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處在兩年前召開記者會,是有關民眾陳情學承電腦短期補習班有詐騙之疑,詳如以下報導:
〈中部〉補習班解約遭催款 議員要修法管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72990
世新新聞 補習退費屢爆糾紛 議員籲簽約前停看聽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DH8JxX9EYA
最近服務處接到類似案例,雖然補習班不同,但手法類似,皆是鼓吹報名,沒有契約審閱期限,對於收退費及課程無詳細說明,甚至根本沒有給受害民眾契約書,民眾感到怪異便前來服務處反應,而後經過協調順利解約退費,在此提醒大家簽約前所必須注意的事項:
一、如何選擇合法立案之補習班
(一)選擇經當地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合法立案的補習班
經合法立案補習班,應將立案證書懸掛於辦公室明顯處,消費者有權查看立案證書,無立案證書就是不合法補習班。
消費者可至直轄市及各縣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http://bsb.edu.tw/)查詢相關資料,確認立案證書及班名與招生名稱是否相同,上課地點與所載資料是否一致。
(二)檢視補習班週邊環境之公共安全
請補習班出示建築物公共安全及消防安全設備申報合格證明或安全檢查紀錄表(安檢須每年重檢)。
二、報名補習班課程之前的注意事項
(一)確認課程符合需求
補習班應提供師資、教學科目、進度等資料,以符合學生的需求,補習班上述開班資料,並應作為合約的附件。建議消費者於報名繳費前,多比較補習班師資、口碑、教學科目、進度等,並請詳細閱讀契約條款,以保障自身權益。
對於欲報名之班別(或課程)的期待應客觀、實際,課程內容及期間應具體記載於服務契約書。另外,消費者亦須注意,業者提供的課程「保證內容」是否於法有據,勿落入美麗陷阱,避免退費時求償無門。
(二)簽訂定型化契約
簽訂補習服務契約書時,業者必須給予5日的契約審閱期,消費者未確認前不要輕易簽名或繳費(詳請參考教育部「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在此呼籲消費者切勿盲目簽約,應詳讀契約各條規定,如有問題應與補習班溝通,未確認前不要輕易繳費。
三、確定報名後,有關補習班收、退費事項可參考哪些規定
(一)收費
1.報名時,補習班應於定型化契約明列繳費總金額,並註明繳費細目,包括學費、雜費、講義費、代辦費及其他(例:保險費)等,其個別內容與金額皆應明列。繳費項目未明列者,業者不得向消費者收取。收取費用後,業者應開立正式收據,消費者應妥為收執。
2.收費收據應登載退費規定:收據應登載課程起迄時間、科目、收費內容與金額、開立收據單位、退費規定等,並請注意是否與補習班承諾及服務契約內容一致。
(二)退費
依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24條規定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法規等相關規定辦理,原則上係以約定繳納費用總額,依消費者申請退費時間點不同來計算。
(三)分期貸款
如消費者與補習班雙方同意以信用貸款分期繳納學費,消費者於簽約時應注意「分期繳納」 係由補習班本身提供,或係由消費者先向金融公司借貸後分期攤還。請消費者多加留意「分期付款」或「刷卡繳費」增加之利息支出、手續費、解約規定是否合理,並詳細閱讀相關文件後再簽約。一旦簽名,契約就已生效,不能片面解除。建議簽約前多考慮並詳細審閱契約內容,以免將來倘提前離班申請退費時,需另賠付金融公司貸款手續費或違約金。
資料來源:嘉義市短期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消費者保護專區
學承電腦 退 費 在 我是中壢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威爾斯美語、學承電腦、Tutorwell日前惡性倒閉,桃園地區數百學員受害,欠下大筆卡債遭催收,我在質詢時特別要求教育局、法務局提供協助,並修改不合理的短期補習班自治條例,保障學員退費的權利。
註:補習費退費之三個月部分,更正為課程的三分之一。
學承電腦 退 費 在 林智堅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林智堅強調,雖然於今日(1/28)上午陪同學生們、劉消保管與業者,共同召開協調會,業者也願意全額退費,還是要提醒民眾,在簽訂契約書購買課程時,一定要將契約書帶回仔細審閱,(5日審閱期)。若是申請小額信貸,在融資公司或銀行打電話確認時,都還是可以直接拒絕。
甚麼!參加資訊展也會有陷阱!市議員林智堅上月底接獲四位明新科技大學大三學生陳情,參加台北資訊展,誤信推銷人員的話術,以為填寫問卷等相關資料,就能享有10個月的免費試聽期,確定上課日期才繳交費用,當場簽定契約書。直到12月中接到銀行寄來帳單,才驚覺受騙,欲退費卻得先繳一成違約金,一萬多元。
林智堅表示,依據教育處與新竹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統計,光是去年申訴案件中(90件),威爾斯美語占了35%(32件),學承電腦占了31%(28件),這兩家相關企業就占了近六成的申訴案量,顯見這些補習班的消費糾紛是層出不窮,幾乎每個月就有一件退費記錄。
他說,該案件中有幾個爭議點。第一、為何這些剛滿20歲的學生,在沒有薪資證明、沒有工作能力等情況下,就能輕易申請並通過信貸的審核?10萬元的學費貸款對一名沒有工作的學生來說,是相當大的負擔。銀行與融資公司淪為業著的幫兇。第二、銷售手法惹爭議,以填寫問卷申請報名,就能享有10個月免費試聽期,讓學生誤以為學費收取是在有確定要上課以及上課日期才開始繳交。第三、學生當場簽定契約書,沒有給予5日的審閱期,更沒有給予學生契約書副本等資料。(雙方各執一詞)。事後,以電話第二次告知時,也未明確向當事人提及小額信貸已申請通過,要繳費一事。第四、學生欲退費,業者一再推託,讓融資公司不斷向當事人催繳費用,造成學生極大壓力。
林智堅強調,雖然於今日(1/28)上午陪同學生們、劉消保管與業者,共同召開協調會,業者也願意全額退費,還是要提醒民眾,在簽訂契約書購買課程時,一定要將契約書帶回仔細審閱,(5日審閱期)。若是申請小額信貸,在融資公司或銀行打電話確認時,都還是可以直接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