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要有人照顧 照顧孩子的人也需要照顧】
疫情緊繃,全台 #三級警戒 持續至6月14日,全國 #托嬰中心 及 #居家保母 也配合指揮中心政策,原則暫停托育服務。永昌團隊接到家長、保母及托嬰中心的來電詢問,希望幫大家爭取一些紓困方案的補助:
關於對2歲以下嬰兒的家長,衛福部有相關的作法:
一、育有未滿2歲孩童 #家庭防疫補貼,每名孩童1次性補貼新台幣 #1萬元。
二、6月上半月無收托事實,建議托嬰中心及居家保母暫先不向家長收取費用,等實際送托後再依6月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向家長收費。
三、托嬰中心 #停托退費:依照「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第17點,兒童罹患本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之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或其他傳染病,或配合停托者,依請假、配合停托之日數退還平均月費之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額,惟不得少於40 %。
四、居家保母停托退費:依雙方簽訂之托育契約辦理,如未於契約規定者,得由雙方共同研議增訂於契約;或參考托嬰中心作法,依請假、配合停托之日數退還月費之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額,且不得少於40 %。
五、#托育補助 領取,依下述情形撥付:
(一)家長6月15日至30日期間如持續送托,可領取6月份(1個月)托育補助。
(二)家長當月送托天數未達半個月,領取6月份半個月托育補助;另如家長實際支付托育費用低於托育補助,則依實際付費金額補助。
(三)倘6月份因第三級警戒標準未解除,致家長全月未送托而自行照顧,比照育兒津貼發放2,500元額度。
對於托嬰中心及居家保母,衛福部也公告了照顧服務單位的 #紓困措施:
由於托嬰中心並非教育部下轄教育產業、被遺漏在紓困補貼之外;而居家保母又屬家事服務業、不適用勞基法,恐怕無法受惠於紓困4.0。永昌特別督促衛福部要將這兩個產業也納入紓困4.0。
一、托嬰機構:收入減少50%以上之機構,依員工數給予機構每位員工4萬元一次性營運補貼;經中央政府通知停業,且給薪未達基本工資之機構,依員工數,給予機構每位1萬元一次性停業補貼。
二、托嬰機構受雇員工:若機構經中央政府通知停業,且給薪未達基本工資,每位受雇員工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共計4萬元。
三、居家保母:每人補貼3萬元一次性補貼。
然而托嬰機構一定要收入減少50%以上,才能領取每位員工4萬元的一次性營運補貼,永昌認為此一門檻過苛,一定要從寬認定、分級辦理,提供不同層度的營運損失補助方案,讓機構及居家保母能永續經營。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邱愛莉House123,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05:18 🔺租賃新制:《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公布日:106/12/27 👉施行日:107/06/27-正式上路! 👉107/06/27新制上路以前: 06:17 1.一般房東=自然人,沒有開公司,不是以公司名義租房給房客。 C2C(Consumer-to-consumer):指個人對個...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公告 在 立法委員林為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疫情期間 補助不中斷】
✅成功爭取疫情間「#托育補助」持續發放‼️
✅6/15-6/30期間,家長如持續送托,可領取6月份(一整個月6000元)的托育補助。
✅家長當月送托天數未達半個月,可領取6月份半個月托育補助。
✅如果家長實際支付托育費用低於托育補助,則補助實際付費金額。
✅如果6月份因第三級警戒標準未解除,導致家長全月未送托而自行照顧,可比照育兒津貼發放2,500元補助,將會透過資訊系統逕予撥付,無須另外申請。
📍停托退費標準參考
(一)托嬰中心:請參照衛福部109年9月24日預告訂定「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第17點,依據疾管署公告之法定傳染病配合停托者,依請假、配合停托的日數,退還平均月費之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額,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平均月費係以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加上月費之總和計算)。
(二)居家保母:請依與家長雙方簽訂的托育契約辦理,如未於契約規定者,得由雙方共同研議增訂於契約;或參考托嬰中心作法,依請假、配合停托的日數退還月費之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額,且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
🔸因考量六月上半月無收托事實,建議請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暫先不向家長收取六月份的托育費用,待實際送托後再依六月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向家長收費。
有關 #托嬰中心 及 #居家保母 #配合防疫停托期間的收入損失,我已請衛福部社家署 #積極爭取納入紓困補助!以家長、托嬰中心、褓姆、教保托育人員等多方面角度考量,降低損失、爭取福利最大化,#保障各方權益!
🚩衛福部新聞稿
👉https://www.mohw.gov.tw/cp-16-61144-1.html
林為洲服務團隊
#爭取托嬰中心及褓姆納入紓困補助
#疫情間家長持續請領托育補助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公告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演唱會倒數1天 之注意事項⚠️
D-1
孫盛希《Where is SHI? 出沒地帶》演唱會 注意事項
1. 4/24(六)請攜帶身分證及當日票券,現場將採入場防疫實名制。
2. 入場前請出示身分證,交由工作人員掃描條碼、驗票後入場。
3. 外籍人士及14歲以下孩童將採人工驗證方式進場,於驗票口填寫表單、出示票券由工作人員查核驗票後進場。
4. 請務必配戴口罩,未戴口罩者不得入場。
5. 演唱會全站票,無座位,4/24(六)晚間18:30開放觀眾驗票入場,請依照現場工作人員指示,依序排隊入場。
6. 一人一票、憑票入場,票券視同有價證券,請妥善保存,如發生遺失、破損、燒毀或無法辨識等狀況,恕不補發。
7. 如遇票券毀損、滅失或遺失,主辦單位將依「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七項「票券毀損、滅失及遺失之入場機制:主辦單位應提供消費者票券毀損、滅失及遺失時之入場機制並詳加說明。」之規定辦理,詳情請洽KKTIX客服中心。
8. 請勿攜帶相機、攝影機、DV、錄音機入場,未經主辦單位同意,禁止拍照、錄影、錄音。
9. 本節目禁止攜帶外食、飲料、任何種類之金屬、玻璃、寶特瓶容器、雷射筆、煙火或任何危險物品。
10. 4/24(六)入場無攜帶身分證,必須以真實姓名於實名制表單填寫有效個人資訊https://reurl.cc/o92p3g 。
※防疫入場注意事項
11.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觀賞節目敬請配合以下事項︰
12. 入場後及欣賞演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並留意保持適當社交距離,除補充水分外,禁止飲食。如經勸導仍不佩戴口罩者,主辦單位有權請違規者離場,且違規者有受裁罰之虞。
13. 入場請配合測量體溫及進行手部消毒,體溫超過攝氏37.5度者,主辦單位有權婉拒入場。
14. 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及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之觀眾,不得參與相關活動。
15. 欣賞演出之觀眾,將採實聯制入場,詳細措施請開演前留意主辦單位官方公告。
16.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規範,您所提供的個資將於演出日起算28日內用於防疫目的。
17. 為確保個人權益及完善防疫措施,請勿於網路賣場或任何非主辦單位正式授權售票之網站購買票券。
18. 以上各項措施將視演出前之疫情發展,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之最新規定及公眾集會因應指引等進行相應的調整。
※周邊商品
1-現場取貨時間: 4/24(六)下午17:00~19:00。
2-請攜帶身分證件,以便核對身分取貨。
3-共同為環保盡一份心,現場不提供袋子,敬請自備環保購物袋。
#出沒地帶 #WhereisSHI?
#LegacyMAX #信義新光三越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公告 在 邱愛莉House123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05:18 🔺租賃新制:《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
👉公布日:106/12/27
👉施行日:107/06/27-正式上路!
👉107/06/27新制上路以前:
06:17 1.一般房東=自然人,沒有開公司,不是以公司名義租房給房客。
C2C(Consumer-to-consumer):指個人對個人的交易形式規範相當少
2.公司名義=房東,租房給房客
=以出租為業的契約經營者企業
B2C(Business to Consumer):指商家對消費者
規範:受2016/6/23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限制
👉107/06/27新制上路-Now:
10:51 1.公司名義=房東,租房給房客
=以出租為業的契約經營者企業
B2C(Business to Consumer):指商家對消費者
規範:依然受2016/6/23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限制
2.一般房東=自然人,沒有開公司,不是以公司名義租房給房客。
C2C(Consumer-to-consumer):指個人對個人的交易形式
房東為自然人之一般房東:
🌟規範:「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
➡差異:
「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房屋租賃定型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11:55 🔺常見QA
15:40 🔺不得約定事項
21:20 🔺轉租規定
21:55 🔺房東可提前解約(不需違約金)
24:57 🔺房客可提前解約(不需違約金)
26:38 🔺常見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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