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515蘋果 房仲交易糾紛漏水屋最多 專家揭常見隱匿凶宅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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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買中古屋通常須透過房仲居中協調,卻也發生不少買賣糾紛,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統計2020年全年房屋仲介交易糾紛(不含建設及代銷業),前3名包含房屋漏水問題共169件、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共162件、隱瞞重要交易資訊共119件,除了常勝軍的漏水爭議之外,隱瞞重要資訊則以凶宅漂白、產權糾紛及安裝手機基地台較常見,專家提醒,一定要重視驗屋過程,事先存證。
(林佩萱/高雄報導)……↓
在房屋交易糾紛中,漏水問題很常見,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表示,目前台灣平均屋齡高達31年,老屋漏水相當常見,建議民眾一定要重視驗屋的過程。如果驗屋發現瑕疵一定要提出,因為依《民法》規定,如果在交付過戶之前已經知道有瑕疵,購屋者卻沒做任何表示,表示買家對於該瑕疵可以接受,事後不得再以此為瑕疵而主張賣方應負瑕疵擔保責任。
因此若在交屋前發現房屋有漏水、設備毀損等問題,陳傑鳴建議,購屋者可先拍照、錄影,留存證據,要求限期改善,若屋主未改善,可向法院訴請解約或是減少價金。若民眾驗屋缺乏經驗,可請設計師幫忙驗屋,或請驗屋公司處理,驗屋費用根據「坪數大小」和「房型」而定,30坪左右約需花費1~2萬元。
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補充,常見漏水問題被刻意隱匿,尤其室內有過多裝潢時更不容易被發現,或是天花板鋼筋裸露造成滲漏水,屋主卻只在天花板上放接水盤,根本沒有修復漏水源頭問題,便可能造成爭議。
陳泰源也藉此釐清,「發現漏水」與「發生漏水」狀況完全不同,若發現漏水情況在賣屋之前就有,賣方就有保固責任;倘若買房之後因發生地震,或是自行裝修敲打導致漏水,就跟賣方沒有關係,但也容易產生爭議,雙方抝來抝去。
至於隱瞞交易資訊,陳泰源指出,政府有規定,房屋交易時需在不動產說明書上揭露清楚,屋主持有期間,該房是否曾經發生非自然死亡情事,如凶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等,以保障購屋民眾的權益。
但是在市面上,「隱匿凶宅」的爭議仍層出不窮,陳泰源解釋,主要是有投資客買下凶宅之後,先過戶給其他人頭,重新登記回自己手裡,再進行轉售,讓自己符合持有產權期間無發生兇案事件的假象,以此手法漂白,導致產生交易糾紛。因此建議民眾應請房仲追查清楚,該房的現任、前一手、甚至前前手的屋主持有期間,是否曾經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
另外,儘管依據內政部《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函釋,「凶宅」是指於建築物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而死亡(不包括自然死亡)的事實,及在專有部分有求死行為致死,但不包括在專有部分遭砍殺而陳屍他處的行為,但多數買方仍會在意大樓社區是否有凶宅,或社區是否曾經發生跳樓事件,避免購買到「凶樓」,因此而產生認知上的糾紛,建議介意的民眾,看屋時向鄰居和管理員打聽清楚。
陳泰源補充,大樓頂樓安裝手機基地台也是常見被隱匿的資訊,仲介通常也容易忽視,只在意賣房所在樓層的情況較多。還有物件產權糾紛的問題也可能被隱匿,例如屋主在外欠錢,房屋陷入民事上的法律糾紛,遭到假扣押,或是夫妻離婚,涉及財產分配的問題,先生背著太太私下處理房產,隱瞞仲介,也有可能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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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契約書範本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房屋租賃小幫手 保障你和我🏠(趴兔)
大家還記得上次分享的租屋小眉角嗎?(忘記看這邊https://reurl.cc/D96xnR)
今天我們要來分享其他在租屋上與法律相關的小重點唷~
一般來說,我們若向『仲介人員』討論租屋條件,都會記得請對方提出『屋主委任書』,但遇到屋主自租房屋的情況,我們容易直接認為接洽者即為房東,故忽略查看一些證明文件喲!
所以,在我們準備開條件、做最後的簽約討論之前,請大家稍❗️等❗️一❗️下❗️,以下幾個重點一起來注意看看👀
❓哈囉?您真的是屋主嗎?
請房東出示『身分證件』,以及『建物謄本』或『最新房屋稅單』做比對,確定為同一人。
❓您是二房東?原屋主同意轉租?
如果是二房東,則必須有原屋主同意轉租,請二房東提供『原始租約』,確認出租權。
原始租約要注意:
👉🏽有同意轉租條款⎮唯有書面文字才算數,一切口頭描述、保證,都不具均考價值。
👉🏽二房東的租約期間⎮若自己的「租約期限」大於「原始租約剩餘期限」,有可能衍生許多糾紛。
👉🏽請務必謹慎瞭解屋主與二房東是否有提前終止約定。
⭕️他不是房東!
另一種常見的情形是帶看房屋的人並非「屋主本人」,而是其家屬。請注意❗️家屬不是"法律上的屋主"唷!
切記❗️簽約時若屋主沒有出現
👉🏽即使是親密的家屬(配偶/父母/子女),終究就不是屋主,也須要求對方提出『(授權)委託書』與『身份證明』。
👉🏽合約上除了『出租人』欄位填上屋主姓名,租約須另寫上『委託代表人』欄位,請該家屬簽名。
👉🏽將委託書影印一份,和租約訂在一起,就Finish
💡小提醒
⎮仔細閱讀租賃契約內容,這很重要唷!
⎮亦可要求使用內政部的「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下載⏬https://reurl.cc/9EXNd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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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契約書範本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0112蘋果 看懂合約書 避開買屋、裝修合約陷阱
新聞網址→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00112/NYS7TLFBCFUWDBO6NYQMXE5D6A/
不論買賣房產、裝修房子,都需簽訂合約書,不過裏頭的白紙黑字,你真的都看懂了嗎? DQPA住宅消保會與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日前共同舉辦「預防裝修糾紛教育宣導」座談會,教你看懂合約書,並揭露許多不為人知的「買屋&裝修」合約陷阱。
唐家儀/台北報導......↓
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表示,買賣房產動輒上百萬,為保障交易安全,多會要求作履約保證,不過部分仲介公司會指定使用他們配合的建經公司,但吳翃毅說,其實民眾可以拒絕,主張選擇銀行系統的價金信託,便宜又安全,因為建經公司還是會經過銀行,有一點「多了一道手續,又被多扒了一層總價萬分之六的手續費」,以一間2000萬的房子為例,作履約保證要1萬2千元,買、賣雙方各自付6千元。
另外吳翃毅說,買房的屋況說明書,會註記該物件是否為凶宅,然而寫的卻是「產權持有期間」,代表若現任屋主持有期間沒發生過非自然死亡案件,不代表前任、前前任屋主沒有,因此建議民眾仍需多向左鄰右舍、鄰里長打聽,或上台灣凶宅網查詢。
除了凶宅,民眾最怕買到海砂屋,卻可能之前不曾檢測,故屋主勾選「非海砂屋」,然而氯離子的含量標準訂立為每立方公尺不得超過0.3公斤,只要超標就是海砂屋,吳翃毅建議,除了檢查牆壁有無粉狀、塊狀脫落、鋼筋外露情況,最明確的做法,還是請來國家認證的檢驗廠商進行檢測,尤其是無電梯的老公寓,卻又裝潢好的房子。
座談會講師之一,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補充,在總價不變的情況下,有些仲介會自己調配車位、房子之間的價格比例,調高車位價格,讓消費者誤以為買到房子單坪較划算的價格,假設房子15坪,總價1000萬元,屋主開價房子750萬、車位250萬,則房子單價50萬元; 但總價不變的情況下,仲介設定房子700萬、車位300萬,則房子單價變為46.6萬,少了3.3萬元。
陳泰源說明,車位有一區間行情,越底層價格越低,而夾在中間、沒那麼好停的車位價格也低,民眾可據實價登錄多加推敲、殺價,或要求仲介提供屋主委託書,上面有紀載屋主房屋、車位的個別開價。
至於裝修合約,則應註明清楚簽約、開工、完工日期,否則恐被工班延期延到天荒地老;若在合約中發現,對方要求簽訂「保密條款」,如不能揭露合約內容,吳翃毅說「這100%都是有問題的,因為裝修並無所謂競業條款,或需要保密的事物」,若看到此合約內容,建議直接換下一家公司; 而付款的匯款對象,直接匯給簽約的承攬人,而非該公司的其他人。
若想有效避免裝修糾紛,最好事先申請「住保信託」,透過公正第三方保障機制,確保業者專心施工履約,確保品質,指導消費者了解合約、工程進度並簡化信託過程的事項,設計師也可專心施工、不怕屋主拖欠款項; 簽訂契約時,可參照內政部營建署公布的契約書範本,或至住宅消保會下載具住保信託的合約書。
此公益座談會為3個月一期課程,每月1場次,循序漸進教你看懂合約書、設計圖、估價單、並搞清楚驗收、保固上的各種小眉角,下次演講時間為2/15、3/14有興趣的民眾,都可上住宅消保會 粉絲專頁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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