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被關進了警局兩晚,不是我做錯了什麼,而是 #警察做錯了什麼?】
最近「#警察搜索程序」的討論很多,在我忙完奧斯卡的工作後,終於有空來分享一下,我一個月前才剛碰到的事情。
我被警察上銬、違法逮捕。
不只是九小時,我在警局關了 #兩個晚上。
就像是你們在電影中看到的那樣,我也算是「開箱」了一個看電影關警局的體驗流程啦。
《#黑暗騎士》中,小丑在監獄時雙手會緊緊銬在一起,不是在沉思計策,是手銬把你銬久了之後,自然手就會維持在上銬的距離。
我那幾天手都會不自覺地呈現這個姿勢。
在這兩天,除了完全沒有自由,不能聯絡工作上的事情,工作受影響,不能好好睡覺(手被銬在鐵條上,都是單手掛在空中睡),不斷地被警察威脅、言語 ㄎㄠ ㄙㄟˋ , 還看到有警察一直在說謊話,試圖恐嚇不懂法律的民眾。
我那天會碰到的事情,#你們也會碰到。
沒有違法的人,也會被違法的警察抓走。
現況就是,這幾天我們看到越來越多人站出來,分享他們的經驗,其中還包括了,理論上最了解警察的「檢察官」 (貼文在這邊:https://link.leftymovie.com/3e2xcq)
連檢察官都站出來分享違法警察的事情。
那我到底為什麼會被關呢?
是不是我做錯了什麼呢?
跟律師再次確認後,我們確定「是警察做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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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子的。
一個月前的晚上,在朋友的酒吧幫忙試新菜、試新酒後,我到了附近的另一間酒吧,跟一組喝多了的朋友打個招呼,然後送他們搭計程車。(為了他們的安全起見)
正在陪他們等 Uber 的時候,一組警察從旁邊經過,他們似乎看到我手上有電子煙,就衝了過來說,「#懷疑那個是大麻」,要把我帶走。
第一時間,#我馬上拿出手機來蒐證。
這個舉動馬上就激怒了他們。
「沒有罪的人幹嘛自保?」
我要強調,這是他們的第一個錯誤觀念,警察有秘錄器蒐證,但是只公布對他們有利的證據,其他就「國防布」,我們這兩天看到「黑衣人衝進警局」的新聞又一次發生。
(阿不然裝車用攝影機的,都是預謀要撞人嗎?)
也幸好這次都有蒐證到,不然我不敢寫這篇文章。
第二,我跟他們說,除非你們有「合理的理由」,不然我「#不同意搜索」。
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警察有權調查我的身份,但是不能隨意動我的物品、搜索我。
所以我跟警察說,我的電子煙「#完全合法」!連尼古丁都沒有。
你要查證什麼我都願意配合,你要身分證我可以給你,但是你要搜索的話,我不同意,你堅持要搜索可以,但是要給我「臨檢異議單」。
(這是依規定,警察應該帶在身上的,但是警察通常不帶)
警察說: 「好啊! 你來這套,我知道啦! Youtube 看很多就對了。好啊,單子我給你,你讓我搜索,而且我還要抓你去警察局。」(掏出手銬)
我回答:
「可以,都可以。只要你的執法流程是正確的,我都可以配合。」
「你要身分證我也給你了,你要我去警察局我也可以,你要我上銬我也可以。」
「但是,你要跟我說理由是什麼?我犯了什麼法?」
然後我就被上銬帶走了!
當下都沒有講理由喔!
(後來還是沒有給我單子啊!!!!)(根本就沒帶)
到了警局,由於我持續錄影,並且持續問他們,到底你們為什麼可以直接把我上銬帶走,持續問了很久他們才脫口說出,因為「你這個就是大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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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級毒品現行犯」?
他們的理由如下:
1.依照 #經驗法則,我的電子煙,看起來就是大麻電子煙。
2.警察聞到我 #身上有大麻味。
這超級荒謬的!
1. 所有的電子煙的煙油都是長一樣的,就是淡黃、淡黃色的,我的連尼古丁都沒有,這連「藥事法」、「菸害防制法」都不能抓我,你怎麼確定我的電子煙就一定是大麻煙油?
2.他覺得我身上有大麻味,是超級主觀意識。
(這在今年得奧斯卡最佳短片的《遙遠的陌生人》裡面有同樣的警察誣賴手法。)
而且,不要說我當下根本連電子煙都沒抽了,哪來的大麻味。
酒吧門口就是吸菸區,就算現場他覺得有大麻味,怎麼知道是我發出的?
如果這兩點就可以把我上銬帶走,那未來你們拿著巧克力都可以被抓走。
因為
1.經驗法則,大麻巧克力就是這樣子。(啊就巧克力樣啊)
2.他 #覺得你身上散發大麻味。
這是極端案例啦,我相信一般警察不敢這麼扯。
但是,依照警察上銬我的兩點,你拿著香菸也會被上銬帶走。
因為
1.經驗法則,有大麻煙,大麻煙就長得像你手上的那樣。
2. #他覺得你身上散發大麻味。
所以,我堅決他們不能用這兩個理由把我上銬帶走,這些我都有在現場表示,並且錄影蒐證。
但是,有一個「說謊胖警察」,#直接搶走我的手機,不讓我錄影。
這點當然我也是抗議。
說謊的胖警察這時候拿出他們最常使用的騙術,因為「偵查不公開」,所以你不能錄影了。
在我指責他騙人之後,他們還是把手機還給我了。
(因為臨檢是行政調查,不能阻止人民對執法過程錄影紀錄)
被上銬帶去警局之後,他們才開始「查驗」我的電子煙有沒有含大麻。
第一次驗出來「沒有」,他們不死心,再驗第二次,顯示出來的也不是「紅色」的毒品反應,但是他們就指這個呈現「黃色」的結果說「這就是紅色」。
好! 不管他們為什麼要做兩次,到底有沒有動手腳,或是「指鹿為馬」的荒謬判定。
就法學理論上,警察應該確定我攜帶的是「大麻電子煙」,才能把我上銬帶走。
而不是,先把我上銬帶走,再去查是不是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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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程序正義」的部分。
大家都聽過「毒樹果實理論」,警察違法所得到的證據,甚至後續的證據,都像是長出來的毒蘋果,不能算證據。
「#毒樹果實理論」,就是為了要讓警察辦案需要照程序走,不然警察為了績效,都違法抓人先,再去補證據就好。
先抓人,再找證據。
他直接闖進你家,看你的電腦有沒有盜版電影。
他可以直接把你上銬帶走,看你手機有沒有奇怪的東西。
更實際的案例,就是先把你抓走,激怒你、讓你生氣,你再罵他,或是抵抗他們逮捕你時發生推擠,就是「#妨礙公務」定罪。(這次新聞的案例 +1)
這就是為什麼大家看法律電影時,故事都在講究「程序正義」,因為就是怕壞警察亂搞。
那台灣的法律跟美國一樣嗎? 台灣也是有的喔!
我在為 ETtoday 寫名家專欄,用影帝安東尼霍普金斯的《#破綻》,教大家「毒樹果實理論」時有提到。(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21120/129430.htm)
寫《破綻》跟寫今天的分享都是一樣的,我想講的是: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法律只會保護懂它的人。」
今天我已經比很多人懂法普知識了,我都被「不遵守法律」的警察惡整、說謊,那更多人是完全不懂法律的,你碰到這種警察只會死得更慘,因為你不知道法律能保護你。
我希望透過這次的風波,大家能更關注「程序正義」。
警察抓壞人確實很辛苦,但是無限制地擴張權力,就會變成「只抓得到好人」,因為壞人有超級貴的律師團隊保護他,#而你沒有。
警察有好的,但是也有壞的,你永遠不知道你碰到的,會是哪個?
這個案件現在已經委託 「#李菁琪律師團隊」來處理,後續再慢慢跟大家分享。
他們也跟我說,2-4月是警方的 #毒品專案,所以很多警察為了績效、#拼業績,開始亂抓了,他們這陣子處理了幾個類似案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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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雖然被關的兩天非常生氣,不過對我來說算是很有趣的一次經驗。電影裡面你看過的那些畫面,我都體驗了! 偵查室、地牢、新聞會出現的地方法院,或是跟其他罪犯關在同一間監獄(廁所在牢房裡面的那種),這些流程我都經歷了,還跟一位愛看電影的警察聊《#哥吉拉》電影聊很開心,跟一位打 #傳說對決 的警察分享打排位的心得。
也看到更多黑暗面,說謊胖警察對我的證據動手腳,對律師謊稱「檢察官要扣留我手機」(但是後來檢察官表示:沒有),還有其他警察「們」聽到我要抗告,各種手法恐嚇我、整我,這些都相當精彩,未來有機會再慢慢寫,這篇只是冰山一角。
至今我的手機,依舊被他們扣留著。
幸好,我透過各種方式已經把證據檔案傳出來了,這也是精彩的救援故事,改天教大家怎麼自保。
警察也是人,我能理解他們在做他們覺得對的事情。
但是,執法的人員,理論上要更遵守法律才對。
只是,惡質警察的陋習,會被「#學長學弟制」給傳承下來,或是長官給施壓下來,就像最近「證據影片被誤刪」的事件一樣。
這六年,有 #兩百多件 警察違法被送辦。
如果沒有更多人在意,那這些事情就會一再發生。
History repeats itself,因為沒有人願意站出來制止他們。
不要每次都等到出人命,才有人大聲齊呼,那都為時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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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看完這篇長文的你,也感謝每一位在當時深夜,對我緊急救援、為我擔心的朋友們。
連律師費、交保金也都是靠朋友們的支援才籌到。
有朋友建議我不要寫出來, 因為你不知道風向會變怎樣,也不知道未來會怎麼被警察針對。
還是一樣這句話: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法律只會保護懂它的人。」
不懂理財的人不會有錢,不懂法律的人不會被保護。
你還沒碰到,不保證你不會碰到。
我會繼續跟大家分享,這些可以保護你的法律常識。
#RightIsRight
#程序正義本來就是你的權利
#法律只會保護懂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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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消息:
【你不知道,不代表他不存在】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1479847008848
【執法人員,真的不用知道法律嗎?】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2006220289544
【自救篇】如果再次發生,我會怎麼做? #五件事教你自保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2824990207667
【結果出爐】 無罪不起訴! 檢察官認證我尿檢藥檢全過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3011840181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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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載再開!
【警察復仇記:大陣仗直接違法,警察未到記者先到,抹黑戰開始:#說好的偵查不公開 呢?】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9970100818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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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是米勒.多明諾,以下是我幾年來對某一組織的秘密調查,我恐怕自己已經知道了禁忌的故事,因此我必須在酒店寫下這些並不詳細的紀錄。如果我發生了甚麼事,以後也會有人知道。
1987 年,我是佛羅里達萊昂郡——塔拉赫西的一個重組案警員。塔拉赫西人口只有 20 萬左右,雖然不算鳥不生蛋,但也沒甚麼特別罪案,頂多是有一些鄰埠的黑手黨在這裡活動,在麥爾茲公園 (Myers Park) 附近的商業區,是他們主要活動範圍,我們會定期去妨礙他們。除此以外,可謂太平無事。我們同胞的槍枝,都是指向黑人、毒蟲和不受控制的青年街頭黑幫,很少是真正十惡不赦的罪犯。
1987 年某日,警局接到報案,說有人目擊麥爾茲公園的公共遊樂場,有兩個穿西裝、衣冠楚楚的男人,以及六個衣衫襤褸的小童,還有一部起居車,形跡可疑。我在另一個分局的朋友當日與一批人馬趕到,當場拘捕了那兩個男人。那位朋友在工餘飲酒的時候,向我透露了以下的細節。他們將兩個男人帶著拘留室審問,他們除了自己的名字之外,就不肯透露其他事,極不合作。其中一人之後開口,他說,他們是這六個兒童的老師,除此之外,就不肯透露更多。
社會安全管理局派人來照顧那六個兒童。他們發現那六個兒童,有男有女,全部都有營養不良的問題,大多數都不能跟探員有效溝通,似乎是表現出某種智力發展遲緩的情況;大部份小朋友都說不出自己的名字。為了方便辦案,局裡的人甚至幫他們起了代號。其中一個代號叫做大衛的男童,以及一個叫翠西的女童,比較能夠溝通。大衛說,那兩個男人確實是他們的老師;但男童女童顯然不知道幼兒園,他們只是隱隱約約地說,老師教他們玩遊戲。是甚麼遊戲,他們似乎又說不出來。
膠著狀態並沒有維持很久。由於事情似乎有涉及邪教活動的嫌疑,我們聯絡了華盛頓的警局。他們之後發現,那兩個男人的名字,早已在 FBI 的觀察列表之上。他們似乎與一個稱為「家族」的教派有關。在拘留期間,社會安全管理局的人甚至收到死亡恐懼,不過安置那班兒童的地方,不是警局,而是一個理應沒甚麼人知道的地方。
警局裡面充滿了爛人,當然我也是這些爛人之一,不過我沒有參與小童案的調查,但一定有將新聞賣給了記者——我們一向是這樣,這是我們很多人的外快來源。很快,我們這個小區就上了全國頭版。首先獨家報道這件怪事的是《華盛頓郵報》:「多個消息來源向政府表示,『家族』是一個涉嫌對兒童實施洗腦和性剝削、並且提供財政或性補貼以吸引新教徒的邪教」;後來其他大報報章都有跟進。
兩三天之後,故事的另一個版本就開始在傳媒版面出現。
有「家族」的成員接受訪問,表示自己受到主流社會的誤解;這些兒童並不是被非法擄走,而是得到其家長 (也是成員) 的授權,他們本來是乘車趕到該教會在肯塔基州建立的「教區」,他們的父母也在那裡。至於他們衣衫襤褸,該成員說,「他們只是小朋友,小朋友玩耍起來就是這樣骯髒的呀,而且他們一直趕路,沒有太多停留疏洗的地方,這不能算是虐待兒童吧?」
在那段期間,寫口供時經常串錯字的我,突然開始有興趣讀報紙,追蹤著這件事的發展。對「家族」同情理解的報道,像潮水一樣升高;甚至有專欄作家認為,主流社會的壓迫文化、基督教右派的不寬容,在此事件可見一斑。又過了一陣子,這邊的檢察機關表示,沒有證據表示這些兒童受到虐待,那兩個男人亦當庭釋放,於是二男六童,又像沒有來過一樣消失於公眾的視線。
但這件事一直在我的心裡佔據一個角落。我不是說他們的另一個版本有很多漏洞,事實上聽來也是言之成理。然而他們拘捕兩個男人當天,我在局裡正好要外出,跟他們也打了一個照臉,那兩個男人,穿著非常高級的西裝,而且髮型整齊,一點也不襤褸。他們與兒童的外貌,有非常大差異。如果說他們一直趕路、穿洲過省,為甚麼這兩個男人的外觀仍能保持整潔?更加奇怪的是,我那個透露了案情細節給我的朋友,本來滴酒不沾 (他也因此在局裡經常被我們嘲笑) 也不召妓,但不知為何就突然開始酗酒;有幾次我在市中心的紅燈區還遇到他。我心裡一開始是想,這個人竟然第二次發育了。我幾乎不可能在警局和傑佛遜醫生門外以外的地方見到他。因為我們預約的時間總是一前一後。
一陣之後,我收到一個沒記號的電話,是一個自稱傑森的男人,他自稱是 FBI 的人,但正在執行一個「非官方任務」,他正在調查那件一直在我心裡沒放下的事。
傑森說,希望接觸當時在警局裡接觸過案件的任何人。我照直說,其實我沒有參與這件事,所知不多。對方卻堅持要見一面。在好奇心驅使之下,我約了他三天之後,在麥爾茲公園的那個案發地點見面。
當日那個遊樂場亦有幾個小朋友在玩耍,我就坐在長椅,戴著一頂黑色圓帽作為記號。等了一陣,一個四十歲左右的鋼條身影黑人來到,穿著卡其色的風衣;他叫了我的名字——他竟然連我的名字都查出來。他拿著兩杯咖啡,在我旁邊坐下來,遞了另一杯給我——「咖啡?」我接過了,我們望著那些玩耍的小童開始說話。
傑森是一個假名,但他說自己是 FBI 的前僱員,因為一些事而被辭退。他說:「我已經私下接觸過社安局和警局裡的人,他們有透露過一些資訊,但也有一些表現十分奇怪。」
我問:「所以這究竟是甚麼鳥事?」
傑森說:「FBI 一早就有知道這班人存在,他們自稱是『家族』,表面上是一個基督教會,但他們是一個公社,你知道嗎?就是那些教徒住在一起,然後那些孩子又在一起的公社,像占姆·瓊斯 (Jim Jones) 那些。這些組織,在全美有幾千個,有些比較危險,有些只是一班認為自己值得成功但又志大才疏的人組成,拜一下撒旦就覺得自己好特別的可憐蟲。我們是在處理前者,而不是後者。事實上自稱『家族』的組織,也有幾十個同名,我們也不知道他們彼此之間是否有聯繫,不過在你們這裡發生的事情,我認為有問題。」
我說話都很小心,因為反正我不知道對方的底細。「你知道甚麼?」
「我認為這裡有一個陰謀。」傑森說:「那六個兒童,是他們在儀式裡『使用』的東西;這些兒童,有可能是教徒奉獻出來的親生兒女,也可能是從世界各地買回來的。我認為他們涉及人口販賣還有戀童,而且是跨國的。」
「不是吧,你有甚麼證據嗎?」我說。
「我知道一些,但我想你們也可能知道一些資訊碎片。」傑森說。
「那你知道甚麼?你又想要甚麼?」
「我希望你在局裡能找出一些文件。」
「你想害我掉了工作嗎?」我嘲笑他,並繼續飲那杯咖啡:「我已經夠多把柄了,你倒是要成了壓死我的最後一根稻草。」
傑森說:「我可以透露一些訊息,你不也是想查出事情有甚麼問題嗎?你知道事情不妥,你感覺到,所以你才答應出來見面,是不是?」
「事情當然很不妥,但這些事情,可能四處都有,怎麼證實呢?而你也已經不是 FBI ,我則只是一個小鎮的警察,我根本做不到甚麼。而你知道甚麼呢?」
傑森靜止了一陣,然後說:「看來我們還需要更多互信。我不是一個亂來的志願人士,你不要搞錯。例如他們當日發現的那架起居車,裡面有很多奇怪的東西。例如有幾盒避孕套,例如裡面有一張世界地圖,上面有幾個位置是有標注的,例如英國伯明翰、法國巴黎、華盛頓、塔拉赫西、香港、日本、印尼;車上還有一本漢英字典——你不覺得奇怪嗎?兩個大男人跟六個小朋友,為甚麼會有避孕套?再來,還有一部手提電腦,但裡面儲存甚麼資料,我就不知道,因為是你們局裡的人拿到了手。DC 的人來過,取走了電腦分析,但裡面是甚麼,我接觸不到。」
我停了一陣,然後說:「最後法庭說沒有證據,撤消了所有控罪。」
傑森點頭說:「你不覺得疑點重重嗎?如果你找到那些檔案,我們可以進一步交換資訊。」
最後他是如何說服我的,我的記憶已經不太清楚;但我知道自己對這件事有莫名的好奇心,我感到自己的好奇和痛苦在一同時間被燃起了。
於是我和他飲完咖啡之後,就各自離開。我在塔拉赫西警局已經七年,我對於每個部門的人員出入、每個換更表,都瞭如指掌。有一晚,我在一個最空蕩的時間進入檔案室,查找我要查找的檔案。其中一份檔案,羅列了他們在起居車上找到的東西,的確有避孕套以及漢英字典;然後我又找到關於那六個兒童的生理和心理評估和口供檔案。
上面說到代號為大衛和翠西的孩子,有營養不良,他們說自己自懂事以來,都是吃素,而且很少吃飽;他們的父母是『遊戲』的一部份,教會的首領叫做「祖父」……然後我又看到,報告有提及他們有受過性虐待的可能。大衛有便溺問題,可能是受到長期和激烈雞奸的跡象;至於翠西的手臂和頸有奇怪的人類咬跡,但不能證實是小孩子還是大人。
由於我肯定是形跡可疑,所以沒有看太久,只看到這裡就離開。
之後我與傑西在一間市郊的星巴克見面,我將我讀到的那些鬼東西透露給他聽,顯然當中有一些東西他不知道,作為交換,於是他又向我透露更多訊息。
傑西說,FBI 當時接到塔拉赫西警方求救,便派了一支人來到支援,但詳細過程不明;同時FBI 知悉在華盛頓有兩處屬於這個教派旗下的物業,便派包括傑西的一班探員去爆破。在其中一間倉庫,他們剪開一個心型的鎖,衝入去,發現裡面空無一人,而且凌亂,裡面的人好像早就知道會被突襲,而且走得很急。他們在裡面發現,其中一個房間有很多人類排泄物,有尿有屎還有一些奇怪的液體;在另一個房間,儲存了一些文件和寶麗來相片,傑西就是第一手發現寶麗來的人,那些相片是一些赤裸的孩子,有男有女;有一些相片則是被肢解的羊或是貓或貓;有一些則是穿著白袍的奇怪人,似乎在進行奇怪的儀式。
往塔拉赫西支援的探員,拿回一堆文件和一部手提電腦回來,裡面查到甚麼,傑西也不知道,但傑西聽到上司說,這件事涉及 CIA ,是內部問題,下令停止調查,並轉報給 CIA。我們重構雙方的記憶,似乎就是 FBI 被下令停止調查之後不久,各種「另類證詞」就在報章湧現,不久,塔拉赫西的檢察機關撤消警方對兩個男人的各種指控。
我記得聽完他的故事之後,攤軟了在坐椅,我問,這是邪教?撒旦教?3K 黨?整個 80 年代,關於搖滾樂、安東·拉維 (Anton Lavey)、都市傳逆、邪教的鬼話和傳言,一直還是小報和廉價恐怖小說的熱門題材,但認真的,我沒有遇過真實的案件。
傑西說,自己堅持調查,與上司發生衝突。之後有一次他參與掃蕩南美販毒集團的時候,一個黑人女毒販手抱嬰兒作為偽裝和掩護,一看到他,似乎早就知道會有人埋伏,開槍便掃射,子彈掃過傑西的左腰,他也開槍,將對方打死。
嬰兒沒事,後來發現那是從別人搶來的,一個白人嬰兒。因為這件事,上司將他停職,等候內部調查。說到這裡,傑西不像平時一樣冷靜,眼睛充滿疲倦的血絲和狂熱:「我早已知道他們的調查結果,我怎麼可能不知道呢?」
我問,你覺得這個邪教已經滲透進了體制之內?
他肯定地說:「否則這些疑點,這些生理心理報告,怎麼可能不控告?而虐兒事件竟然是 CIA 的內部問題?難道他們也有參加嗎?那些相片、那個倉庫是怎麼回事?老天。」
之後我跟傑西也有一些談話,但很快他就要回華盛頓接受內部調查,於是我就沒有再聽到他的消息。我甚至打電話給他,但那個電話已經取消。這件事又漸漸埋在我的心裡。
幾年之後,有一日,我去找那個一開始透露資訊給我的朋友。我在警局外面截住他,試圖跟他閒話家常,但他眼神十分閃縮,整個身型好像瘦了一個碼。我問他發生了甚麼事,他一邊走,一邊閃爍其辭,只是呢喃著他最重要的是家人,叫我管好自己的事就好。
不久之後,他在家中發現被人槍殺,妻子和七歲大的女兒也同樣被亂槍打死。我聽到那個消息時是下午,那時天氣剛好入秋,樹上的葉也快掉光了,日照變得很短,在太陽快下山的時候,我聽到這個消息,我在辦公室裡點起煙,卻忘記了抽,煙自己燒成了灰,一截的斷裂掉。他們最後抓到兇手是一個毒蟲,而且找到證據,他跟販毒集團有勾結和交易,在掃毒前會提供消息給對方閃躲。
我滿腦子都是最後一次跟他的互動,但我沒跟其他人說。在冬天的時候,我參加了他的喪禮,但沒甚麼人來,我也不認識其他人,風呼嘯的虛妄的狂吹著。那天我沒有回家,穿著純黑的西裝來到了傑佛遜醫生的診所,那是一座新式商住大廈的二樓,我沒有預約,傑佛遜醫生平時的秘書也不在,是他開門。
傑佛遜醫生是一個四十幾歲的白人,高瘦、疏著一個油頭的黑髮、總是穿著沉色的西裝,他的辦公室是精緻的古典風,有一個他說是假的虎頭頭掛在廳裡。我說沒有預約,但他也正好閒著,於是他讓我進去,一邊閒話著她的秘書去了中國旅行,還未回來。
他問我有沒有準時吃藥,我說有,但我不喜歡吃,因為它令我感到自己比較遲頓。他坐在椅上,跟我說:「有一些人的大腦欠缺某些物質,以致無法有效傳遞訊息,但在人的主觀感受裡,他們是覺得自己太過敏感,而吃藥之後,便覺得自己遲頓了,但在生理層面來看,你的大腦只是變得活躍和有效,而不是相反。」
傑佛遜醫生和我的關係有很多年了,我跟他友好,所以我在他面前不會掩飾我對精神病學的某種藐視。「這只是你說的,和他們說的,但在我的世界卻是鬼話,而最可怕的是,我證實不到,是嗎?」
傑佛遜笑道:「某程度上,你也可以這樣說。」
我說,我去了那個人的葬禮,傑佛遜說,他才剛下機幾個小時,所以還是錯過了。我問,他之前有跟你說過甚麼嗎?傑佛遜醫生眼睛轉了轉,然後問:「你是以病人的身份,還是用警察的身份問我?」
我當時感到很累,攤在他的病人椅上說,這還重要嗎?
他說:「的確不重要,因為不管你用甚麼身份問,這是病人的私隱,而我透露了的話,就打破了我的專業操守。」
我突然感到一陣憤怒,我想像我跳起來,然後將他抽起來摔在椅子上,將他的文具和電腦震得全掉在地上。我望著他,說:「我不相信他是被毒蟲打死。」
傑佛遜醫生說:「為甚麼?你是基於甚麼證據嗎?」
我說:「有一些推論。」傑佛遜醫生說:「基於奇怪和錯誤的推論,也可以導致錯誤信念,這叫做妄想,Delusion。」
我說:「那麼人們相信耶穌死後從墓裡復活,還四處傳道,那也是錯誤信念嗎?是不是一個錯誤的信念多人相信到某個程度,就變成了信念?」
傑佛遜醫生想了想,然後笑:「很好,你在克服你的創傷。」
我說,我不知道是甚麼問題,導致我看了你那麼久。他又跟我遊了一陣花園。我記得那一晚,他跟我做了一個催眠。在某種似夢非夢的情況下,我見到一個男人在觸碰我全身,他微笑著,柔聲說:這是一個很美好的體驗……我想移動和掙脫,但那個小時候的我動不了,於是他開始脫衣服,也開始脫我的衣服——我在催眠之中崩潰下來,像個嬰兒一般哭起來。我記起了一切,我也記起了我多年來在這裡崩哭過多少次。傑佛遜醫生十分熟悉地用一張厚毛毯包著我,我感覺到自己的恤衫全都冰冷地濕透。
在分不清是狂叫還是流淚之中,我向傑佛遜醫生說了我這些年來一直沒說的事,我談到傑西,我談到他談到的所有事情,我談到我的可卡因上癮,我談到我為黑幫做的事,我談到那架車,我談到那六個兒童的臉。
傑佛遜醫生默默地聽完,坐在我旁邊,說道:「也許你這幾年,是進入了長期的偏執,變成了偏執型人格障礙,因為那件案件,觸碰了你的童年創傷,而那個傑西的話,也許他不是騙你,但他也只是知道某些細節,而根據那些不全面的資訊,也可以是妄斷。你也說過,他與上司有衝突,而且在一次事故中被內部調查,也許他都有一些心理問題,也許也有某些情緒纏住他,而你跟他的接觸,又啟動了你的心理防衛機制,於是你的情況變得越來越壞,因為你越來越偏執了。也許那個教派,並不是你們想像中那麼邪惡?也許中間有些甚麼搞錯了?……」
我只記得這些,在他安撫之下,我在那張椅上睡了一陣,然後回了家。不知道是心理作用還是甚麼,那一次之後,我的狀態似乎變好了。我開始想,我是被一個狂熱的瘋子感染了,也許那些年來,我只是庸人自擾。
1997年夏天,當時警局已經開始了電子化,我也升了職,所以我擁有自己在警局裡的電郵帳號。有一天我收到一封郵件,署名竟然是「傑西」。我一看,後背就開始冒冷汗。
我打開郵件,裡面說,傑西說,這些年來,他終於查到「家族」究竟是甚麼,多年前在塔拉赫西發生的事,是一個跨國人口販賣行動的一部份。那次內部調查之後,他假裝已經放棄調查,成功騙過了局裡所有人,並且繼續透過其他手段調查。這些組織主要活動地點,是美國、英國、日本和香港。有很多慈善組織、前台公司、非政府組織甚至政府機構,都與這個組織有關,但這都只是「家族」的代理,他們的兒童來自世界各地,而在東南亞那一塊,集散地就是香港。而他們其中一個「貴族家庭」(高級成員),最近就到了香港,是一對母子,有名字,還寫了他們在香港居留的地址。
傑西說他自己因為某些事情,被限制出境,所以給我發這個電郵;他說如果我對這個真相還有興趣,就到這個地址,「看可以找到甚麼」——但必須快,「因為他們不知會住到甚麼時候」。
我抄下那個地址之後,馬上將電郵刪除,好像很多年前聽到我那個朋友死去的時候那樣,整個人好像進入了虛空,「醒來」之後我在局裡來回踱步,我在想,我是否應該不理會他,我的人生似乎已經回到正軌,我是否又要回到他編織的瘋狂之中?
我無法將這個念頭扔出去,我不斷嗑藥,直到失去知覺——我覺得自己已經在瘋狂的邊緣,好奇心拉扯著我,除了這個,我對於多年前的那些謎團,仍然覺得未解。我認為自己應該去,要不就會面對一場可怕的真相盛宴,也許就面對我多年來面對的都是一個愚人愚己的瘋子。也許面對了之後,我在晚上就可以睡得著,睡得穩。
我請了多年都沒有請的假,一個人乘飛機去了香港。我從來沒去過香港,也不知道那是一個怎樣的地方。我就像那些年輕的旅遊人,沒甚麼準備,就隨便出發去一個鳥不生蛋的東南亞地方「體驗生命」;但香港卻是一個繁華得媲美紐約的地方,密集得好像羅拔迪尼路駕著的士漫遊的罪惡淵藪。因為人生路不熟,我也是坐的士,那些的士是紅色的。我隔著的士的窗往外望,除了那些亞洲面孔令人感到充滿異國風情,街上也有很多紅色的橫額和旗幟,好像在準備某些盛大的節日似的。
那個地址是一座西環的樓房,我到達的時候,已經是夜晚。在一堆亞洲的我形容不到的傳統建築物之間的一座老樓。我下車之後,發現也有一個白人年輕人。他首先看到我,那個人雙目通紅,穿著一件衛衣,牛仔褲,像個尋常的年輕人,卻在這裡違和地出現。他突然開口說了甚麼,我才意識到他是跟我說話,他說:「不要再來了,教會今天關門。」
我不解,他的雙手收藏在衛衣裡,我直覺那裡似乎藏了甚麼。「不要再來了,教會今天關門。」
他說話的時候,也望著那條通往上面的陰暗樓梯。我對他說:「我不是教會的人,但我來找妮娜.高佛。」
聽到這句,他的戒備神色似乎減少了一點,但又似乎驚訝我直直地說出了這句話。不知為何,我突然被一種第一次上教會時的莊嚴感受所籠罩,我不管這裡是哪裡,對方是誰,我將我經歷過的一切都說了給他聽。
那個伙子最後說:「妮娜.高佛是我生理上的媽,你找她幹甚麼?」
不知為何,我說:「不知道,也許我會殺了她,終結我的痛苦。」
「我想了很多天,究竟甚麼時間最合適?也許今晚就合適,你也認為如此嗎?」
我點頭。
他面露驚奇的神色,想了一陣,然後便說起了他的故事。那個小子的名字是大衛,教會的首領是他心理上的媽,他們信耶穌,也相信耶穌最高的法則是「愛」。「祖父」的夢想,是開始一場靈性革命。他一開始指派女教徒跟自己做愛,然後命令教內的夫婦互相交換伴侶。
「祖父」主張激進的「性神學」,他認為性並非罪惡,在性交過程中,他們反而與上帝接近。「祖父」之後的野心變得越來越大,他跟其中一個女信徒生了個兒子,那就是大衛。他們也領養了另外一個女孩,叫做仙迪。他們被教導,性交是靈性的練習,所以很小到大,就鼓勵他們一齊睡覺,是一對金童玉女;「祖父」也經常跟仙迪在一起,有時他們會在一間房裡,仙迪為「祖父」口交,祖父也會在他們面前自慰,而「祖父」也會叫大衛的媽媽跟他做愛,並且用攝錄機拍下來,用寶麗來拍下來,供「祖父」自己欣賞;
「祖父」也會鼓勵教派內的姊妹跟大衛做愛,很小的時候,大衛已經知道甚麼是性愛,但他不知道外面的世界,他們被關在教會一個封閉的公社裡面,每日的生活基本上都是做愛。他們也會製訂運送兒童時如果遇上警察時的標準答案,也會用精神藥物、心理操控等技術對教徒和兒童洗腦。
大衛說,知道教會裡面很多高層都戀童,也有很多人是因為本身戀童而加入教會;他們也儲存教徒的裸照或者性愛影片,來勒索他們;「祖父」在兩個月之前病死,各地的警察都多多少少有調查他們,所以他們四處躲避,最後來到香港。因為妮娜.高佛相信這裡是其中一個對他們安全的地方。
我一邊聽,一邊冷汗直冒。我想起傑佛遜醫生,我知道他有一個妻子,兒子都已經讀大學了,但我不知道他私底下是如何,他是否也是一個戀童者?他是醫治我,還是愚弄我?我不知道,也不敢想下去。
「是誰告訴你我們在這裡的?」大衛問我。
「是一個叫傑西的人,但我不知道他是怎樣找到,也不知道他的情況,我亦只是試一試。」
「那可能是教會裡面那些革命者。」大衛似乎已經對此作了解釋,又說:「也有很多人想離開,他們不介意找外來人來打碎這王座。」
「王座毀滅之後,你又會幹甚麼?」我問大衛。
大衛聞言,便露出一陣泫然的微笑,在街燈的暗光之下,我看到他的眼睛異常浮朣,他問我信不信上帝?我說我不知道。
他說,他不信,因為上帝對他來說只是一根大陽具,看到甚麼空隙就插進去的陽具;他是長大之後自己在甚麼地方長大,「祖父」曾經命令大衛做下一任的教主,但後來也不了了之,因為這大概只是「祖父」覺得好玩,就像他在人生裡面玩過的一切。
大衛說,他已經死了,他每活一秒都是在地獄之中,而他現在要上樓終結一切。
我當時沒有聽明白他在說甚麼,我問:「香港沒有人在查你們嗎?」
大衛的神色有點像嘲笑,也有點像憐憫我,他說:「我們生活在一個謊言裡,沒有人是例外。你聽過乒乓外交嗎?你知道克林頓嗎?你知道中英聯合聲明嗎?沒有東西阻得了這病毒的擴散,他們在這裡可高興了。」
我現在知道大衛給我那種異樣而神聖的感覺,是來自記憶,是我小時候上教堂時,聽過牧師講過《啟示錄》,在最後的時刻,有很多帶來死亡的天使,而大米迦勒會將一條大蛇摔在地上。後來我知道,米迦勒是警員、軍人、水手、商人、傘兵甚至病人的主保聖人。
我還是呆立在原地,說完,大衛就上樓,僅僅只是兩三分鐘,我就聽到上面傳出兩下槍聲,突然,我看到遠方傳來一陣巨響,七彩的煙花爬升到半空,燦爛而緩慢而展開。
我衝上去,發現二樓某個房門是打開的,好像是一個記號,一個留給我的記號,我看見一波緩緩的血爬出房外,我慢慢走進去,發現裡面有一個老年女人,額頭中槍,黏稠的像精液一樣的腦漿跟血交融在一起;而大衛也倒在旁邊,他是吞槍自殺的,子彈從他的下顎進入,從腦頂打出去。
我看了幾秒,便動身離開,跌跌撞撞的跑走,我不斷的跑,在微雨之中,有很多人迎面而來,他們歡慶著甚麼,有記者在拍攝著他們;我想起大衛死前說的那句,他們在這裡可高興了。我跑了,我在煙花下的黑暗中不斷地向前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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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電腦使用罪證據 在 潮媽與溱溱 ๑OㅂO๑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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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受傷和暴動罪>
我是於6月12日金鐘示威活動中眼睛受槍傷、被警方以暴動罪拘捕的一名教師。受傷至今,我遵從不同的法律及專業意見,婉拒了大部分的傳媒訪問,但仍有很多朋友和市民對我的情況表示關注。最近更有40多名市民被控暴動罪。我能感受被控者的茫然不安。
本文載有我對一些問題和評論的回應,以及我對暴動罪的認識,希望可以一次過解釋我的情況和看法,並給予同路人參考。
【有關612示威】
為何參與?
簡言之,我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及不滿政府對民意的態度。我參與了6月9日的反修例遊行。遊行據報足有100萬市民參與,但政府當晚的回應是「我們認同並尊重市民對廣泛議題有不同的意見...《條例草案》將於六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完」
有沒有帶領學生參與?
沒有。當日我是個人行動。我不會煽動學生參與特定政治活動或向他們宣揚某一政治立場。這是通識教師的專業。
有沒有作出暴力行為?
沒有。連言語挑釁也沒有。
【有關中槍】
誰叫你在前線!
警方在正撤退的人群中施放催淚彈。我看到很多市民都受傷了,亟需時間回復,不能再受到攻擊。我選擇回到前線的位置。
中槍的經過?
為免影響律師工作及其他市民的案件,我現在不會公開描述。社會需要的是公正的獨立調查。但我可以保證,我當時沒有攻擊警方的行為、意圖和能力。
為甚麼不閃避?
我不夠快。而且我是真的沒有想過警方會在當時開槍。
中槍的位置?
兩處受擊:一是右眼眼鏡以至眼球,二是胸口。是一槍反彈還是兩槍,我到現在也不清楚。即時的傷勢是,右眼模糊一片,胸口有直徑數厘米的圓形彈痕創傷。
是甚麼子彈?
我不知道。
TVB拍攝到你中槍前挑釁警方!
那不是我。
【有關網上流傳的受訪影片】
為甚麼接受拍攝?不怕被認出嗎?
我想盡快以身警告市民,警方開始使用槍械。我知道影片或會證明我參與示威,但我認為警告市民較重要。
你戴著手套,明顯是擲磚頭!
不是。搬物資會痛。
你這女教師長相不男不女!
我是教女校的男教師,是男。
【有關拘捕】
是否在醫院被拘捕?
是。我在登記時並沒有報稱是在示威中受傷或受槍傷,但等候治療其間,有三名便裝警員到場找尋我。其後另有兩名警員告訴我的律師,他們會在我接受眼科檢查後以「暴動罪」拘捕我,並沒收我所有隨身物品作證據。
扣留的情況?
扣留約24小時。約三分二時間在醫院接受治療和觀察,期間需要戴上銬鏈,並有兩名警員看守。其餘時間在警署,包括在臨時羈留室等待和在律師陪同下落口供(我冇嘢講)。最後獲准以2000元保釋。
案件現時的情況?
已到警署報到一次,未有落案起訴,只錄取了俗稱「三世書」的個人背景資料搜查。警方歸還了部分物品,但手提電話、充電器、衣物、鞋、背囊等仍被扣押。下一次報到在10月。
對教職有沒有影響?
現時沒有。校方理解我的情況,並支持我如常工作。我已於6月尾復工,現在在放暑假和休養,下學年會繼續任教現在的學校。不過,若我最後被刑事定罪,教育局可取消我註冊教師的資格。
【有關暴動罪】
歸納我與幾位律師的會面諮詢,暴動罪的裁決有兩大要點:
一、罪行元素
根據黃崇厚法官於2016年的裁決,暴動罪的定罪須證實被告
1. 符合「非法集結罪」的所有元素 及
2. 實際上「破壞社會安寧」
「非法集結罪」的元素包括:
1. 被告與2人或以上集結
2. 共同目的是妨礙警方執行職務
3. 行為帶威嚇性/侮辱性/挑撥性/擾亂秩序
4. 行為意圖導致(或罔顧)在場的人合理害怕,集結者會直接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被告的行為可以是獨自做、與其他集結者一起做、現場鼓勵或背後策劃其他集結者做。
「破壞社會安寧」即:
1. 蓄意或威脅使用暴力 及
2. 意圖導致(或罔顧)在場的人身體或財產受損
以上可理解成一張checklist。被告須符合清單的所有項目,才會被定罪。
二、審理地點
律政司可選擇將案件交由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審理。
區域法院的判刑上限是7年監禁,由法官單獨判決。
高等法院沒有判刑上限,刑事案件設陪審團審理案件,以決定被告是否有罪。
暴動罪的最高刑罰是10年監禁。律政司會考慮定罪的成功機會、預期的刑罰等,決定審理地點。
【有關右眼】
傷勢如何?
最初主要是黃斑水腫,後來出現黃斑裂孔。因為裂孔太大,未能自然癒合,所以早前進行了眼科手術。
視力如何?
手術前,長期有幻光(類似平時閉眼後按壓眼球會看見的那種),中央位置失去視力。醫生說可定義為失明。現時完成手術不久,眼球內有氣體,視力完全模糊,要待數星期才能慢慢恢復。
手術是否成功?
手術成功,但最終成效需待數月觀察。手術前醫生預計黃斑裂孔有6、7成機會康復,整體視力可回復至0.3水平(正常是1.0)。
對生活的影響?
手術後至今已連續十天24小時進行face-down recovery,即保持面向地下,只能俯睡,否則會降低手術成效。現無法做運動、用電腦、外遊。最難捱的是肩頸痛、失眠。未來需要face-down的時間會逐步減少。
對工作的影響?
由於只能靠左眼看字和螢幕,專注能力、反應、耐力都差了,工作效率明顯下降,而我是很喜歡工作的人。希望未來會有所改善。
需要經濟支援嗎?
不需要。「612人道支援基金」已承擔了我數萬元的醫療開支,醫生也免除了約10萬元的手術和覆診費用。我尚能應付其他林林總總的額外開支。
【有關政見】
你在鏗鏘集稱你沒有怨恨警方?你是否左膠?
主觀情緒而言,我對開槍的警員的確是沒有太多仇恨的感覺。我想這是出於教師的訓練。學生犯錯,你不會仇視學生本人,而是想理解背後的成因,從根本糾正問題。與其讓負面情緒充斥自己,我更希望利用我的案件,追查警方使用槍械的訓練、守則、指揮等有沒有不當之處,避免有更多市民受傷甚至死亡。
對警方執法的看法?
警方是執法者,而非司法者或判官。市民犯法,警方有權合法地作拘捕,但絕不應使用不必要的武力當場懲罰市民,甚至藉致命武器即時判市民「死刑」。自問是好警察的警員,應謹記警方在司法制度的角色,公正專業地執法,這樣才是真正的維護法紀、維持治安。
參與示威的都是廢青/收了錢!
我是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士(該科畢業生有特首林鄭月娥、盧偉聰處長等),現已年近30,持7年教師年資及物業。據我不甚廣闊的社交圈子,也有教育水平、收入和社會貢獻比我高的教師、律師、醫生、護士、工程師、建築工人、商人、管理人員等各行各業的市民參與示威。我們沒有收過錢,也沒有需要收錢去示威。
你是暴徒!
我個人沒有使用武力。但我不與武力割蓆。人民使用武力抗爭的理據可參考Euromaidan、抗日游擊、辛亥革命等。
後悔嗎?
沒有。我的確是沒有預計過代價會這麼大,但我堅信我和當日的同路人都是作出了最正確的選擇,以有效的方式對抗修例。雖然未能爭取撤回,但總算是暫停了,避免了修例對香港制度可造成的深遠破壞。受傷對我來說已是sunk cost。我只希望我可以繼續為社會和公義出力。
對未來抗爭方向/局勢的看法?
政府的連番錯失,反映政治制度未能為香港選賢任能、當權者無需向市民問責的根本問題。現時發生的不僅是一場青年人的示威,而是全民重建香港政治秩序的運動。我沒有足夠的智慧去預計不同抗爭行動的成效,但我認為這場運動的特性就是,民眾正不斷嘗試,不斷從錯誤中學習和進化。我懇請市民忍耐這過程產生的痛楚,以最大力量支持運動,換取更理想的社會和政治環境。我個人支持8月5日的罷工活動,亦呼籲所有市民參與。
以上文字或在將來被用作呈堂證供,我不敢亦不會作偽;行文保守乏味之處請見諒。長文亦欠良好組織,如需轉載可選取部分內容。在此感謝各位的支持和關心。
妨礙電腦使用罪證據 在 突然收到警察寄來"妨害電腦使用案"的通知單...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他沒回答,但要我下週到警局做筆錄解釋若沒到場會發給檢查官. 證據是原告自己要備齊的(只不過台灣的制度是被告要自己證明自己的清白),那麼倒底 ... ... <看更多>
妨礙電腦使用罪證據 在 [問題] 妨害電腦使用- law | PTT學習區 的推薦與評價
五月多的時候收到警察送來的通知書妨害電腦使用罪要我去做筆錄打電話過去問他 ... 1 F 推TaiwanDPP: 即使起訴,到法院那邊請求調查有利證據 09/24 20:38. ... <看更多>
妨礙電腦使用罪證據 在 Re: [問題] 妨害電腦使用- 看板LAW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kevin0733 ()》之銘言:
: 五月多的時候 收到警察送來的通知書 妨害電腦使用罪 要我去做筆錄
: 打電話過去問 他說是對方 FB 帳號被盜用 查到IP是我的 詳細情形要過去才會說
: 但是地點在高雄岡山 我住新北市 實在無法過去
: 所以就只好等移轉到我這邊開庭的時候再過去
: 今天開了偵查庭 檢察官問了基本資料後
: 就問我 這個人你認識嗎 這個粉絲專頁你知道嗎
: 我說 不認識 不知道
: 檢察官說 那個網頁好幾次被人登入修改資料 是用你的IP
: 我說 可以知道是哪個IP嗎
: 檢察官念了IP 我說的確是我的IP 是固定IP
: 我說 IP不能當作唯一的證據 因為IP可以偽造 變造 入侵 或是VPN
: 檢察官說 能不能當證據是他決定 其他還有什麼要答辯的嗎
: 我說 答辯就是 不認識的人 沒看過的粉專 我沒有動機這樣做
: 最後我問說是不是還要再開庭
: 檢察官說 有可能啊 等通知吧
: 這樣不知道後續發展會怎樣 還有什麼方式可以做無罪答辯
: 之前有查過類似的案例 檢察官說這種都是IP被盜用 會不起訴
: 不過今天看起來好像也沒有很樂觀
: 用固定IP的 遇到這種情形是不是就只能認了
自己回一下自己的文 算是來回報一下後續
第一次開庭完之後 又收到下次開庭的通知
但是那個時間公司固定要開會 若要請假 除非說實話 不然很難有正當理由
所以我就打給檢察官 問他能否改時間 並且跟他說原因
檢察官說他只有那個時間 那他再想辦法改期
後來等了大半年 完全都沒再收到通知
結果 就在昨天 收到不起訴書了
總算還我清白
不起訴書的內容 大意就是
1. 被告盜用原告的臉書帳號 設立一個粉絲專頁 並且使用原告臉書帳號綁定的信用卡
支付臉書廣告費
2. 根據刑事訴訟法154條 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 須依積極證據 若積極證據不足
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
3. 警方有聯絡過粉絲專頁賣家 但無法確認賣家身分
4. 網路上盜用帳號 密碼 方式眾多 無法僅憑登入IP 就認定是被告所為
5. 若盜用帳號 盜刷信用卡 應會隱匿身分 不會使用本人IP
6. 沒有其他積極證據 犯罪嫌疑不足
這種犯罪行為 真的是非常奇怪 盜用臉書帳號 用別人信用卡付臉書廣告費
希望有好好調查那個粉專 到底在搞什麼
總之感謝檢察官明察秋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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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12.17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91428463.A.6A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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