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年在急診跟診斷書鬼打架的那些日子...
[急診與保險]
急診醫師跟保險的關係,可說是很密切的,畢竟大部份人發生意外或急重症,第一個就是往急診跑。我是急診醫師,也有涉足一點保險領域。整理了一些大家熟悉的情境跟保險的相關性,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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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急診留觀六小時
以前的日額給付型醫療險,大多都把在急診留觀六小時視同住院一天。例如說住院一天給付3000,來一趟急診待六小時也可以領3000。因此臨床上常常看到有病人一直跟你抱怨這裡痛那裡痛頭一直暈,不管怎麼治療、做了多少檢查都找不出原因。就在你滿頭大汗束手無策之際,病人突然生龍活虎地跳起來說他症狀都好了,急著要出院。「喔對了! 醫師我還要兩份診斷書!」
唉呀~~ 這下一切都真相大白了!原來病人的病叫做詐領保險病 @@
由於這樣鑽漏洞浪費醫療資源的情況太常見,因此主管機關修正了醫療險示範條款,#在民國103年5月1日之後,新的醫療險保單已經不再有留觀六小時的急診給付條款了。不過因不溯及既往的原則,舊保單的保戶還是能繼續享有這個權利。
要怎麼給付? 其實還是需要醫師診斷書記載"來急診"跟"離開急診"的時間點。自己計算逗留在急診的時間是沒用的喔。不過也常常因為醫師跟病人兩邊的目的不同,造成急診的紛爭口角。如果病人坦白告知是要等那黃金六小時,我的做法是先曉之以理「你這個報告沒什麼問題,其實可以回家帶藥吃就好,不然急診這麼吵,再待好幾個小時也沒辦法好好休息。」再動之以情「看看隔壁的婆婆,這麼喘卻連病床都沒得躺,把醫療資源留給需要的人,是不是比較好?」如果病人還是很厚臉皮地堅持要留下來,我覺得就隨他吧,不帶任何情緒地開診斷書給他,把心力留給其他需要醫師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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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坐救護車來的
這個一定也有人遇過,要求你診斷書一定要寫「由救護車送至急診」。對,跟黃金6小時一樣,以前的保單若是由救護車送來急診住院的話,還可以再多得到一筆住院日額兩倍左右的「緊急醫療運送保險金」給付。也就是住院一天賠2000的話,叫救護車來住院就現賺4000。這???不是鼓勵大家濫用救護車嗎。所以103年5月之後的保單,這條也被改掉了。
然後如果要申請坐救護車就醫的紀錄,應該是請民眾自行打119、或去消防局申請救護服務證明。不過如果診斷書要求我加註,我也還是會寫啦,畢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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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完全骨折?
有時會遇到病人要求修改診斷書,請醫師要寫「完全骨折」。真是一頭霧水,其實對我們來說,診斷書的骨折就是骨折,哪會特別寫完全或不完全!
實際上有些意外險或傷害險,針對不用開刀的骨折都有給付,不過是有價差的。例如說完全骨折賠六萬、不完全骨折賠四萬、骨頭龜裂賠兩萬。
這時候該怎麼做?其實病患應該要申請X光片,讓保險公司的醫療顧問判定是屬於哪一種骨折,而不是去盧醫師開診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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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食物中毒
上吐下瀉的病人,要求醫師開「食物中毒」診斷書,開還是不開?
這牽涉到兩個保險,一個是病人自己的意外險,有些意外險還有特別列食物中毒慰問金。另一個是餐廳或廠商的產品責任險,要求償用的。
食物中毒算意外嗎?算喔,但難的是定義。
根據衛福部定義: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不適症狀,稱為食品中毒案件。所以如果只有你一個人在上吐下瀉,急診只能給你急性腸胃炎診斷書,我想應該沒有醫師會願意寫食物中毒。如果符合通報衛生局的定義,我們急診必須採病人的嘔吐物跟排泄物送檢,此時寫「疑似食物中毒」大概比較沒有疑義。
但是某些保險公司的條文也會寫到,受益人申請保險金時,保險公司可能會調閱病歷或者徵詢其他醫學專家意見。因此,食物中毒的保險金其實沒有這麼好申請,也不見得是診斷書說了算,屬於爭議比較大的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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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何放心使用自費的醫材
首先,看一下病人是不是學生。高中以下學校都會有團體學生保險,裡面有個5000元的傷害門急診額度。再來,可以問一下病人有沒有意外險,大部分意外險(但不是每個方案或每一家都有喔!)會有幾萬元不等的門診急診額度,這些都是實支實付,實際花多少都可以完全理賠的。
急診常用的自費材料,大概就是一些人工皮、頭皮縫合釘、還有我們急診某醫師最愛用的4200一支的貴鬆鬆組織黏合膠。基本上額度都是非常夠用的,病人可以不必因為捨不得而選擇比較陽春的醫療方式,就放心給他用下去吧!
最後做個結論~
意外險超重要,CP值又高,一定要保!
保了之後真正發生意外,也要記得申請理賠啊!
( 再補充,這篇文章的受眾原是急診醫師群,並非讓業務推銷保險之用。我本身也沒有在賣意外險,感謝唷。)
如何放心使用自費的醫材 在 搶救急診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急診與保險]
急診醫師跟保險的關係,可說是很密切的,畢竟大部份人發生意外或急重症,第一個就是往急診跑。我是急診醫師,也有涉足一點保險領域。整理了一些大家熟悉的情境跟保險的相關性,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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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急診留觀六小時
以前的日額給付型醫療險,大多都把在急診留觀六小時視同住院一天。例如說住院一天給付3000,來一趟急診待六小時也可以領3000。因此臨床上常常看到有病人一直跟你抱怨這裡痛那裡痛頭一直暈,不管怎麼治療、做了多少檢查都找不出原因。就在你滿頭大汗束手無策之際,病人突然生龍活虎地跳起來說他症狀都好了,急著要出院。「喔對了! 醫師我還要兩份診斷書!」
唉呀~~ 這下一切都真相大白了!原來病人的病叫做詐領保險病 @@
由於這樣鑽漏洞浪費醫療資源的情況太常見,因此主管機關修正了醫療險示範條款,#在民國103年5月1日之後,新的醫療險保單已經不再有留觀六小時的急診給付條款了。不過因不溯及既往的原則,舊保單的保戶還是能繼續享有這個權利。
要怎麼給付? 其實還是需要醫師診斷書記載"來急診"跟"離開急診"的時間點。自己計算逗留在急診的時間是沒用的喔。不過也常常因為醫師跟病人兩邊的目的不同,造成急診的紛爭口角。如果病人坦白告知是要等那黃金六小時,我的做法是先曉之以理「你這個報告沒什麼問題,其實可以回家帶藥吃就好,不然急診這麼吵,再待好幾個小時也沒辦法好好休息。」再動之以情「看看隔壁的婆婆,這麼喘卻連病床都沒得躺,把醫療資源留給需要的人,是不是比較好?」如果病人還是很厚臉皮地堅持要留下來,我覺得就隨他吧,不帶任何情緒地開診斷書給他,把心力留給其他需要醫師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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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坐救護車來的
這個一定也有人遇過,要求你診斷書一定要寫「由救護車送至急診」。對,跟黃金6小時一樣,以前的保單若是由救護車送來急診住院的話,還可以再多得到一筆住院日額兩倍左右的「緊急醫療運送保險金」給付。也就是住院一天賠2000的話,叫救護車來住院就現賺4000。這???不是鼓勵大家濫用救護車嗎。所以103年5月之後的保單,這條也被改掉了。
然後如果要申請坐救護車就醫的紀錄,應該是請民眾自行打119、或去消防局申請救護服務證明。不過如果診斷書要求我加註,我也還是會寫啦,畢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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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完全骨折?
有時會遇到病人要求修改診斷書,請醫師要寫「完全骨折」。真是一頭霧水,其實對我們來說,診斷書的骨折就是骨折,哪會特別寫完全或不完全!
實際上有些意外險或傷害險,針對不用開刀的骨折都有給付,不過是有價差的。例如說完全骨折賠六萬、不完全骨折賠四萬、骨頭龜裂賠兩萬。
這時候該怎麼做?其實病患應該要申請X光片,讓保險公司的醫療顧問判定是屬於哪一種骨折,而不是去盧醫師開診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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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食物中毒
上吐下瀉的病人,要求醫師開「食物中毒」診斷書,開還是不開?
這牽涉到兩個保險,一個是病人自己的意外險,有些意外險還有特別列食物中毒慰問金。另一個是餐廳或廠商的產品責任險,要求償用的。
食物中毒算意外嗎?算喔,但難的是定義。
根據衛福部定義: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不適症狀,稱為食品中毒案件。所以如果只有你一個人在上吐下瀉,急診只能給你急性腸胃炎診斷書,我想應該沒有醫師會願意寫食物中毒。如果符合通報衛生局的定義,我們急診必須採病人的嘔吐物跟排泄物送檢,此時寫「疑似食物中毒」大概比較沒有疑義。
但是某些保險公司的條文也會寫到,受益人申請保險金時,保險公司可能會調閱病歷或者徵詢其他醫學專家意見。因此,食物中毒的保險金其實沒有這麼好申請,也不見得是診斷書說了算,屬於爭議比較大的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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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何放心使用自費的醫材
首先,看一下病人是不是學生。高中以下學校都會有團體學生保險,裡面有個5000元的傷害門急診額度。再來,可以問一下病人有沒有意外險,大部分意外險(但不是每個方案或每一家都有喔!)會有幾萬元不等的門診急診額度,這些都是實支實付,實際花多少都可以完全理賠的。
急診常用的自費材料,大概就是一些人工皮、頭皮縫合釘、還有我們急診某醫師最愛用的4200一支的貴鬆鬆組織黏合膠。基本上額度都是非常夠用的,病人可以不必因為捨不得而選擇比較陽春的醫療方式,就放心給他用下去吧!
最後做個結論~
意外險超重要,CP值又高,一定要保!
保了之後真正發生意外,也要記得申請理賠啊!
( 再補充,這篇文章的受眾原是急診醫師群,並非讓業務推銷保險之用。我本身也沒有在賣意外險,感謝唷。)
如何放心使用自費的醫材 在 中醫師 李嘉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急診與保險]
急診醫師跟保險的關係,可說是很密切的,畢竟大部份人發生意外或急重症,第一個就是往急診跑。我是急診醫師,也有涉足一點保險領域。整理了一些大家熟悉的情境跟保險的相關性,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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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急診留觀六小時
以前的日額給付型醫療險,大多都把在急診留觀六小時視同住院一天。例如說住院一天給付3000,來一趟急診待六小時也可以領3000。因此臨床上常常看到有病人一直跟你抱怨這裡痛那裡痛頭一直暈,不管怎麼治療、做了多少檢查都找不出原因。就在你滿頭大汗束手無策之際,病人突然生龍活虎地跳起來說他症狀都好了,急著要出院。「喔對了! 醫師我還要兩份診斷書!」
唉呀~~ 這下一切都真相大白了!原來病人的病叫做詐領保險病 @@
由於這樣鑽漏洞浪費醫療資源的情況太常見,因此主管機關修正了醫療險示範條款,#在民國103年5月1日之後,新的醫療險保單已經不再有留觀六小時的急診給付條款了。不過因不溯及既往的原則,舊保單的保戶還是能繼續享有這個權利。
要怎麼給付? 其實還是需要醫師診斷書記載"來急診"跟"離開急診"的時間點。自己計算逗留在急診的時間是沒用的喔。不過也常常因為醫師跟病人兩邊的目的不同,造成急診的紛爭口角。如果病人坦白告知是要等那黃金六小時,我的做法是先曉之以理「你這個報告沒什麼問題,其實可以回家帶藥吃就好,不然急診這麼吵,再待好幾個小時也沒辦法好好休息。」再動之以情「看看隔壁的婆婆,這麼喘卻連病床都沒得躺,把醫療資源留給需要的人,是不是比較好?」如果病人還是很厚臉皮地堅持要留下來,我覺得就隨他吧,不帶任何情緒地開診斷書給他,把心力留給其他需要醫師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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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坐救護車來的
這個一定也有人遇過,要求你診斷書一定要寫「由救護車送至急診」。對,跟黃金6小時一樣,以前的保單若是由救護車送來急診住院的話,還可以再多得到一筆住院日額兩倍左右的「緊急醫療運送保險金」給付。也就是住院一天賠2000的話,叫救護車來住院就現賺4000。這???不是鼓勵大家濫用救護車嗎。所以103年5月之後的保單,這條也被改掉了。
然後如果要申請坐救護車就醫的紀錄,應該是請民眾自行打119、或去消防局申請救護服務證明。不過如果診斷書要求我加註,我也還是會寫啦,畢竟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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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完全骨折?
有時會遇到病人要求修改診斷書,請醫師要寫「完全骨折」。真是一頭霧水,其實對我們來說,診斷書的骨折就是骨折,哪會特別寫完全或不完全!
實際上有些意外險或傷害險,針對不用開刀的骨折都有給付,不過是有價差的。例如說完全骨折賠六萬、不完全骨折賠四萬、骨頭龜裂賠兩萬。
這時候該怎麼做?其實病患應該要申請X光片,讓保險公司的醫療顧問判定是屬於哪一種骨折,而不是去盧醫師開診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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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食物中毒
上吐下瀉的病人,要求醫師開「食物中毒」診斷書,開還是不開?
這牽涉到兩個保險,一個是病人自己的意外險,有些意外險還有特別列食物中毒慰問金。另一個是餐廳或廠商的產品責任險,要求償用的。
食物中毒算意外嗎?算喔,但難的是定義。
根據衛福部定義:二人或二人以上攝取相同的食品而發生相似的不適症狀,稱為食品中毒案件。所以如果只有你一個人在上吐下瀉,急診只能給你急性腸胃炎診斷書,我想應該沒有醫師會願意寫食物中毒。如果符合通報衛生局的定義,我們急診必須採病人的嘔吐物跟排泄物送檢,此時寫「疑似食物中毒」大概比較沒有疑義。
但是某些保險公司的條文也會寫到,受益人申請保險金時,保險公司可能會調閱病歷或者徵詢其他醫學專家意見。因此,食物中毒的保險金其實沒有這麼好申請,也不見得是診斷書說了算,屬於爭議比較大的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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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何放心使用自費的醫材
首先,看一下病人是不是學生。高中以下學校都會有團體學生保險,裡面有個5000元的傷害門急診額度。再來,可以問一下病人有沒有意外險,大部分意外險(但不是每個方案或每一家都有喔!)會有幾萬元不等的門診急診額度,這些都是實支實付,實際花多少都可以完全理賠的。
急診常用的自費材料,大概就是一些人工皮、頭皮縫合釘、還有我們急診某醫師最愛用的4200一支的貴鬆鬆組織黏合膠。基本上額度都是非常夠用的,病人可以不必因為捨不得而選擇比較陽春的醫療方式,就放心給他用下去吧!
最後做個結論~
意外險超重要,CP值又高,一定要保!
保了之後真正發生意外,也要記得申請理賠啊!
( 再補充,這篇文章的受眾原是急診醫師群,並非讓業務推銷保險之用。我本身也沒有在賣意外險,感謝唷。)
如何放心使用自費的醫材 在 [爆卦] 醫材自費上限爭議懶人包(最新進度) - 看板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
先上個BGM
https://youtu.be/2zRI8r-MxoA
一切的來源都來自今年6月初
政府預告即將在8月施行自費醫材收費上限
要各大醫療院所降價
#1UtvfV0v
#1UupzO2k
簡單來說就是自費醫材必須設定價格上限
不管效果多好 傷口可以多小 出血量可以多少 副作用可以多低
通通都得降價得跟中低階醫材一樣
那些比較貴效果比較好的醫材 因為沒利潤就會退出台灣
後果就是導致台灣人只能用低價的醫材
接著就是民間質疑的聲音
簡單來說就是
「我想多花點錢用高級醫材比較安全 政府管屁啊」
然後大家就覺得奇怪 政府沒事搞這個限制幹麻
鄉民就推測大概是圖利保險業者
#1UtycU6D
#1Uu6vkqN
至於高低階醫材效果差多少問醫生最準
這邊有個範例
#1Uu9IXou
外科醫生也親自出面說這政策的後果
#1UuPTtCK
#1UubiGRN
受過手術的病人也有分享自費醫材的心得
#1Uuc7qrU
#1Uuw6SN2
接著政府承受不住民間聲音的反撲 開始想滅火
#1Uv0DUPY
於是衛服部就召開了自費醫材上限會議
與會的勞醫盟在會議開實況 結果被陳時中河蟹關掉
#1Uv8KZsO
後來大家從前面實況錄到的內容得知
在政策公告之前其實就有找醫界的人來討論
而在事前的討論會議中 醫生們幾乎都持反對意見
但是陳時中說 各位以為簽名就是出席的意思 就算你會議上提出反對或異議
可是你會後也簽了名了 行政程序上就是定案了 你以為會討論 其實並沒有
陳時中認為這叫做認知落差
不信的可以去看逐字稿
#1Uv8hb69
甚至還有影片
#1Uv8tj-H
後來因為反對聲量太大 衛服部決定暫緩實施
#1UvANfyu
於是本政策就決定先不在8月實施
=========兩個半月過去=========
政府非常守信用地 並沒有在8月實施這個政策
但是政府同時也學到了上次推行失敗的原因
那就是「事先預告」以及「事前討論」
就在今天8/31
咱們的政府直接公告自費醫材上限政策明天9/1上路
#1VJEYLTm
完全不給民間反應或抗議的機會
於是我建議各位 以後身體不要出事啊
然後各位醫生 原本用高級醫材能一下子解決的刀
變成傳統刀搞好幾小時可能也是常態了啊
天佑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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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SONY RX10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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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4.43.1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8879143.A.0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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