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熟,還是要保持安全距離
我們與知己之間的最佳距離為何?要知道這個答案,首先得明白人際交往中的距離可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物理距離,第二種是心理距離。人與人相處時會同時面對這兩種距離,至於如何掌握與拿捏,會影響到你能否在與知己的互動中贏得對方的認可和尊重。
關於物理距離部分,建議和知己不用住得太近,因為整天在一起並非好事。至於心理距離,我們必須留給對方適度的私密空間,不要什麼事都要產生交集,否則會嚴重影響到彼此關係。
■ 相處距離近了,卻從此變陌路人
艾倫和伯科特在二○一○年的一場商務論壇中結識成為好友,他們兩個人都是電信業的同行,也各自擁有十年左右的工作經驗,擔任相同的公司職務。這些共同點迅速拉近他們的關係,經過幾個月的往來,他們發現彼此價值觀和理念非常一致,志趣相投。在一次聚會後,艾倫說:「嘿,兄弟,我們真是人生知己。」
為了加深彼此友誼,艾倫甚至決定辭掉位於華盛頓的工作,到伯科特遠在曼哈頓的公司面試。兩個人順利成為同事,每天一起聊天、工作,友情迅速升溫,雙方更進一步決定做鄰居,搬到同一座小鎮,兩戶距離約一百公尺,只要步行幾分鐘,穿過一個路口就能到對方家裡做客。
這兩個好朋友的物理距離確實拉近了,以前相隔兩百公里,如今只有一百公尺。但是艾倫和伯科特的關係變得更好了嗎?
起初當然是這樣,他們白天一起工作,晚上一起開車回家,吃完飯一起看棒
球比賽,分享見解,親如兄弟,幾乎是一種讓人嫉妒的友情,除了妻子和孩子,他們是對方心目中最重要的人且無可取代。只是這段完美友誼只維持了短短八個月時間,各種煩惱接踵而至。
艾倫感覺很鬱悶,他在社交網站上發文說:「我有一位心靈知己,彼此無話不談。於是我們決定住到同一條街上,並且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但我現在突然發現,一切並沒有如我想像中那般美好。他是我需要的朋友嗎?他是我心目中的知己嗎?我發現對方有很多缺點,都是我不能容忍的,例如:他愛喝酒且酒量很大,酒後容易失態,還亂摔東西;他看球賽的習慣也不好,總是大呼小叫,過分激動熱情,可是我喜歡安靜,不管做什麼都不喜歡發出太大的聲音。」
另外,對伯科特在聊天時喜歡打探自己的私生活,也另他感到不滿,認為這不應該是知己該做的事情:「我不想被人指手畫腳,但他偏偏喜歡這麼做!」
這樣看起來,伯科特確實有不少缺點,但誰沒有一些令人討厭的壞習慣呢?只不過,近距離讓這些問題放大了,以前美好的感覺蕩然無存。
在伯科特的眼中,艾倫的形象也在極速惡化。他覺得艾倫太安靜,完全不是以前每隔一個月在商務聚會上交流時,那樣健談和睿智的形象,「他的話太少了,雖然偶爾說出的話還是那麼犀利,但我不喜歡太悶的人。」當伯科特興致勃勃的討論球賽的細節時,艾倫總是點頭或只是「嗯」一聲作為回應。
久而久之,兩個人的關係就在互相「厭惡」中逐漸疏遠。由每日一聚變成三日一聚,慢慢的,兩個人每週才聚會吃飯一次。直到後來,他們也取消原本的聚餐,只打電話交流。又過了兩個月,艾倫決定搬走,遠離他的「知己」。
■ 適當距離,讓關係保鮮
我的合夥人史密斯曾向我講述,他為美國眾議院情報委員會工作時的一次經歷。他在那裡認識一位經常出入眾議院的美國軍工企業掮客休斯.赫芬,休斯在財團和政府之間牽線搭橋,從事公關遊說工作,他人很好,總是盡職做好自己的工作,卻厭倦目前的生活。
他遇到史密斯後,兩個人相見恨晚,第一天就在咖啡廳裡聊天兩個多小時。史密斯還為此延後下午原訂的會議,他們從政治聊到經濟、世界歷史,無所不談。他們在很多重大議題上見解相同,並把對方視為知己。
史密斯說:「我很尊重休斯,很想幫他脫離『苦海』,打算介紹他到我的團隊工作。但就在開口前,我克制住了這種衝動,因為不想失去這位朋友。不,他不只是朋友,是比朋友還要珍貴的知己,我們可以在對方那裡找到一塊淨土,毫無顧忌的談論任何事,又不需要深入對方的生活,了解對方的一切。這是一種美妙的距離,讓我們都有足夠的空間。」
「假如這種距離被改變了,像是我們成為同事、鄰居,甚至每天無話不說的哥兒們,將會發生什麼?」史密斯對於彼此的關係與相處,非常小心謹慎。
於是史密斯持續和休斯保持一種郵件聯絡的方式,連私人電話都沒有留給對方;休斯當然也是這麼做。這種美好的友誼維持至今已經八年,兩人的關係仍然很融洽,每週都會互通郵件,交換對重大事件的觀點。
我問史密斯:「你現在如何評價休斯先生,還當他為知己嗎?」
史密斯肯定的說:「當然,這種感覺非但沒有減弱,反而隨著歲月的流逝越來越強烈。我們都不想結束這種關係,因此保持距離格外重要,以免當了解加深時變得互相憎惡。你知道,我們已經見過太多類似的悲劇。」
誠如史密斯的案例,在人際交往中,一定要與人保持適當的距離,注意給雙方留有足夠的空間,才是長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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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
《#關係力》
用10%關鍵人物,成就90%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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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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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好:
我超級贊同這篇摘文的重點,這也部分延續了上一篇文章的精神。
再怎麼親密的伴侶,沒給對方空間,關係容易窒息。靠得近,就容易踩到腳,雙方都可能受傷。
我一直很喜歡「君子之交淡如水」這段話的寓意,有空間能做自己,關係才能真親密!
這本書今天(8/18)晚上9點半會進行直播,歡迎參與。
祝願您,能體會保持適當距離,才好維繫健康的界線!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0722ETtoday 惡鄰退散!律師教「三招」抗噪音 拍賣惡鄰房屋 惡鄰居不斷製造噪音,讓人夜間難入眠;陣陣菸味不斷從通風管飄來,該如何處理?由資深司法記者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昨(21)日邀請律師蘇家宏、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北市大安區大學里里長吳沛璇,分別從法律和社區管理角度,探討惡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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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惡鄰居搬走 在 劉中薇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談談劇,與我家將近十年的無解題。
看完「我們與惡的距離」舞台劇版,這是一個不可思議的改編,在呂蒔媛原著的精神上,創造另一個嶄新敘事,同時又能賦予新的意義。(列在我心中「此生不能錯過的舞台劇」)
舞台劇演員的飆戲,讓人眼神一秒鐘都無法離開。
尹馨飾演女主角「宋喬安」,我覺得光是接下這個角色,她就非常勇敢。電視劇播出在前,賈靜雯也因為「我們與惡的距離」得了金鐘女主,不論尹馨怎麼詮釋,觀眾難免會有賈靜雯的既定印象。更何況,舞台劇沒有NG,對表演的要求更為全面,這麼濃重的情緒,尹馨必須每一場演出都到位,我在台下,看了十分敬佩。
謝瓊煖仍舊飾演李媽媽,在現場會直接被影后的演技震撼,每次她出現,我就開始擦眼淚(話說她在「未來媽媽」裡,也飾演其中一個角色孫立芳的母親)。
另外狄志杰飾演劉昭國,吳定謙飾演王赦,房思瑜飾演應思悅,楊迦恩飾演應思聰,這些演員都棒呆了。特別一提郭耀仁,他飾演News哥,收放自如的喜感,真討人喜歡。
這齣戲首創與台下觀眾互動,當場次觀眾的投票,會影響劇情的走向。第一次投票安排在中場休息前,全場決定李曉明不要死,中場休息後,故事就會朝李曉明沒死的方向走。整場投票下來,演員要同時記憶四種版本的故事,接錯線就完了,演員應該快瘋了吧?
另外,劇中設計新聞擂台政論性節目橋段,真正邀請立法委員、各界專家上台參與,現場觀眾可以真實提問,整個劇場就是一個論壇。酷!
●
「不要把精神疾患污名化」,是本劇很重要的一個精神。
但其實在這個主題上,我更關心的是「政府或醫療團隊如何幫助這些家庭?」劇中微量地傳達了一個概念,其實精神疾患的家人不是專業醫生,他們並不知道該如何面對、陪伴,精神疾患的家人需要支持團體,需要長期的輔導,不是拿了看病拿藥回家這麼單純。
我娘家附近就住了這樣一位太太。時不時對鄰人咆哮,半夜不睡覺開窗潑水罵人,還曾經拿雨傘戳老媽,害老媽跌倒。拿皮包從後面打叔叔。最讓人壓力大的,是我懷孕時,她總拿棍子站在公寓門口對我冷笑揮舞,每每讓我舉步維艱(後來我懷孕六、七個月決定暫時搬走),雖然大家苦不堪言,但是求助里長、警察、社工,都沒有用。
里長跟社工的回覆都是,訪視時按門鈴家人不開門,所以不能進行輔導。
警察的回覆是,除非她是現行犯(就是砍人、殺人或是把我打成流產),不然他們無法管。
我非常非常同情這位太太,因為她的家人漠視她,不讓她接受治療。她的兒子曾經約了我們一群鄰居,對我們表示歉意,然後就再也沒看過他(推測應該也搬走了)。她先生則是完全不理會、不處理、不解決。
她常高喊我媽名字,破口大罵老媽是「殺人魔、小偷」,老媽心生恐懼,長期生活在巨大恐慌下,失眠、暈眩症、帶狀皰疹反覆發作,苦不堪言,我只能不斷帶老媽跑醫院。
我不只一次想幫老媽搬家,但是住了三十年的老家,熟悉的生活習慣跟環境,她根本離不開,任我怎麼說,無用,只有繼續惡性循環的日子。
這真的是無解題。
也許她的家人覺得丟臉,所以漠視。
但她微攻擊行為造成鄰居不安,鄰居也求救無門。
社區單位無法介入,也不能強制家人帶她去看醫生、吃藥、陪伴,於是她病情更惡化,大家又更不安…..(頭幾年她真的沒這麼嚴重)
我非常認同劇中台詞,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置身事外。
整個社會必須善待跟陪伴這些精神疾患者。
但是在充滿理想的口號裡,到底該如何落實?
將近十年的折磨,我得到的理解是:
只要她家人不肯帶她去看醫生,她就無法獲得醫治。(她不可能自己去醫生)
只要她沒有把人砍傷或殺傷,警察也不能強制她去就醫。(但為什麼一定要到這一步啊?)
相關單位無能為力介入輔導,讓家人或社區知道如何應對。
想起多年前派出所員警給我的建議,讓人無言。
員警:她傷害妳了嗎?
我:沒有,可是她每天拿著棍子在我面前揮舞,我會不安,我懷孕大肚子…..
員警:她沒有傷害妳,我們不能怎樣。
我:那她如果傷害我了呢?
員警:那妳要報案,要舉證,像是錄影、錄音。
我:舉證?你是說她打我的時候,我要一邊顧著我七個月大的肚子,還能夠立即拿出手機拍?
員警:妳要告她,就要有證據啊。
我:可是我沒有想告她啊?
員警:那妳打電話來幹嘛?
以上,就是一種無力感。
我實在不懂,提告她有什麼意義?這根本不能解決問題啊!
頭幾年,我希望知道,如果她的家人不理她,身為她的鄰居,我可以為她做什麼?我很樂意提供協助,成為某種社區陪伴者。
但屢屢不得其門而入,漸漸地,我也成了冷漠的人,我在焦頭爛額的生活夾縫中,自身難保。
說實在,很長一段日子,我忿忿不平,因為官腔、推諉,十年來我全經歷過。
有天,我發現老哥竟然播放阿彌陀佛經,希望能夠幫助度化這位太太。
叔叔更佛心,直接抄寫經書回向給她,但願觀世音菩薩可以療癒她的苦厄。
希望「我們與惡的距離」能夠喚起相關單位對這件事情的重視,解救病患、病患家人、跟束手無策的鄰居。
●
再說回來這齣舞台劇吧!
編導黃致凱把故事工廠又往上再推一個境界。
我只能說這是神作。
致凱大哥,我沒見過您,但我崇拜您!
(這裡有劇透,可略)在我看的那場次裡,把女主角的心理層次作了更多的轉折,原本是被害人的宋喬安,變成加害人,她派人跟蹤李大芝,逼她和媽媽走投無路,後來大芝燒炭自殺,急救後成為半植物人。李媽媽的兒子傷害了宋喬安的兒子,但宋喬安也傷害了李媽媽的女兒。自此,宋喬安復仇的心,夾雜了愧咎……呼應了此劇的概念:你自以為的正義,可能把另一個人推向地獄。
應思聰也有一個截然不同的結局,他…..算了,我不要多說,你自己進劇場來看吧!
最後,分享一段重要台詞。
「不管是什麼人,好人、壞人、有錢人、窮人
我們都看著同一片星空,
看到黑暗,也看得到希望。」
所有我的朋友,真心誠懇地希望你們進劇場來看這齣好戲。
你會觀賞到一個無比精湛、誠懇的演出,你會不斷破碎,不斷悸動,不斷大笑,然後有溫暖充滿在心中。
謝幕時看到二十多個演員,我鼓掌到手心發燙。
「我們與惡的距離」舞台劇2021年將會加演,台北、高雄皆有場次。
請關注故事工廠官網,不要錯過!
http://www.storyworks.com.tw/home/index.aspx
PS 看戲一定要拿本事,這本內容十分扎實,值得珍藏。
#我們與惡的距離
#舞台劇
#故事工廠第13號作品
#黃致凱你怎麼辦到的!
如何讓惡鄰居搬走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0722ETtoday 惡鄰退散!律師教「三招」抗噪音 拍賣惡鄰房屋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Yh5fMCdhlpU
惡鄰居不斷製造噪音,讓人夜間難入眠;陣陣菸味不斷從通風管飄來,該如何處理?由資深司法記者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昨(21)日邀請律師蘇家宏、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北市大安區大學里里長吳沛璇,分別從法律和社區管理角度,探討惡鄰該如何處置?
新聞節目中心/綜合報導......↓
魔音傳腦!律師教你「三招」抗噪音,面對半夜噪音,律師蘇家宏提供三種對應策略:
第一走《民法》途徑,請求法院讓鄰居在特定時間內,不能發出噪音。
第二報警,只要有「兩人以上」報案,就構成妨礙「公眾」安寧,警察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報警的優點是不用上法院,甚至能讓警察幫忙蒐證,且報警會留下報案記錄,日後若上法院,只要法官調閱通聯記錄和筆錄,確認鄰居屢勸不聽,到時即使鄰居在法庭說自己很可憐,法官也可以判重一點。
第三,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要求住戶強制搬遷,並變賣他的房子,讓惡鄰直接從社區消失。
善用「惡鄰條款」四步驟拍賣惡鄰房屋
若對於惡鄰忍無可忍,希望他搬走,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有明確規範「惡鄰條款」,只要住戶同心協力,就能將社區內擾亂安寧的釘子戶強制驅離!
具體作法如何操作,蘇家宏律師將過程簡化成四步驟:
第一,公寓大廈必須先有明確的「社區規約」,而規約可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制定,讓住戶知道有哪些事情不能做,例如不能堆積、亂丟垃圾。
第二,要求住戶改善,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給予住戶「三個月」的改善期,可透過寄出「存證信函」的方式處理。
第三,若三個月後沒改善,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1條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訴請法院強制出讓房屋。
蘇家宏律師提醒,在召開住戶大會時,要特別注意法律對於區分所有權比例和出席人數的要求。以100戶的社區為例,若注意大會決議要符合法律要求,必須至少有2/3的住戶(即67戶)出席。而同意權的行使,必須是出席人數的3/4同意(即67戶的3/4)。
在住戶大會決議結果做出後,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必須先經過「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程序,才能要求惡鄰搬遷。
第四,若惡鄰在法院判決確定「三個月內」,沒有搬遷完成移轉登記手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可聲請法院拍賣房屋。
像這類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情形,在法院已經累積不少案例。蘇家宏律師強調,「要讓你的房屋有價值,請自己要保護你的家。」只有好的管理,才會有高的房價。
菸味害他看醫生 法官:居住正義 > 吸菸自由
除了噪音問題,菸味也常影響社區居住品質。依據網路溫度計民調,十大惡鄰之首,抽菸就排在第一名!
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表示,有些人有躲在廁所抽菸的習慣,但有些大樓整棟的管線是互通的,過去曾發生有人在一樓廁所抽菸,結果透過浴室管線,連16樓住戶都聞得到菸味!
陳泰源指出,在大直就有個高級住宅區,管委會就乾脆強制規定,抽菸必須到戶外,不可以在大樓內。住戶也很識相,因為一戶房要上億元,所以不論是抽菸或抽雪茄,住戶會走到住家外抽。因為在陽台抽菸,味道會飄散,影響到其他住戶。
若私下勸阻無用,也可以走法律途徑。蘇家宏律師表示,在社區裡有個房客是老菸槍,一直抽菸,抽到樓上鄰居受不了,從警衛到管委會來勸阻,老菸槍都不聽。
鄰居只好買空氣清淨機,又因身體不舒服去看醫生。最後,鄰居實在受不了決定上法院提告,要求禁止老菸槍在屋內、陽台、廁所抽菸,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這個案子到法院後,法官發現其實已經有不少人反映過這個住戶(老菸槍)的問題,且不論是管委會或警察,來勸導也無法處理。最後,法官就判這個抽菸的鄰居敗訴,禁止他菸味飄到樓上,並要他賠償空氣清淨機的錢,還有精神損害賠償。而這個住戶最後因為官司輸了,社區住不下去就搬走了。
蘇家宏律師指出,這個判決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法官在判決書提到:每個人都有抽菸的自由,但是相對居住自由,居住自由和正義大於抽菸的自由。
社區抗菸:里長爭取「綠地禁菸」成功案例
除了走訴訟途徑,大安區大學里里長吳沛璇也分享社區抗菸的成功案例。
大學里坐落於台大對面的溫州社區,里內有許多商家和咖啡廳,常有客人在社區綠地抽菸聊天,干擾社區安寧。
所以里長就約了北市政府衛生局辦會勘,透過公權力直接規定「溫州街46巷旁的水圳和綠地」,從七月一日開始禁煙。
「那其他綠地可以抽煙嗎?」主持人蘇位榮問。
「那塊綠地是特別爭取來的!」吳沛璇里長表示,台北市綠地很多,其他綠地或許可以抽煙,但溫州街那塊綠地是里長特別跟北市政府爭取「禁止吸菸」的區域。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PaoSm4-xXd0
新聞網址→https://forum.ettoday.net/news/1766028?redirect=1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7/200722ettoday74-3.html
如何讓惡鄰居搬走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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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鄰居不斷製造噪音,讓人夜間難入眠;陣陣菸味不斷從通風管飄來,該如何處理?由資深司法記者蘇位榮主持的《行動法庭》,昨(21)日邀請律師蘇家宏、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北市大安區大學里里長吳沛璇,分別從法律和社區管理角度,探討惡鄰該如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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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走《民法》途徑,請求法院讓鄰居在特定時間內,不能發出噪音。
第二報警,只要有「兩人以上」報案,就構成妨礙「公眾」安寧,警察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報警的優點是不用上法院,甚至能讓警察幫忙蒐證,且報警會留下報案記錄,日後若上法院,只要法官調閱通聯記錄和筆錄,確認鄰居屢勸不聽,到時即使鄰居在法庭說自己很可憐,法官也可以判重一點。
第三,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決議要求住戶強制搬遷,並變賣他的房子,讓惡鄰直接從社區消失。
善用「惡鄰條款」四步驟拍賣惡鄰房屋
若對於惡鄰忍無可忍,希望他搬走,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已有明確規範「惡鄰條款」,只要住戶同心協力,就能將社區內擾亂安寧的釘子戶強制驅離!
具體作法如何操作,蘇家宏律師將過程簡化成四步驟:
第一,公寓大廈必須先有明確的「社區規約」,而規約可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制定,讓住戶知道有哪些事情不能做,例如不能堆積、亂丟垃圾。
第二,要求住戶改善,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給予住戶「三個月」的改善期,可透過寄出「存證信函」的方式處理。
第三,若三個月後沒改善,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31條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訴請法院強制出讓房屋。
蘇家宏律師提醒,在召開住戶大會時,要特別注意法律對於區分所有權比例和出席人數的要求。以100戶的社區為例,若注意大會決議要符合法律要求,必須至少有2/3的住戶(即67戶)出席。而同意權的行使,必須是出席人數的3/4同意(即67戶的3/4)。
在住戶大會決議結果做出後,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必須先經過「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程序,才能要求惡鄰搬遷。
第四,若惡鄰在法院判決確定「三個月內」,沒有搬遷完成移轉登記手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2條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可聲請法院拍賣房屋。
像這類訴請法院強制遷離的情形,在法院已經累積不少案例。蘇家宏律師強調,「要讓你的房屋有價值,請自己要保護你的家。」只有好的管理,才會有高的房價。
除了噪音問題,菸味也常影響社區居住品質。依據網路溫度計民調,十大惡鄰之首,抽菸就排在第一名!
不動產經紀人陳泰源表示,有些人有躲在廁所抽菸的習慣,但有些大樓整棟的管線是互通的,過去曾發生有人在一樓廁所抽菸,結果透過浴室管線,連16樓住戶都聞得到菸味!
陳泰源指出,在大直就有個高級住宅區,管委會就乾脆強制規定,抽菸必須到戶外,不可以在大樓內。住戶也很識相,因為一戶房要上億元,所以不論是抽菸或抽雪茄,住戶會走到住家外抽。因為在陽台抽菸,味道會飄散,影響到其他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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