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買房初體驗(上):從找房到買房,像極了愛情@文/陳泰源
【前言】
一直以來,我都是以房仲身份教民眾怎麼買房,但想想自己若沒有實際的買房經驗且名下沒有不動產,從業多年仍只是個租屋族,對客戶而言似乎少了一點說服力。
而歷經十年奮鬥後,還清負債也存到錢的我終於輪到自己要買房子啦!只是身為「房仲買家」與「一般民眾」在購屋時究竟有何差別?接下來,與大家分享我的購屋初體驗。......↓
【房仲買房,最直接的好處是?】
一般來說,如果有買家透過我(美商ERA)去買同行(住商、中信、台屋、21世紀……等等加盟體系)的物件時,業績算法是將買賣雙方所支付的「總服務費」對拆,再由各自店頭按照公司的獎金制度撥款下來給業務員。
舉例:A買家透過B房仲找房,後來買到C房仲刊登D委賣的物件時,A買家支付的2%加上D賣家支付的4%等於總共6%的服務費,再由B與C房仲對拆業績各3%。
而號稱「省錢達人」的我,當然要去尋找看看有哪家房仲店頭願意將「一個我」切割成「房仲」與「買家」來看待的囉!換句話說就是「房仲陳泰源」帶著「買家陳泰源」去看房子,倘若這樣的模式可行(簡稱「店配」),「買家陳泰源」所支付的服務費,還能回流部分到「房仲陳泰源」身上。
這樣做不僅能替自己省下一半的服務費,也能將業績心安理得報回公司賀成交,所以,我在看房子之前,一定只鎖定願意採「店配模式」合作的房仲公司。
【買房也要看緣分】
之前談到我原本預計在2020年07月28日要買到房子,目標當天就是簽約日,因為那是我從事房仲滿10週年的日子。
一開始,我是直接找屋主談,物件位在中山區的《雷OOO大廈》,因為我就住在這,想說若能買到便能就近管理超方便der!可惜,目前釋出的物件不是格局怪到不知如何規劃?就是陽台加蓋導致與對面大樓超緊鄰(手一伸就摸得到對面住戶的窗戶),整天光線進不來毫無日照可言,雖然還是有出價談,不過屋主一副嫌我出價低的態度還一直強調「快賣掉了!」看我是否會追價?想想算了,沒想到幾個月過去,我都已經買到房子了,他還沒賣掉。
後來,我透過ERA同事出價談文山區景興路的《台大新生活廣場》高樓邊間戶,坦白說,這間是我心目中接近90分滿意的物件,可我出價已是近年來實價登錄第二高,卻只到屋主的實拿價而已(完全沒有服務費),我深信「有錢不怕買不到」於是作罷,事後冷靜思考,我在景美看二輪電影也快二十年了,文山區的市容基本上沒什麼變化,毫無建設題材可言,買在那兒頂多只是置產當存錢,根本不用期待增值,嗯……沒買到也好。
之後,我請21世紀的同行幫我出價談萬華區開封街二段的《開封龍邸》高樓邊間戶,這間房子各方面條件都讓我覺得勉強接受,像是電熱無瓦斯,屋況頗糟,買了一定要花幾十萬整修一番(我非常不喜歡一邊繳房貸還要一邊花錢整修房子,時間很珍貴的!),加上屋主心態接近實價登錄史的最高區間(精裝價),最終因不想被當「盤子」而三度作罷。
接著,我跟台屋下斡旋談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的《金山惠安》,屋齡縱然40年但公設比低室內使用空間大(現況為1大房2廳)覺得很划算,樓下雖然是酒店看似龍蛇雜處,入口處卻有住商分流之前棟與後棟的動線規劃,陽台看出去的景觀又是公園第一排,尤其一層共用3部電梯,每部都跟貨梯一樣大(放一台大鋼琴都綽綽有餘),公設區域含走道間也都格外乾淨,顯然住戶們在維持社區的單純與整潔有高度共識!可惜屋主想賣天價,遠遠超出實價登錄史上第一高,屋況也是需要重新整修過,於四作罷。
然後,我又看到一間位在內湖區成功路四段的《力霸成功大廈》高樓邊間戶,A仲介開發後告訴我「屋主說他根本沒有想賣」,純粹是因為B房仲有進案壓力,所以才簽委託讓B對店長有交代,後來我又委託C房仲再去試探一次,沒想到C直接跟我說那間出行情價是絕對買不到的,想想後便五度作罷。
由於實在是找不到心儀的物件,有出價談的,卻因為屋主的價格心態過高而放棄,最終沒能如願在7月28號買到房子,雖然覺得有些遺憾卻也不再「糾結」這個紀念日,讓我在之後的找房反而理性許多。
【在妥協中讓房子找到你】
我知道,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房子,假如有,唯一不完美的就是價格,我開始檢討我的購屋需求,之前提過我的買房10要件:
1.要有電梯
2.垃圾處理
3.天然瓦斯
4.不要夾層
5.有管理員
6.兩面採光、廁所開窗
7.至捷運站google顯示步行8分鐘內
8.要有能放洗衣機且能洗衣與曬衣的陽台
9.預算1000萬內全含,包括服務費、契稅、代書規費、屋況整理費等
10.不要五木門牌(林森北路),若是新生北,景觀也不能是高架橋第一排
後來,我捨棄了條件3、7、10,理由是:
1.小坪數用明火的確蠻危險的,洗澡容易冷的話就買台好一點的電熱水器吧!
2.只要在台北市區,縱然至最近的捷運站步行超過8分鐘,生活機能也不會差。
3.我承認明水路聽起來就是比較高級,但門牌不過就是名稱而已又何必太在意?
當我將購屋需求重新調整與放寬後,又接續在市場上重新找了一輪,終於找到了一間「林森北路」門牌,社區名叫《千OO》的房子,於是與刊登廣告的房仲聯繫並預約看屋接著展開後續的洽談,最終讓我買到我人生的第一間房子!
只是,關於這間房子的各方面條件與我當時設定的有何不同?我又做了哪些妥協呢?
【一體兩面,缺點的背後是優點】
坦白說,一開始這間房子我並不喜歡,一來是我對「林森北路」門牌有既定的負面印象,二來是管理費1坪150元頗貴,三是公設比36%不太能接受(我希望低於33%),第四個最讓我抗拒的是三角梯形格局。
於是,我試著逆向思考說服自己……↓
門牌:不過是個名稱,何況地點並非處在燈紅酒綠的條通內,縱然至捷運中山及雙連站google說走路要10~12分鐘(比我當初設定的8分鐘內多了2~4分鐘),但生活機能仍相當成熟,走到最近的大公園及全聯福利中心皆不用2分鐘,環境熱鬧卻不複雜。
管理費與高公設比:這一切皆因社區戶數少,通常,十個小套房社區中有八個單層戶數超過10戶以上(有些甚至超過20戶!),因此,小坪數還能規劃單層僅6戶相對單純許多,而建商當初規劃時也是為了要符合消防法規(八樓以上雙梯,十一樓以上需設置排煙室)才導致公設比被拉高,這都是為了讓大家住得更安心,反而是優勢啊!
格局:主要是因為《千OO》的建物結構採「SC」的關係才導致邊間戶呈現三角梯型,要知道,SC除了比較耐震,在眾多小套房社區中採鋼骨結構的,極少!而先天格局的缺陷還是可以透過後天的裝修解決,或是利用家具/電的擺設讓室內動線看起來依舊順暢。
更重要的是「廁所開窗」,一般小套房社區只有邊間戶才有機會,《千OO》也是,雖然夾在中間的戶型格局方正但卻只有單面採光(空氣不流通)且廁所無窗(容易發霉),因此拿格局換通風及採光,絕對是划算的取捨啊!
就這樣,想著想著,也就接受了。
【人在找房子,房子也在找人】
的確,無謂的「728從業十週年紀念日」無須過份堅持,找到好房也必須搭配心態好的賣家。
看了一輪房子之後,突然覺得買房跟談戀愛有點像,在找房(心上人)的過程中,有時自己看不上眼(不是我的菜),有時看上了卻買不起(覺得對方高不可攀),有時單看「照騙」會錯意(誤以為適合自己),看了現場(約會碰面)才發現浪費時間,有時你喜歡這間房子(認定交往對象),偏偏屋主(愛人的父母)看不上你(嫌棄嫁妝太少)或惜售(覺得你是癩蝦蟆想吃天鵝肉怕你糟蹋他的孩子)而反對這樁喜事。最終,買到並長久居住的房子(與你結婚並白頭偕老的另一伴),往往不是你最愛的,卻是你越看越順眼的。
或許,對首購族來說「先求有,再求好」才是上策,如同初戀者先試著跨出交往的第一步,相處過後覺得適合彼此再論及終身。只是萬萬沒想到,我人生的第一間房子竟然是一開始相當排斥的「林森北路」門牌,只能說一切都是緣分啊!
買到房子固然是喜事一樁,接踵而來的問題都是新的學習。在之後的簽約到交屋,以及申請房屋貸款的部分我是如何與銀行交手?銀行最終提供了我哪些方案?這又是另一則故事了……。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10/blog-post.html
如何 說服 屋 主 簽委託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80104美商ERA不動產《飛鷹計畫-Flying Eagle》◎文/陳泰源
【前言】
美商ERA不動產所舉辦的《飛鷹計畫》,是針對新進菜鳥與希望能持續精進學習的老鳥,一起分享彼此的成功與失敗案例,藉此教學相長的一個交流會,固定每周四下午4~5點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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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A】
最近去簽一個委託,屋主強調服務費只願意給「成交價的2%」。
A回答:「如果賣到您“滿意的價格”,您還會介意服務費嗎?」
屋主堅持不讓。
後來我趕到現場,我說得更進一步:「如果我幫您賣到“天價”,服務費還是只願意給2%嗎?」
屋主態度突然有點鬆動,一時之間暫不知道如何回應?並回答:「出價再說」。
我再補充說明:「現在房子可以選擇的太多了,買方稀有,仲介會非常珍惜每一個得來不易的買家,如果知道一個屋主願意給4%,一個屋主不管怎樣就是只願意給2%,你覺得,當2個物件都符合買家的需求時,仲介會說服買家買哪一間?您的房子賣那麼久,或許就是在服務費上有所堅持,難道不是嗎?」
屋主頓時之間也不知道該如何回應。
結論:說話的力道與關鍵字使用,是有差別的。
【學員B】
委託合約裡有一條文:假設買家反悔不買,定金遭沒收,屋主應該跟仲介一人一半,對分違約金。屋主看到這一條覺得不合理,認為應該是屋主全額沒收,因為買家反悔不買,仲介也有責任。
B當下不知道如何回應,後來我趕到現場。
我說:「買家反悔不買,不論任何原因,都是買家的問題,遭沒收的定金,仲介理當與屋主對半分。」
屋主說:「我是一般委託,你如果從同業的委託書條文裡面,也有這一條,我就同意。」
於是我立刻掃描同行的委託書,發現同行的條文對屋主更苛刻!其中一家的違約條文裡面寫到大致上的內容是:「一旦斡旋轉定,合約等同生效,若事後其中有一方反悔,定金之金額等同賠償金,或賣方仍要支付4%服務費,買家要支付2%服務費。」
於是屋主啞口無言,只好同意違約金與仲介對半分。
結論:新人簽委託,要事先做好功課,不要被問倒了。
【學員C+D】
我最近帶C跟D分別去找不同的屋主簽委託,因為我在簽委託時,必須要專心,無法聊天。
C本身具有閒談力,而且長眼,知道我在處理合約條文時無法顧及賣家,就會幫聊天,讓我在一邊處理合約內容過程中,空氣不凝結,C一邊跟屋主有說有笑,我則專心處理合約,過程相當順利。
D在這方面的能力則有待加強,D是一位想到什麼就說什麼的人,例如想爭取專任委託時,除了本身對物件沒有做足功課外,也對於屋主在價格認知上沒有做判斷,明明屋主想賣天價,也開口爭取要專任委託,實在是「初生之犢不畏虎」。
建議:與客戶互動時,請保有2點意識,1是不論在言談或者是行為互動之間,要想辦法在不知不覺中,植入客戶對你的好感,2是用心傾聽,發揮同理心,客戶說話時的節奏、語氣、用字遣詞、說話的情緒,你都要用心感受、仔細觀察,才會有好的應對進退。
【學員E】
E想要簽某個案子,屋主在12/30日時要求E最晚在1/5之前,提出幾個行銷方案報告,再決定是否給E委託。
E問「可否再延一周?」屋主嫌太慢!於是掛電話。
建議:12/30~1/5,等於將近有一個禮拜的時間,屋主要求期限內給行銷報告並不過分,如果真的來不及,至少要讓屋主知道,你在這段期間內到底在忙什麼?為何無法如期給報告?
另外,屋主不爽就會掛電話,就該知道應該要想辦法爭取見面談,見面三分情,不爽也無法掛電話。
如果真想簽到這個案子,用打電話的方式,對屋主的感受,他會覺得你仲介太輕鬆。你應該殺到現場去,縱使屋主不在,公司櫃檯人員總會在吧?撲空又如何?至少秘書會轉達給老闆知道「你撲空了」,這也是一種感動服務,不是嗎?
【學員F】
最近在開發中,F不斷拜訪管理員,漸漸變成好朋友,有的甚至一聊就是2小時,雖然比較花時間,但也有成果出現。
C聽到F這樣說也認同,只是C接觸到的管理員比較在商言商,直接開口要多少紅包,或者成交要給多少?
另外,案子接進來之後,我強迫F要跟屋主「每周一互動」,F覺得很困難,實在不曉得電話中要講些什麼才好?會詞窮。
我的建議是:的確,跟客戶一開始不熟,而且沒有買家帶看,打電話確實不曉得能聊什麼,所以要想辦法要到LINE、微信等通訊方式,如此一來,天天的早安、逢年過節的問候、天氣冷熱是否下雨、最近可能跟屋主比較有關的房地產新聞事件……等等,有太多的素材,可以用傳訊息的方式表達關心,所以要LINE很重要,但前提是,不能給屋主造成困擾喔~
【C+F觀察某位學長帶看的過程】
某位學長因為要帶客戶看房子,因為物件剛好都是C+F所屬經營的商圈,又是新人,於是陪同帶看。
發現這位學長,開賓士車載客戶,而且還有準備礦泉水,服務很周到,而且注重禮貌,言談之中,讓人感受到他誠懇、實在,可是又不卑微,整個很專業,算是在「帶客戶看房子過程中,應注意的禮節與眉角」這門課,有學習到,感謝這位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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