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想〗#再回讀社會學是一件糟糕的事 // (網友推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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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社會學當成藝術作品來看,有許多好處,其中或許包括當社會學家被別人稱為「藝術家」時,自我感覺會獲得正面提升。但是更重要地,這可以讓已經有豐富累積的社會學知識更平易近人,社會學的觀點可以更日常化,成為我們公共討論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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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也可變得更有趣味,更生動,而不再是一堆枯燥的學說。我相信,許多在課堂上講授社會學的教師都有個夢想,就如同C. Wright Mills所說的,社會學的知識不應該只是社會系畢業生獨有的專業能力,而應是一種「普遍的心智能力」(用更通俗的話來說,即是所謂的「公民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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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這種能力的媒體記者、作家、文化評論者能夠從個別人物的故事遭遇中,讀出歷史變遷留下的軌跡。同樣地,能夠採取社會學思考方式的醫師、教師、社工人員、心理諮商人員等助人產業從業人員,也應可以清楚指認出,他們服務對象的苦難是如何與特定的社會環境緊密結合在一起。只單方面要求弱勢者改變生活習慣,而忽略了更廣大的社會脈絡,即是治標而不治本的處理方法。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0的網紅林lillian_lin1029常容,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次論壇也著重「公民參與與監督」的推廣, 鼓勵全民關心自己的家園,有效表達關心的議題, 那如何提升公民素養與知識,才能無礙於參與公民討論?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秘書長高茹萍接受訪問說:...
如何提升公民素養 在 我們不只是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閱讀345】23:《跟阿德勒學正向教養:教師篇》 (暘斌)
當初得知有這本書時,我相當興奮,不僅以最快的速度購入,並快馬加鞭地看完。身為國中導師的我真的太需要這本書了!
既然「正向教養」能改變一個家庭,一樣的原理經過微調,就能大幅提升教室中的良好氣氛,何樂而不為呢?
✨三大亮點
1️⃣營造教室內「尊重」與「合作」的氛圍
多年來,江湖上流傳著一個誇張的比喻,國中生就像「半獸人」,教室就像「動物園」,而導師就像「馴獸師」。如果老師抱持著這樣的心態來班級經營,學生問題恐怕真的會層出不窮😅
我們在家庭裡實踐正向教養時,強調要「尊重」孩子,讓孩子因為被重視而感受到自我的價值;也注重和孩子「合作」解決問題,而非說教和下指導棋。
面對學生也是如此啊!把學生當成「半獸人」?或者採取尊重、合作的方式對待每一個「孩子」?起始的心態不同,結果自然大相逕庭。
2️⃣面對學生「錯誤行為」時的態度
在家裡,父母可以很有耐心的陪著孩子度過情緒風暴,二十分鐘、一個小時、甚至整個上午⋯⋯
然而在學校,老師要面對的可是三十幾個孩子、別班的課務、考試和備課的壓力以及開不完的會。說真的,哪有那個美國時間啊?尤其是明明很忙了,再三提醒的事情,學生依然故我,我真的也會忍不住生氣😂
正向教養認為「鼓勵比懲罰」更有用。我很喜歡這句話:「我們為什麼認為,要讓人有好表現,必須先讓他感覺糟糕?人們感覺好的時候,會表現得更好。」
這個觀念不是指學生犯錯時,我們不用糾正,還去讚美他一番。而是,面對孩子層出不窮的錯誤,傳統上,家長和老師常會採取指責和懲罰的方式,畢竟這樣處理最直覺且快速!
正向教養則是主張大人應該和孩子一起以「3R1H」的方式解決問題:#相關Related、#尊重Respectful、#合理Reasonable、#有幫助Helpful。
例如孩子作業沒完成,把他叫來罵一頓並要求罰抄課文,並不是一個理想的作法。既不尊重、不合理,又與解決問題沒有相關性,更沒有幫助。
若採取「3R1H」的方式,應是和孩子探討「如何能完成作業」,並協助他逐步完成,慢慢感受到自己有能力做好這件事。
3️⃣從提供「教室管理的工具」到召開「班級會議」
本書提供了11種教室管理工具,幫助我們解決疑難雜症,並維持教室內互相尊重的氣氛。
這些方法都很好用,簡單分享我很常用的一項。它的名稱是「#有限的選擇」:我們要尊重孩子,但不能讓他們漫無目的地做決定。
好比「國文科要不要有回家作業?」就未必是個適合且老師和家長都能接受的選項。但如果將選項改成:「你可以自己決定報告的形式,口頭報告、書面報告或者上臺演出都行」,或許學生會因為有選擇權而備感尊重,老師也能達到教學目標。
書中也大力推薦以「#班級會議」的方式來解決班上的問題。其實就是正向教養中「家庭會議」的擴大版,場域也由家中轉換至學校。
班級會議的核心價值是人人可發言,並且感覺到自己的發言是被重視的,自己能對班上有所貢獻。透過一次次這樣的歷程,形成班上互相尊重的氛圍,一起動腦解決班上的難題,藉此讓學生對班級更有歸屬感。
從初階的管理技巧,到進階的有效召開班級會議,書中都有詳細解說,我們讀者也可以試著練習、操作,無論起初成效如何,願意嘗試就是改變的開始。
📝四大金句
1️⃣卓越可以透過專注於優點,並妥善面對缺點來達到,而不是消除缺點。
2️⃣學生積極參與解決問題後,問題才真正被解決。儘管學生得出的結論通常跟老師原本說的一樣,但產生的效果卻完全不同。
3️⃣如果老師不先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學生也不容易改變。幫助學生學習自我控制、自我規範、富責任感與解決問題的技能,不要猶豫,先從自己做起。
4️⃣問題本身並不是最重要的。「問題」只是提供學生在一個滋養勇氣與自信的賦能環境裡,發展解決問題技能的機會,並幫助他們在未來成為一名具建設性、懂得貢獻,並且快樂幸福的世界公民。
👨🏫我的看法
說實話,分享這本書並不代表我能實踐得多好!我在帶領導師班時,對規矩、禮貌、整潔⋯⋯都有高規格的要求,學生們應該覺得我很嚴格吧,尤其是七年級時😅因為我相信自律始終源自於他律。
不過,我還是很認同正向教養的理念,正在努力練習並實踐,因此有過幾次成功經驗。
曾經,我和某個常遲到的孩子進行長談,討論解決方法、表達信任之意,相信他能自我負責,後來孩子感受到我對他的信任和尊重,因而變得更自律,慣性遲到也大幅改善。
漫漫教學路上的點點成功經驗,累積起來就是最美好的回憶。
「在教室裡實踐正向教養」是一輩子的功課,心裡有著這個高遠的目標,一步一步地前進,偶爾失誤了,事後還是會肯定那個願意努力學習的自己。當老師這件事,也因此有了更多樂趣和意義。
#歡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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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教學力──深化素養學習的關鍵》 (暘斌)
https://www.facebook.com/111489460393337/posts/134029981472618/?d=n
📌《小學生年度學習行事曆》 (暘斌)
https://www.facebook.com/111489460393337/posts/195165615359054/?d=n
📌《給力:我想教會孩子的事 林晉如的創意班級經營術》 (暘斌)
https://www.facebook.com/111489460393337/posts/308928563982758/
📌《正向聚焦》──我們都不完美,但都足夠美好 (暘斌)
https://www.facebook.com/111489460393337/posts/234928124716136/?extid=0&d=n
📌五招打造日本級的乾淨教室 (暘斌)
https://www.facebook.com/111489460393337/posts/284315659777382/
📌學業墊底的孩子,卻是我的驕傲 (暘斌)
https://www.facebook.com/111489460393337/posts/349835683225379/
📌畢業前必學的一堂課 (芳瑜)
https://www.facebook.com/111489460393337/posts/365423708333243/
如何提升公民素養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問政就事論事。平常也秉持開放討論、以直報怨的原則,容忍一切對我個人的攻擊。
但,如果為了對我做政治攻擊,發明一些不識字兼沒衛生的爛論點,帶風向誤導大眾、拉低國民素質,我就無法忍受。
前天講過,按照傳染病防治法,若有「疫調後認為該篩檢的接觸者」不配合篩檢,地方政府有權依法裁罰。
(7/2貼文👉 https://tinyurl.com/4j4999j7 )
昨天,柯文哲市長終於後知後覺,表示大安區某耳鼻喉科案,不願篩檢者應該依法開罰
為了讓市長了解狀況,我繼續把相關的法條都貼出來:傳染病防治法第36、48、67、70、71條,說明地方政府可以自行調查裁罰,不需再請示中央。
(7/3貼文👉 https://tinyurl.com/3e9v9sh6 )
竟有不知從哪裡來的一群人,口徑一致說「中央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只有中央能開罰」
他們的主要論點是:
第71條說「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處罰之:二、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違反本法規定。」
所以「只能由中央處罰」
這種說法,一看就知道有法盲症候群。
為提升公民素養,我就做個免費教學:
1⃣️ 法律條文裡,「得」字的讀音是「ㄉㄜˊ」意思是「可以」。
這是中學公民課的基本常識。
法條寫「中央主管機關『得』處罰之」的意思是,中央可以罰,並不排除地方自行裁罰的權力。
也就是說,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罰鍰,原則上由地方政府開罰,但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也可以」由中央處罰。
地方政府還是可以自行裁罰。
指揮中心成立防疫一年半以來,發生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事件,例如之前在台北市,從居家檢疫偷跑的案件,還是由台北市自行開罰,不用請示中央。
各縣市遇到疫調不實、隱瞞足跡、拒絕配合檢疫、拒絕篩檢的個案,也都是由各地方政府直接開罰。
2⃣️ 有一些素質更低的,直接忽略「得」字,只說「由中央主管機關處罰」。
最誇張的,還自己改法條,把「得」講成「應」。唉。
我國國民都有接受國民教育,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同時陷入低級錯誤?是接受指示故意忽略?還是根本不識字?
連「得」和「應」都分不清楚的人,會自己對法條刪字、改字的人,有什麼資格嗆聲我考試和學歷的事?????
我不敢吹牛說我最聰明,但你很明顯比我笨啊。
3⃣️ 還有一些人說「中央沒有定裁罰基準,台北市不能開罰」。
要講行政罰法的常識,需要一點篇幅。為了避免有些閱讀能力不夠的人,讀不完又要自己歪解,我簡單講好了。
所謂的裁罰基準,就是價目表。
在法定罰鍰金額上下限範圍很大時,有價目表比較不會出現各地標準不一的亂象。
但中央價目表不是必須的。
中央沒有定價目表,地方可以自己定,也可以就由開罰的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上下限做裁量。
例如,中央沒有制定好心肝亂打疫苗的裁罰價目表,沒有規定違規幾支要罰多少錢,台北市還是可以在調查後直接開罰,不用請示中央。
傳染病防治法賦予地方裁罰權,除有特別規定外,不管有沒有價目表,若地方主管機關認定違法,可自行裁罰,不用中央允許。
像振興醫院特權疫苗案,台北市政府還說要請示中央,中央疾管署就說得很明確:由地方自行調查裁罰。
4⃣️ 另,有人以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來說嘴,更是「問東答西」
我在講的爭點是「確診者的接觸者被通知卻拒絕篩檢」。
(大安區某耳鼻喉科案,市長在記者會上表示,疫調後通知200餘位接觸過醫師的患者,卻只有60人來篩,其他不願意)。
處理這個問題,相關條文是傳染病防治法第36、48條(人的檢疫,疑似可能感染者的檢疫)。
而第37條規範的是管制、撤離、限制出入或相類措施(空間的管理、人流的管制)。為了不要造成空間管理的一國多制,第3項才會要求依照中央指揮官指示辦理。
引用第37條來講拒絕篩檢如何處理,就是用錯法條,竹蒿湊菜刀。
金門機場篩檢的案例,設置篩檢站屬於空間人流管制,是第37條的問題,需要依照中央指引。
但設置機場篩檢站後,不配合篩檢的人,屬於人的檢疫,是第36條的問題,地方可以自己開罰,不用先請示中央。
這樣懂了嗎?
柯文哲市長常指控批評他的人口徑一致論點相同,就是有中央廚房
現在竟然有這麼多人「得」「應」分不清,口徑一致提出如此愚蠢的論點。我想請問,按照柯市長的邏輯,是哪裡的中央廚房出的餿主意?
中央廚房要出菜圍攻我,沒關係,但再怎樣至少也要出食物,不能出餿水給支持者吃啊。
亂出菜害支持者在外面亂講話丟臉,太壞了吧。
要讀書,才能成為有知識的人。
言論自由,就要為自己的公開言論負責。
如果還有人繼續亂鬧,我會在留言公布這些口徑一致的公開謬論,讓大家看看哪些人的人文知識水準極低落,也讓每個人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得」「應」分不清
天兵天將留言傳送門
👉 https://tinyurl.com/3e9v9sh6
👉 https://tinyurl.com/uhthx87w
如何提升公民素養 在 林lillian_lin1029常容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本次論壇也著重「公民參與與監督」的推廣,
鼓勵全民關心自己的家園,有效表達關心的議題,
那如何提升公民素養與知識,才能無礙於參與公民討論?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秘書長高茹萍接受訪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