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不讓非法外勞仲介集團,成為防疫上的漏洞?】
在開始談論一名脫逃的「非法外勞」(移民署目前統一以「失聯移工」稱呼),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事件之前,我先奉勸大家兩件事:
1. 首先,不用譴責她「在醫院玩抖音」。除非是醫生的專業意見,告訴病患「玩抖音會讓妳的武漢肺炎變嚴重喔!」,否則,沒人有資格批評她「嘻皮笑臉地」玩抖音這件事(不然生病的人,都應該哭著等死嗎? )。況且,新冠病毒不會透過手機訊號與網路傳染;一堆窩在房裡上網、每天「分析」武漢肺炎的鍵盤醫療專家,也還是生龍活虎,沒有因為在網路上接觸新冠病毒而染病。所以,這位抖音移工並沒有讓疫情變得更嚴重。
2. 也不用說「幹嘛幫她治病、讓她死了算了」、「不要讓她浪費健保資源」之類的話。這名外勞若是病逝,傷害的是我們在國際上防疫能力的名聲,對台灣可沒好處! 另外,這名外勞由於逾期居留,因此也沒健保可用,勢必要有人幫她處理醫療費用。請鄉民們不要忙著嗆我「這麼愛嘴,那你何景榮幫她付醫療費啊!」...對不起,應該幫她付醫療費的不是我,也不是你,而是沒有幫她依法投保的雇主。
所以,這位確診外勞所犯的錯誤,不在她的染病,而在於她是非法的逃逸外勞。因為逾期居留、在台灣沒有合法工作權,所以就算她看護的是高齡、低免疫力的高危險群,這位外勞也不敢主動就診;不知道(或是害怕想起來)自己染病,因此若無其事地在外面趴趴走。像這樣的非法外勞或失聯移工,在台灣有五萬多名,確實如柯文哲所說的,「成為台灣防疫上的漏洞」。
那麼,要解決「非法外勞成為防疫漏洞」的問題,就必須先了解:為何有人合法外勞不當,要當非法外勞? 為何有人不聘請合法外勞,偏偏要聘請來路不明的非法外勞?
如果今天,一個來路不明、沒有證件,連中文都說不好的印尼人,自己跑到你家按門鈴,說要幫你照顧你的父母、或是有身心障礙的至親,請問你願意為了省個兩、三千塊錢就聘用她,讓自己原本就因為健康因素而屈於弱勢的親人,再暴露於人身安全的危險之中? 換句話說,一個脫逃的外勞,因為居留證逾期而被撤銷之後,如果不透過熟門熟路的其他人的媒介,單憑自己,是很難再找到工作的!
所以,這些脫逃、逾期居留非法外勞,大多數是透過台灣人、透過台灣自己的非法外勞仲介業者,媒合到台灣雇主的工廠或家庭中。這些仲介業者,憑藉著三寸不爛之舌(「哎呀! 外勞有沒有逾期居留,反正每天待在家裡,根本沒差!」),一定程度的法律常識,再加上熟悉移民署、勞動部等公部門的作業流程(例如先幫外勞申請居留證延長,再扣留公部門交還的領件收據,達到間接扣留外勞居留證件的目的),取信於台灣雇主,進而讓這些沒有身分的黑工,進入工廠、甚至是進入你我的家庭,最終成為今天防疫上的一大漏洞。
至於外籍移工這方面,由於現行法律,允許外籍移工在第一個合約的三年期滿之後,自行跟雇主續約,不需再透過仲介。那麼,又是那些人放著合法外勞不當、不走續約這條路,反而鋌而走險,選擇脫逃或逾期居留,進而走上了非法外勞這條不歸路? 通常是下面幾種情況:
1. 工作期間無法取得雇主的信任,於是雇主在合約期滿後不願意續約(這種情況最少)。因此外勞必須去找原本仲介她來台灣的仲介業者,代為尋找新的工作機會。
2. 移工看護的長輩或病患過世,工作與居留原因消失,移工只好去找原本的仲介業者,看能不能媒合新的雇主。
3. 雇主(通常是被看護長輩的子女,也就是真正付薪水的老闆)一副「付錢是大爺」的心態,強迫移工超時工作,或是對移工有暴力毆打或性侵等行為,迫使移工脫逃(不要跟我講「外勞應該尋求法律途徑救濟,不應該先脫逃」這類的事後諸葛;外勞是勞工、不是律師,對我國法律並不瞭解。人生地不熟的她們,也不太了解政府能夠提供的救濟管道。至於「挺身對抗雇主」這類的廢話,更不用講了! 去問問在澳洲當台勞的那些年輕人,有幾個敢對抗雇主? 這些台勞很多都還是大學以上學歷的高知識份子)。這些脫逃外勞,沒辦法靠著同鄉的外勞姊妹找工作(人家也只有一個老阿公或老阿罵照顧;讓給妳,那她吃什麼?),所以最終還是要回去,尋求當初的仲介業者幫忙找工作。
由於幫外勞媒介合法的工作合約,只能再賺單次的一筆仲介費,因此某些不肖的仲介業者,就會假藉各種名義(例如「先幫妳辦居留證延期,所以妳居留證先交給我保管」)取得移工的證件並扣留後,才幫忙安排非法的居家看護工作。
由於證件已經在業者手上,只要移工的居留期限一過,變成非法外勞,那麼這些仲介業者就可以巧令名目,除了仲介費,再額外收取例如「陪病費」(帶著不再有健保的移工去看病,並幫忙付錢,再從中抽頭)等等五花八門的費用,移工也只能一隻羊被扒好幾層皮、任其宰割。
更狠一點的業者,就用「當短期看護,時薪比較高,工作時間也比較彈性」等藉口,以類似「派遣工」的方式,幫非法外勞媒介在醫院照料突發性的重症患者,甚或是臨終病人的安寧看護工作。至於醫院的院方或是護理人員,只要病患家屬有派人過來陪病,陪病的外勞是否合法,通常也不會過問。
(話說我爸在臨終之前、我在加護病房外陪病的那段期間,就有遇過仲介業者,問我「需不需要找印尼人來幫忙看護」,通常我都是回答「不用了! 我跟我媽就是印尼人」來打發他們XD。)
所以說,以派遣工的模式,來操控非法外勞的仲介業者,他們的商業模式很「一條龍」,有著完整的上下游分工(其實還蠻類似毒品販售的模式)。業者不但會在各大醫院的重症病房或加護病房外,找尋需要看護工的家屬,再派遣旗下的外勞去看護,從中抽頭獲利。等到這位病患的看護工作結束(有可能是因為病患康復,但是更通常的情況是病患往生),再安排另一位病患的看護工作。
此外,仲介業者還會幫這些負責做派遣看護工作的脫逃外勞,安排「阿斯辣瑪(asrama; 印尼語「宿舍」之意),美其名是為了照顧外勞起居,實際上的目的,除了創造向脫逃外勞收費的更多機會(相信我,「阿斯瑪辣」的吃、住,都要付錢給仲介業者,而且不會低於外面的市價行情)之外,更是為了方便管理、集體監控,讓非法移工繼續成為不肖業者刀俎上的魚肉!
好了,現在回到柯文哲跟陳時中都希望解決的問題:要怎麼找出這五萬多名散居在全國各地的非法外勞,避免他們成為防疫上的漏洞? 方法當然不是在街上,把每一個長得像印尼人的人,都抓來拷問(拜託不要來抓我! 我雖然又落選又失業中,但目前在台灣是有合法工作權的!)。正確的做法,是像從大鍋子裡提出一大串肉粽(台語的「提肉粽」)的方式,先找出源頭,也就是專門仲介非法外勞的業者。方法包括(但不限於):
1. 清查台灣所有的外勞仲介業者,找出「曾經仲介過的外勞,脫逃或失聯比例最高」的幾家業者;這類業者涉嫌窩藏逃逸外勞,甚至操控非法外勞擔任派遣工的嫌疑最大。
2. 針對嫌疑較大的仲介業者,清查公司或負責人旗下持有或租賃的住宅(特別是老舊公寓或地處偏遠的透天厝,這類的非營業用地);這些很可能是用來窩藏大批非法移工的「阿斯辣瑪」。
3. 再笨一點的方法,就是跟監個別的非法移工,或是常在醫院招攬看護生意的台籍掮客,試著找出非法移工宿舍的所在位址。
從源頭查起,查到之後,就要開始重罰! 對於貪小便宜,雇用非法移工的雇主,應提高罰金的金額;所雇用的非法移工,不論是隔離期間的所需開支,或是確診染病後的醫療費用,當然都是這些雇主來負擔。妳想省錢,我偏偏讓妳花更多錢!
對於甘願成為脫逃外勞的非法移工,則在遣返回國後,提高他們禁止入國的年限(目前被查獲的脫逃外勞,五年內不得再入境我國;自首者可減少兩年),犯行嚴重者,甚至可終生禁止其入台。妳以為當脫逃外勞可以在台灣趴趴走,那就讓妳以後根本進不了台灣!
至於罪魁禍首的非法外勞仲介集團,由於其犯行涉及偽造文書、人口販運、甚或是國際上最令人髮指的「奴隸罪」等等,因此我主張用「組織犯罪條例」,來起訴這些犯罪集團。政府不需要額外立一大堆的法,卻又不好好執行;只要有心,好好運用既有的法律,就可以對從事犯罪的個人或集團,產生最大的嚇阻作用。
當然,亡羊就要趕緊補牢,先從這次染病的非法移工,當初仲介她來台灣的仲介業者開始查起;我相信不是查不到,只怕這些業者背後的勢力太龐大,相關單位不敢查(至於業者背後的靠山有多硬,可以去問問長期幫移工說話,因而屢遭部分不肖仲介業者恐嚇的林淑芬委員)。
最後,有人會問我:「何景榮你自己不也是印尼人? 何況你很多朋友是外勞,為什麼還要想辦法去查緝非法外勞?」我的朋友大多是合法外勞;我一直相信:要取締非法,才能保障合法移工的就業權益。何況大家都是在台灣這艘船上,不論你是台灣人、印尼人還是東南亞人,只要這艘船因為疫情的破口而沉淪,最後大家都會變成死人!
只有政府單位展開鐵腕作為,掃蕩非法仲介集團、更正這種近乎蓄奴的惡行,讓旗下的非法外勞能夠重見天日,將他們納入全國一體的防疫體系當中,這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家屬自任看護收據 在 筋肉媽媽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中風醫療週記】
這一篇是很認真的紀錄一下,最近幾週我們家筋肉爸爸的康復進度,以及我忙碌的一家之主生活。以後自己多一點回憶,更重要的是,或許以後這些紀錄,可以幫助到壯年中風的病人,以及許多跟我一樣的家屬,面臨家中大樹突然倒下後可以的應變。
(一)搶時間!黃金期計畫!
爸爸住進醫院後,我才開始了解關於中風病患醫療系統的種種。
中風後,首先要度過度秒如年的關鍵24小時,確認生命的穩定性;接著是關鍵72小時,確認病人生病的再穩定;然後是為期一個月的急性期,這期間都必須拉緊神經,避免病人血壓過高造成二度中風或其他疾病併發。
而後進入復健期,黃金復建期為中風後半年內;黃金中的黃金期是中風後的三個月;許多輔助療法的黃金期是中風後一個月內;基本上,就是天天要規劃策劃筋肉爸爸的醫療計畫,每天我都得跟時間賽跑!
不只要扛兩份工作,這中間還得找好多種醫療後援計畫,以免老公哪一天變成人球沒地方住,到時候他還無法自理,回家沒有人扛得住這麼大隻的他啊!
這很燒腦!因為會發現,當在神經內科病房時,很多所謂的「黃金輔助醫療計畫」是根本不可能施行的!如果你住的醫院有相關會診,那就可以高枕無憂,但如果跟我們一樣,住到一間急救病患很棒,但後續什麼都沒有的醫院,就變成非常的煎熬難耐!
例如,我們的醫院沒有中醫會診,但中醫針灸在中風病患的治療上,有許多實證醫學是正面的療效,也有黃金針灸期,這真的急死我了!
我絕對相信主治醫生的專業,但也因為體適能產業一直是醫療外環,身邊的醫生與專業相關朋友多,聽聞許多意見下來後,真心覺得當初急救送的醫院,無法給筋肉爸爸「最適合最黃金」的醫療診治,於是打從他倒下第一週起,我沒有停止過找資料、跑各大醫院、跑私人診所、找各種後援計畫.......
一開始急性期都是歸神經內科醫師管理(當然也不會給予請假出院,因為生命不穩定),一旦醫生評估可以轉出神經內科病房後,就歸復建科管理了。
健保的病房,潛規則住院時間不超過28天,所以整個復健住院天數在同一醫院就是28天為限,若無法回家自理,就必須一直轉院(健保局其實沒有規定只能住28天,一切尊重醫師臨床判斷)。但這中間很容易出現:A醫院要退房了,病患還無法自理回家,B醫院卻掛不進去的窘境,於是周遭照顧病患的家屬,就得面臨「努力生錢住自費病房」或是「努力掛100間醫院直到有病床為止」的窘境。
部分病人如果恢復狀態不錯,醫生可以評估後轉入後期之醫療整合照護模式(Post-acute Care,以下稱PAC)。簡單來說,就是醫生評估醫療狀況穩定、有潛能積極參與復建、急性發作後一個月內的病患,於是下轉醫院,將復健醫療資源集中在剛中風的前三個月內(黃金恢復期),提供密集性的復健照護計畫。這三個月內都可以住在同一個醫院,但也不是沒有限制,例如你就無法再選擇其他醫院了......
筋肉爸爸是可以進入PAC的,但我們下轉的醫院,打聽一輪都無法讓我滿意!不是沒有中醫會診,就是復建部門真的還好(這真的要感激身邊好多醫師與治療師友人),於是,我放棄的PAC計畫。
雖然待在醫院期間能做的有限,但好險我們幸運的遇到一位很棒的看護先生,看護先生每天很認真的幫筋肉爸爸做復健與關節活動,目前為止,看護先生已經是筋肉爸爸的心頭最愛,愛的等級應該有超過甲蟲大人們!
看護先生有著許多讓我感動的故事,擇日跟大家分享~
#醫療資源沒有好壞只有適合不適合
#但病患家屬都要知道自己該有選擇的權利
(二)轉院記
我真的很感激,送急診的醫院主治醫生,第一時間幫筋肉爸爸打了栓篩溶解劑,讓他能夠康復的機率大大提升!
主治醫生也讓筋肉爸爸進行了兩次的腦部超音波和腦部核磁共振,在第二次的核磁共振中,我們後續發現了老公先天自己腦部血管結構的異常,這讓我有了一個很大的體悟:
「依照老公腦部血管的狀態,這輩子中風是遲早的事!而他早發在37歲真的是天大的恩賜!因為他還有體力去恢復、我還有體力去支持這個家,真不敢想像萬一他五十歲、六十歲才中風時,會變成怎麼樣慘烈的狀況!」
一開始,我就不打算要在這間醫院的復健部門進行復健,因為這間醫院的復建部門,器材很少、先進設備都無、沒有針對壯年中風病患,可以進行積極復健治療的支持系統......於是我很早就申請了病摘與腦部影像。老公急性期期間,我除了雙倍的工作、跑醫院陪他讓他有安全感,其餘時間都在奔波醫院、掛床、問診、找機會!
有一次我去了一間前權威醫院院長開的醫療顧問診所,問一個診,就噴掉了快要一萬元。但這位醫生從新的核磁共振照片中發現到先生腦血管問題,以及未來風險因子預防,難怪收費這麼驚人。
總之,在我們被神內主治醫師宣布可以離開腦神經內科的那一天,好像奇蹟一樣,我們最想住的醫院,居然通知我們有病床!
兩個小時內,必須要入院!這一天我還早中晚排滿了推不掉的工作,於是在有限的一兩個小時中,我必須預先付清所有醫療費用、搬東西、把老公帶入新醫院、驗血、入住、再回第一間醫院領藥單、開正式收據、無限地排隊、趕去工作教學......
這一天結束後,我真的已經癱軟!但卻是第一次,從他中風以來的第一次,覺得心,真的可以放下不緊張了!
在新的醫院,有好多的先進醫療設備,是很多人不知道的!這些設備,可以輔助筋肉爸爸的復建做到更好!
也有了中醫針灸治療~~之後,我們都會慢慢的紀錄,分享給需要的朋友們。
#我這幾週兩鬢已經白了一片
#但是老公對新醫療充滿了信心超級熱血喔
(三)身邊的天使們
最近這一路上,我真的覺得,身邊的天使與好人,讓我第一次,對自己的人生做出反省,覺得過去的自己,對社會的付出太少!
許多素昧平生的粉絲,願意給予很棒的醫療資訊;有的粉絲遠重日本寄營養品給我;有的粉絲是護理人員,悉心教我中風醫療系統支援,甚至教我掛號;有職能治療老師,教我簡單的為老公按摩、還有粉絲直接買了一箱我的書……我不敢相信,有這麼多人,願意對一個陌生人這樣的友好!
身邊的朋友,更是讓我感動!不管是衝來抱著我陪我喝咖發抒壓的、幫我一起完成工作的、寄出禮物讓我保養養體力的、怕家人兒子生病寄出消毒用品的、給予相關醫療資源協助的......有的朋友平時聯繫不多,但重要時刻他絕對第一個跳出來,這些恩情我記得,以後我也要這樣的給他們溫暖!
而許多粉絲分享自己或另一半的中風故事,告訴我們他復建的歷程,鼓勵我們加油,甚是讓我感動!
我才知道,雖然許多數據都說壯年中風的機率只有10%,但實際上壯年中風的實際案例卻是多到讓人恐懼!
其中一個讓我很感動的,是一個前幾週我教「翹臀班」的媽媽。
翹臀班的運動挺累的,這位媽媽很厲害的跟完了兩小時課程,做得也很棒!但課後,他告訴我:他是一位,去年才剛在產後,就中風的病患!當時癱了半邊,但現在,卻可以完全恢復,還上完了頗有難度的運動課,看不出曾經中風過。她以自身的例子鼓勵我們加油,只要筋肉爸爸夠努力復健,就一定可以恢復!
我的眼淚真的狂飆!
我心疼一個剛產後的媽咪,就中風,這是何等的惡夢;但覺得他好棒,用意志力戰勝了病魔,再度親手擁抱孩子,還愛上了運動!
我跟老公分享這個故事,我們一起哭,一起加油,一起盼望,一起禱告。
感恩有這些天使,一路陪我們度過黑暗的幽谷。
#你們的故事都感動著我知道嗎
#真的謝謝每個粉絲給予的加油與鼓勵
#所以我也要回饋社會來報答這些愛
(四)媽媽的小蜜蜂嗡嗡嗡生活
初期老公剛倒下時,我花很多的時間確認醫療資源、陪伴老公給予安全感、完成已經排定的工作、甚至在中間找零碎的時間,定期備好老公喜歡吃的某一間麵包!唯獨,我沒有好好陪伴到兒子。
有一天我很沮喪!因為我覺得,最基本身為母親,應該讓兒子快樂無憂的責任,我沒有做到。
那天回家,我找不到家居服,找了很久......
後來兒子翻身,我才在被子中,發現他把我的衣服褲子捲成一坨,抱在胸口睡。
已經好幾週了,我們每天只有早上見面半小時,回家後都已經由奶奶帶他(真的沒有婆婆我就慘了!),看到這樣的畫面,加上日常的壓力與奔波,一時間,突然眼淚無法止住的一直流一直流......
但是哭完了,難關還是要挺過去,媽媽的小蜜蜂生活,會越來越勤奮吧!
隨著爸爸的病情穩定,醫療也讓我放心後,現在要開始加大自己的工作量,努力賺錢養家,努力賺取醫療費。
面對這一塊,我倒是充滿了積極與熱忱!從爸爸中風後第三天起我就已經開始教課,目前為止每一班的口碑都比以往還好呢!這就是爆發的潛能嗎?但我相信是主給我的力量!
#我們不常跑教會但是真的都很愛主
#媽媽的愛不知道兒子知不知道
(六)關於公眾人物的責任
但喜歡雪上加霜的人,也不是沒有。
這兩天在嘉義教學,好不容易在今日高鐵回程上,可以稍微休息,於是看了看筋肉爸爸粉專的私密留言。
不看還好,一看,居然有位網友,直接問:「筋肉爸爸,請問昨天某個網紅直播引射你用類固醇,你是不是有用?」
網友也貼出了連結,而我大概看了一下,那位網紅的不負責任直播。
這就是現在,網路世界的亂象吧!許多人為了維持自己的聲量或者新聞點(誰要部分傳媒愛八卦),就一直靠消費別人、探討他人來博取自己的聲勢。
同樣一句我要先說:「我家的事,不是你們用來消遣娛樂的八點檔」!拿別人家的傷痛來自導自演說故事,賺取點閱率與人氣,實在是很沒有道德的事。
還有,拿無聊言論來問一個剛從瀕死恢復的病人(還好是我先看到),也是極度沒有同理心的行為。到底這些,肝泥什麼事?
我跟這位網友說:「我覺得你的問話很不適當,因為我老公剛開始好轉進入恢復,看到這的發問會很不開心,如果因此造成血壓升高,他會很危險!」
「至於您的疑問,我們有腦部顯影與醫摘顯示他是先天腦部血管結構異常問題。但我不認為有必要,需要再公開他私人的醫療資訊,只為了回應那些無聊的話語與人,希望這有解釋你的疑問。」我回文字。
想不到這位網友說:「這在網版已經討論很久了,你為什麼不一開始就po出來呢?」
「如果你的愛人,差點死掉,你會在他生命垂危時,去與酸民討論些什麼嗎?」我問。
然後他說:「不會!我不是酸民,只是一般民眾的質疑。」他說。
(到底哪來的idea,認為要求一個剛走一圈鬼門關的病人,出來澄清你的質疑是一種必要性?)
於是,我在想,現代的社會,真的許多人缺乏同理心;也對於所謂公眾人物的義務與責任,存在著許多誤解。
好比,我與筋肉爸爸雖然被許多人知道,但這不代表,我們有義務與責任,要把私家的事翻出來跟民眾一一做報告。
政治人物有他的責任,因為他們的薪資是民眾繳稅的錢;但我真的不理解,從什麼時候開始,去回應直播網紅的八點檔,也變成了公眾人物的義務。
這次事件後,我有許多感觸,想要做出更多回饋社會的事,因為我們是這樣的被受到許多人幫助;很多人在壯年時中風,卻因為資訊不足錯過了黃金復建期,他們需要更積極的復健方式或者相關資訊,這是我和筋肉爸爸日會積極去做的。
我的責任與義務,是以後當爸爸康復,我們要回饋更多病友。我們會開設免費的復建後期運動班,每週定期讓病友一起聊天一起激勵一起運動,或是我們要怎麼做到更多,才能幫助到壯年中風的家庭!
誠如我一貫的風格,我相信秘密的力量,也相信好磁場帶來更好的磁場;所以不會去回應某網紅或是酸友們更多的疑問。而且時間有限,我要當小蜜蜂忙來忙去,才能讓這個家繼續維持啊。
這對社會沒有好處,而我只想發揮正向的力量,這也才是,公眾人物該有的責任吧。
#筋肉爸爸的專業上過課的學生都知道
#筋肉爸爸的徒弟用科學化健美備賽今年成為了國手
#正向力量才是這個社會需要的
家屬自任看護收據 在 夜市飛鏢志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給大家參考 最好是不要用上
但是可以看看喔~
強制險只賠體傷和身故,財產損失沒賠,汽車一定要加保第三人責任險喔~
有無自負額,要問清楚,不要有自負額的比較好,全由產險公司負擔,好像有比較貴一些沒多很多。
律師 提供訊息
要善用「強制險」
聽朋友提起,她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了,左小腿骨折,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後來他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
其實可利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但要去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
(註明提到肇事者逃逸), 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
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
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
幫你整理一下:
政府強制險包括死殘理賠今年已提高為200萬和20萬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
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意外住院門診理賠步驟, 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
您知道您繳的強制險費用擁有哪些權益嗎?
很多人只知道強制險[死殘給付200萬]和[傷害醫療給付20萬]的保障,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1.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
而救護車的費用或是救助搜索費都可以申請理賠。
2.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全都可以申請理賠(採實支實付),除此之外,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合理範圍內也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3.因車禍住院療養,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
皆可申請看護金(每日1200元)。{醫師確認病情需要,MAX 30天}
4.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導致遺存明顯醜形
(瘢痕、線狀痕、凹痕......),女性可理賠至42萬元,男性可理賠至26萬元。
5.因車禍而造成被當事人牙齒斷裂、掉落或其他損傷,
每一顆牙齒最高可申請1萬元理賠金。
6.車禍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
被保險人亦可向財團法 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
事故發生二年內皆可申請理賠。
7.強制險理賠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造成的過失,皆可申請理賠。
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要向警察備案。
但大部份的駕駛人根本不知道這項規定
提供大家參考!
家屬自任看護收據 在 楊基振日記.txt · GitHub 的推薦與評價
我給他加入三家店的三萬圓資金,從他那邊拿到九萬圓的收據。 ... 之後母親細心照料,在周到的看護與均衡的飲食下,我的病才逐漸好轉,逐日恢復體力。1946年,在病床上 ... ... <看更多>
家屬自任看護收據 在 [問題] 車禍後調解求償相關問題- 看板biker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一、車禍發生日期:
109.04.01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鎖骨閉鎖性骨折(有開刀)、膝蓋撕裂傷(韌帶發炎)、多處擦傷
對方: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第一時間路人協助報警並搭救護車送醫,現場無破壞,警方至醫院做雙方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強制+第三人(明台)
對方:強制+第三人(富邦)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4/1約中午左右,我方騎車直行(時速約30左右),對方由外側車道向內切,
對方左側撞上我右側,雙方皆倒地受傷
初判表載明,我方無肇事因素,對方則是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
六、問題:
目前已於8/21開第一次協調會(7/19提出申請...覺得等好久QQ)
我方先初估求償明細如下
1.醫療費用 116701 (未包含後續醫療費用)
2.看護費 2200*91=200200 (有診斷證明專人照護三個月,由家人照顧)
3.轉診救護車+目前就醫交通費 9434
4.機車毀損 21900
5.財物毀損 2000
6.工作損失 (我是教師有公傷假是不是不能請求這個項目?)
7.精神賠償 30萬
(有告知未來後續醫療將會另外請強制險)
對方保險公司拍了所需文件說須回公司請示,再與我方聯絡,第一次調解不成立
對方保險公司日前聯絡我其公司目前預計賠償金額如下,並請我去申請第二次調解
1.實支醫療費 126701
2.機車維修 21900
3.看護費 108000
4.慰撫金 143399
(問題一)
由於金額相差太多,想請各位幫忙看看是不是我的要求太過份還是我要繼續站穩立場
應該要怎麼調整或是刪減比較合理呢?
(有請當保險的朋友看過,表示撫慰金明顯低於行情,
另看護費是保險公司支付上限沒錯,但差額應由對方補齊,建議我繼續以此金額求償?)
(問題二)
對方在此期間不聞不問,我父母對此覺得心寒
而且現在也不知道第二次調解什麼時候開、會不會成立,
本來有想說不然問問對方意思,看他要不要就差額做點表示
有誠意的話我們也不會故意刁難人,可是自前日起,一天至少兩通,皆未接未回電
所以想趁九月底前提告刑事附帶民事...怕對方這種態度不知道要什麼才能解決>"<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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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3.4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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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b大,已修正
※ 編輯: sweetmavis (122.117.3.45 臺灣), 09/05/2020 14:34:53
如果不合理的話應該要開多少比較是符合行情的呢??
※ 編輯: sweetmavis (122.117.3.45 臺灣), 09/05/2020 18:28:54
對方有需要強制險出險的話再請對方自行跟他們聯絡,
不然我也很想請保險人員直接對談啊QQ
※ 編輯: sweetmavis (122.117.3.45 臺灣), 09/05/2020 23: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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