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辦理105年度各項補助款提案說明會
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承辦單位:屏東縣政府社會處
協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枋寮醫療社團法人枋寮醫院、屏東縣內埔鄉公所、屏東縣政府城鄉發展處、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屏東縣政府客家事務處、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處、屏東縣政府勞工處、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參加對象:
鄉鎮公所社區業務承辦人、社區發展協會與社會團體幹部,每單位以2名為上限,預計500名參與。
說明會梯次、日期及地點:
一、 第1梯次:105年1月21日(星期四)0900-1700假文化處5樓演講廳(屏東市大連路69號)。
二、 第2梯次:105年1月22日(星期五)0900-1700假枋寮醫院6樓會議室(枋寮鄉中山路139號)。
三、 第3梯次:105年1月23日(星期六)0900-1700假內埔鄉文康中心2樓演藝廳(內埔鄉文化路183號)。
報名方式及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5年1月18日(一)1700截止。
報名網址 http://www.beclass.com/rid=1839e6f569300c537ffa
說明會內容:﹝依各局處年度實際施行計畫而更正﹞
0830-0900 報到
0900-0910 來賓與長官致詞
0910-1600 詳確時間流程安排以活動當日為主
一、「屏東縣政府對民間團體補助作業要點」
【屏東縣安居大社區-好讚認證獎勵實施計畫】
二、衛生福利部補助作業要點
【婦女福利及單親家庭】 【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
【老人福利】 【身心障礙福利】
【推展志願服務工作】 【社區發展】
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高屏澎東區就業服務中心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
四、屏東縣政府各局處補助說明
1.城鄉發展處【農村再生培根計畫】
2.環保局【環保小學堂推廣計畫】 【社區環境改造計畫】
3.文化處【屏東縣新故鄉社區營造】
4.原住民處【部落活力計畫】 【原民會公彩回饋金運用計畫】
5.社會處【屏東縣魅力社區活化計畫】
1600-1700 綜合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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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客委會】
客家委員會築夢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一、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鼓勵客家青年參與海外客家事務、多元文化發展、藝術專業領域之國際性參與計畫,藉此培育客家人才,拓展國際視野,提升客家的能見度,以帶動客家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範圍:
(一)客家事務類:有關至海外從事客家文化推廣、田野調查、產業發展、族群研究、公共事務、文創產業或其他有助於精進專業知能,拓展客家文化國際視野及提升客家事務之計畫。
(二)多元文化類:有關至學術或醫療機構、學校或社團研習觀摩、志工服務、社區營造等多元文化推展之計畫。
(三)藝術類:有關至藝術機構、學校研習進修或展演團體學習觀摩文學、音樂、戲劇、舞蹈、美術或其他藝術交流之計畫。
三、補助對象:年滿十八至三十五歲,具有客家血緣或客家淵源,且自我認同為客家人並具客語溝通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但申請人於申請年限之前曾有育嬰事實者,每胎得延長年限兩年,兩胎四年,以此類推。
四、補助名額:
每年補助以二十名為原則,並以核定補助名額之二分之一為備取名額,其中申請計畫結合辦理客家事務者及大學校院客家系所學生列為優先補助對象。獎勵獲選參加複審,但未獲補助之備取者發予新臺幣五千元,其他參加複審未獲補助或備取者發予新臺幣二千五百元。
五、補助期間:
(一)計畫期間以九十天為限。
(二)本會評審委員會對申請人計畫書內之預定出國期間,得考量實際計畫內容酌予調整。
六、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各一份。
1.申請表(如附表一):請詳實依格式填寫相關資料(含照片)。
2.計畫書(如附表二):計畫內容應含對客家的聯結方案、成效。
3.同意書(如附表三)
4.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文件影本。
(二)申請文件請郵寄或親送至本會綜合規劃處(地址:臺北市 110信義區松仁路三號八樓),郵寄者以收件截止當日郵戳為憑。
(三)送件時請備齊申請案相關文件,文件不齊者,限三日內一次補正,逾期不予受理。
七、審查程序:由本會完成資格審查後,提交評審委員會進行初審及複審。
(一)初審:由本會組成評審委員會,就計畫內容之可行性與需要性進行書面審查,並擇優參加面試。
(二)複審:獲選人員應出席接受本會評審委員會之面試。審查結果,於收件截止日起二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申請者,獲選人應依評審建議修正計畫,經本會同意備查後正式入選。
八、申請及審查期程:
(一)收件期間:十月一日至十一月十五日。
(二)審查作業(含初、複審):十一月十六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公布補助人員名單:核定後公布於本會網站並函復申請人員。
(四)受補助人員出國計畫完成時間:於補助名單公布後,至申請計畫年度十月三十一日前完成。
九、補助項目及標準:
(一)補助項目:包括學雜費、交通費、生活費、保險費及手續費等項目,每案補助總金額最高以新臺幣三十萬元為限。
詳情請見客委會築夢計畫:
http://www.hakka.gov.tw/ct.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