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為年輕人設計只租不賣的公共住宅會陸陸續續落成,接下來的申請資格、租金要市價打幾折、租期長短及保留幾成給經濟弱勢等問題迫在眉梢、急需定案,而我最在意的問題是租金及申請資格。
租金就算市價打八折,對普遍雙薪需撫養小孩及孝親的夫妻還是過於沈重,就以我以前租中華路舊大樓為例,一個月租金25000,管理費2200,若打八折租金是20000元未含管理費,若以月入70000元雙薪夫妻來看,扣掉房租及管理費剩48000元,兩個小孩安親班費用12000元剩36000元,夫妻雙方孝親費用共20000元剩16000元,這16000元要付一家四口三餐、交通、電信、及水電費用,還沒加上保費,勢必要過著省吃儉用的生活,沒有多餘的預算花在休閒娛樂,家庭生活過的平淡乏味,一年全家只有一次旅遊,就是返鄉過年,真的很苦,更別談什麼儲蓄。
我在這裡提出幾點看法,請市府慎重考慮。
租金方面:
1、無需撫養雙親及小孩的夫妻,租金打七折含管理費,讓他們可存育兒基金,願生小孩。
2、需孝親支出但無小孩的夫妻,租金打六折含管理費。讓他們敢生小孩。
3、需孝親及撫養小孩的夫妻,租金打五折含管理費。因為這型家庭負擔最重。
這樣一來每對夫妻一個月至少可多出10000元以上可支配所得,可以讓雙親及小孩吃得好一點營養一點,也可以久久幾個月來一次輕旅行,生活品質一定會大大提升,公宅政策不是以營利為目的,不要老想著還本的問題。
對政府來說最重要的KPI,就是百姓的笑容。我們的公共住宅,如果能做到讓普遍年輕夫妻想住、願意生小孩且住得起,那才叫成功,如果只有薪資水平中等以上的夫妻才租得起,那就是我最厭惡的政府為德不卒,至於申請資格方面,下次再提出本人的拙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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