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KO記
#真人真事連載故事
【一個打五個:如果忍氣吞聲不會讓社會更美好,你為什麼還要忍?】
我來交代一件事情的來龍去脈。這是一個兩性作家對抗五個網路酸民的故事,這個案子還沒完全落幕,因為尚有一位被告未與我達成和解,後續免不了還要跑法院。四位被告的道歉文我會陸續刊載上來,我下了hashtag標籤為「酸民KO記」,歡迎大家繼續追蹤連載(?)。
這案件起因於艾姫在106年12月29日針對攝影師涉嫌群交一案發表個人觀點,經網路媒體翻攝及轉載於106年12月30日披露在「Yahoo!奇摩新聞」之「群交趴照片網瘋傳 她轟研究生最差勁」新聞網頁中,而受到若干網友留言攻擊,我選擇了其中五位情節嚴重者,提起告訴。
首先,我為什麼要提告?
因為Yahoo奇摩新聞瀏覽人次很高,公開侮辱及妨害名譽之留言,不僅造成本人身心上不適,同時嚴重貶損我的人格、名譽和社會評價。我相信很多人遇到這種事,可能會息事寧人,但我認為每個人都應該對自己的言論負責,網路匿名不該是保護傘,讓人人得以為所欲為。提告後讓警方查出鍵盤高手後的當事人,才能遏止這種網路毀謗和惡意攻擊的歪風。有些人遭受網路霸凌後會自殘甚至想不開自殺,可見並不是所有人都有高EQ去面對,所以我必須站出來,不只是為了討回一點尊嚴和公道,也是為了殺雞儆猴不要再有下一位受害者。
提告的第一步,是要保留證據。將留言及新聞截圖之後,請法律專業的朋友幫忙寫訴狀。向檢察官遞狀後經過兩個月,警方通知我去做筆錄,之後警方會去調查這些網路ID的真實身份。
在107年8月8日父親節當天上午,士林地方法院偵查庭第一次針對此案開庭。當天其實大家沒有什麼對話機會,只問了告訴人我和當天到庭的四位被告是否有調解可能。我們都願意調解看看,所以簽名後很快就離開偵查庭了。
一出偵查庭,有兩位被告主動來找我。其中一位(ID:本人二百公斤)本來還說他的留言不是針對我,是針對新聞事件。但我告訴他「我是作家,看你的前後文判斷就是針對我,否則我不會提告」,他聽完沒有再辯解,直接向我認錯道歉。因為這個被告留言寫著「你媽生腦給你多用點」,污辱到我媽媽,這留言我看一次就哭一次,當場他一臉愧疚遞了面紙給我。
另一名被告(ID:婊我的全是綠蛆狗)則說不是他留言的,他的帳號被別人使用但找不到當事人。這個ID的留言非常嚴重,不但罵我是會群交的母狗,還慫恿網民肉搜我,是當初一看到就覺得非提告不可的。因為警方調查的是IP位址,我覺得如果有誤會,應該交由警方再次查明,若沒有證據顯示留言不是他留的,就無法避責。他說既然傷害已經造成,不是他留言的他也願意道歉。
全案移送南港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而在這個調解委員會上,發生了令人傻眼的故事......
(待續)
#酸民KO記
#妨害名譽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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