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了廿多年的黨政軍退出媒體並沒有美夢成真,不僅換上了國家隊的糖衣,媒體大亨更堂而皇之入主權力核心。媒改像是一面照妖鏡,掌權者若執意修法,必須付出代價,最後終將被打回原形。>
#民進黨 推動「#黨政軍退出媒體」超過廿年,但新版 #公共電視法 修法,一旦「#公共電視」和「#國家電視」模糊界線,公共電視恐變 #官方電視。
公共電視法於民國八十六年公布施行,其後歷經四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是九十八年,至今已超過十年未作修正。公視法當年是在藍綠高度政治角力下的特殊產物,當時主張是基於老三台的舊年代,為了彌補商業運作不足和黨政軍掌控對公共媒體的傷害;如今時空環境早已改變,原本強勢的老三台成為相對弱勢,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更取代當年黨國一體的國民黨,公視法固然該修,但片面修法恐埋下三大隱憂:
一、國家化迷思:哲學巨擘哈伯瑪斯對公共領域定義,介於國家和社會之間的一個公共空間,公民可以在此空間自由參與公共事務而不受干涉。換句話說,國家化不等於公共化,公共媒體的價值在於獨立性,可以不受商業或政府影響,民進黨打造「媒體國家隊」,甚至創世界先例指定公視董事長,公視與政府不僅無法保持距離,根本是被貼身控制,超然性將蕩然無存。
二、彈性化錯誤:為了提高公視董事會組成和運作的機會,文化部打算彈性下修公視董事席次至十一人,更關鍵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門檻從四分之三的「憲法門檻」降為三分之二「法律門檻」,一舉推翻當年民進黨立委蘇貞昌、謝長廷、柯建銘的高標準主張;問題是文化部有無反求諸己,到底是門檻太高還是人選太綠?如果因為人選問題而去調降門檻,恐是本末倒置。
三、政治化危機:根據民進黨的媒體藍圖,公廣集團將成為全台第一大媒體,不僅可以行政院長欽點公廣集團董事長,還有華視進駐五十二台、每年十億元預算的國際影音平台,還有中央社、央廣如虎添翼,影視音全包,完全執政到完全官派,問題是民進黨能否永保執政,否則朝野輪替將是另一番大洗牌。公廣集團若為執政當權者服務,絕非立法初衷,更非社會之福。
官派定義 在 竹北市民代表 陳冠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合併高效率,升格多經費,縣民、市民一起拚!】
從我當選代表至今,不少竹北民眾常跟我提到新竹市,或許是被新竹市高效率建設吸引?以人為本的都市設計?還是不同於以往的城市美學?甚至覺得林智堅市長好帥(蛤?)各種層面都有,但總言之都離不開「是否能跟新竹市合併?」這話題。
在討論這議題前,我們先定義「現況與目標」,因為不同目標、層面來切入討論,就會導出不同結果,我們必須清楚政策的「利與弊」是伴隨一起,沒有「這個好吃我夾,這個難吃我不碰」的自助餐模式,不管選擇任何公共政策來實施;或運行某種體制,都有可能變為「解決A問題,產生B問題」(共產主義也是很理想、極權專制效率也超棒,但後續問題大家非常清楚)
所以釐清現況問題、我們的目標是什麼、帶來的副作用的是否能接受?以下方不同切入點為例,會延伸出各種好與壞,甚至上升到修法、修憲來釐清「中華民國憲法」不合時宜的諸多窘境。
#偏鄉荒漠化?
#國民黨必須倒?
#草根民主優先?
#不利素人參政?
#瓦解政治派系?
#行政效率至上?
#鄉鎮市黑金問題?
#行政層級疊層架屋?
#鄉鎮市人員擴編問題?
#國民兩黨的共業遊戲?
#鄉鎮市長與縣長政治角力?
#鄉鎮市才能反應地方狀況?
能列出的問題還有很多,這邊單就大部分民眾最在乎的「行政效率」與「建設整合度」、「土地利用性」來討論。(這也與意識形態無關)
#現況問題
民國71年(1982年)因縣市分家,導致不管族群、文化、經濟、歷史脈絡緊密的大新竹一分為兩個獨立行政區,而又因縣市分家後,同一個行政層級,卻有不同治理模式(如鄉鎮市是選舉自治單位,新竹市轄下的區是官派;主要聽命、執行首長意志)
這樣講可能有點複雜,簡單來說就是原本一間大公司(舊新竹縣),後來分成兩間大公司(竹縣、竹市),而其中一間大公司(竹縣),底下還有許多獨立運作小公司(鄉鎮市),如沒有分家情況下(舊新竹縣),以往溝通建設直接對底下小公司(鄉鎮市)商討即可,過往的新竹市,因為都在大公司底下(舊新竹縣),還是會相對有效率,就算底下小公司再怎麼不配合,大公司也委屈犧牲(經費),站在「終究造福是公司集團的員工(人民)」的立場上辦事。
現在變成兩間大公司,自然溝通上與盤算上就會有所爭執,因為「你得利我就沒利,你少做我就多做」,加上兩方公司文化差異甚大,本來就沒合作默契跟信任基礎,自然在經費支出、工作內容、後續問題上會有所歧見,甚至大吵一架也都不意外,然主事者不一定會有影響,但倒楣辛苦的是誰呢?就是本該獲得更多福利的兩方員工(人民)。
#以大家有感的公共建設為例
竹市已經有 Ubike 1.0,但因為竹縣(大公司)與竹北市公所(小公司)沒有共識?不想做?效率低落?經費不足?導致竹北市民每年期盼,但都每年落空,而新竹市不知道的民眾,也傻傻跨橋騎過來後,發現沒有歸還站又騎回新竹市,或直接棄置竹北市。
就算新竹縣鐵了心要建置 Ubike,是否要跟新竹市溝通腳踏車道的路線?確定新竹市是否升級 Ubike 2.0(1.0跟2.0系統不相容),甚至新竹市未來還是使用 Ubike 系統?如果上述都沒耐心溝通、互相信任,那未來也很可能變成竹北市民騎共享單車過去後沒地方還,不是騎回竹北市,就是棄置在新竹市。
上面還只是單純的共享單車設置就如此複雜,若再以規模更為龐大的公共運輸「輕軌」為例, 新竹縣是否要做?設站考量有無串連其他公共運輸?(高鐵、台鐵、公車)經費比例能否支應?後續維管費用?以現在新竹市已經完成相關規劃來看,若要等新竹縣這邊完成,那大輕軌計畫勢必要再延宕了。
光這兩個問題,就能回應我說的「行政效率」(溝通成本高)與「建設整合度」真的在分家後,面對跨縣市合作議題,都是各走各的路不歡而散告終。
#新竹市頭痛問題之一
新竹市內依然有部分土地是新竹縣政府所擁有,這也導致新竹市都市規劃時,必須因土地所有權問題,來跟新竹縣這邊商討(溝通成本增加),這站在新竹縣的立場來看,如要給新竹市獲得土地或變更地上物建,當然就是一筆土地買賣(站在竹縣本位來看沒什麼不妥),但新竹市政府就必須考量建設經費、公益性來權衡是否有能力或有必要來出這錢。
像已經搬遷熄燈的新竹市收容所(早期收容中國偷渡客,後期收容逃逸外勞),其實是佔地 5 公頃的公園用地,裡面還包含許多新竹人都不知道的「新竹神社」(繪馬殿、神樂殿、齋館,許多文物也散落於靈隱寺、竹市動物園內),目前最新消息是要規劃成歷史文化園區,但不難猜想竹市與竹縣這方面的合作,肯定要耗費更多溝通、角力,來為自己的市庫、縣庫開源或節流,如沒有共識導致僵局,就無法讓大新竹居民能一覽當年神社的壯觀與風采。
新竹神社不是新竹市的古蹟,是當時「新竹州」居民的共同記憶,從靈隱寺內遺留下的石燈籠上刻字不難發現「新埔」、「橫山」、「樹杞林」(舊竹東地名)等地鄉親曾經來參拜過,甚至連「新竹女中校友會」都有,或許跟自己爺爺奶奶聊聊,說不定也曾經來參拜過,這樣有趣且重要的歷史記憶,真的該重現在世人面前,現在卻因為行政區劃後的問題,可能卡關重重。
#結論
光就「行政效率」、「建設整合度」、「土地利用性」來討論,就能看出不管合併還是升格,大新竹整合迫在眉睫的必要性,但如果加入「政治問題」、「行政區劃通盤檢討」…更多考量進來,那就會是全台灣的問題(總不可能每個一吵,就隨便合併或升格吧?)
這裡我就不多開戰場討論(這要寫個一萬字以上沒問題),就用10字來總結「#合併高效率 #升格多經費」來祝福大新竹未來能有更繁榮的發展,也請各位縣民、市民不要因政治色彩、個人厭惡來敵視彼此。
如果今天能跟另一半、孩子,搭著輕軌去新竹東門城走走,下午搭輕軌來竹北的新瓦屋客家文化園區,晚上再搭輕軌到高鐵於其他縣市旅遊,這樣的風景跟生活,不是一件很美好又快樂的事情嗎?
#我們這代人的努力承擔
#給下一代更好美好環境
官派定義 在 Buan 月亮說話 月亮曆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回到開始的地方——我們這樣紀念原住民族日】
我們不知道原運前輩怎麼想的,不過每年原住民族日我們並沒有快樂,未竟之路諸多險阻,每一次隱微的歧視都預告著落石的發生,體制砸向你的多數時候你都安然無恙,直到某天你發現原來那些存活的小幸運不過是因為體制轟然斷了你的退路。這一天大家紀念原住民族正名的歷史總是面向未來,文化部辦了一個特展在國父紀念館,請明察我接下來並不打算說在中華民國國族認同的核心場域辦特展是一種原民主體意識的實踐、我也沒有那麼明察秋毫去議論前輩與藝術家們在特展裡表達的意念,我只是必須說出這一句:孫中山與我何干。在他們準備拿「中華民國對原住民多好多好」來反駁之前,抱歉了各位如果部落主權尚未實踐、原住民族土地尚未歸還,在這個想要好好稱呼自己還要附和中(華民)國語言與用語習慣的當下,我們為何要與殖民者一同紀念我們的血淚?孫中山與他的紀念館有什麼資格,坐落在原住民族正名權利的中心,成為展示原住民族人奮鬥史的場域?
請不要拿你的文明來說服我。你不能否認策展本身就是一種權力的建構,在虛幻的主權面前,倡言重視原住民族文化都是一種對現實的藐視。原住民族正名運動本來是對中華民國權力的挑戰,現在成了文化部長口中的「定義台灣文化不可或缺的一環」。盲目的多元文化主義造成主權論述的斷裂,當你聽到部長說「尤其看到原住民族在運動、音樂、藝術等方面的卓越成就」荒謬地抽取文化的外觀,任憑建構所需的國族面孔;你明白在殖民者的殿堂上,真就沒有人去問部長與國家,為何自以為可以辨認我們的臉孔。
我們看過太多表面功夫,像前些日子鄉公所狐假虎威地請原本就擁有土地的族人前來排排站,一個個頒發土地權狀好像頒獎,鄉長在台上侃侃而談啊這是落實轉型正義,布條掛好官派做足,完全忘記身為中華民國地方政府的權力延伸來「授證」,本身就極其可笑。大概鄉公所公務員與族人熟識,大概族人們也不會意識到問題所在,多美好啊中華民國體系選出的部落族人,與此同時部落法與民族自決的,真正與主權相關的法治,都淹沒在殖民者的法制洪流裡。你以為這只是細膩的國族政治,其實這關乎一個相當基本的問題,你拿了別人的東西,怎麼會叫人家來「被還」呢,轉型正義不是號稱滾動式檢討嗎,或者被滾動到塵埃裡的只有原住民族人的尊嚴。原住民族日過後世界還是在前進,真正重要的不只是引起討論,意識到壓迫是如何成為生活中的一部分,應該也是重要的。創傷發作尤其是日常。你不會有時間去找台灣的不義遺址,或者花時間去問促轉會,明明正名運動被否決的時間也在白色恐怖時期,為什麼總統府跟內政部算不上不義遺址呢,原來不是沒有不義,只是尚未成為遺址。如果文化部都把原住民族日紀念特展辦在國父紀念館了,是時候該醒醒吧,對我們這樣的原住民來說,正義是否亦將成為遺址。
我們縱然有一百個前仆後繼的理由,殖民者的肯認絕對不是其中一種。要從殖民的狀態解放出來,需要社會全體開始對原住民族主體性的承認與反省,需要將反壓迫視為一種長期的事業——原住民族日要紀念的,是未曾被我們紀念的,每一個因為殖民壓迫而失去語言、禁錮文化或迷失認同的族人們;是要紀念未曾有機會選擇認同自我的族人們,和每一個勇敢站出來反對中華民國壓迫的族人們。我們不會有更好的前途,除非我們願意開始行動、組織和倡議;我們不會有更好的歷史,除非我們開始記得被主流社會遺忘的抗爭史。鑿山造路,背起行囊,回到出發的地方。
行動與批判,我們這樣紀念原住民族日。
文化部長說法:
https://udn.com/news/story/6898/5640496
來義鄉公所授證儀式:
https://reurl.cc/5rylGG
#回到開始的地方
#我們這樣紀念原住民族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