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有小三?!雙重國籍人沒在台灣登記結婚告的成嗎?】
A男與B女皆有雙重國籍(台灣籍、C國籍),兩人在C國登記結婚後,決定回到台灣定居,沒多久竟發現A男出軌有了小三,B女傷心之餘,決定對A男與小三提出侵害配偶權告訴,卻想到自己與A男並未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這樣還告的成嗎?
🎸A男與B女以其關係最切國籍台灣的法律為本國法
A男與B女都擁有雙重國籍,在兩個國籍衝突時,要依據哪一國的法律呢?涉外民事適用法第2條規定,當事人有多數國籍時,依其關係最切之國籍定其本國法。依第2條的立法理由,當事人與各國籍關係之密切程度,宜參酌當事人之主觀意願(例如最後取得之國籍是否為當事人真心嚮往)及各種客觀因素(例如當事人之住所、營業所、工作、求學及財產之所在地等),綜合判斷之。
本案A男B女在C國結婚後,沒有繼續留在C國,而是選擇回到台灣創業,並有意在台灣永久居住,可以認定與台灣有深切聯繫,所以以台灣法為本國法。
🎸A男B女的婚姻依C國法合法、有效成立
兩人的婚姻是否成立,依涉外民事適用法第46條規定,婚姻的成立依各該當事人的本國法,也就是台灣法規定,但結婚方式依舉行地法也有效。C國的婚姻以登記,並舉行結婚儀式為有效,A男與B女在C國登記,並舉行婚禮,適用C國法律,合法有效成立婚姻關係,B女為A男之配偶無誤。(涉外婚姻的效力參照102年度民商上字第5號)
夫妻必須互負忠誠義務為婚姻的效力,依涉外民事適用法第47條,依夫妻共同的本國法,無共同的本國法時,依共同的住所地法;無共同之住所地法時,依與夫妻婚姻關係最切地之法律。A男與B女的共同本國法為台灣法。
🎸B女可以以侵害配偶權為由,請求精神慰撫金
夫妻互守誠實,是為確保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故配偶因婚姻契約而互負誠實之義務,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破壞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者,即為違反因婚姻契約之義務而侵害他方之權利,故A男與小三侵害配偶權的行為是侵權行為。(55年台上字第2053號參照)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25條規定,關於侵權行為所生之債,依侵權行為地之法律,A男與小三侵害配偶權的地方是在台灣,本件侵權行為事件之準據法是台灣法。
A男與小三破壞B女圓滿的婚姻生活,並侵害B女的配偶權及其身為A男配偶的身分法益情節重大,使B女身心飽受打擊與痛苦,所以B女可以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第3項之規定,請求A男賠償精神慰撫金。
雙重國籍人即使是在外國結婚,如果外遇也是可能侵害配偶權。結婚後,雙方就必須對對方互付忠誠義務,千萬不要心存僥倖,以為只要換個國家外遇就沒事喔。
婚姻忠誠契約 在 食物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少很多糖的黑糖鮮奶油天使蛋糕
#一輩子的朋友
#一起來賞花
#連卡姆小麥也救不起來的斯佩爾特大麵包
#失敗裡的學習
#德國父親節Männertag_Himmelfahrt耶穌升天日
#閒聊
今天是德國的父親節. 其實是耶穌升天的日子. 所以在歐洲很多國家都是假日. 這種宗教節日在東德時期是沒有的. 他們將它改成男人節. 也是父親節. 宗教因素在歐洲的假日中占很大的份量. 身處前東德區域的我. 其實有很多的感想. 在有東德( DDR) 前. 大家都幾乎是有信教的. 然而1949~1990的40年的無神論調. 卻讓這個宗教信仰上有很大斷層. 我公婆那一代的幾乎都被迫無神論. 兩個父親都戰死沙場的小孩. 跟著忙碌但虔誠會上教堂的母親. 在成為共產國家後. 就被禁止去教堂. 我不知道公婆的兩位單親媽媽失去了宗教是如何熬過來的. 但小孩就容易了. 也影響到他們的下一代. 例如老爺.... ( 不過他強調因為他學的是物理. 根本沒有神鬼這件事)
最近某一天老爺得去跟一個不太熟的人的家談事情. 他說他到的時候剛好一家子餐桌前禱告. 他覺得超級不舒服. 其實我蠻羨慕的. 感謝與分享是美德. 宗教幾乎都是這樣的出發點. 沒想到經過40年的無神論調. 還有當地人家裏是這樣存在這個信仰.
我們很多人都會說自己信XX 教. 但真正說來. 你真的有信教還是只是說說. 其實連觀音媽祖都分不清楚?
換個話題:
昨天上班日. 有位同事問我是不是可以幫他女兒做小一入學的蛋糕. 小孩的媽媽, 他的同居人也希望我能答應. 可能是因為我這幾年來一年至少會讓老爺帶一次生日蛋糕. 他們喜歡我也很開心... 滿口答應了以後. 他說他會問女兒想要甚麼形式甚麼口味的蛋糕...
心中暗自覺得答應得太快. 因為小一都是喜歡冰雪奇緣還有小馬啊@@ 我最不會做的就是翻糖蛋糕了@@
先來談一下這裡的婚姻關係:
這位同事和同居女友有兩個小孩. 老爺說現在的德國人不喜歡結婚. 同居也可以有類似婚姻關係的一些好處. 例如報稅. 或是在需要緊急醫療時所需簽署的那張紙. 最大的不同是經濟上是獨立的. 我的意思是一般離婚都是財產對分. 但同居則不是. 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
我自己的感覺:
如果兩方都有在賺錢. 同居是可以互相砥礪的. 就是一種對方如果沒有進步只是原地踏步還往後退. 那隨時都有可以被換掉的感覺.
那有可能是督促兩方進步的另一個方式. 交異性朋友好像也比較不會有罪惡感? 這是另一個" 好處" 雖然去年台灣大法官已經釋憲: 刑法「通姦罪」違憲. 但是在整個婚姻的契約上. 這個" 條件" 還是對忠誠的一方有利. 同居不同於婚姻. 婚姻給的是一種踏實感. 有明確的那人就在燈火闌珊處的歸屬感.雖然要出軌的照常出軌. 但在雙方的一紙契約上是" 你的就是我的" . 原諒不原諒都會考慮到離婚得失血這件事.
在我看來, 一個家庭的經營. 兩方的責任都一樣. 出門去賺錢與在家的人同等重要. 不管看得到的"錢"是誰拿回家的. 這也是法律上會給對分的原因. 無奈在出門賺錢的人心中. 大多不是那樣的想法....
週日母親節那天跟老爺一起傍晚出外散步. 從我們身邊騎過了兩個老伯. 他們邊慢騎邊說話....
我跟老爺說. 在這個國家, 我要找這樣感覺是一生的同性朋友應該是沒機會了. 老爺自告奮勇說: 我也可以當你的朋友啊! 如果你覺得我可以!
感動是感動. 但說實在, 我們最近的溝通有時會被小孩吐槽. 我兒子及女兒的日常英文程度遠高於我和老爺. 他們會開始糾正我們的一些交談... 但相處20年. 已經訓練出一個模式. 也因為都不用自己的母語. 在某些覺得難以啟齒的文字上好像就變得比較容易. 不管是不是用對文法或單字😅😅😅
悄悄問:
你覺得我愛你! 跟I love you! 那一句你比較難開口?
反正, 我把這個一起騎車聊天的希望寄託在我也都嫁在歐洲的兩個妹妹身上. 或是將來回去台灣時的好友們身上.
麥田已經長成這樣的狀況了! 喜歡那個倒映在綠色麥田上的樹影. 不知道我和老爺這樣的模式可以相處多久?
最近櫻花都盛開了. 昨天開始下雨. 也開始花謝. 很幸運有機會在它綻放時回去欣賞. 想到去年賞櫻時我公公已經離世. 覺得Naumburg 的這排樹幹非常粗的老櫻花樹. 在我每年經過時都會帶給我很大的安慰.因為它總是會綻放. 然後你了解到日子也是像這樣輪迴. 只是年復一年自己有時警覺有時沒感覺的老去..
隨著傍晚的天色. 它也有不同的感覺.... 一路上都是不同的果樹. 雖然到時結實累累感覺很讚. 但我還是覺得花比較美. 因為那些果實每顆都會有至少住著一條蟲. 路上的果樹都是餵蟲鳥的! 想到被掉下來的有蟲果實砸到也很恐怖🤣🤣🤣
這陣子除了蘋果, 梨子, 桃花櫻花開很多以外. 最常見到的是紫丁香. 我們家跟鄰居家的隱形牆圍就有這樣的花. 這是我很喜歡的花香味. 不要把可以用來藥用與食用的香料丁香和它搞混. 是不同的植物. 雖然是" 紫" 丁香. 但它也有白色及粉紅色的品種. 紫色也有深深淺淺不同紫色品種. 這陣子是油菜花盛開的季節. 滿山的黃與綠. 真的很美. 歐洲讓我感覺最美不僅是異於台灣的建築. 還有就是這種大片風景. 光是看著就很舒服. 等世界的人群回復它應有的規律時. 一定要到處看看世界上這樣有大片風景的地方...
我知道現在台灣的疫情不太樂觀.好像開始真正與真實世界接軌😱😱😱 但真的不用太擔心. 看~ 我們這裡已經從去年封城到現在. 我也都過來了! 不過如果可以去打疫苗. 還是建議能夠去施打. 這個病毒已經不是新鮮事. 醫療上的處理應該在各地都有更多的經驗. 我們台灣的醫生一直都在跟進. 世界已經不是像古早時通訊不發達的社會. 所以真的不需要恐慌搶購物資. 之前這裡也是一片瘋搶. 但是現在到處都有消毒液. 超市衛生紙也排滿滿. 口罩也都買得到. 生病的是人. 但其它在世界上活著的花草萬物都抱持它們自己的規律. 不要自亂陣腳是比較重要的.
前天做了兩個失敗但是學到很多的食物.
先來談麵包.
某個超過九萬人的英語酸種社團曾有人問甚麼酸種麵包最難做?
其中當然有Panettone 最讓我驚訝的是斯佩爾特麵包. 因為在我的感覺中國外能買到的幾乎都是全穀斯佩爾特. 那個通常都不會單用. 多是放一些在一般小麥包中. 其實斯佩爾特的特性可以平衡高筋粉的不足. 並不是有彈性就是好事. 有延展性也是需要的.
斯佩爾特的白麵粉確實是比較難做的. 這次我想應該可以利用卡姆來拯救一下斯佩爾特的延展性. 所以使用了70%斯佩爾特低礦物粉Dinkelmehl630 30% 卡姆全穀粉. 沒想到輸在起跑點. 我忘記我開的是熱水水龍頭. 我直接做Fermentolyse使用20% Emmmer 60%水量硬種 . 但是覺得水量太少. 結果一不小心就加到80%水量. 反正就是一整個亂了陣腳. 但還是得做做看. 比起以前的發酵時間少1小時收攤. 但覺得還是過發. 最近覺得Emmer硬種的效果很好. 其實德國人餵養硬種會用高礦物質麵粉. 跟一般餵養訓練酵母使用高筋麵粉的目的不同. 但發酵的效果確實蠻突出的. 而且我這幾次做下來發現好處是比較容易混合. 因為高礦物麵粉麵筋的鍵結比較差.
反正還是得吃飯. 這是昨天的晚餐麵包. 因為水量超高. 縱使不好看但還是非常受歡迎! ( 我們家好像只有我是麵包外貌協會XD)
最後談到這個比較有實驗性質的天使蛋糕.
一般來說天使蛋糕是不加油脂的.
但這個影片裡的食譜卻是加了油. 而且她巧妙地將一部分的蛋白跟麵團混合. 以椰奶來說. 我覺得比較不容易失敗.
我覺得是一個非常好的食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VmyG-3kbpw
不過~我想試試看不一樣的. 我用最容易消泡的鮮奶油當液體. 用黑糖打發. 兩盆在單獨作業時都覺得有希望. 但是混拌時就開始起泡消泡!!!
我用最快的速度放進去. 長的高度也還可以. 但是組織看起來一點都不美味...
成品蠻有趣的. 雖然有點脫模失敗. 但發現它的口感跟一般的天使蛋糕或是戚風蛋糕都不一樣, 我女兒超喜歡吃.我有另外加了香草糖. 等有做Panettone時. 這應該會是我最大的蛋白用法! 這次是清冰箱冷凍庫裡的蛋白. 不知道有沒有影響. 不過. 雖然不好看卻學到蠻多的, 下次想試試一般戚風水加奶的麵糊.
有興趣的可以跟著這個Youtuber 玩玩看. 真的很不一樣!
閒聊許久~ 因為坐我對面的老爺今天說要一整天不吃東西斷食. 他也在為自己的體重煩惱. 而我也省得準備早餐.
讓我們繼續觀察他這天的狀況.( 中午我要煮好料讓他聞香....🤣🤣🤣 )
希望他這個我認識他到現在第一次實行的斷食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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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協議條件 簽不簽?!三大觀察重點
看到一則新聞,有一位男網友對於論及婚嫁的女友家婚前提出來的條件,大概是1第一個孩子的姓氏用抽籤,2過年各自回家過,3房子頭期款女方出,貸款男方付。最後男方覺得『自尊與信任上的凌遲』所以就沒有結婚….。網友熱烈討論。
今天不討論這位男網友的決定,或是該不該結婚等等…因為畢竟是他們的緣分與決定。
至於結婚前,男女雙方簽署婚前協議,我舉雙手贊成,提供大家三大觀察重點:
一、 提出婚前協議的一方,是想要理性經營婚姻關係:
如果女方家『先』提出條件:希望未來生小孩的姓氏用抽籤決定、買房子頭期款雙方付、房子名義登記女方,雙方付貸款…等。或是男方『先』提出條件:婚後辦理夫妻分別財產制、共同買房、房貸男女方都要各出一半…等。
千萬不要因為對方『竟然』提出婚前協議,就立馬把對方打X。
因為雙方結婚後,未來勢必會碰到這些問題,如果在結婚前沒有談,等到結婚後,高高興興去看房子,再因為房屋頭期款誰付?或房屋登記何人的名字?的問題吵架,彼此較勁,這樣『暗著來』對於營造幸福婚姻沒有比較好。
在還沒踏入『山盟海誓』的婚姻之前,彼此還有一些客氣與期待,這時候理性討論,把彼此的想法溝通清楚,已經是一個時代趨勢。至少對方願意明著來而不是暗著來。
俗語有說『明槍易躲、暗箭難防』,顯然對方是理性的想要經營婚姻,想要照步數說清楚講明白,我們不妨看清楚(或聽清楚)對方的訴求點,背後對方的期待是否出自於『真誠的善意』,以及『法律的規定』。
例如:民法第1059條第一項:『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法律明文規定子女姓氏已經需要夫妻雙方協議,提出這樣看法的人,就未必是惡意。
二、 婚前協議需要溝通,不一定要全盤接受:
所有的協議書或契約書都是可以『溝通』的,其中一方提出條件,另一方當然可以提出不同看法,或是修正的方案,彼此磋商,也讓對方瞭解你的想法。
例如:
女方提出未來結婚,男方必需購買房屋登記在女方名下,頭期款男方支出,房貸也必需由男方支出。男方家中如果沒有這麼多錢,也可以提出來,男方很有誠意娶女方,年輕人目前沒這樣的資力,請女方思考兩個方案1.房屋可以登記在女方名下,房貸可以男方支出,但如果女方家可以支持頭期款,就可以早點買房,早結婚,不然就先租房子…2.再存錢,錢存夠了再結婚。
女方家也可以觀察男方的誠意,彼此繼續溝通。
反而在意見不一致的時候,我們要更努力彼此瞭解溝通,讓彼此知道我們的『誠心』,不是在談『條件』,也不是為結婚而結婚,而是藉由溝通讓未來婚姻更順遂與幸福。
哪一對夫妻沒吵過架?
婚前也不能怕意見衝突,怕衝突就答應無法達成的條件,例如:男方要求結婚後女方買一棟房子送男方,但女方及家人都反對,但因為怕衝突就簽或不溝通。未來簽下去,沒照著做反而讓婚姻受重傷。
不真誠溝通,也就難有穩固的婚姻。如果真的談不攏,那就在談,談到彼此有共識,再結婚也不遲。
三、 協議內容要合理可執行才有意義:
期待婚姻幸福,需要畫一張藍圖,這張藍圖每一對新人畫的都不同,可以從以下4個方面去思考。
1.針對實際夫妻婚姻生活的圖像寫出來,包括:住哪裡?(跟公婆住還是夫妻單獨住)打掃、洗碗、倒垃圾誰做?每個月至少去餐廳吃一頓大餐,…
2.有關財產的約定,包括:生活費誰出?子女扶養費誰負擔?要不要登記夫妻分別財產制?買房子登記誰的名字?…
3.子女的約定,包括:子女跟父姓還是跟母姓?未來教育的方向與費用?…
4.其他約定,包括:婚前財產的確定、忠誠條款(如有外遇賠償1000萬元)….
我相信,不要先預設立場,讓準新郎新娘雙方充分討論,在討論過程中,也可以互相瞭解彼此(家庭)的狀況,在婚前把問題逐一克服,成就幸福婚姻,或是討論後發現兩人不適合,及早煞車,未來的人生可以少走一些冤枉路。
P.S.婚前協議可以參考『聰明結婚、聰明離婚』的書第47頁、62頁,或是恩典法律事務所網站的文章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08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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