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大戰之前線,我可以只靠委託書就能行使股東權利?】
近日各大公司陸續招開股東會,來決議重要議案,例如:改選董事與監察人案,就是近期許多公司要進行股東會之目的 ; 但是依照公司法規定,這些議案多半需要公司持有已經發行股份總數(以下簡稱「持股」)過半數的股東出席,甚至在攸關變更章程案,更要2/3等高門檻人數出席才能開始決議的程序。
然而,在上市櫃公司的情況,股東們都遍佈投資市場各地,有時難以配合出席,如果此時又要求要親自出席,可能就會因為人數不足,導致公司議程無法順利進行,損害公司及投資人的利益,因此,立法者規劃了一項制度,解決此種難題,就是股東會委託書徵求制度。
不用到會場也能參與股東會?
委託書徵求制度 在 我國股東會委託書制度介紹 - 金管會 的相關結果
嗣後74年、75年間委託書規則再就徵求人要件、徵求程序等作進一步修正。而84年3月修正時,則增訂股務代理機構得經由公司之委任擔任股東受託代理人之制度。 ... <看更多>
委託書徵求制度 在 股東會委託書徵求與使用作業說明 的相關結果
▫ 受股東委託擔任徵求人或受徵求人委託代為處理. 徵求事務者,應以書面訂定契約,並應於契約中. 訂明報酬,且應每年與委任股東或徵求人重新簽. 訂契約。受託人與委任人 ... ... <看更多>
委託書徵求制度 在 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委託書 應由委託人親自簽名或蓋章,並應由委託人親自填具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姓名。但信託事業或股務代理機構受委託擔任徵求人,及股務代理機構受委任擔任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