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城論壇 兩岸增加互動的開始?
戴世瑛/律師(台北市)
對於今年雙城論壇,大陸官方與媒體反應正面。依國內網路調查,柯文哲也因之在近期首長討論聲量領先奪冠。箇中原由,頗值推敲。
據去年底遠見台灣民心動向大調查, 六十三.六%民眾認為兩岸應「增加互動」,較十年前上升十一.九個百分點,反映多數國人認同兩岸交流重要的理性思考。
此番北市府堅持續辦論壇,同時利用視訊連線科技,突破疫情限制,並擇定衛生醫藥、產業經濟、智慧交通等切合市民與市政所需項目開展合作,加上柯文哲「兩岸三好、五個互相」的中道論述,與對等篩選通訊軟體系統、不簽備忘錄、不邀議員等迴避政治爭議的安排。在兩岸關係大幅倒退,國民黨受制內部檢討「九二共識」,難以施展的今日,舉辦論壇,恰似為雙方互動「開一扇窗」、「留一條活路」、「點一盞燈」。此或是其普遍獲得肯定的主因。
誠然,視訊對話,畢竟比不上實體接觸溝通,地方層級的城市交流,也有其侷限性;大環境,包括兩岸對立加劇、中央進一步通過法律緊縮交流空間,乃至於柯文哲個人與民眾黨的選舉政治前途等,都可能為論壇的未來投下變數。
惟放眼全台縣市,在野執政尤居多數,由現有兩岸協議與過往經驗看,不涉主權、政治定位敏感問題,能由或已由地方政府與對岸合作推展的交流項目,仍然不少,包括觀光旅遊、學術文化、招商引資、供水供電、汙染防治、農特產品銷售等。
故倘其中有識者,能借鏡上述論壇成功因素,在不違法前提下,利用既有資源,搭建類似管道或平台,相信也能突破窠臼,爭得話語權,發揮協助維持兩岸關係和平穩定功能。
總之,雙城論壇後續能否產生示範或擴散效應,進而形成兩岸交流「新型」或「另類」模式,甚至促使恢復對話,緩解彼此敵對,或值得觀察與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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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會改革 #農民得利
【歷經多任政府無法改革,蔡英文 Tsai Ing-wen總統、民主進步黨做到了!】
【國民黨到底醒了沒?全黨還在反改革!】
2020年7月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水利會終結百年糾結,定位問題終獲解決,改制公務機關,開啟了新的里程碑!
農田水利會改制是歷史共業,是轉型正義的問題。
為什麼要改革?
(一)水資源與能源一樣是國家重要維生系統,水權之掌握及分配,當然是國家公權力的問題,不容地方派系掌控。君不見前年4月枯水期時,台積電大量購買水車、排隊向水利會買水、農民休耕,政府補貼,發生搶水大戰之奇觀。農業用水佔70%,剩下30%是工業用水及民生用水,合理調配,是公權力的行使,這是改革的重中之重。
(二)水利會長期由地方派系掌握,是國民黨黑金政治之樁腳、選舉工具,國家向下沈淪,但另一角度卻也重傷國民黨形象,是反民主印記,不改可以嗎?
水利會百年歷史:
1.清朝時期之屯墾制,臺灣並無水利組織,多半是由民間自行開墾、興建,農民向興建者繳納水租,以稻穀繳納,無統一規範。
2.日據時期在1901年時,臺灣總督府制定「臺灣公共埤圳規則」,賦予其法人資格,法人稱為「公共埤圳組合」為公法人,1908年制定「官設埤圳規則」由官方直接投資興建水利設施。
3. 1945年國民政府遷台後,制定水利法屬人民團體,1956年再修水利法,農田水利會自此為具公法人之水利自治團體,其後不斷修法主要是選舉辦法,為的是水利會長改選。
4.最具關鍵的改革但又失敗:
民國80年李登輝前總統、行政院長郝柏村致力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行政院送「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39條之1」,三年內改制公務機關,終於改革成功,於民國82年2月5日公告,三年後實施。
國會全面改選(第二屆)於民國82年2月1日報到,我是全程的見證者,當年有所謂老農派,主要是中南部農業縣立委如:蘇火燈、洪玉欽、翁重鈞、林錫山…等委員,認為水利會改革不利國民黨選舉、動員,故於民國84年修改刪除39條之1。改革未竟全功,打回原點,李登輝、郝柏村都擋不了國民黨農業縣立委,是歷史諷刺!
5.2016年蔡總統堅持改革,加上民進黨國會過半,改革之契機出現了,轉型正義正是時候,2017年1月三讀通過,水利會停止選舉,改公務機關,水利會長延任2年半到今年9月30日,今日修法乃最後一哩路,終於三讀通過,歷史沉痾終於解決。
「李登輝、郝柏村做不到,蔡英文總統、民進黨做到了!」
國民黨今天整黨反改革,謬論連連,說政府奪取「人民」財產,又違反結社權,是違法違憲,要提釋憲!毫無法律常識,集體弱智化沈淪,水利會現在政府每年補助超過50億,財產屬公法人,什麼時候是登記在私人名下,屬「人民」財產?1901年日據時期開始就屬公法人了,近120年了,還在倡議什麼?搶奪人民財產?是誰家的?不知所云,不知今夕是何夕,實可悲!
國民黨淪為在野黨後,全黨沆瀣一氣,還搞不清楚政權為何交出,「一路站在民意的對立面,反改革、反民主」,此次臨時會,本案是考驗國民黨智慧,該加入改革行列,才有從廢墟中站起來的機會,此機會之窗、逃命線,又自己錯過,繼續往下探底,哀哉!痛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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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田水利會改制是歷史共業,是轉型正義的問題。
為什麼要改革?
(一)水資源與能源一樣是國家重要維生系統,水權之掌握及分配,當然是國家公權力的問題,不容地方派系掌控。君不見前年4月枯水期時,台積電大量購買水車、排隊向水利會買水、農民休耕,政府補貼,發生搶水大戰之奇觀。農業用水佔70%,剩下30%是工業用水及民生用水,合理調配,是公權力的行使,這是改革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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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會百年歷史:
1.清朝時期之屯墾制,臺灣並無水利組織,多半是由民間自行開墾、興建,農民向興建者繳納水租,以稻穀繳納,無統一規範。
2.日據時期在1901年時,臺灣總督府制定「臺灣公共埤圳規則」,賦予其法人資格,法人稱為「公共埤圳組合」為公法人,1908年制定「官設埤圳規則」由官方直接投資興建水利設施。
3. 1945年國民政府遷台後,制定水利法屬人民團體,1956年再修水利法,農田水利會自此為具公法人之水利自治團體,其後不斷修法主要是選舉辦法,為的是水利會長改選。
4.最具關鍵的改革但又失敗:
民國80年李登輝前總統、行政院長郝柏村致力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行政院送「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39條之1」,三年內改制公務機關,終於改革成功,於民國82年2月5日公告,三年後實施。
國會全面改選(第二屆)於民國82年2月1日報到,我是全程的見證者,當年有所謂老農派,主要是中南部農業縣立委如:蘇火燈、洪玉欽、翁重鈞、林錫山…等委員,認為水利會改革不利國民黨選舉、動員,故於民國84年修改刪除39條之1。改革未竟全功,打回原點,李登輝、郝柏村都擋不了國民黨農業縣立委,是歷史諷刺!
5.2016年蔡總統堅持改革,加上民進黨國會過半,改革之契機出現了,轉型正義正是時候,2017年1月三讀通過,水利會停止選舉,改公務機關,水利會長延任2年半到今年9月30日,今日修法乃最後一哩路,終於三讀通過,歷史沉痾終於解決。
「李登輝、郝柏村做不到,蔡英文總統、民進黨做到了!」
國民黨今天整黨反改革,謬論連連,說政府奪取「人民」財產,又違反結社權,是違法違憲,要提釋憲!毫無法律常識,集體弱智化沈淪,水利會現在政府每年補助超過50億,財產屬公法人,什麼時候是登記在私人名下,屬「人民」財產?1901年日據時期開始就屬公法人了,近120年了,還在倡議什麼?搶奪人民財產?是誰家的?不知所云,不知今夕是何夕,實可悲!
國民黨淪為在野黨後,全黨沆瀣一氣,還搞不清楚政權為何交出,「一路站在民意的對立面,反改革、反民主」,此次臨時會,本案是考驗國民黨智慧,該加入改革行列,才有從廢墟中站起來的機會,此機會之窗、逃命線,又自己錯過,繼續往下探底,哀哉!痛哉!
持平而論,沒有強有力、正常的在野黨,是國家失衡,非幸也!亦非福也!國民黨你以為如何?!
老柯敬上。
定位燈違法 在 方向燈恆亮? 定位燈=警示燈嗎? 刺眼與不刺眼的迷思?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But...機車就是沒有所謂的"後定位燈",所有改車,改後方向燈恆亮,或改後車燈閃爍的,全部違法。 各位都是行家,也都列出法條,看起來某些改裝行為都是鑚法條漏洞所為..低調 ... ... <看更多>
定位燈違法 在 燈色不影響別人就好? - 機車板 - Dcard 的推薦與評價
你他媽在講什麼幹話,我殺不是你家的人就沒事膩,別把違法的事合理化,也許你沒被抓,但也別拿出來說嘴,"「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七車輛燈光與標誌 ... ... <看更多>
定位燈違法 在 Re: [問題] 為什麼定位燈跟小燈一起亮違法? - 看板biker 的推薦與評價
※ 引述《qpmzw (無名)》之銘言:
: 聽車行老闆說
: 定位燈亮,小燈就不能亮;小燈亮,定位燈就不能亮
: 不然就違法。
: 請問為什麼會有這條規定呢?
: (我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https://ppt.cc/NQ8Y
: 似乎沒看到相關規定 燈色也沒有)
: 比較亮不是比較安全嗎?
: 太亮的話,加上大燈的亮度根本沒差吧?
: 是有什麼特殊考量嗎?
: ------------------------------------------------------------
: 我的小燈與定位燈的定義https://ppt.cc/,Aay
: 圖片取自光陽官網https://ppt.cc/nuer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K0040013
附件七 車輛燈光與標誌檢驗規定
(十) 機車前位置燈:
1、燈色應為白色或淡黃色。
2、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
3、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三
五公尺以上。
(十二) 機車晝行燈(daytime running lamp):
1、應為單燈式,或二燈式對稱裝設。
2、燈色可為白色或淡黃色,二燈式左右燈色應一致。
3、裝設位置:照明面距地高在空車狀態時,上緣應在一.二公尺以下;下緣應在○.五
公尺以上。
照官網圖片和老闆說法,原廠裝了三顆可能是因為可以凹作一個前位置燈,一個晝行燈;
但是如果三顆一起亮,就兩個法規都不符合(需為單燈或二燈對稱),所以只能擇一點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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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純就法規的有無與內容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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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32.85
※ 編輯: Gunslinger 來自: 59.104.32.85 (04/15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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