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奇蹟】
這兩次民進黨執政,台灣都會有一些憲法及行政法學的大突破(突然發現,和蔡英文相比,陳水扁簡直是憲政聖人呀!):
#立法權應該要尊重行政權
#轉型正義可以用來清算在野黨和政敵
#獨立機關可以變成執政黨打手
#黨產會可以用A事由召開聽證會調查B事由
#中選會可以在聽證之後另外蒐集證據准駁公民投票案
#公民投票併大選的期限可以由中選會自行決定及每天變更
#行政機關可以不做行政處分拒絕收件
#大法官可以為了不受理變更聲請門檻認定方式
#法務部次長可以在選舉年當花蓮縣代理縣長
#獨立機關以擔任東廠為榮
#威權時代的政務官可以當總統但是警察不能選市長
#國立大學是教育部內部機構
#教育部拒絕任命大學校長大學不可提起行政救濟
#準公營事業總經理可以不去議會備詢
#準公營事業總經理有總統及行政院長力挺比董事長還大
(清單持續增加中)
#台灣真是公法學寶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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