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稿 】
近日部分民眾竟在未經事實查證情況下,於網路惡意指謫本人為特定業者到環保局關說,有意干涉環保局針對排放臭氣等事宜。然此一指涉並非事實,本人並無以任何形式干涉環保局行使職權,就本件事情原委說明如下:
民國 108 年間,賴姓負責人暨同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該公司過去屢次遭檢舉疑有空氣污染、廢棄物清理等違法事由,負責人為瞭解具體如何調整、改善,即表示希望本人協助瞭解改善方式。本人基於居中瞭解、協助改善之立場,偕同環保局針對同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違法事由進行輔導,並告以如何調整、改進。且本人也在輔導過程中瞭解到同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可能有不符合環保規定之情事,故也強烈要求該公司務必即刻進行改善。嗣後據本人之瞭解,同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環保局輔導後,已有進行實質調整與改善。惟其設備等調整尚有不完備之情事,目前尚在審核階段。故在其全數改善完畢前,環保局確實仍持續依法裁罰(參環保局 2020 年 11 月 18 日 20-109-110003 號函、2021 年 1 月4 日 40-110-010003 號函、2021 年 3 月 23 日 20-110-030015 號函)。
又依據地方制度法,縣市議員的職權包含接受人民請願等在地服務。基此,縣市議員因服務選民,轉達民眾的陳情、請願、建議代為表達意見等事項,屬於依法執行其職務。況縣市政府等各單位之公務員受理縣市議員轉達民眾陳情、請願及建議事項,本自應循相關處理陳情、請願等法令規定處理。就本件環保局是否裁罰等相關事項係屬縣市政府職權,縣市議員並無影響縣市政府裁罰之可能。政府機關各單位人員皆會秉公辦理,請民眾放心。
邇來部分民眾未經事實查證,對於本人有惡意不實之指謫,已涉犯誹謗等妨害名譽罪責,本人深感遺憾。請切勿再以虛假錯誤訊息造成社會不安,若日後對於本人仍有不實之指控,本人將依法提起訴追。
#一元日常 #曹嘉豪 #朝家好
#無的放矢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讓陽光照進國會 我聽說過有個人士,在上海交大研究所的所長,每個禮拜都在中國的節目發言,表示台灣應該要接受統一,再順便說台灣總統無能。上次參選不分區立委時,申報資料中完全沒有中國的財產,大家都覺得怎麼可能,但目前沒有一個辦法能夠好好處理。照理講公職人員候選人申報財產就是,不管在哪裡的財產就應該誠實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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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打疫苗的一千多人,絕大多數大概也沒有疫苗專業,長官說能打他們就打,長官要造冊,擠進去又何妨?完全符合既自私也平庸的人性,就是少了屏東縣長潘孟安說的「正直」,和陳時中口中的「氣質」,但却無可避免的得為疫苗不執行造成的民怨背鍋,公平嗎?打過的疫苗吐不出來,不但吐不出來,在多數人打不到疫苗的時候,他們還有第二劑;陳時中大概想著頭過身就過,但是,只要台灣還有一位想打却打不到疫苗的民眾,這股 #民怨 就沒有過去的時候,#蔡政府 還想查辦朱學恆嗎?那得提防「送花籃到衛福部」成為全民運動。>
#政治評論人、#宅神 #朱學恆 六月初送給 #衛福部 兩對花籃,上書四句落款,「#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當時全國三級警戒近兩周,確診人數不斷飆升,死亡數也超乎想像的不斷累積,朱學恆意在喚醒執政者;不到一個月,朱學恆被依「#妨害公務罪」檢舉並經警察局「#傳喚到案」製作筆錄。
這是一個比 #民進黨 慣性依「#假訊息」移送批評言論更搞笑的個案,因為「妨害公務」在刑法上是要構成要件的,亦即必須是在公務員「執行公務」時,施以「強暴脅迫」,除了肢體衝突、以動力交通工具(汽機車等)或兇器和危險物器;朱學恆即使駡政府,動的是嘴而非拳頭,他送的花籃充其量是禮器而非兇器,遑論花籃屬靜物,距離衛福部大門都還有數公尺遠,連衛福部官員進出辦公室都阻攔不了,遑論「妨害」;即使如此,#檢察官 還是行禮如儀發出傳票,#警察局 同樣行禮如儀傳喚製作筆錄。
五天後,國民黨立院黨團揭露衛福部施打疫苗的造冊統計,赫然發現,朱學恆案不但搞笑,甚至是樁驚天「冤案」。根據國民黨揭露的訊息,衛福部所屬各單位,除了部本部、國民健康署、社會家庭署的施打率低於目前的全台施打率百分之十,其餘各單位都遠超過百分之十,疾管署施打率超過百分之百,#食藥署 更超過百分之一百六十九,這個比率實在太驚人,對所謂「第一線防疫官員」的標準,顯然有不同解讀。
衛福部的解釋,施打人數暴增因為除了編制內人員外,還有編制外人員,比方疾管署編制八百五十人,造冊就有一千二百六十一人,而食藥署編制六百四十六人,造冊就有一千三百五十六人;那麼第一個問題是:遠超過編制的約聘雇人員是正常的嗎?約聘雇人員泛濫一直是政府精實不力的主因,過去監察院緊盯的對象以地方政府為多,因為民選政府難免人情壓力,不論政黨如何輪替都有八行書,但以不超過編制內員額一成為界限,超過者就很有可能被糾正。那麼疾管署和食藥署就得解釋,這超過近乎一倍的編制外人員,是常態?還是因應疫情所需的任務編制?疫情告一段落就解聘?因為「爾俸爾祿,民脂民膏」。
第二個問題,衛福部大概沒辦法解答,亦即編制外人員超過編制內人員,是衛福部才有的特例?還是中央各機關都存在的「現實」?還有沒有哪個中央部會也有類似情況?如果有,這些機關人員,是否也一併列入了「第二類施打」的順位表中?這個問題也是全民的疑問,疫苗施打順序表如何決定?那些不斷插隊暴增的造冊名單,從何而來?合不合乎常民理解的「第一線防疫人員」(包括邊境檢疫等)?民進黨在立法院否決了公布名單的提案,那麼就只能仰仗已經立案調查的監察委員給全民一個交代,就算不能公布名單,好歹公布數字,讓全民知道各部會都是哪些單位的生命風險比他們更高,也給為了爭取殘劑摔了個狗吃屎的民眾一個交代,因為「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疫苗 是人權,不是特權,#病毒 之前人人平等,公務員當然也有生存權,同受憲法保障,但是,公務員受民眾供養(納稅),無可避免必須把為民服務擺在己身利益之前,這也是為什麼放眼民主國家,除了為緩和民眾疑慮而帶頭先打外,「官員先打」是絕無僅有的排序方式。貧富差距造成的相對剝奪感,是源自富人與窮人之別,這裡頭還有個人努力與社會是否提供公平的晉升機會等複雜因素,可怨天却難尤人;疫苗之打得到與打不到的相對剝奪感,却是因為政府(官員)掌握了疫苗資源以及分配的權力,特別是平平都是完糧納稅的公民,有人排不到而摔大跤,經常進出醫院的重症患者也排不到疫苗,有人打到了却被罰,罰與不罰都由政府官員說了算,豈不是「組織性 #特權」,其誰能平?心有不平不能怨天只能尤人,這個「人」,當然就是政府。
風評:朱學恆的驚天冤案VS.食藥署超打疫苗
https://www.storm.mg/article/379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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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升官心情沉重,港人反抗鬥志高昂
- 顏純鈎
林鄭剩下一年時間,急急在七一中共百年黨慶前任免官員。看林鄭率李家超﹑鄧炳強和蕭澤頤出來見記者,四個人都臉色凝重,毫無歡顏,說幾句官話後急急腳溜走,看得出來,升官的人心情沉重,而林鄭對未來這一年的施政,也憂心忡忡。
林鄭的任免,當然不是她的主意,她現在只是扯線公仔。提名的不是她,一定是中聯辦駱惠寧,駱惠寧說一,林鄭豈敢說二?
為何只剩一年,還要調整主要官員?很簡單,下一屆一定輪不到林鄭,林鄭要走人,李家超鄧炳強未必能留任,更不必指望有機會升官。這一年多來,李鄧二人指揮警隊和執法部門鎮壓香港人的反抗,「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擔了萬千罵名,如果不能論功行賞,給一點好處,那不但打擊他們兩人的積極性,也會使萬千警察心灰意懶。
李鄧升官,證明特區政府已成為警察政府,未來施政重心仍放在鎮壓香港人的抗爭。李家超說他的工作重點是協調行政立法關係,證明他對工作毫無頭緒。政務司的工作,不是為香港整體的經濟民生作長遠規劃,不是解決急迫的疫情和經濟,解決住房和就業,竟是解決行政和立法關係!
香港還有什麼行政和立法關係需要解決?立法會清一色建制派,直屬中聯辦領導,中共強調立法與行政要互相配合,還有什麼問題需要李家超去操心?日後最容易處理的,就是立法與行政的關係,李家超連這也不懂,出來見記者說幾句話還要讀稿,此人之工作水平,未免太小小學雞!
一個警察出身的人,全無政務經驗,夾硬把他升到政務司長的位置上,未來特區政府的施政,就可想而知了。
本來,升官加薪是好事,但從林鄭到升官的三人,都沒有「人逢喜事精神爽」的感覺,反而四個人臉色灰敗,心事重重,神色凝重。中共建黨百年在即,明年有北京冬奧,中共二十大,有香港立法會和特首選舉,都是大事,都可以出大事。
反送中運動剛鎮壓下去,蘋果日報剛被強迫解散,只看蘋果最後一夜市民的反應,就明白民意一面倒,日後從集體抗爭轉入化整為零,從公開活動轉入不合作運動,香港人永不會放棄。新官上任,上要奉承中共,下要應付市民,這條路不好走,心虛膽怯寫在臉上。
反觀香港人,雖然手足被捕被判刑,但多數市民仍同仇敵愾,年輕人一點都沒有放棄抗爭做順民的意思,反而依舊群情激奮。蘋果日報最後一夜,報館內掌聲歡呼聲不斷,報館外市民呼應,排長龍買報紙,好像不是在經歷一次滅門慘狀,倒像是在慶祝抗爭運動進入另一個新階段。香港人情緒高昂,恰與政府官的情緒低落形成尖銳對比。
中共慶祝建黨百年,大陸風聲鶴唳,如臨大敵,根本不像是一個欣欣向榮的偉大的黨,正在迎接萬紫千紅總是春的大節日,倒好像末日臨近,強顏歡笑,吹口哨壯膽。
全世界視中共為敵對勢力,單為蘋果日報被鎮壓一事,世界各大媒體﹑各社會組織甚至各國政要,都挺身而出甘為蘋果日報的後盾,美國議員甚至呼籲國會頒獎給蘋果員工。在這樣預後很不妙的形勢下,李家超鄧炳強之升官,實在夠諷刺,直情有被架到火爐上烤的感覺。
香港人目前受壓,但國內外形勢正一步步向好。中共正在吃老本,老本總有吃完一日,等到總清算日子到來,不但李家超鄧炳強,連同林鄭等一班建制,都會被押上歷史的審判台。換作是我,此時不溜更待何時?可惜,李鄧和林鄭,現在想溜都溜不成了。
人都有第六感,做好事如此,做壞事也如此。看習近平率政治局委員宣誓,也是神色凝重,看他視察時說那些悲觀慘淡的話,意味著他們的第六感也很不妙。林鄭與李鄧諸人升官發財心情惡劣,其根源也是一樣的,就是未來日子將很不好過。
香港人不必悲觀,像蘋果日報員工們那樣,讓我們彼此鼓氣,保持鬥志,情緒昂揚去迎接未來。未來不會太遠,世界每天都在變,只會越變越好。
*******
沈旭輝
今晚,好幾位一段時間沒有聯絡的香港朋友不約而同傳來訊息。
絕望的訊息。
不是因為《蘋果日報》被攔腰斬殺,而是因為蘋果死亡後,本來以為已經是最盡的終極一步,卻又傳出「新香港」「管治班子」的人選。而從這名單,一般人都會得出一個結論:the worst is yet to come。
目前名單還未公佈,但從不同陣營的放風,都有一個鐵膽:保安局長,會由警務處長鄧炳強升任。而鄧炳強升為一哥,不過是2019年11月理大圍城之時,可見他的「政績」備受肯定,而且不少人據說視他為未來特首黑馬。
既然他升級,現任保安局長、積極執行國安法的李家超,也自然得到高升。一說他是政務司司長(特首休假時他就是特首了),另一說他會成為國安委員會某港方實質一把手職務。順帶一提,現任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實在不懂中國官場的套話(之前已經分析過),但觀乎李家超過去一年表現,似乎他懂。
鄧炳強既然升遷,一哥位置由副處長蕭澤頤接替,而為了平衡,另一名副處長郭蔭庶會獲委任為新成立的「公務員學院院長」(這是D6級別的高職),也就是說未來公務員將會由武裝部隊統領作出紀律培訓,而不是根據文官傳統培訓。
如果以上一切屬實,訊號很簡單:一眾武官「平暴有功」,獲中央肯定,全面升遷,而且都以和國安體系結成直線聯繫。
林鄭月娥的傀儡色彩更加明顯,她如果能安排嫡系聶德權出任特首辦主任,已經是勢力範圍的極限。而港英時代的政務官傳統,可能出現根深蒂固的改變(也就是思想改造)。
如果這個班子上場,很難相信不是北京授意,也很難相信他們會在一年後新特首上場時被辭退。也就是說,無論新特首是誰,路線都已大定。
那些國安體系的人眼見「大sir」高升,自然要繼續發掘「大案」,要香港進一步與大陸完全趨同,可能主菜還未出現。本來大家以為不會出現的網禁、凍結離港人士資產等,就可能成為新班子的「見面禮」。
雖然特首沒有實權,但假如下一任人選是李小加、陳智思甚或陳茂波,起碼會令內外感覺他們會搞經濟,不那麼喜歡鬥爭。而不少溫和建制其實早就受不了這樣的氣氛,憧憬著新特首會「釋出善意」,大舉特赦搞大和解。但看見了這個名單,就知道連那一絲希望,都要絕望。
假如北京真的很欣賞這批武官,恐怕國內其他地方,也是武官掌權,戰狼外交也會改頭換面地延續下去。而中美關係不會好,台海局勢不會步不緊張,香港自然也被認為不會平靜。誇張一點,假如北京真的提拔鄧炳強當下任特首,也不是不可能。
假如是這樣,就代表連梁振英那種動員輿論、有策略地改造社會的路線也被嫌「太慢」,未來這幾年,可能更難挨。
總之,除了可以讓國企走錢,南深圳的一切,會和北深圳完全一樣,而在過渡期,「軍政府」主政、「東西廠」臨朝,會比北深圳更窒息。
於是,某幾位朋友看見名單,本來還苦苦支撐他們的專頁,都立刻決定封筆,拒絕再浪費時間。某些政府內部殘存的黃絲朋友,終於立下決心部署離開。某些本來心存幸運的反對派區議員,也終於覺得是時候了。
*******
- 張崑陽
明顯地,張建宗是權力洗牌下的犧牲品,但至於港共政權內部究竟發生什麼丶官員間有什麼角力其實都不是焦點。基於情報和資訊差,我們也不可能探究。
重點是,隨着李家超這位一輩子都在服務警政體系的人擔任政務司,已經證明了香港軍法統治時代的來臨。
這不是代表港共政權未來不重視民生發展,恰恰相反,這只是代表香港政府將會如實貫徹中國共產黨的鬥爭思維,將鬥爭帶到香港內部管治的每一個領域。尤其政務司的主要職能必然是帶領和協調香港政府旗下各局的事務。從政治丶民生經濟到文化,一一都是政務司要顧及的領域。可以想像由李家超擔任政務司,他必然會用他國家安全至上的思維審視其下每一個部門發生的事情。
值得提的是,數日前李家超才說要提防反對勢力的「軟性滲透」。數日後,他便被任命為政務司。
我們可理解在政權眼中,他的職能和中共統戰部部長如同一樣,都是要「組織貫徹執行中央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政策,檢查統戰政策執行情況,協調統一戰線各方面的關係。」這樣才可以全方位地扼殺香港社會不同領域的民主陣營反抗力量。這判斷亦都吻合近來香港文化界丶教育界等不同領域都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的現象。
今次權力洗牌,意味着全面統戰必定來臨。檢舉丶檢查的風氣亦會盛行。各行各業將會被波及,形勢將會更加艱難。商界和資本家會被清算和統戰,教育界也會被嚴密監察。甚至在威權時代下文化界各種的「擦邊球」和隱蔽文本(hidden transcipt)做法亦會受到進一步的箝制。
大家如何活得真實,在社會製造顯性的圖騰,創造被看見的政治行動,但又要取巧地保存公民社會的力量不被政權馬上鎮壓,將會是香港公民社會未來一大挑戰。真的值得各位有志之士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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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陽光照進國會
我聽說過有個人士,在上海交大研究所的所長,每個禮拜都在中國的節目發言,表示台灣應該要接受統一,再順便說台灣總統無能。上次參選不分區立委時,申報資料中完全沒有中國的財產,大家都覺得怎麼可能,但目前沒有一個辦法能夠好好處理。照理講公職人員候選人申報財產就是,不管在哪裡的財產就應該誠實申報,調查不到是另外一回事。對國家的忠誠是公務人員的必要條件之一,這也寫在公務人員任用法裡,原則上不能有雙重國籍;問題是如果登記參選民意代表的人,明顯就有中資背景,或者有在中國的資產、在中國的事業,很容易讓人去懷疑,是否會為了中國的利益來打拚。不要說中國,其他的國家也可以啊,你就該變成遊說團體,而不是台灣的民意代表。
對於財產申報的規範,蘇院長回覆我,這問題分成三層次:
第一 、身分
身分是雙重國籍的,按照公務人員任用法,原則上不能擔任公務人員、如果是公職人員候選人,有雙重國籍會違反參選資格相關法律規定。
第二、 財產
不管你在哪裡,不管在境內或境外都需要申報,這是要求!
第三 、誠實
不論公務員還是選舉,誠信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有人知道誰在中國另外有財產,但沒有誠實申報,這都可以檢舉,政府要來查,查完如果證明這個人不誠實,應該有相關的處罰,或者是社會大眾也可以質疑,這個人就是不老實!
我們知道即便院長所說的都是現行法律已經有的規定,但因為跨境調查的困難、廉政署認定有信託業承受有困難者,實務上即包括設置於國外的不動產,便不用信託等等,目前依然有公職人員候選人把財產放在國外來規避申報。
因此,我也已經提出法律修正案,內容是讓包括公職人員候選人的申報義務人針對設於外國(包括中國)的財產,以「簽切結」的方式來申報。也就是申報義務人財產在國外的話,除了按照現行條文依然應該申報,還需以切結的方式來承諾自己在國外(包括中國)的財產申報為真;若經查切結不實,便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刑責,以及違反《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的罰則。
另外,我也想提醒不只民意代表有這些要求,國會助理也很重要!
很多工作像是螃蟹在沙上爬,我們看到螃蟹殼很大,其實下面有八隻腳在跑,國會助理就是下面那八隻腳,民代的名號只是外面那個殼而已。但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對於「腳」的要求如何?像之前的共諜案,涉案的有民代助理,還有的狀況是去向警政署要法輪功成員的資料,這些很微妙的工作,其實這樣的狀況,就是自認是統派了,效忠的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而台灣雖然是第三個訂定遊說法的國家,但實行12年以來,總共只有326件,表示很多人沒有登記。現在我們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中,有提到「民意代表」、「民意代表的關係人」,這裡的關係人就包括國會助理。除了行政部門應通盤檢討現行《利衝法》對於立法委員和國會助理的規定狀況,還應該以及國外對於國會助理規範的立法經驗,針對未來討論國會助理法制化時,探討這和廉政之間的關係,並作為我們立法的參考!
2020-12-22,總質詢,行政院 蘇貞昌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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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檢舉公務員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苗博雅 #台北市 #質詢
進度更新:https://youtu.be/wkhBpXVcgps
不論是民選公職或公務人員,「廉潔」是從事公共服務最基本的條件。然而,現實往往不如理想,實務上仍經常發生公職人員做出讓人民失望的貪腐行為。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明訂反貪腐政策應促進社會參與,對出於善意及具合理事證的檢舉人,提供適當的保護措施,避免遭受不公正待遇,以鼓勵知曉內情的內部人士勇於吹哨揭弊。世界許多國家,例如美、日、英、紐、澳、韓等,都已經制定揭弊者保護專法。
台灣的揭弊者保護專法,還躺在立法院等待審議。但我認為,除了等待,台北市更可以先用行政規則做示範。而台北市政府確實也參照行政院的《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制定了《台北市政府揭弊者保護作業原則》。
但我認為,台北市的版本,存在五大問題:
一、「揭弊者」的定義狹隘,無法充分鼓勵揭弊
二、「弊案」的定義狹隘,保護不足
三、行政院草案有雙層保護機制,台北市版本如何處理?
四、台北市版未明定「審查小組」有利益衝突時的迴避、遞補機制。
五、欠缺「汙點證人」的保護機制,無法充分鼓勵揭弊。
這些問題,我會持續追蹤,要求北市府修正提出更好版本,以充分鼓勵台北市政府的公務人員勇於吹哨揭弊,達成「促廉反貪」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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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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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凡舉發貪瀆經法院判決有罪... 「廉能是政府的核心價值,貪腐足以摧毀政府的形象,公務員應堅持廉潔,拒絕貪腐,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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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檢舉公務員 在 Re: [轉錄][新聞] 不滿被投訴公務員告市民- 看板PublicServan 的推薦與評價
我不知道有沒有人跟我一樣,每天就是第一線接觸檢舉陳情案
除了要面對陳情人檢舉人的攻擊外
更要承受違規人重大的各方面壓力
兩面都不討好
我講的不是那種1999總機,什麼都轉承辦單位那種
說真的,有辦法調,我也一定會跑離這種職位的
先說檢舉的來源好了
先不管事陳情還是檢舉,這兩種我都把它歸類成同一種
雖然依行政程序法正確分類,陳情是陳情人受到損害
檢舉是無關乎檢舉人利益,但現在大家都亂用
也不要分那麼細
檢舉來源可能用書面(掛號、平信、反正是紙本,我最
扯收過用日曆紙背面寫的半張薄紙,我也收過20頁POW
ER POINT檔像簡報資料)
、電話(具名、不具名、謾罵...反正怎樣都有)
電子信箱(總統信箱、行政院院長信箱、中央單位某某信箱、XX市縣長信箱)
、面報(這種人也很多,有的不好處理)
中央單位或鄉鎮公所轉案上來
基本上,大抵檢舉來源不出上述五種方式
你以為電話沒具名你就不用辦嗎?
我遇過他給你偷偷錄音,第3次他不滿意就送檢調說你瀆職的
所以,基本上,具不具名都是得辦
只差在可不可以領檢舉獎勵金而已
我大體歸類檢舉3種情事
第1種是私權上的糾紛
對方影響到我的權益,我就來檢舉對方違法
不管就本來就是世仇,還是環保流氓
反正千奇百怪,就是要借你政府機關力量來打擊對方
第2種是同業的檢舉
我做工廠、你也做工廠
我賣衣服你也賣衣服,我就檢舉你逃漏稅
我就來給你死,這種情形也很多
第3種是世界大同的聖人
可能因為擔心地球環境不佳
所以要檢舉某某地區有違建,或某某廠房有埋有毒垃圾
當然,要領獎勵金的人都是這種
獎勵金不是不能領,而是為了領獎勵金這個增加太多行政人員的負擔了
雖然我屢次反應這制度是沒用的,但立法機關就是照立
只會累死執法機關
就我本人了解違規案的後面
先說我不是那種菸蒂闖紅燈有影片就可以罰的單位
是必須要現勘、調查事證
必要時還會牽涉刑事案件的內容
每個違規案背後都有一個故事
當然,公務人員都依法處理
管你黑的白的藍的綠的,違法就是先開單再說
但沒有那簡單
先說,通常一個案不會只有違反一個法令
可能違反建管、都計、環保、衛生、稅務、工商、農業、地政、消防等等
行政罰法又告訴我們
單一案件以從一從重原則
所以,你不可能單獨判斷就違反某某某法
你不是其他主管機關,不見得只違反你的法
所以你必需邀集大家會勘,至不濟也要會審相關單位
違規案有時很久,就是要調查事證跟彙整相關單位意見
民眾不了解,只會覺得你公務程序冗長,沒效率
殊不知,跟各單位角力更在面對民眾之上啊...
離題了
當然,最大的壓力就在你要開始稽查開單前
10個有11個找民意機關來找你
重點是,通常不是找你,是找你的長官
我出去看有問題的案,10點鐘會勘,10點10分長官就打給我問我狀況
靠,台灣就是太民粹了
還有一些議員在現場罵罵叫
如果民意機關等級提高是立委,就會叫你的長官到他服務處喬事情
長官當然也少不了帶你這咖
解決的了問題就解決,解決不了就說清楚後續裁罰情形
該怎麼辦還是得怎麼辦
就我這幾年碰監察院、政風處、審計室的經驗
反正對方有違法,先開單就對了
你開單沒事,不開單換你倒楣
了不起你去訴願,輸了我在改判就好了
給上述這幾個單位多交手幾次
就算是品行優良的公務員也會變成嚴刑峻罰的酷吏
我記得在某一次監察院糾正的人評會中
我的科長當著所有考績委員面前說
如果真的要有懲處的話,希望只要懲處他一個人就好了
不要讓我這個承辦人受到行政處分
他說,出進公務體系沒多久,就因非行政疏失要新進公務員處分
只會造成公務員以後嚴刑峻罰
凡案件都盡量封鎖不給通過,非國家之福
要懲處就懲處在他這種資深公務員上,反正未來也會退休
不希望造成新進人員對於機關的怨懟及法令的嚴苛
反正那個當下我是體認還蠻深的
我深深的對各機關第一線面對民眾
尤其是承辦檢舉陳情案的人員,真是感到十分敬佩
我自己回歸到最初一段話
我能離開的時候,我一定會想辦法離開這種吃力不討好的業務
你罰了陳情人不見得感激你
你不罰也不代表不被罰者(可能沒有違法)感謝你
罰跟不罰都會有人恐嚇要告你
行政程序做足最重要
不管你身在哪個位子
希望承辦這種違規案的人員
敬祝大家都能安全下莊,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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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含淚播種 /:::::
\ ! / :.: 才能歡笑收成 \ l. 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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