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鼻胃管移除標準,和吞嚥訓練準則,立意是好的
就結果論,我是予以鼓勵
針對鼻胃管
首先 #鼻胃管不應該視為永久措施
今天很多臥床終末病人放置鼻胃管
是台灣社會民情調整不佳的影響下造成的
鼻胃管的”#暫時“置放需要
最主要是判定這病人住院需求
是認為這病人可以恢復?還是被認為是末期照護?
可以恢復,就放鼻胃管
並且在置放鼻胃管的期間進行吞嚥訓練
目標是他在過渡期可以恢復初始吞食功能
病情不可恢復,走緩和醫療了
那就不要放鼻胃管了
跟從樹幹上斷根,掉下來的枯黃葉子一樣
接受你總有一天不吃飯的事實
頂多就是舒適進食,想吃再吃,一天一湯匙
此時也不會管嗆到造成吸入性肺炎了
然而今天可能有個兩難情況
就是病人恢復困難,但是也沒到沒到末期
或是 #家屬沒接受是末期所以病人不是末期 這種怪異潛規則
這樣的病人可以選擇胃去打一個洞來長期餵食
雖然這樣還是有居家照護成本
當然身上多一個洞是不是尊嚴問題,和多出感染風險
又是一回事了
但是我要說的是
台灣老人醫療照顧最可悲的是
病人的病情,“#家屬說末期才是末期”
變成上述治療的判定
沒有客觀標準來賦予臨床工作者足夠依據可以說服病人家庭
鼻胃管也從此變成“#治療家屬的象徵“
雖然每一個國家情況都不同
英國醫師判定病人要接受安寧治療就馬上啟動
連點滴都立刻中斷,過問家屬對他們而言是次要的事
台灣未來準則出來
很大一塊是與家屬的溝通責任機制要明確
是一有家屬有異議就不放,還是一有異議就必須放?
常常A講好,B跳出來跳針,在所多有
—
鼻胃管其實沒多少錢
遇上困難放鼻胃管,也沒有相應比例原則的回饋
放了N次都放不進去,其實就是不能吞才放
所以難放的而浪費臨床工作者時間、病人又痛苦的案例,當然不少
更別談抗拒重複拔除的
要綁起來,又被說不尊重病人人權
這根本是把臨床工作者當的冤大頭
我是結果論者
一開始政治工作者可能接受的資訊不夠正確
或無法吸收至與我們相同水平
但是後面是做對的事,我是認為可以通融的
有在推,就看最後的準則草案是什麼內容吧
—
#整合醫學科觀點
本篇 #老人醫學科 或可提出更精湛的觀點
安寧醫學科、整合醫學科、老人醫學科
都是最常應對這些末期病人判定
和管路放置與否的服務單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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