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直在想,有天我一定要用 #寫一些短短的東西來做抵抗 這標題當書名。
那便會成為我抵抗的最大值。但說真的,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抵抗什麼。有了智慧型手機,二十四小時的自媒體,社會上充斥著手寫再製的金句與超譯,這是一個關鍵字的閱讀時代。已經夠短了,不是嗎?
有些人自以為殺出血路。在ig就是要塞爆兩千字極限。臉書三千字起跳,讓人無法用食指滑兩下就到底,至少要三次,或四次噢。佔據了別人的手機版面,好似就可以假裝佔據一個人。不過這些人也不是敵人,或許更像戰友。但我怎麼可能將自己十幾萬字的長篇小說這樣蠻幹,就算是連載也捨不得。畢竟寫的是女人,最好捧在手心細讀,否則,否則,鬼就會來了。是真的,像這裡面的涼家婦女,每個都是一枝花,不過誤食就會讓你變殭屍(知道我在說哪一部韓劇吧?)
當我正在苦惱自己的個版,快變成眾編輯們的推書平台時,我不爭氣在心裡小聲默許了一個誓——小說寫完前不接任何書稿推薦文了。然後《涼家婦女》就這樣像鬼一樣飄進我的信箱。所以說發誓要記得大聲宣告,否則就該乾脆永遠不要打開信箱。我立刻回說,這些短短的東西,我喜歡耶。過了一天,就收到用泡泡紙包好溫熱的稿,幾乎以為是剛剛叫的外送便當。不知為何,打開泡泡紙的時候,肚子狠狠叫了一聲。
如果《涼家婦女》是一本長篇小說或是散文,我就不會在這了。這也是一本抵抗的啊。雖然不認識作者,但看她的學歷,我猜她肯定讀過川端康成的掌中小說。我大膽臆測,她的短書寫動機肯定比我還複雜,她要抵抗的東西可多了——浪漫,甜寵,感人,揪心,童話,神話,鬼話。而我只不過在抵抗自己的長篇小說罷了。於是,我也想回應兩篇短短的東西給她,讓我們繼續抵抗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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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是敏感體質。最困擾的是她的過敏原一直在改變。譬如已經好一陣子,她只要一看到「爬梳」這個詞,眼睛就會很癢。如果聽見有人在談話時說出這個詞,她會狠狠連打好幾個噴嚏。雖然她喜歡有畫面的詞彙,譬如一個人一邊攀岩一邊拿著梳子梳順自己一頭打結的亂髮。但困擾她的是這詞往往並沒有用在寫作裡,而是用在介紹作者或評論作品的文章裡。女作者覺得這詞有種把寫作浮誇了的嫌疑,誰不是在腦子裡千頭萬緒中理出線頭,一字一句穿在word上的嘛?當然也常有理不好,走著走著又打結的時候。怎麼能就用兩個字把這過程描述的如此從容又安靜呢?
對她來說,寫作是很暴力的一件事。任何把事實過度美化的行為都是一種矯情。更何況,還聽見很多作者,直接從口中吐出這詞彙,什麼我爬梳我的童年,爬梳我失戀的過往。她又忍不住連打了好幾個噴嚏。
這種對某單詞過敏的感受,會無限蔓延到她自己用字的習慣與傾向。她開始有意無意自動淘汰掉帶有造作、補光打亮、過度修飾的詞語。只要她說話時不用的文字,她就不寫。慢慢的她發現自己不再因為絞盡腦汁選用文字,或是刻意迴避文字而感到前所未有的自由與暢快。自從文字脫敏後,書寫對她而演就寫再也不是一件暴力的事了。根本沒有人發現她的改變,大家都覺得女作家的故事,越來越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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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玻璃缸裡,有三隻烏龜。大的那隻來得比較早叫小劉,另外兩隻來得晚一些都叫小香。小孩出生的時候,他們把兩隻小香,分成小香與小小香,想著這樣以後兒子學講話的時候,才能好好指給他看。除了小劉因為比較大,而且常常孤單縮在一腳所以不會搞混之外,夫妻倆自己根本分不清楚另外兩隻誰是誰。因為她們無論龜殼大小,甚至是花紋都一模一樣。
女主人有一天發現,其中一隻小香常常在她一靠近時,就縮會進龜殼裡。她告訴男主人,就叫膽小的那隻小小香吧。男主人一聽,抱著兒子走向水族箱看烏龜,小手在玻璃缸上晃來晃去吵著要摸,剛剛縮進去的小小香因為剛從龜殼伸展出來充滿了安全感,反而是小香被小男孩的手給嚇了一跳,趕緊縮了進去。男主人指著說,啊,媽媽說那就是小小香。他抓著讓兒子的手指,輕輕碰了一下在角落發呆的小劉。永遠都沒有人知道,小劉還在思念著真正的那隻小香。(前傳請看「小香不見了」)
涼家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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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有暴力傾向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我從來就不覺得有爸爸有媽媽,才能算是一個家(我支持多元成家)。
最近俗女養成記2的集數來到陳嘉玲跟蔡永森分手後的傷心之旅,然後剩下的不爆雷,很多人就在討論陳嘉玲要不要跟蔡永森復合,然後我看到不少人的觀點表示「當然要,不然孩子就沒有爸爸」,看到這個論點我真是頭皮發麻。
首先,我認為如果在身心都沒有準備之下,外加上經濟能力有狀況,不一定要生孩子,更尤其反對女性墮胎需要「配偶」簽字同意,目前國健署已經在啟動修法了,我覺得非常有必要性去維護女性身體的自主權。
第二,不管是婚姻關係或是交往關係,若彼此不適合,不當情人也能共同養育孩子,我們彼此不相愛但我們都愛著我的孩子,這也適合用在離婚的父母身上,所以不需要被世俗的框架綁架。尤其為了小孩委屈求全去妥協一些外遇或是家暴行為,完全不可取。
第三,如果你的情人有暴力傾向,即使是對物品上的,你都必須要去思考跟觀察這個人的自制力跟脾氣。我非常不能接受蔡永森生氣之後摔東西、砸玻璃的行為,尤其摔的還不是自己的物品,也不善後就跑走,這都是十分不負責且沒有自制力低EQ的行徑。
人不要幻想愛情的力量可以改變一個人,愛沒有那麼偉大,就像陳嘉玲麻煩蔡永森去修理蓮蓬頭,他能拖上兩個月,不用希望他婚後會變成一個積極的人,這是人的劣根性。(所以像我,從上台北之後,東西壞了都是自己修或是花錢請專門的人來修。)
我認為在交往過程中,如果碰到有情緒障礙的人,請立刻離開,保護自己才是最重要的,然後只有自卑的人才會吵架就搬出,「你去找你前任啊,幹嘛跟我在一起」。
不管陳嘉玲是否像新預告一樣,對蔡永森有所行動,我認為若是要交往,必須好好談一下彼此失控的部分,然後必須溝通(包括生不生小孩),一段感情若是少了溝通,很快就會走到僵局了。
當然有一對相愛又好的父母/父父/母母,都是令人稱羨的,但不是每個家庭都那麼完美,包括我的原生家庭也是,真的不是在家長處於婚姻狀態之下的孩子就會幸福(感觸很深啊)。
#俗女養成記 #華視 #華視娛樂show
家人有暴力傾向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周日話題:當司法淪為政治壓迫的儀式,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2021/9/5
【明報專訊】在今日香港,每日讀着匪夷所思的法庭新聞,畫幼童畫冊要還押,一句有無限詮釋的口號就係分裂國家情節嚴重,大概除了有權拘捕和有權審判的人以外,已無人相信政治案件還有公平審訊的可能。
然而莊嚴肅穆的法律程序,每日仍一絲不苟地進行着,用優雅文句專業術語寫判決,將一個個公民未審先送入監獄、重判異見者;但,偶爾,如果認罪認得早、求情信夠可信,如果警員證供真係矛盾到超過人類可接受範圍,還是會有好消息。
也還有法律界權威說,香港法治95至99%運作正常。
誠然,在一般人的想像中,司法淪陷並不是現在這樣,要到法官對政權言聽計從,警、檢、官全部都係佢嘅人,一條龍將異見者直送監獄個個判足10年才算——香港還遠遠沒到那一步,辯方仍可據理力爭、與控方互有攻防,有些法官還會講斥責控方/警方證人的人話;而「小勝」仍有,暴動、非法集結不是輕判、甚至無罪,國安案都有得保,政權眼中釘鄒幸彤昂首走出法院。公平審訊不可得,但「較佳」結果仍可能,官始終有「好壞」、「釘放」,律師辯才經驗都有高低長短,辯護策略、技術性疑點,求情內容……從輕發落,仍然可期。
但what if 這套仍有「希望」的司法制度,才對威權政體最有利?一啖砂糖一啖屎來回反覆,不斷將針對全社會的恐懼擴大,同時向被告發放「未絕望,仲有變數」的信息。
手足的一線生機,令司法也彷彿仍未徹底崩塌;而當重點只在被告的最大利益(最短刑期),審訊就只剩下認罪與否、如何避過定罪元素,行為和說話的意義可以有幾模糊,求情,見感化官幾有悔意,保釋條件講到幾盡……
當掌握被告生殺大權的法院,成為政權壓迫系統的一部分,已無人可以在司法制度中看得見達至公義的路徑,但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卻相當清晰:它正在誘使被控告者將個人利益置於首要、唯一的考慮,與運動、甚至過去的自己割裂開來。在此過程中,透過被告自我否定,消解受審事件的政治意義,將符合政權敘事的新現實強加社會。政治案件被告選擇走上個人利益最大化的路徑,就要參與政權劃定的「法律」框架,無可避免被融入政治壓迫正當化的程序。
由此,政治犯身上,似乎出現一個兩難:自己的best interest,與自己對行動/所信之事的理解,在法律程序中必然衝突。身處此結構當中,面對結果已定的政治審訊,我想知道,反抗是否仍然可能?
一、法院作為威權體制的一部分:The legitimacy paradox
(或者這篇文將來要拿去呈堂呢……所以我更需要認真地、引經據典地討論這個問題:)一個仍享有「獨立」地位的司法體系,為何會「自主」地傾向威權,成為政權壓制意見與反抗最關鍵的工具?
在香港的公共論述中,「法治」往往與「公義」直接掛鈎,但不同時空、地域的前例已顯示,法治、司法獨立、程序公正、政治審判與威權統治,可以並行不悖,甚至相互依存。如果法院不能為政權所用,早就落得如公民社會其他範疇一樣的下場;威權之下,法院本就無遺世獨立、做「公義最後防線」的條件。
學者M. Shapiro如此描述威權下法院面對的Legitimacy paradox(正當性悖論):
「法院若挑戰政權的不公義,會引發政權加強箝制,無法保持獨立而失卻正當性;但法院若迎合政權,則會在公共眼中不再獨立,同樣失卻正當性。即使法院取得平衡,維持到自身的正當性,這份正當性卻只會令威權整體更具正當性。」[1]
① 面對政治檢控 無知即力量
目前政權瘋狂清洗公民社會不同範疇,祭出的說辭是「法律」(「我哋只有一把尺就係『依法辦事』,總之你犯法我哋就會執法」,蕭澤頤),手法是拉晒啲人上法庭直接還押,或以此為威脅。
不同威權政體的例子告訴我們,政權的合法性來源(革命功績/經濟成果/意識形態)愈疲弱,就愈須倚仗「法律」、「法院」、「法治」,利用程序與「法」的正當性,解決自身無足夠能量處理的政治問題,迴避政治後果。與不確定性較大的選舉或隨時反噬的暴力鎮壓相比,具有「超然政治之上」光環的法院,是成本最低的選擇。
於是政權不斷將政治問題推向法院,法院則一邊強調「只處理法律問題」,一邊被迫作出各種政治判斷:徐子見或危害國安而鄒家成不會,難道是沒有政治判斷的司法認知?「水炮車係權威嘅象徵」,又如何不是一個政治判斷?「只僵化地引用法律條文,不看條文及裁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決定」(戴,2018)[2]
但既偏離法律範疇,法院又有何權威去做這些判斷?即是不計其政治立場有否偏頗,香港法官對政治的「司法認知」,分分鐘連一個中學生都不如(否則點會問李立峯「集會唔係有組織者嘅咩」或稱「不相信防暴警會眾目睽睽下說出『阿sir做嘢唔×使你教』」)。結果,法庭往往全盤接受控方版本,還自詡專業公正、不受民粹左右;政權則用法院判決為政治打壓正名,以「尊重司法獨立」為名,神化法官及裁決,壓制質疑。
② 為免被人推翻,先要自我推翻
威權政體往往牢控立法、修憲權力,一旦法院判決偏離其掌控,即可透過修改法律,推翻法院判決。要確保法院「醒醒定定」,唔使用劍亦唔使提法官有老婆仔女,只需讓法院知道自己的判決隨時可以被政權無效化就夠。若判決無人尊重,法院的存在亦無意義;為了維持自己剩餘的獨立、自主與權威,法院有誘因順從政權(但無乜誘因諗人權)。
於是我們不時見到「我輕判你,一陣DOJ又覆核㗎啦」,以及「一陣人大釋法咪仲大鑊,香港發展嘅空間又會再細咗」,裁判官選擇直接重判,高院上訴庭和終院選擇在人大出手前先自我調節。於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盛讚香港法院「對國安法形成了正確認識,特別在保釋、陪審團,指定法官制度……較好地落實了立法原意」。
直頭摸頭讚你乖。「如何判決不至引來政權干預」,與「如何判決才能讓政權滿意」,其實是同一回事。在威權法治下,法官究竟有否「捍衛法治」的意圖,都改變不了他們正在將政權對異見者的壓迫正當化的事實;而香港法官連僅餘的人權保障空間亦不善用,更令人質疑其正在利用社會對釋法的疑慮,積極地迎合政權。當你為了保存自己而無制限地妥協時,你想保存的早就被你親手斷送了。
③ 選擇性裁決 鞏固無力感
「正當性」不過一重外衣。法院對抗爭共同體真正造成的傷害,遠不至於此。
政治壓迫的司法化(Judicialization of oppression)將打壓針對少數、個別人的特例,轉化為可穩定地恆常操作的系統;最穩定的不是僵化地有殺錯無放過,而是充滿彈性、可鬆可緊,令人愈觸摸愈觸不到,但又無法脫離其威脅,已足以透過恐懼牽制整個社會(簡單來講,即係國安法啲保釋咁)。
一個「自主」的法院,全權掌握對任何人任意趕盡殺絕的權力,但又始終保留「放過」個別人的可能性,令焦點從檢控和羈押本身的正當性,轉向研究怎樣的官司策略,才能成為個別被放過的人:只是一個「可能」,足以耗盡抗爭陣營絕大部分資源、關注、心神、情感能量,甚至意志。
最折磨人心的從來不是恐懼,而是「希望」:無力感會在反覆的徒勞嘗試與無常的滅頂之災中生根,直至行動的可能被徹底蠶食。
二、不要被政權奪走詮釋敘事的權力
「一場政治審訊,是在一個可見的場域,由對立的各方就法律秩序規範正當性爭辯,而不僅僅關乎當前司法框架下官司的勝敗。」[3]
一場審訊所影響的,遠不只是一個抗爭者個體的命運,關鍵政治案件尤其——營造恐懼與不確定,消耗民間社會,建構政權要的敘事,改寫集體記憶,徹底改造一個社會的政治空間,才是威權下政治審訊的作用。
法院之所以對政權重要,還因其「展示」的功能:政權要你消失、要你沉默,還要你自我推翻、背棄同儕,即使毋須像蘇聯show trial一樣對黨國感激涕零,也要你以順從來認可這套儀式。它從不需要你心悅誠服,違心的配合,正好助其維繫以恐懼牽制所有人的壓迫系統。「留得青山在」實是一場無限滑坡,達至個人最低刑期之法,也包括成為控方證人。如果看一場官司不僅僅關心刑期長短,認罪和配合與否的決定就包括你是否要對政權編造的「事實」,在法律程序中給予無條件的認可,讓法院亦因而免卻自身監察及制衡政權的責任,繼續扮超然。
唔知唐英傑判九年,多少人反應是「早知就應該認啦,扣三分一好過」?唐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但決定不認罪時,他想必衡量過敗訴要承受的後果。因是經審訊定罪,法院就必須在判辭中清晰交代理據,於是條文本身的缺陷,法官對政治問題的獨斷,對基本人權的無視,對政權敘事的投誠,對合理質疑的左閃右避,都在判辭中一清二楚。
這是一份根本無法自圓其說的判辭,「賣飛佛」是「因為兜多咗幾個街口所以情節嚴重」!
即使被困囿於這個系統,也不等於我們與政權的分歧,只能體現在程序與細節之中。我對「法治」並無任何執念,所謂法治精神,只是一個社會如何理解何謂「公義」的載體;而在司法是否合乎公義的問題上,政權抑或法官,都沒有凌駕任何公民之上的權威——普羅百姓(ordinary men)對法院的檢驗和監督,是普通法制的基礎。
今日香港法院所維護的而非公義,而是政權的利益;法院對法律與「事實」近乎絕對的詮釋權力,也非來自對法律/法治的權威理解,而僅僅來自一言不合就可以全無合理解釋將異見者收監的制度暴力。當法院的權威,要靠拿攝錄機對準公眾席,隨時將旁聽公眾收監的威脅來維持,這座法院還有何正當性可言?
政權正努力地以司法改造,消滅抗爭敘事,但在它放棄司法作為合法性外衣——轉為閉門審訊——之前,它都必須給予被審判者說話的空間。就在此空間中,我們要與政權爭奪的正當性的話語權,不容政權壟斷對公義的詮釋,不容審訊歪曲記憶與事實,不容法官迴避自身真正的責任。
政權利用司法與其他工具散播恐懼與無力的目的,是改變「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一切意涵,徹底否定「香港」的存在。而我們每一個行動與選擇,都在抵抗與反擊政權對香港的強行扭曲,重新定義香港之所以為香港的本質。
這本就是一個永不會完成的使命。
Best interest是什麼?
當然,被拋入「政治犯」身位, 不等於就有在政治審訊中頑抗的責任;法庭不是唯一的戰場,也無人有義務犧牲自己的best interest去嘗試開拓。
但這個討論的缺口在:究竟所謂一個人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在律師、官司與法庭的語境,它必然等同獲批保釋或最低刑期,因而必然和運動對立。
「唔好諗其他嘢啦,你都要諗吓自己」都聽唔少。於是我好認真咁「諗自己」:究竟我的best interest是什麼?
是自由地說話,是在一個真正開放的公共空間,與其他自由的人建立有意義的連結;是始終可以用批判的精神思考任何現象,挑戰一切定見,即使自詡為歷史必然,不以人的意志轉移的巨大結構;是體認自己一切行動的意義,不因任何強制或壓迫而扭曲。
所以我必須直面這一個戰場。
法院要如何面對它的paradox,是法院的責任和決定(吓,唔使幫你諗埋啩?);但於我,那個政治犯面對、諗自己定諗個運動的paradox其實係假的。政權及為其所用的司法機器正試圖將我從共同體中割裂出來,再透過抹殺我作為個體的存在,否定共同體的存在;若我始終拒絕被抹殺、拒絕自我否定,拒絕成為政權營造恐怖的一部分,透過固守自身,就同時固守了共同體的一部分,令其不至消亡。
自我正是已突破壓迫的姿態所定義,而「香港」的存在,就是有一個個仍未被威權同化的個體的自我所組成。即使因隔阻而無法感應到共同體是否仍然存在,即使眼見她已破碎成無數相互拉扯的平行現實,要重新找到她,其實只需反照自身便可。
身處各異的困境中,每個人的best interest都不同,只有自己知道最適合自己的方向和角色是什麼。不論在怎樣的紛擾與壓迫下,依然忠於自己,就是一個人可為自己、同時為自己所認同的共同體能做的最重要的事。而兩者,本就無從分割。
[1] Shapiro, M. (2008).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In T. Ginsburg & T. Moustafa (Eds.), Rule by Law: The Politics of Courts in Authoritarian Regime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 戴耀廷(2018)《法治的挑戰: 威權下的思考》
[3] Schervish, Paul G. (1984). Political Trials and 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Deviance. Qualitative Sociology. Vol.7
文˙何桂藍
編輯•王翠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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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有許許多多現代科學仍然無法解答之謎,如姆大陸、大西洋洲、百慕大三角洲、遠東島、瑪雅文化的消失、地軸變遷、金字塔的來源和用途、地球上的第一個人、UFO、外星人……等等。這些謎困惑了我們地球人類已經數千上萬年了。作者,在他奇異的十天外星旅行之後,終于給我們帶回來了答案。
但是,我們介紹《海奧華預言》並不是因為它告訴了我們這些謎的謎底,最重要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關于基督教的起源和變遷。常使我們迷惑不解的是,上帝既然是萬能的,為什麽不造出完美的人類?他到底事先知不知道亞當和夏娃會偷吃禁果?我們祖先的罪會遺傳給我們的後人嗎?這個罪是物質還是非物質性的?我們的罪又能因為基督的獻身而滅掉嗎?滅掉了嗎?一個本來就能死而復生的人(基督),那他的死對他來說又有什麽損失和痛苦?為什麽上帝關心的似乎主要是中東一帶國家的民眾,而很少顧及其它地區的民眾?……上帝是誰?基督是誰?……對這些問題,書中都給出了答案。
(2)有無生死輪回?這是基督教和佛教之間的眾多不同點之一。書中明確講,人有生死輪回,死後不會隻有天堂和地獄兩個去處。我們也知道,現代精神醫學中套用的逆行催眠法就有可能使人回憶其前一生、甚至前幾生的人間生活經歷;靈媒也能使我們和死去的親人通話,而那些親人會告訴我們,他們並不是在天堂、也不是在地獄;我們也不時地聽說有人能記得他前生的經歷,而科學家們對此也都進行過極嚴格的檢查和驗證,無法否定這是事實(參見《輪回法則》一書)。就因為不知道人的生命有輪回,更不知道這輪回的法則,人們將名譽、地位、金錢等等當成是最值得追求和奪取的目標。為了個人利益而撒謊、欺騙,甚至搶劫、謀殺,鋌而走險;或吸毒、賣淫和自殺,將別人和自己的生命當兒戲。
(3)我們比我們的祖先先進嗎?這似乎是個奇怪的問題,現代科學成就隨處可見(物質方面)。
毫無疑問我們的祖先更好了。但是,我們現在仍然不明白金字塔是怎麽建造的,幾百噸重的大石塊是怎樣精確地砌在一起的。科學界就是現在來說,對我們的中醫、針灸原理還不十分明白。
這本書也明確指出,我們的祖先不僅在物質技術上比我們還先進,就是整個社會生活都比我們文明。看一看我們的電視、報紙,那一天沒有暴力、搶劫、謀殺、販毒?
美國號稱文明自由的國家,卻幾乎不得不人手一槍,至今校園槍聲不斷,最小的罪犯竟然是個六歲的孩子!或者強行推行官方的政治信念,選擇性地向國民提供世界資訊。科學給我們帶來了汽車、飛機、電腦、自動化生產,也把我們推到了核戰爭的火山口上!環境污染、臭氧層破壞、物種滅絕、大量殺傷性武器泛濫!……我們的文明何在?科學家能使我們擺脫這一切魔影嗎?
遠古時代的人類所要應付的隻是大自然(包括動物),而我們現在要應付的不但是幹旱、洪澇、台風、地震、臭氧層破壞、環境污染,還有醫學界疲于奔命的、不斷出現的、新的病種!還要加上人類自己的種族歧視、種族滅絕、侵略戰爭!想一想我們現在的人與人的關系吧,我們是否在潛意識裏將對方的政治集團、政黨、國家、種族等,看成了隨時可以鄙視、欺騙、利用、打擊、甚至是殘害我們的那個不可相信、不可信任的對立體?我們看對方是否仍然具有人性?如果不是這樣,又何必有不同的政黨、國家及國家聯盟?這是否是危言聳聽?
《海奧華預言》的作者及海奧華的外星人們明確地指出:我們地球人類現在正走在自我毀滅的道路上,而科學正在加速著這個過程。人必須向自己的內心尋找自由、平等、歡樂、幸福,科學必須為我們的靈性成熟服務。而現實卻恰恰相反,科學使我們越來越遠離我們應該走的道路。我們並不是責難科學家和他們的研究,隻是在此強調,不要被科學萬能的光環搞得看不清了我們自己腳下應該走的路。他們和我們一樣,不知道我們每天在幹什麽!
(4)如何才能使我們的社會免除罪惡,使人人過上真正平等、自由和幸福的生活?西方社會的典型觀點是,必須自我奮鬥,同時用法律來規範。殊不知,正是這自我奮鬥的個人主義才造成了以我為主、不擇手段的犯罪行為。而在民主和人權的口號下,法律製裁越來越松,或因某些政治集團的利益任意修改符合他們自己利益的法律,社會犯罪率居高不下。也有觀點認為,應採取社會福利製度,但這在某些國家數十年的實踐中,卻造成了人們"不思進取和貢獻"的懶惰傾向。當社會生產力達到極高的水準,物質極大豐富的時候,人的私心、私欲就會滅絕,而產生罪惡的溫床就會消失嗎?一句話,人的物質享受欲望有盡頭嗎?當我們沒有電視的時候,有一台黑白電視機就滿足了;當有彩色電視後,後者又成了奮鬥的目標;平面直角電視、立體電視、超微電視、手腕電視……無窮無盡。
隨著科學的進步,人們的欲望就沒完沒了。住在美國的人想到華盛頓去旅遊,遊完美國想到歐洲,旅遊完地球還想到月亮、火星、太陽系以外、銀河系以外去旅遊。钜賈豪富們的欲望沒有盡頭,平民們難道就會隻滿足有吃、有穿、有住嗎?物質到何時才是極大的豐富?海奧華的人們明白地告訴我們:地球上曾經有過極其文明、輝煌的時代,那就是慕大陸時代!那時,人們生活得自由、平等、物質豐富、犯罪率極低。而那種社會的維系靠的是心靈修行和極其嚴厲的刑法。心靈修行使人們有看到人體輝光和感應思想的能力。這樣,一個人的秉性、修養水準,連同他的思想都在有能力的人面前表露無疑。當整個社會的成員都有一定的心靈修行水準的時候,那些罪犯、私心的政治家、偽善的宗教大師,以及個人的虛偽、謊言等等還能隱藏嗎?再加上嚴厲的刑法,使人明白--罪惡的事是萬萬不可為的,否則毫無悔改的餘地。讀者想一想,這樣的社會難道沒有可能嗎?
這就是我們想給讀者介紹本書的主要原因。書中涉及了地球上許許多多奇怪的事情,從前述的地球之謎到心靈感應、輪回轉生、抗地心引力、黃種人和黑種人的來源、慕大陸和大西洋洲的消失、月亮之謎、火星人等等。
有些讀者可能覺得很難理解,或根本就不相信。我的看法是--當我們不相信某件事的時候,問一下自己,如何才能使我們相信;當我們相信某件事的時候(如民主自由、科學技術、火星探測、復製動物、地球上有個南極洲等),我們的根據是什麽?靠我們的眼、耳,鼻、舌、皮膚感覺?我們是否曾想過:我們是否曾經上過自己這些感覺器官的當?難道因為我們的眼睛看不到紫外線、耳朵聽不到極高頻率的聲波、鼻子聞不出特殊的氣味,我們就能說這些光、聲和味就不存在了嗎?
人類的"邏輯"推理正確嗎?邏輯三段論,使我們的推理錯誤的例子還少嗎?科學理論的進步過程,實質上就是一個不斷證明著我們的邏輯錯誤的過程。
對于這一切,作者說的很明白--你不必相信,但你應該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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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星系主任 - 海奧華預言 (中篇) [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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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有許許多多現代科學仍然無法解答之謎,如姆大陸、大西洋洲、百慕大三角洲、遠東島、瑪雅文化的消失、地軸變遷、金字塔的來源和用途、地球上的第一個人、UFO、外星人……等等。這些謎困惑了我們地球人類已經數千上萬年了。作者,在他奇異的十天外星旅行之後,終于給我們帶回來了答案。
但是,我們介紹《海奧華預言》並不是因為它告訴了我們這些謎的謎底,最重要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關于基督教的起源和變遷。常使我們迷惑不解的是,上帝既然是萬能的,為什麽不造出完美的人類?他到底事先知不知道亞當和夏娃會偷吃禁果?我們祖先的罪會遺傳給我們的後人嗎?這個罪是物質還是非物質性的?我們的罪又能因為基督的獻身而滅掉嗎?滅掉了嗎?一個本來就能死而復生的人(基督),那他的死對他來說又有什麽損失和痛苦?為什麽上帝關心的似乎主要是中東一帶國家的民眾,而很少顧及其它地區的民眾?……上帝是誰?基督是誰?……對這些問題,書中都給出了答案。
(2)有無生死輪回?這是基督教和佛教之間的眾多不同點之一。書中明確講,人有生死輪回,死後不會隻有天堂和地獄兩個去處。我們也知道,現代精神醫學中套用的逆行催眠法就有可能使人回憶其前一生、甚至前幾生的人間生活經歷;靈媒也能使我們和死去的親人通話,而那些親人會告訴我們,他們並不是在天堂、也不是在地獄;我們也不時地聽說有人能記得他前生的經歷,而科學家們對此也都進行過極嚴格的檢查和驗證,無法否定這是事實(參見《輪回法則》一書)。就因為不知道人的生命有輪回,更不知道這輪回的法則,人們將名譽、地位、金錢等等當成是最值得追求和奪取的目標。為了個人利益而撒謊、欺騙,甚至搶劫、謀殺,鋌而走險;或吸毒、賣淫和自殺,將別人和自己的生命當兒戲。
(3)我們比我們的祖先先進嗎?這似乎是個奇怪的問題,現代科學成就隨處可見(物質方面)。
毫無疑問我們的祖先更好了。但是,我們現在仍然不明白金字塔是怎麽建造的,幾百噸重的大石塊是怎樣精確地砌在一起的。科學界就是現在來說,對我們的中醫、針灸原理還不十分明白。
這本書也明確指出,我們的祖先不僅在物質技術上比我們還先進,就是整個社會生活都比我們文明。看一看我們的電視、報紙,那一天沒有暴力、搶劫、謀殺、販毒?
美國號稱文明自由的國家,卻幾乎不得不人手一槍,至今校園槍聲不斷,最小的罪犯竟然是個六歲的孩子!或者強行推行官方的政治信念,選擇性地向國民提供世界資訊。科學給我們帶來了汽車、飛機、電腦、自動化生產,也把我們推到了核戰爭的火山口上!環境污染、臭氧層破壞、物種滅絕、大量殺傷性武器泛濫!……我們的文明何在?科學家能使我們擺脫這一切魔影嗎?
遠古時代的人類所要應付的隻是大自然(包括動物),而我們現在要應付的不但是幹旱、洪澇、台風、地震、臭氧層破壞、環境污染,還有醫學界疲于奔命的、不斷出現的、新的病種!還要加上人類自己的種族歧視、種族滅絕、侵略戰爭!想一想我們現在的人與人的關系吧,我們是否在潛意識裏將對方的政治集團、政黨、國家、種族等,看成了隨時可以鄙視、欺騙、利用、打擊、甚至是殘害我們的那個不可相信、不可信任的對立體?我們看對方是否仍然具有人性?如果不是這樣,又何必有不同的政黨、國家及國家聯盟?這是否是危言聳聽?
《海奧華預言》的作者及海奧華的外星人們明確地指出:我們地球人類現在正走在自我毀滅的道路上,而科學正在加速著這個過程。人必須向自己的內心尋找自由、平等、歡樂、幸福,科學必須為我們的靈性成熟服務。而現實卻恰恰相反,科學使我們越來越遠離我們應該走的道路。我們並不是責難科學家和他們的研究,隻是在此強調,不要被科學萬能的光環搞得看不清了我們自己腳下應該走的路。他們和我們一樣,不知道我們每天在幹什麽!
(4)如何才能使我們的社會免除罪惡,使人人過上真正平等、自由和幸福的生活?西方社會的典型觀點是,必須自我奮鬥,同時用法律來規範。殊不知,正是這自我奮鬥的個人主義才造成了以我為主、不擇手段的犯罪行為。而在民主和人權的口號下,法律製裁越來越松,或因某些政治集團的利益任意修改符合他們自己利益的法律,社會犯罪率居高不下。也有觀點認為,應採取社會福利製度,但這在某些國家數十年的實踐中,卻造成了人們"不思進取和貢獻"的懶惰傾向。當社會生產力達到極高的水準,物質極大豐富的時候,人的私心、私欲就會滅絕,而產生罪惡的溫床就會消失嗎?一句話,人的物質享受欲望有盡頭嗎?當我們沒有電視的時候,有一台黑白電視機就滿足了;當有彩色電視後,後者又成了奮鬥的目標;平面直角電視、立體電視、超微電視、手腕電視……無窮無盡。
隨著科學的進步,人們的欲望就沒完沒了。住在美國的人想到華盛頓去旅遊,遊完美國想到歐洲,旅遊完地球還想到月亮、火星、太陽系以外、銀河系以外去旅遊。钜賈豪富們的欲望沒有盡頭,平民們難道就會隻滿足有吃、有穿、有住嗎?物質到何時才是極大的豐富?海奧華的人們明白地告訴我們:地球上曾經有過極其文明、輝煌的時代,那就是慕大陸時代!那時,人們生活得自由、平等、物質豐富、犯罪率極低。而那種社會的維系靠的是心靈修行和極其嚴厲的刑法。心靈修行使人們有看到人體輝光和感應思想的能力。這樣,一個人的秉性、修養水準,連同他的思想都在有能力的人面前表露無疑。當整個社會的成員都有一定的心靈修行水準的時候,那些罪犯、私心的政治家、偽善的宗教大師,以及個人的虛偽、謊言等等還能隱藏嗎?再加上嚴厲的刑法,使人明白--罪惡的事是萬萬不可為的,否則毫無悔改的餘地。讀者想一想,這樣的社會難道沒有可能嗎?
這就是我們想給讀者介紹本書的主要原因。書中涉及了地球上許許多多奇怪的事情,從前述的地球之謎到心靈感應、輪回轉生、抗地心引力、黃種人和黑種人的來源、慕大陸和大西洋洲的消失、月亮之謎、火星人等等。
有些讀者可能覺得很難理解,或根本就不相信。我的看法是--當我們不相信某件事的時候,問一下自己,如何才能使我們相信;當我們相信某件事的時候(如民主自由、科學技術、火星探測、復製動物、地球上有個南極洲等),我們的根據是什麽?靠我們的眼、耳,鼻、舌、皮膚感覺?我們是否曾想過:我們是否曾經上過自己這些感覺器官的當?難道因為我們的眼睛看不到紫外線、耳朵聽不到極高頻率的聲波、鼻子聞不出特殊的氣味,我們就能說這些光、聲和味就不存在了嗎?
人類的"邏輯"推理正確嗎?邏輯三段論,使我們的推理錯誤的例子還少嗎?科學理論的進步過程,實質上就是一個不斷證明著我們的邏輯錯誤的過程。
對于這一切,作者說的很明白--你不必相信,但你應該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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