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出庭作供
【四月二十三號|高院五樓七號庭旺角案|即時文字信息】
本案五名被告為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五人均否認於2016年2月8至9日期間,在旺角砵蘭街、山東街、亞皆老街及花園街參與暴動及非法集結。其中梁天琦被控一項煽惑暴動罪及已經承認了一項襲警罪。
案件編號:HCCC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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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第三被告盧建民會上證人臺作供,連同盤問預計一天內完成。完成辯方案情後,審訊將會進入結案陳詞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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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開庭。
三狀問,第三被告作供回答。
證:今牢三十一歲,於大陸出世,五歲來港定居,中學程度會考科目全部不合格。
2016年三十晚食完團年飯去維園拍攝年宵,零凌一點幾去旺角食夜宵,之後去遇到了食環職員鄭恩秋,當時我並不認識他。我有參與不少社運活動及聽證會,包括反大媽、反水貨、捍衛東北、垃圾徵費及最高工時咨詢會等。當晚我見到食環職員驅趕小販,好「嬲嬲豬」,我話人地新年流流,想搵多少少錢啫,使唔使趕盡殺絕。我用粗口鬧佢,「屌你老母,我聽晚嚟撐小販」。
我撐小販嘅意思係去幫趁小販,如果有管理隊趕小販,我就會幫口鬧佢地。
初一早上九點幾我去了行青山(詳細說明了裝備,包括有保暖口罩、帽、相機、相機腳架及迷型攝錄機等)。行完青山後去了旺角圓方拍日落,但霧霾很大,拍不到,之後去渡船街拍“車軌”,但車太少,也拍不到。
控:「車軌,用番地球人嘅說話,就係運用複雜嘅攝影技巧拍攝高速移動中嘅物體。」
證:絕對正確。之後八點幾去了油麻地食飯,九點幾去了端興麻將館後巷撐小販,因為2015年我也去過那裏撐小販。我幫趁、映相、拍片,「衰好心」幫一名年老的小販推小販車出砵蘭街SaSa旁邊擺擋。
我當時見到幾名身穿本民前藍色衛衣嘅人也幫小販推車。我知道有此組織但唔認識班人,我也知道有梁天琦這個人,但我唔認識佢。
九點幾小販支持者同食環人員衝突,我也有幫口鬧。當晚食環並沒有執法,到了十點左右,食環人員走後,我覺得已經成功幫了小販擺賣。
十點左右有的士交通事故,我在行人路旁邊拍攝警民對峙同警民如何處理。
三狀:庭上播片,2月8號晚十一點幾,警員陳寶華(音)指著及想拘捕你的片段。
證:陳寶華之前認識我,片中他曾對我說“光明”(別人稱呼我的花名),唔好再掟嘢。但其實我冇掟。我右手拿著腳架,有雜物從頭上飛過,所以佢誤會咗我掟嘢。當時不停有人掟嘢向前。佢上前想捉我,但被群眾所阻,之後我走向後,在人群後方拍攝,避免被警員錯誤拘捕。
我晚上十一點幾到凌晨一點幾都在人群後方。
到一點五十分約左右,警方驅散砵蘭街示威者時,我隨人群到亞皆老街砵蘭街交界。我之後聽到一、兩槍槍聲。
三狀:播兩段片。
證:我行到亞皆老街的旺角站出口時,約 02:15am。我從群眾口中得知交通警開槍,於是我在彌敦道北行線沿途和警方理論,問他們有關開槍的指引及流彈有沒有傷害途人。之後我想坐車回家時和警員有爭執,然後被拘捕,但我沒有反抗。
控:你是否喜愛拍照?又有甚麼作品。
證:我熱愛拍片,攝影比賽中入過圍,亦得過優異獎。有 fans 幫我出過明信片和雙年歷。
11:15 官:小休。
11:47 開庭。
三狀:現在向陪審團展示D3的明信片及雙年歷。
證:相片拍攝於2015年至2017年,是欣賞我的網友和支持者幫我出版。明信片2017年出版,雙年歷則是2018年。
三狀:主要是社會事件及郊野風景。內有西環碼頭天空之鏡、淘大迷你倉消防員吻別妻子、鳳凰山風景、中大民主牆港獨事件及潮聯小巴站等相片。
證:係。
12:10 三狀現在叫證人辯認控方截圖是否他本人。證人否認有掟東西的截圖中人是他自己。
三狀:播放從迷型攝錄機傳送到手機的片段。從晚上至高台搬出來前的片段。
(控方對播片有爭議,陪審團避席。)
12:41 陪審團就坐,三狀播片。
證:isaw0013.mov 是我拍攝,2月8號凌晨2點幾,市民鬧食環職員。
三狀:播另一段 isaw014.mov。
證:我所拍攝,地點係端興麻雀館後巷,撐小販。2月8號晚上八、九點。
三狀:播另一段 isaw0015.mov。
證:由我拍攝,同一地點附近,八、九點。
三狀:播另一段 isaw0016.mov。
證:由我拍攝,在 collect point 門口,晚上九點幾,市民正在鬧食環職員。
三狀:上述片段從何而來。
證:影像片段從迷型攝錄傳送至手機的記憶卡內,迷型攝錄機內的片段已删去。手機於2016.2.9被警方撿取,到2018.3月我才取回。
當晚我拍了40段片,但取回時只得10段片。
及後我把片段傳到新手機,再把片段傳給事務律師,之後我把舊手機賣出。
12:58 官:午飯休息,14:30繼續。
14:32 開庭。
三狀:之先一段片中,最後不斷講粗口的是誰?
證:是我,我見到小販隊趕小販,我好嬲,因為我係草根。
三狀:播 isaw0017.mov。
(片中拍攝警員帶了一隻警犬,以及交通事故後的警民爭議。)
證:我自已拍。2016.2.8 晚上,我記得是九點幾。片中激動地和警方理論是我本人。
三狀:播 isaw0019.mov。
證:片段我自已拍,也是有關的士事件。而isaw0018.mov 不見了,我不知點解。isaw0017拍於isaw0019 之前。
三狀:播 isaw0020.mov。
證:我係拍攝者。我對警員講市民出糧畀你。
三狀:你對警員都幾冇禮貌。
證:係嫁。
三狀:播 isaw0021.mov。
證:片係我拍,我並沒有推撞警察,繼續拍攝警方如何處理交通事故。
三狀:播 isaw0022.mov。
證:片係我拍,是的士倒車向山東街離去。isaw0022拍先過isaw0021。
三狀:播 isaw0023.mov。
證:片係我拍,攝於isaw0022之前。十段片係我拍的40段片之一。第一段片是isaw0013,第四十段片是凌晨兩點於亞皆老街。
我用相機於當晚拍攝了四百多張相片,但記憶咭滿了,我換了新記憶咭,又發現相機冇電。舊咭我放在褲袋中,有可能是被拘捕時遺失。到了48小時後上庭,我才發現找不到記憶咭。
三狀:你對警員的態度很差。
證:因為在佔領事件中差佬打人又用噴霧催淚彈,又有朱經緯及七警事件。
三狀問完,其餘辯方律師沒有問題。
官:小休。
15:24 控:你去完青山後,有電話、Sony 相機、同微型攝錄機三種東西可以拍攝。
證:我只用相機同微型攝錄機拍,到了亞皆老街時兩者的記憶咭已經滿了,而且兩者也無電。
控:你攝錄機冇電,點解換了新記憶咭?
證:我「屎忽痕」。
控:你微型攝錄機拍完傳送後删片,又怎會滿。
證:我拍咗約五十段片,有四十段傳了給手機後,微型攝錄機也冇電。用尿袋差電,但尿袋差了一陣也冇電。
控:你有一些片段並沒有拿出來,因為對你不利。
證:我唔同意。
控:你幾時將片段交畀律師。
三狀:被告和事務律師之間有保密權利。
證:我不作答。
官:被告可以作答。
控:你的律師幾時接收到舊手提電話的片段。
證:2018.3.7。
我用新手提電話的記憶咭放入舊手提電話,把10個片段移去新記憶咭,再將舊電話賣出。
控:2018.3.7你發現只有十段片,不見三十段。
證:係。之後我才發現 isaw0018 不見了,而有一條片次序不順。
控:你故意隱藏了一些片段。
證:冇咁嘅事。
控:你為何不找人幫手找那失去的30段片。
證:因為我也有電腦知識也找不到。
控:所以你不信別人會找到。
證:係。
控:你冇必要於2018.3.7就把手提電話賣掉。
證:係。
控:影片的編號是順序。
證:係隨機。
控:你的攝錄機是isaw牌子。
證:我唔記得,但看警方物品清單就係。
控:庭上播 isaw0021.mov
控:你堅持 isaw0021.mov 中的士已經離開。
證:係。
三狀:我主問時,證人說isaw0022.mov 和 isaw0023.mov 時的士仍在,所以isaw0021.mov 出現在之後。
控:播警方片段,10:20pm 起。到10:22pm 時,的士還在。
證:係。
控:你是否撤回你的講法。
證:係。兩年前的記憶不太清楚。
控:片段係順序拍攝的。
證:係。
控:你把 isaw0018.mov 删咗,因為對你有不利。
證:絕對唔係。
官:今日休庭,明早十點繼續。
P.S. 用法庭Wi-Fi傳送的即時資訊,經常都會失去一部份,很詭異。
#旺角警民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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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智動物:潔癖香港
作者:柳俊江
很多人問我,是不是從小養寵物,才當起了這個工作?我記憶中沒有,我和動物的關係,大概是從屯門說起的。
小學開始,我們一家搬到了新開發的屯門,住進了山景邨。邨如其名,有一面全是翠綠山景。柳宅在頂樓,我常常呆坐窗前,以為青山上的寺廟住着隱世高人,半山的儲水庫是機械獸的神秘基地。當年的小學生沒有到山上探險,只是在路邊看的已經足夠。每天早上等校車時,我和同學在花圃找「金絲貓」(一種蜘蛛,不會織網,卻會打架的)。邊找邊摘下炮仗花,吸啜丁點的花蜜,以當時的尺度來說,已算是十分地反叛。沿着欄杆的軌迹,我們會觀察大大小小的蝸牛;學校小賣部附近都是拾荒的麻雀,偶爾在學校後山看見黑白的豬屎喳,體形稍大,我會驚訝得像看見外星人,跑去找同學來看時,牠已「格格格」的,一邊叫一邊飛走了。那時候動物對我不遙遠,卻碰不着,一無所知,只知姑母養了一隻白狗,不咬人。
直至四驅車、聖鬥士、龍珠、超級任天堂把我的樂趣拉走,我小學後期和中學,動物從我四周消失了。
再留意動物,是在大學宿舍某天早上,我被鳥叫吵醒了。浸會大學的新宿舍(02年建成)像山景邨,面對一大片山坡,是甚麼樹我不知道,只知上面住滿雀鳥,是學生住進來前已經在的原居民。某個秋涼的十月,我把窗打開,躺回床上,享受久違了的鳥鳴,時大時小,像一波一波的潮汐。我閉起眼睛,是種奇妙的感覺,我竟嗅到小時屋邨裏的青草味。雖然輕狂的宿生都要玩到三更半夜,但我始終期待早上的鳥鳴,甚至玩通頂後獨個漫步山邊。有時會想昨晚深宵,一群人大鳴大叫,擾鳥清夢,牠們又如何反應?
由小學時候的社會科開始,課本就形容香港是個「石屎森林」,當時是個很貼切的形容。在這座森林裏,不同的物種有各自的生態,半山住着富人,指揮中環的西裝友做買賣;九龍城裏打拼的小工廠,老闆也是工人,默默趕工造拉鏈;街市的生果檔、菜檔、肉檔,每個檔販都性格突出;在屋邨樓下的流動小販,下午被一堆小孩圍着,賣魚肉燒賣,煎釀三寶;晚上更熱鬧了,牛雜麵、炒牛河,下班的人和叫賣的人混在一起,實在是吵鬧,但在低成本中,每個人都能找到他們的生存位置。那時的香港人,和樹上的啼鳥,池裏的青蛙是和諧的,因為大家是同儕,築了巢解決了生活,就應互相尊重,各不干涉。
不知甚麼時候開始,香港人有了一種潔癖,要一切都病態地井井有條,對非同類要排擠。青衣居屋屋苑居民投訴雀鳥擾人清夢,管理公司出手驅趕;馬鞍山私人屋苑住客投訴青蛙夜啼,屋苑管理公司竟又儍得安排捕捉。漸漸地,我們早上聽不到鳥啼,街上也看不見小販,連街市的檔攤,也換成大超市。
繪影繪聲的「石屎森林」再不適用於描述香港,我們都改用蒼白的形容:「國際大都會」。
為了「市容」、「規範」、「衞生」,香港有了領匯,趕絕了自力更生的小經營者;穿着制服的,沒收了弱勢露宿者的僅有財產,讓他們一無所有,鬱鬱而終。食環署工人在中環要把婆婆的一車紙皮搬上垃圾車,往堆填區裏送,也不願意讓婆婆的辛勞兌換成四、五十元。讓潔癖擴張,把一切的「亂」消滅,我們得到了平衡嗎?還是,你有時也有點悔不當初?
旺角區議員黃建新,上個月向油尖旺區議會呈交了文件,題為:「改善街道環境正視鬧市執紙皮活動」。內容大致是,旺角是遊客熱點,「執紙皮活動」令香港旅遊業形象蒙羞。黃議員「強烈要求各部門加強合作,進行聯合行動取締鬧市內一切違法、破壞道路潔淨和安全及影響本港旅遊業聲譽的行為」。你在你議員辦公室享用着政府給你的俸祿資源,有沒有想過這些執紙皮的老人,年輕時給香港的貢獻?他們活得比你苦,階層比你低,這可不是罪啊。而且服務油尖旺的你應該清楚,正正是亂中有序,這個地區才有其獨特魅力。請別再用你們狹隘的潔癖,偷走我們的香港。
黃議員,身為油尖旺區的選民,我絕不會投票給你。
此刻我又突然想起,某日走在北京街頭,一條街上的每棵樹梢,都掛了間白色的塑膠小屋,大小猶如信箱。北京友人說是街道辦給鳥兒準備的,每棵一戶,讓鳥兒不用辛苦築巢,也不用擠在一起嘈吵,解決了牠們住的問題。最後,井井有條小屋都是空的,連原來生活在枝頭的鳥兒也遠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