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的重讀🌞書人生專欄🌞作家朱嘉漢👉〈書的回返〉
我在世紀之初成年。才剛從彷彿無限大的1999年,跳到乾淨簇新的2000年,馬上被提醒:這還不是新世紀。
於是再等上一年,直到2001年,跨入了新世紀時,恰巧滿18歲,進入大學。
家族因為祖父一輩意志所然的教養中斷(後來,再花上近20年,我才在小說《裡面的裡面》回溯這個問題),剛成年且面對新世紀的我,心靈上亦猶如白紙。我隱隱意識到教養的空缺,因此對於知識,我無比飢渴。空缺是慾望的根源,是以主體不斷在巨大他者中建立起自我。
彼時書市還見盛況,一切如此新穎,亦如此興盛。面對茫茫書海,我卻不由分說轉身,面向過去,背對著未來。竟有點像班雅明闡述的新天使的姿態,在一片廢墟之中仍欲逗留,喚醒死者,卻被那撕裂翅膀的進步之風刮進了未來。當時的只是眷戀我錯過的世紀末的華麗,未曾感受撕裂的痛苦。要等到很久以後,知道在那個時間點回望的世紀末,是最近亦是最遙遠的距離。
當時哪會這麼想?忙著與時間賽跑,在學校總圖書架間漫遊,在新書店中追逐。然後,在彼時方興起的、新模式經營的舊書店吸引,一頭栽了進去。一開始是貪圖便宜,後來隨著出入的時間增加,書架上二手書的比例逐漸超過新書。也在一次一次的機運中,隨機拼圖般補足我錯過的部分。
我天性熱愛機運,只有在隨機的安排中,我感受到自由。也許因為太熱愛,大學未畢業,就進了天母的一家二手書店工作。
成日與書堆相處,像待在某種蓄水池子中,漸漸建立起自己的閱讀生態。一轉眼,與書店的愛書者們談起書,已經不感生澀。在畢業前夕,等待著兵單與出國唸書的懸宕時光,我以為緩慢,實則是奇蹟般的速度累積。我這文學遲到者,原來蒼白無比的書架已然成為一個小小的閱讀生態系。
譬如大江健三郎,在《換取的孩子》剛上市時,我也同時在二手書店補獲了東販出版的《死者的傲氣.飼養》與《萬延元年的足球隊》(至今我最愛他這本)。也陸續補足了《性的人間》、《聽雨樹的女人們》、《靜靜的生活》,還有光復書局「世界小說家」才收錄的《個人的體驗》。
喜歡的作家當然要全部搜集,譬如所有川端康成的作品、三島由紀夫的作品、馬奎斯的作品、卡繆的作品、莒哈絲的作品,不論是否有版權或是盜版,不論翻譯良莠,皆納進書櫃;有一些晚一點才認識,幸好不太遲,例如亨利.米勒的《北迴歸線》(沒想到後來的讀者不太讀他了)、巴塔耶《愛華妲夫人》(從金楓出版社偶然尋得)、魯佛的《佩德羅.巴拉莫》(同樣是光復書局那套書找到的)、富安蒂斯的《奧拉/異鄉老人》、庫許納《美國天使》.....
我亦在同一間書店,逐漸收藏起我鍾愛小說家之前錯過的作品。我買齊了《手槍王》、《我們自夜闇的酒館離開》、《妻夢狗》、《第三個舞者》。2004年,我帶了《我們自夜闇的酒館離開》給駱以軍簽名,他說:「這本連我都沒有。」
若干年後,再度與駱以軍相遇,已經是跨越一整個歐亞大陸的時差通訊。來回幾封信,他驚訝寫道:「怎麼你讀的書,文學的根柢,是我當初在陽明山上苦讀時所愛不釋手的那些書?」欣喜不僅是與心儀的小說家通信,更在於我們在很多方面,共享了同樣的文學養分。
在書籍的考古地層恣意探索,彌補我的遲到,也跨越了年齡的差異,在文字共和國裡,時間可以用另一種方式估量。
也曾經為了一本書魂牽夢縈。許多書即便喜歡未必有收藏慾望(以致多年後書架上尋不到某本書,才驚覺原來當初只是借閱來的),隨緣到手就好。卻有某些書,無論如何都想擺上書架。譬如依莎貝拉.阿言德的《精靈之屋》。原以為這樣的書不難尋得,卻讓我尋遍了二手書店與網路書店而不得。以至於,終於還是在我工作的二手書店,以刀片劃破紙箱上的封箱膠帶,在一堆法文雜誌中看到《精靈之屋》時,忍不住握拳下拉,說聲「yes!」。
那箱書其實是某位旅法作家的二手書,不僅這本小說,同個箱子一系列的法文文學雜誌《Magazine Littéraire》亦成為我剛學習法文時的最好讀物(最好?因為看不懂又如此渴望讀懂,引起的慾望像是初認識文學時的慾望二次燃燒)。
舊書從遠方而來,也將我帶向遠方,到後來,換我將書帶到遠方。
展開留學生涯,乍到巴黎第一天卻驚慌失措,徹底幻滅。混亂間,意外走到聖米歇爾大道上的二手書店。我看見一整排口袋書被隨意放在店門外的平台任人挑選。剛到巴黎覺得一切的物價都是台灣的兩三倍,我卻隨手一抓,便是一本法譯版的《精靈之屋》。除了驚訝這麼好找,發現二手售價1.5歐元,還不到新台幣100元,頓時有了活力。
旅法8年,習慣不改,把時間擲在舊書攤、舊書市集,有時沿著塞納河畔來回走,晃眼就是一天。
有些書就是特別記得,有年巴黎書展,請來了魯西迪與保羅奧斯特兩人夢幻對談(至今沒看過比這更驚人的組合)。對談後,我先拿了《午夜之子》給魯西迪簽,再拿《幻影書》給奧斯特簽。《午夜之子》是我在舊書店打工第一天,用當天工資買下的第一本英文書,《幻影書》則是在艾克斯(Aix-en-Provence)某個小巷的英文書店購得。這兩本簽名書,再過了幾年,亦隨著我回到台灣。
最後,再提一個小故事吧。同樣在舊書店工作時,某天,收到數十箱的書。聽同事說道,這來自於我非常喜愛的小說家,由於即將出國,把書全部處理了。那是以我那個年紀,最近距離理解(但其實更多是難以想像)「成為一位作家要讀多少的書」的時刻了。我看著一箱箱的英文與中文書,文學之外,也有哲學、歷史與其他。而當中意外的,我看見一本羅蘭巴特的法文書。我以當時初學的法語能力指認書名:《愛情論述的片段》。我當場買下此書,回家一查,發現這本書就是《戀人絮語》。
不過這個直譯書名,就一直深刻記得了。談論書的話語,確實也像是某種愛情論述,永遠是片段的,但又如此綿綿不絕——以為中斷的,卻又在某處接連起來——,彷彿無窮無盡。
這故事仍有後續。前陣子,終於與這作家相遇。我說起了這段故事:這本法文版《戀人絮語》,我帶去了法國,8年後,又帶回台灣。
她說:「這是我在愛丁堡買的,當時學了一點點法文。後來帶回台灣,沒想到會到你手中。」
頓時百感交集。偶然成為作者,意味著自己的文字也進入了這樣的交換系統,或者說,打從很久以前,就一直在那。只是我沒有察覺到,而把自己當作單純的收禮者。
我說:「所以一本書的命運,真的比我們想像來得長久。」
「是啊」,她回答。
所謂書的歸返,確實像牟斯的《禮物》,帶著某種精神能量在,只是有時換了另一種形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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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有那麼一本或數本書,一位或多位文人作家,曾在我們的閱讀行旅中,留下難以遺忘的足跡。「書.人生」專欄邀請各界方家隨筆描摹,記述一段未曾與外人道的書與人的故事。期以閱讀的饗宴,勾動讀者的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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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讀 盜版 在 子迂的蠹酸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圖文版讀起來更好讀。齋主我向來看到消費史的書籍就愛不釋手,因為沒有甚麼比人類的消費行為,更能深刻理解社會的樣貌。此次閱讀《品味奢華》著實收穫良多,因其內容豐富,齋主僅能從其中擷取片段內容撰寫本文。實在也沒想到這篇文章,被我列入有品有閒系列文續寫的一篇。若你對本文有興趣,歡迎你也閱讀該系列文,若你對本書有興趣,也請你千萬買一本來支持。
#齋主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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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仁恕《品味奢華》一書,透過具體紀載,探討晚明社會的消費文化。作者指出晚明社會已經形成「消費社會」,並且以士大夫的消費文化變動,對比社會各階層關係之轉變,重新建構社會活靈活現的樣貌。本書以多項消費行為為例,如乘轎、服裝、家具、旅遊及飲食等,帶領讀者思考為什麼禮制法律的約束,遠遠跟不上經濟快速發展的社會。
明代早期因為多年不安定,包含改朝換代、政變加上著名的土木堡之變,政局相對不穩定,在這樣的態勢下,經濟自然無法穩定成長,所以禮法制度得以維持。在中葉後,由於政局穩定、人民富庶,加上資訊傳播迅速,社會自然形成各類奢侈品消費或炫耀性消費,特別是江南蘇杭一帶。
「炫耀性消費」的概念,過去齋主《有品有閒》系列文中,有過詳盡的討論。這概念是由經濟學家范伯倫於19世紀末之《有閒階級論》中提出。意指消費者之所以購買該商品,並不單單因為其「實用性」或「使用價值」而選擇購買,更多購買的緣由是「想要區分與大眾的不同」,或者說是某種階級優越性。因此商品價格越高,未必會因此乏人問津,有些人反而會購買原因,恰恰是因其高昂到其他人負擔不起的售價。購買這類商品,被視作《有閒》。而後20世紀中葉,法國社會學家布爾迪厄更延伸這類概念,將資本分作經濟、文化、社會及象徵四種形式,換句話說有人是為了彰顯文化而購買,有人是為了人際關係而購買,更有人只是為了必須身分而不得不買。對此觀念有興趣者,歡迎延伸閱讀齋主過去的文章,在此不贅述。
明朝初期,不管是太祖朱元璋或成祖朱棣,都制定了許多禮法制度,其目的除了要重新樹立朝廷權威之外,也為了重新建立社會的倫理秩序。光是服飾一項,太祖便訂立了許多規範,從帝后將相到販夫走卒,都制定了相關規範,從圖樣、顏色、布料甚至是袖子長短都有相關規定。在這樣的規定下,自然社會上看起來井然有序,社會上各種職業和階級都一目暸然。
在乘轎文化上更是如此。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在《大明會典》明定無論官轎與民轎都不得雕飾龍鳳紋。職官一品至三品許用間金妝飾銀螭繡帶青幔,四品、五品素獅頭繡帶青幔,六品至九品用素雲頭青 幔。轎子比同車製,庶民車用黑油,齊頭平頂,皂幔。轎 子比同車製,並不許用雲頭。而後洪武六年又列。令凡舟車坐轎、除紅漆外。許雜色漆飾。五品以上、車用青幔。餘並不許。其坐轎止許婦人、及官民老疾者乘之。轎子不但針對社會的階級差異訂立詳細規範,甚至對於民間用轎也早有相關規定。
乘轎與服飾文化,是本書著墨最深之篇章。確實明初朝廷對於各類事務的規範都十分詳盡,也或許符合當時社會民情和消費水準,但社會政局穩定發展,帶動的勢必是經濟快速發展。人民在生活越趨富裕的情況下,過去依據當時民情所訂立的相關規範,自是跟不上經濟發展。因此明中葉之後,富裕所帶來的奢侈消費習慣席捲民間,許多過去所訂立的階級規範,也在一次次的衝擊下逐漸破裂。
因為經濟能力的提升,服飾已不再只是彰顯經濟能力,更多的是為了顯現消費者的社會地位。經濟穩定發展的社會,必然產生許多資本主義下富賈商人。中國社會向來崇儒而貶商,這些經濟水平大幅提升的新富階級,自然無法接受社會地位連官職最低的芝麻官都不如,這怎麼可能為消費能力大幅提升的新富階級所接受。易位思考就很好懂,過去經濟能力差,只購買得起朝廷所規定的衣物,現在富甲天下了,難道還要依照規定購買過去那些爛衣服嗎? 人性使然,自然不會如此,因而開始模仿士大夫的穿著規定,只要保留相當的灰色地帶得以規避法律即可。事實上類似的行為並不只是發生在新富階級上,廣大的庶民百姓也因為經濟發展而提高了消費能力,也進而開始模仿那些較有社會地位者的穿著,不管模仿對象為士大夫或為新富階級。
明代因為政局穩定加上經濟發展,有著大量階級流動的需求。事實上朝廷也確實開放了比過往朝代更多的官位,甚至土木堡之變後還開放了商人能合法買官,但終生沒官做的儒生仍如過江之鯽。即便順利考上科舉,也未必真就能悠哉一世。
下層士人的社會地位著實尷尬。論財力他們遠遠比不上那些新富階級,論權力當然更比不上中高級官員,而好不容易考上了官,有了社會地位之後,榮華富貴也沒跟著來,反而發現日常生活中穿得比自己好的人多得是,甚至多數商賈和富二代,根本沒正眼瞧過自己一眼。晚明時「士商相混」的社會型態,除了買官所得到的官位之外,也多有士大夫從商而後致富者,因此在法規上實在難有明確的劃分和定義。對於下層士人來說,要保有自己的岌岌可危的社會地位,並不容易。
在大眾眼中,士大夫依然擁有社會階級和地位,因此士大夫更是成為大眾模仿的對象。因為經濟消費能力的提升,市井小民都在學習士大夫的穿著,儒服頭巾絲毫不足奇。即便嘉靖7年(1528)朝廷規定忠靖巾只能於某些士大夫所用,但到了萬曆年間(1563~1620)時,已為社會大眾用,甚至連衙門差役和算命師都在用。許多原本只有士大夫能用的服飾,平民百姓模仿也就罷了,在某些經濟發達的區域,許多被社會認定的底層職業,如奴僕、戲子、差役等都在仿傚。如此境況,可試想底層士人之社會處境。
士大夫雖然經濟能力不如人,權力也不如人,但在文化解釋權上還有一席之地。為了區別與其他仿效士大夫的平民百姓的差異,士大夫們開始利用在文化資本上的優勢創新服飾,進而維持其岌岌可危的社會地位。如前文所述之忠靖巾(冠)原為官員專用,後來生員也跟著使用,連平民老百姓也都跟著僭用,儒生為了區分與大眾的不同,加以裝飾修改,更名「凌雲巾」,以區分地位差異。
政治經濟穩定的發展,打造富庶的晚明生活。富庶的平民生活,才有能力模仿上層階級穿著,這種模仿他人穿著的行為,直接創造了時尚流行服飾。正因為流行時時刻刻在改變,禮制階級也隨之變得模糊而不可分。如果人人都有能力專錦衣華服,那真正區分社會階級的,也只剩下成本更高的其他「炫耀性消費」了。
比起服裝打扮來說,乘轎文化更是變化許多。明代初期便對乘轎者的身分階級及樣式有嚴格的規定,但隨著經濟發展、資本集中、城市化等影響,許多農村的剩餘人力都到了都市發展,龐大的勞動力帶動了乘轎服務的興盛。明初期的士大夫原本都騎馬或騎驢,但飼養良馬成本太高,多人共飼一馬也時有所聞,隨著城市勞動力上升,乘轎服務的價格比馬匹來得便宜太多,而轎子也遠比騎馬來得舒服快意,並且來得更氣派。
明代之初,乘轎文化尚未如此興盛時,朱元璋便針對文武大臣有乘轎騎馬等相關規定。太祖認為建國不易,武官需維持強健體魄和武術修習的生活,因此規定武官只可騎馬不可乘轎,只有文官大臣得以乘轎。聽起來立意良善,但唯獨出了個問題,那就是小文官也是騎馬,這讓武官直接被文官大臣比了下去,便是官勳再大的將軍也不能乘轎。事後想來,這或許是明代初期君主刻意為之,讓文臣大於武官,避免再興戰事,穩定社會發展的手段之一。但隨著社會穩定發展,武官帶兵的需求漸少,加上這些大將軍也終究會老,總會有被皇帝破例賜轎的一天,到了嘉靖萬曆年間,越來越多的武勳大臣都被破例准轎,慢慢這件事情也不怎麼稀奇了。
明代初期,對於乘轎者的身分是有嚴格規定的,只有三品官以上方可乘轎。但規定畢竟是老東西,隨著經濟水準的發展,乘得起轎子的人越來越多,這些規定也就隨之被打破了。前文提到明代「士商相混」的社會型態,許多富人讓孩子當官,許多當官的也變成了大商人,這些人的孩子也當然要循著相同的道路,若不是大商人就是考科舉。試想在如此優渥家庭環境下長大的孩子,又怎麼可能接受百多年前不准乘轎的規定呢? 是以明朝後期,除了考上舉人的也在乘轎,甚至連單純的富二代考生也在乘轎。試想以這樣的社會風氣,不難想像中高階級以上者,大多都靠著轎子代步,乘轎文化早已見怪不怪。
乘轎成為了彰顯社會地位的「炫耀性消費」。前文所提到的流行服裝,因為產量上升而售價降低,進而導致社會上幾乎人人消費得起,無可再以服飾差異區分彼此階級上的不同,因此門檻較高的乘轎,成為士商階級證明自身優越的最佳方式。
本書除了服飾、乘轎之外,也討論了家具、旅遊和飲食等面向,但都脫不了因為消費能力增加而出現的僭越,或是既有身分地位的人為了保有優越性,選擇了排斥廣大平民百姓的新樣式或新方法並重新建構其社會地位等相關論述,是本不可多得的好書。不過本書真正帶給我啟示的,卻反而是對當代民主制度的思考。
為什麼當代的民主制度主張人人平等,法律上不再有階級上的差異? 人人平等或許是個口號,也因為平等是寫在憲法中的前提,導致我們鮮少思考這類問題。我們都知道民主制度建立在人權自由上,這種基礎個體的自由,建構了自由經濟市場。就如同晚明因為經濟發展快速,雖然不是民主政體,但市場消費卻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資訊流通得太快,產品發展得太快,消費者的心也改變得太快,這類自由市場無法靠著過往禮法制度硬性規定。這種硬性規定,反而成為人民刻意打破並效仿的法則,加上國家又怎麼可能有這麼多行政資源,成天針對這些不遵循禮法來逐一取締或執法?
或許另一個問題是,為什麼相同的消費革命或僭越並沒有發生在古代? 我們無可得知,只能給個粗糙的說法,可能是因為科技進步的速度太慢,交通技術的匱乏,甚至是經濟成長的幅度不夠,不足以在短短數十年間出現改變社會的大變化。反觀如今社會,短短數年間的變化,不管是產業轉型、供應鏈的改變、生產方式的革新等等,都不是16世紀的明朝人能想像的。這樣的社會,又怎麼可能靠著硬性禮法制度來管理?
民主制度取消了貴族特權,卻也成就了所有人民成為貴族的機會。正因為人人眼中都是機會,所以才會出現諸多浮誇到無可理解的炫富行為。這些「炫耀性消費」對民主社會來說是良好的象徵,正因階級沒有固化,民眾有階級翻轉的機會,所以才有追求幸福或分享成功的舉動。
那些存於民主制度中的惡俗消費舉動,諸如嘻哈歌手在勞斯萊斯裏頭撒鈔票、建商各種封官晉爵的建案名稱、整形診所廣告上每個看起來都一樣的複製塑膠人、臉書直播中充斥的盜版名牌精品、商標比臉還大的POLO衫、開賓士C300但加油只能加300元、排氣聲又大又難聽的汽車、下雨天還要悉心保護的名牌包,以及電視機上各種談財務自由的發財節目的等惡俗行為,皆是平日裡看不慣的惡俗。這些行為看似與本書無關,但其實這些行為的背後,都是某個市井小民在這自由社會中,表達幸福的一種方式。反過來說,正是因為人人都有自我的幸福得以追尋,民主制度才得以穩定成長。若人人都沒有表達幸福或成功的衝動,代表社會的階級固化已久,這股內心的抑鬱累積於內部過久,必定會導致一波巨大變動,例如戰爭或革命。
綜觀台灣十數年來,「炫耀性消費」是越來越多,不但許多年輕人每年都準備要出國遊玩,平時假日也不忘要去高級餐廳用餐,也追逐各類時尚或3C精品。這些需求也誕生了各類旅遊、美食和開箱部落客。雖然品質、品味和方式,不見得是社會上廣泛能接受的,甚至多數旅遊或美食內容也難入真正內行人的法眼,但這些資訊的出現和整理,代表整個社會是富裕且有能力追尋幸福的,更代表台灣政治和經濟是穩定成長的。這無疑是件好事。
我很推薦這本《品味奢華》給所有齋友。我沒有想過這本書的內容,帶給我許多啟發,甚至讓我重新反觀台灣社會的現貌,進而產生了更多的信心,和更樂觀的態度。
#齋主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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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你幾歲開始玩?👂》
老實說,我不是個愛自己的人。
因為我的人生,總是依賴著別人為我做決定,不斷詢求意見,然後失敗,贈恨,後悔,在意別人的嘴,用別人過錯懲罰自己...
當然,偶爾還是會有成功的時候,例如:如何賺錢之類,好好讀書考幾百張證照之類的,因為這些不須透過他人就能完成,只需聽話造做的,我都很可以。(笑)
我人生中第一件最有種的事,大概就是14歲為了男友翹家又休學吧!然後說了ㄧ連串很容易被識破的謊。我記得有次我騙我媽和同學去台北玩(那是我媽很信任的同學),我卻在台南擺夜市賣盜版CD,騎著當時男友的紅色Dio「出幫」去加油,結果......前面ㄧ位加油的居然是我媽😳她沒當場斥責我,看了我ㄧ眼就走了,我想她心應該很痛。
然後怕無法融入男友的生活圈開始跟著瞎混,決定當個會玩又會讀書的優等生。開始沒日沒夜的整群人混在一起,大概就是每天在遊藝場,逢年過節集合上百台摩托車「出車」。大家總是窩在同一個地方,有時是誰誰誰家,有時是汽車旅館。你永遠不曉得現在是白天還晚上。音響扛著就走,不曾有食慾,瘦到39公斤,有時被耀眼的太陽刺傷了我,比吸血鬼還怕光。
就這麼荒唐了好幾年,直到警察找上我家。看到我母親驚慌無助的淚水,才知道這玩笑開的有點大。
後來我斷絕ㄧ切,斷絕了那種屬性的朋友,也斷絕了當時的男友:I 離開當時啟蒙我所有ㄧ切的男友,他讓我ㄧ夜長大,好的壞的都學會了,看盡了社會的大哥大,也了解出來混的義氣,在傘下被保護的好好的,卻也過了每夜等門的傷心欲絕。
離開他是人生中最錯誤的決定,但,或許也是對彼此最好的決定。我超級祝福你幸福美滿,你成功我絕對是真心在台下為你鼓掌,而不是轉過頭臭罵你,放心:)我最好的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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