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日報
2015-11-11
記者何國豐/報導
砂石車未加網罰10萬元 運輸業陳情議會
公會三十餘件訴願遭駁回 環局表示將設緩衝區並尋求修法降低裁罰
花蓮縣汽車貨運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謝長榮,昨日上午率領公會幹部前來花蓮縣議會陳情,有關環保局對大型貨運車開據的未加網罰鍰高達十萬元,期請縣議會協調處理,其他已經受罰之司機同業,希望縣議會協助採集體行政訴訟辦理,賴議長允諾將協助陳情人,就空污法針對汽車貨運罰責部分,採以廢清法裁罰,以符合罰鍰的比例原則。
昨天上午,議長賴進坤邀集縣府環保局局長饒忠、空氣噪音防制科長饒慶龍、花蓮縣汽車貨運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謝長榮、秘書長邱錫樑及公會幹部等人於花蓮縣議會召開協調說明會。
公會理事長謝長榮表示,河川疏濬的運輸車輛未加網一案,目前公會成員已超過三十餘件申請訴願遭駁回,公會咸認罰鍰過重,許多靠行的司機根本無力負擔,請環保局通融在地磅周遭或非公共使用道路,給予適當緩衝區,識別器的裝設位置須符合實際的運輸狀況。
饒局長表示,目前除宜蘭縣以地方自治法開罰兩萬以外,其他縣市均採環保署母法裁罰十萬,未來河川疏濬砂石運輸部分,將增大告示牌,並限定河川運輸道路貨運車輛的加網緩衝區,讓業者有明確的加網道路使用遵循,但該緩衝區僅限於地磅前後之河川內運輸道路。
饒科長表示,有關業者反映裁罰過高,已向上級呈報有關空污法改採廢清法的地方自治修正條文,以降低裁罰,待縣政府核定後,再送環保署,經花蓮縣議會同意後,方可依法擬定廢清法增修條例。已受裁罰之業者,環保局將協助其等申請行政訴訟,以維護運輸業者的權益。
議長賴進坤表示,裁罰只是手段,有效的勸導才是目的,環保局亦表示公務母法的裁罰確實過重,環保局呈報縣府核定後,花蓮縣議會將全力審查,讓過重的罰則合乎公平正義和比例原則。
副議長張峻認為對於不公平的裁罰,縣議會理應為民眾爭取合法公平的權益,也期請業者應照規定加網,避免砂石或其他物品散落於公路,確保廣大用路人的行車安全,促使業者權益與保障民眾行車安全的雙贏,是花蓮縣議會堅持努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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