(退伍後,我失業了二年半。)
也因此,我到美國威斯康辛州密爾瓦基市,去唸廣播電視碩士學位;
回台後,才以第一名成績考上「華視記者」,改變了我的生命。
後來,當了二年記者,又再到美國奧瑞岡大學,攻讀「口語傳播博士」;回國後,受邀擔任世新大學口語傳播系創系主任……
而後,我經常寫文章,也集結寫書,未料,竟成為暢銷書作家,也在海內外,四處受邀演講……
我真的想告訴年輕人,與年輕人的父母~~
「追求成長、成功,慢一點,真的沒有關係!」
成績差一點,也沒有關係!
千萬不要一直「責備孩子、數落孩子、唱衰孩子、用言語嘲諷、打擊孩子」,而把孩子的「自信心與自尊心」全罵光!
甚至,讓孩子感到「挫敗、失望、絕望、自暴自棄!」
說真的,我的腦袋是笨的,我很多學科成績都很差、不會考試。
可是,寫報告、寫作文,我可以寫得很好。
我考試成績很差,可是,我敢勇敢舉手上台、敢勇敢站在全校師生面前演講;
甚至,在成功嶺、復興崗當兵、預官受訓時,乃至於「預官授階典禮」上,我都是全受訓學員的代表,受長官之邀,一人上台演講、致詞!
真的,「成長之路,速度緩慢一點,真的沒有關係!」
最重要的是,要找到自己的「興趣與專長」,「勇敢舉手、勇敢上台、勇敢表現、勇敢被看見」啊!
失敗為成功之母英文作文 在 謝銘元:失敗並不可恥但要有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一直對於學習感到非常大的興趣,但學校的教育並不能滿足我,我在學校求學的不同階段,其實都有著不同的掙扎。我任性的用我自己想要的方式學習,一路走來雖然跌跌撞撞,因此對於學習有了深刻的體會。
我的父母非常重視我的教育,因此在國小國中的時候,幾乎每天下課後都還有才藝班的課要上。我曾經上過的才藝班有書法、作文、英文、畫畫、音樂、鋼琴。這些課主要是爸媽覺得我應該去上而幫我做出選擇的,我的個性也算是順從,都乖乖的去上這些課,也盡量花時間練習。小時候心裡難免會羨慕有很多時間可以玩耍的同學,因為相較之下,我在做的事情不是那麼有趣。除了這些才藝班的課之外,我爸媽還想盡辦法鼓勵我念書。我爸媽不太給我買玩具,倒是書買了一大堆,牛頓,科學小百科,偉人傳記,大英百科全書,世界美術館全集等等。每唸完一本課外書,我會得到五塊錢的零用錢。
因為國小國中的時候,都被規畫好要學甚麼了,在進到建中這麼自由的地方,我覺得我好像頓時失去了目標。我不清楚人生的方向,也無法認同學校教育以及考試的價值,我無法理解為什麼考試考高分就代表成功,就代表人生的成就。在高二的時候,我常翹課去打撞球,鬼混,也花了非常多的時間在社團活動上,但對於學校的課業就是提不起興趣。我記得我高三有一次模擬考,排名是全校九百多名,我們一整個年級也不過比一千人多一些些。雖然學校的課程無法引起我的興趣,但我卻對生物學深深地著迷。我考進了中研院的高中生物人才培育計畫,每兩個禮拜的周日到中研院去,早上上課,下午到實驗室做實驗。參與這個計畫對我有非常深遠的影響。從動物生理學、植物生理學、細胞生理學、到分子生物學,我廣泛學習生物的知識。下午的實驗課也讓充滿好奇心的我大開眼界。我看到跟臉盆一樣大的椰子蟹,解剖跟手掌一樣大的文蛤觀察內臟,學習PCR技術,學習萃取葉綠素,也看到費洛蒙如何讓一整箱蟑螂瘋狂振翅。這個培育計畫讓我深深的愛上生物學。我從中研院借了很多英文教科書回家,也常到台大醫學院的圖書館去印研究論文來看。我高三的狀態,應該用著魔來形容。我因為想要參加生物奧林匹亞競賽,瘋狂的請公假到重慶南路的漢堡王去K書。當年我的導師對我的寬容,現在想起來簡直不可思議。我記得有一次她把我叫到辦公室去,她問我知不知道我自己在做什麼,我說我知道(回頭看,其實我並不是這麼肯定…),她就相信我,讓我依照我的心意去學習了。我花很多時間研究Kreb’s Cycle, Signaling pathways, 粒線體以及葉綠體的電子傳遞鏈,DNA複製的分子機制 (我甚至買了Arthur Kornberg著作的DNA Replication)。好笑的是,我雖然花了這麼多時間學習生物學,但高中生物教材無法引起我的興趣,我在學校的生物學考試成績並不算頂尖,許多對於生物學並沒有特別的熱情的同學考試分數是比我高的。後來我考進了生物奧林匹亞國手培訓營,但是因為我平常沒有機會練習生物實驗,實驗的技術不是很好,最後沒有選上國手。這件事情讓我耿耿於懷許多年,因為我把我高中升大學的希望都寄託在奧林匹亞競賽上,我花了這麼多時間學習卻沒選上,我覺得我的人生失敗了。因為我把高三的時間大多都花在學習生物學上了,國手培訓營後已經沒有多少時間再準備聯考,而且我還處在挫敗的陰影當中,我第一次大學聯考的成績很差。後來我在重考班再準備了一年,才考進了台大醫科。
當年的我以為高中這段的學習經驗是失敗的,覺得這是不自量力的行為。但我現在意識到,高中那段學習歷程對我來說,是最重要的,第一次自我啟蒙的經驗。建中自由的風氣,再加上導師的信任以及家人的包容,讓我有機會充分的探索我的興趣並且積極的去追求。我被考試的框架侷限了,以為沒有選上國手,沒有得到金牌就是失敗。但其實我在高中時就養成了查找以及閱讀科學研究論文的習慣,並且開始培養獲取陌生學術領域知識的能力。我在高中所培養的閱讀英文教科書的習慣,也讓我日後受用無窮。
我在醫學系的學習歷程比較沒有這麼劇烈的掙扎,頂多在前四年的時間懷疑為何要死背大量的知識。醫學系要背誦的知識量實在是太大,常常讓我感到心煩,有種唸到想吐的感覺。但到了大五進醫院見習之後,我的態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當病人以及家屬問起病情時,我必須要能清楚地回答他們的問題。當病人有狀況需要處理時,我沒有時間再去查閱書籍,我需要的知識必須要像反射一樣快速的被提取。如果我沒有學好,沒有記清楚,就無法對病患做出最好的處置。因為有了責任感,我充分的理解也認同熟記醫學知識的重要性,因此開始認份認真的念書。我在醫學系唯一一次得到書卷獎,是在臨床工作最繁重的大七的時候。我清楚的感受到,我被賦予越多照顧患的責任,我學得越認真。
我的博士班的學習歷程是最痛苦的一段。博士班雖然是高等教育的一環,但幾乎沒有一個既定的框架。博士班還有一些學分要修,但是並不多。我在博士班修過的課印象都不深,許多課程其實大學都上過了,但偏偏學校不給抵免,非得要我再修一次不可。倒是我自己選的程式設計概論對我的人生造成了非常深遠的影響。博士班絕大部分的時間都是在實驗室度過的,因此博士班導師是影響博士班學習歷程當最重要的一個關鍵。回頭檢視起來,我會離開博士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和我的指導教授對於科學研究的一些基本想法並不契合,對我個人來說,發展新技術是我比較喜歡的方向,但我的指導教授認為生物研究應該著重在探討現象背後的原理。簡單來說,我們兩個人重視的點不一樣,我不適合在他的實驗室做研究,我比較適合在生醫工程的博士班就讀。我處在一個不適合的環境裡其實給了我一個意料之外的機會,為了追求我理想中的科學研究,我必須要仰賴自我學習的能力去獲取許多我的實驗室並沒有的知識與技術。
這幾年下來,我對於學習新的知識和技術有了比較清楚的領會。我要學習一個新的領域時,我會先確認學習的目的。對我個人來說,清楚學習的目的之後才能找到學習的動機。純粹為了好玩,一時興起而學習很難持久,也很難達到好的效果。比如說,我學習深度神經網路是為了實現數位病理輔助診斷系統,進而彰顯數位病理系統的價值。確立學習的目的之後,我會開始嘗試了解這個知識領域的大架構,接著試著找到這個知識領域裡面關鍵的基礎假設與原理。比如說,深度神經網路是機器學習的一個分支,我會先學習機器學習領域的大架構,接著了解演算法學習的原理。我會先從最簡單的基礎原理開始,確認完全了解之後,就開始朝我需要學習的子領域學習。在學習的時候可以動手實作非常重要,我很認同諾貝爾獎得主Richard Feynman所說的 “What I cannot create, I don’t understand.” 我動手實做了Perceptron, Multi-layer perceptron, fully connected deep neural network, convolutional network,在這過程中,透過程式的實踐印證我在理論上的學習。總結來說,我對於學習新領域的心得是,要達到有效的學習,首先要清楚學習的目的,接著了解知識體系大架構以及涵蓋的範疇,理解關鍵原理,接著要明確界定學習的目標及範圍,最後是深入的學習、並且反覆透過實踐來檢驗學習成效。同樣重要的是熟悉學習的工具,找到關鍵的資訊管道,這對於提高學習效率至為關鍵。
創業,對我來說又是另外一個自我學習的巨大挑戰。創業是個無邊無際的問題,我目前遇到的最大的挑戰在於,我還無法清楚的界定我所需要學習的知識及技術的領域,更遑論去了解其架構。當然,這問題的核心在於,創業的過程本身就無法清楚界定。試著要去找出一個清楚的脈絡,我認為是極其困難的。我認為創業比較像是一個戰爭。我們可以清楚觀察並理解的,是每個小戰役的樣貌。試著贏得一個戰役,帶著在這個戰役學習到的經驗,前往下一個戰場,才有機會逐漸拼湊出這個戰爭的大局。在這過程當中,創業家必須要既短視又有遠見,要可以讓公司贏得一個戰役,但是又要預見下一個戰場並且做好準備,這樣長短程思考的轉換以及平衡,是個非常艱鉅的挑戰。我想,三年之後我再回頭看,應該會對於這個學習的歷程有更清楚的理解。現在,也就只能帶著我所學到的勇敢前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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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敗為成功之母英文作文 在 [閒聊] 考試小撇步|英文篇| - 看板YoungDotx3 的推薦與評價
呃,學語文很多原理是共通的,
不是母語的話,學語文一定要從基本開始,
就像我自學日文第一件事是背熟背透默寫多遍的五十音片假名平假名,
學英文的路上我花了三到四年在跟26個英文字母與子音母音音標發音決鬥,
那之後只要不懂的單字,看課本或字典,我一定是會試唸一次。
邊唸邊記,記不起來就邊寫,多寫幾次,
所以唸英文時,我一定準備幾張廢紙在旁邊,讀完英文就可以看見一張張紙上,
塗滿了各式各樣的英文單字。
拿一支鉛筆,在長一點的單字上畫線區隔開字首,字根,時態,
譬如說regeneration這個單字,被我畫過會區隔成這樣:
re|generat|ion
旁邊有時候會草草加註個動詞型態幫助自己一起記憶,例如寫個generate。
我以前教人英文時會說,從語彙到形成一篇作文是循序漸進的,
你一定先有夠多的vocabulary支撐你,你才會有足夠的語彙去組織句子,
然後片語要背,諺語至少要能連結中英的意思,
接下來是文法去從練習題中分解出來,
譬如說背歌詞也可以,
舉一句我喜歡的歌詞當例子,
BSB的Shape Of My Heart,
Stay here,don't put out the glow。
我會在put out那邊加註熄滅,日後考試真的有用過這句歌詞判斷過題目。
我不會去讓自己背作文,也不會去寫些晦澀的題目,如失敗為成功之母之類的,
我喜歡讓自己當成寫日記一樣地練習寫小短文。
英文作文請注意:
我通常是把腦中想說的東西直接翻英文打出來,
而不是先打好中文稿再打英文稿,因為中文程度絕對比英文高,所以只會綁手綁腳,
寫出來的句子至少不會讓人看不懂,但是我有紮實地去練過就是了,
高中補了一年半的劉毅,真的對我很有用,
我本來比較強在聽說,讀寫比較差,可以說很弱,
但每次模擬考就是寫作文,寫完外國老師會改,改了之後我會再check一次是哪裡錯,
訂正題目是蠻重要的一件事。
自學英文的話,我會買劉毅的題目本,
曾經有用一天作完一本的迪克生片語。
去年考轉學考,我是用之前買的TOEIC題目本,(10題後面附詳解。)
程度很難,有很多題目考倒我,但是就趁機背單字,然後寫一些片語跟句型。
說的話當然比較容易,像我這種大膽人,
就是路上可以跟外國人聊天打招呼的type,
有次捷運上碰見兩個外國人,跟他們聊起來,發現他們根本也不是用英文當母語,
一個是turkish,一個是白俄羅斯人。
他們一直說很高興能遇到我肯講話,說很多人以為他們很會講英文就嚇得要死,
其實他們也不太會這樣。
語感就是從大膽練習出來的吧!
像我表妹表弟是混血兒,從小溝通就是我uncle講英文,我阿姨講中文,
所以他們倆中英都通,但即使是我可以一直跟表妹講中文,
為了練習,我也會請她跟我用英文交談,所以我國中的聽說就不錯,
常常看外國電影是個couch potato也很有差,就會學會各式各樣的講法,
以前常在家裡全家用英文練習對話,
(近年全家練習的語言變成練台語!XD)
這次跟六歲的ABC家教小朋友玩,我覺得又流暢了很多,
主要是他是小孩子,想說什麼都很快,發音也很準確,
比較像是我被他上課,很多單字我不會還先聽他怎麼講。
然後雖然他也會說點中文,但是為了讓自己練習,我還是以英文為溝通管道,
平常的語彙我不會刻意去翻,也不會刻意去買英語雜誌/報紙,我不是那種人,
我做不來這麼認真的事,orz
就是很隨興地在各種生活上可能有英文的部分,隨意的閱讀,
例如維他命的使用說明,例如產品標示,例如電視上晃過的英文單字,例如menu。
雖然我最後一次出國是13年前,而那時我英文也弱得要死,
但是如何在臺灣變強,應該就是以上這些方法來做到的。
所以現在日文我也比照相同的模式在自學就是了。:)
(一樣在捷運上有很破的日文跟日本觀光客有一句沒一句地對話!很糗但很有用!)
另外我很感謝自己待過巴拉圭一年的經歷,
曾牙牙學語過西班牙文跟葡萄牙文,縱使回國後全忘光,
但的確讓我的舌頭比較靈活,發音比較容易上手。:D
如果你想學什麼國家的語言,那就是比照當地的思考模式,去思考。
用當地的語言去思考的話,學習會快很多。
希望對板上的朋友多少有點幫助。<(_ _)>我也會繼續努力充實自己的!!
(最近正在做中高英檢的字彙題。)
因為我覺得國文唸法跟歷史差不多,就是理解時代背景,像讀故事一樣,
所以不多講了,
數學跟地理我都是低標,所以就pass,
英文是不管多大都適用的,所以就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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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今夜就這樣吧, 就算孤獨也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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